《中华民国军事史料 1 役政史料 上》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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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候坤宏编
  • 出 版 社:国史馆
  • 出版年份:1990
  • ISBN:
  • 页数:564 页
图书介绍:

壹、兵役制度之确立 1

一、战前有关措施 1

〇一、何应钦:改行征兵制度之提案 民国十七年九月 1

附件(一):征兵制施行准备方案 4

附件(二):军费支配及航空海军之设备整理暨军制之大要 46

〇二、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函送“请从速实行征兵制以御暴日案”民国二十一年一月二日 48

附件(一):何香凝提“实行征兵制以御外侮案” 49

附件(二):王祺提“请从速实行征兵制以御暴日案” 49

〇三、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函送徐庭瑶等提“请改良兵役制度实行征兵案”民国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52

附件:徐庭瑶等二十七人提“请改良兵役制度实行征兵案” 52

〇四、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函送“应速行全国征兵制以挽救危亡案”民国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55

附件:张邦翰等二十二人提“应速行全国征兵制以挽救危亡案” 56

〇五、军政部呈送“师(团)管区司令部服务暂行规则”民国二十五年七月八日 61

附件(一):师管区司令部服务暂行规则 62

附件(二):团管区司令部服务暂行规则 65

〇六、内政、军政部会呈“兵役及龄男子调查规则”民国二十五年七月十三日 68

附件:兵役及龄男子调查规则 69

〇七、中国佛教会呈请全国僧尼服役准另编制训练 民国二十五年七月十四日 76

〇八、训练总监部为全国僧尼服役准另编制训练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公函 民国二十五年七月 78

〇九、内政、军政部会呈“国民兵服役施行规则”等件 民国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79

附件(一):国民兵服役施行规则 80

附件(二):国民兵役名簿暂行规则 85

一〇、训练总监部为壮丁训练函复行政院 民国二十六年三月二十日 87

附表(一):壮丁训练意见对照表 89

附表(二):各省义勇壮丁队服务功绩表 90

一一、军政部呈送“师管区筹备处组织规程”民国二十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91

附件:师管区筹备处组织规程 91

附表:师管区筹备处编制给与表 94

二、战时措施 96

一二、军政部密呈“战时兵员补充实施办法”等件 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96

附件:战时兵员补充实施办法 97

附图:补充系统图 100

附表(一):野战后方补充营每营官佐士兵数目表 101

附表(二):野战后方补充营营本部编制及薪饷经费表 102

附表(三):野战后方补充营步兵连编制及薪饷经费表 104

附表(四):野战及后方补充营经费概算表 106

附表(五):第一次出动部队野战及后方补充营配当表 107

一三、国民政府明令在非常时期凡属兵役适龄男子均有应征入营服役之义务 民国二十六年八月三十日 110

一四、内政、军政部会呈“战时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编成办法”民国二十六年九月四日 110

附件:战时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编成办法 111

附表(一):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部队编制表 113

附表(二):国民兵常备队教育课目基准表 115

一五、训练总监部咨送“战时社会军事训练整备纲领”等件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117

附件:战时社会军事训练整备纲领 117

附录(一):中华民国战时军律 121

附录(二):中华民国战时军律施行条例 122

附录(三):陆海空军奖励条例 122

附录(四):战时民众组织训练与服务大纲 127

一六、军政部呈拟“县(市)兵役科组织规程”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132

附件:县(市)兵役科组织规程 133

附表:县(市)政府兵役科编制表 134

一七、军政部密呈“战时兵员后方补充实施办法”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135

附件:战时兵员后方补充实施办法 135

一八、军政部检呈“兵役管区司令部服务规则”民国二十六年十月十七日 137

附件:兵役管区司令部服务规则 138

一九、军政部密呈“统一兵员征募及补充方案”等件 民国二十七年一月十三日 141

附件(一):统一兵员征募及补充方案 142

附件(二):战时征兵统制办法 145

附件(三):战时募兵统制办法 146

附件(四):战时兵员补充统制办法 147

附件(五):非常时期征集国民兵及抽签实施办法 147

二〇、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函送“为达成长期抗战之目的必须一致努力推行兵役制度案”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二十日 150

附件:为达成长期抗战之目的必须一致努力推行兵役制度案 151

二一、军政部呈送“修正补充兵训练处组织办法”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三十日 153

附件:补充兵训练处组织办法 154

附表(一):补充兵训练处编制表 155

附表(二):补充兵团团部编制表 157

附表(三):补充营营部编制表 159

附表(四):补充兵营步兵连编制表 160

附表(五):补充兵训练处经常费概算表 162

附表(六):补充兵团团部经费概算表 163

附表(七):补充兵营经常费概算表 164

二二、军政部呈送“各省兵役人员训练班教育大纲”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三日 165

附件:各省兵役人员训练班教育大纲 166

附表:各省兵役人员训练班全期学、术科课目进度表 169

二三:军政部检呈“修正兵役及龄男子调查规则”等件 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三十日 181

附件:陆军征募事务暂行规则 182

二四、军事委员会政治部检送“战时国民军事组训整备纲领”民国二十七年七月 200

附件:战时国民军事组训整备纲领 201

附表(一)、战时国民军训系统表 213

附表(二)、县(市)国民自卫总队部编制给与标准表 215

附表(三)、常备队教育基准表 217

附表(四)之一、预备队教育基准表 219

附表(四)之二、战时任务课目表 221

附表(五)之一、县(市)保训合一干部分类养成办法 223

附表(五)之二、县(市)保训合一干部养成教育基准表 226

附表(六)、县(市)国民军训下级干部待遇与场地标准表 230

附表(七)、战区工事整备限度表 231

附表(八)、战时兵员补充系统表 233

附表(九)、国民兵编练与国民兵役适龄对照表 234

附表(十)、县市国民自卫动员系统表 235

二五、军政部函送“战时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编成办法”等件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五日 236

附件:战时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编成办法 237

附表(一):战时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编制表 239

附表(二):战时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教育课目基准表 241

附表(三):战时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经常费概算表 242

二六、内政、军政部会呈“国民兵役证施行办法”等件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 243

附件(一):施行国民兵役证办法说明 244

附件(二):国民兵役证施行办法 245

附件(三):国民兵役证填写说明 247

附件(四):国民兵役证保管及检查法 249

二七、军政部呈送“县(市)国民兵团常备队编成办法”等件 民国二十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249

附件(一):县(市)国民兵团常备队编成办法 250

附表(一):县(市)国民兵团常备队中、分队编制表 252

附表(二):县(市)国民兵团常备队中、分队月份经费预算表 254

附件(二):县(市)国民兵团常备队入队与调补暂行办法 255

二八、军政、内政部会呈“各省县(市)以下兵役人员设班调训实施办法草案”民国二十八年十月 258

附件:各省县(市)以下兵役人员设班调训实施办法草案 260

二九、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委员会函复关于各省县(市)以下兵役人员设班调训实施办法草案修正意见 民国二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262

三〇、军事委员会抄送“战时部队协助国民兵‘国民’组训办法”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263

附件:战时各部队协助国民兵“国民”组训办法 264

附表:各部队协助国民兵“国民”组训计划纲要表 271

三一、军政部呈送该部兵役训练班组织大纲等件 民国二十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273

附件:军政部兵役训练班组织大纲 273

附表:军政部兵役训练班编制表 274

三二、军政部呈送“修正非常时期征集国民兵及抽签实施办法”民国二十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277

附件:修正非常时期征集国民兵及抽签实施办法 279

三三、军政部赍呈“国民兵役施行规则”民国二十九年五月五日 282

附件(一):国民兵役施行规则 283

附件(二):国民兵役施行规则第六十五、六十六条补充事项 296

三四、军事委员会办公厅函送“修正国民兵教育纲要草案”民国二十九年五月六日 297

附件:国民兵教育纲要草案 298

三五、军事委员会电送“国民兵身份证暂行条例”民国二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305

附件:国民兵身份证暂行条例 306

三六、军事委员会抄送“修正战时各部队协助国民兵组训办法”民国三十年元月二十九日 310

附件:修正战时各部队协助国民兵组训办法 311

三七、军政部呈报粤、川、浙、鄂、陕、皖等省实施国民兵身份证办理情形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317

三八、军事委员会以国民兵身份证暂行条例无补办立法程序之必要致行政院公函 民国三十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320

三九、国民政府明令公布“兵役部组织法”民国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321

附件:兵役部组织法 322

附表(一):国民政府行政院军事委员会兵役部编制表 327

附表(二):兵役部士兵公役编制额级表 349

四〇、兵役制度之三平原则&朱为鉁 351

贰、征兵概况 361

一、中央关于兵役政策之决议与方针 361

〇一、行政院会商宣传征募兵役办法纪录 361

〇二、国民政府为党部委员暨政府机关负责长官应以身作则率先送其子弟服役训令文官处 民国二十八年一月九日 363

〇三、司法院转送参加兵役名单 民国二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364

〇四、国民政府为所有党政军各级人员役龄子弟应率先入营服役训令文官处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365

〇五、司法院函送崔钟英等开具子弟参加兵役名单 民国二十八年三月三十日 367

〇六、军事委员会电送“民国三十年度征补兵员实施办法”民国三十年一月二十日 368

附件:民国三十年度征补兵员实施办法 369

附录(一):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条例 376

附录(二):陆军兵役奖励办法 378

附录(三):陆军兵役惩罚条例 380

附录(四):妨害兵役治罪条例 383

〇七、军事委员会电送“民国三十一年度征补兵员实施办法”民国三十年十二月 387

附件:民国三十一年度征补兵员实施办法 387

〇八、军事委员会令发“战时征补兵员实施办法”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 402

附件:战时征补兵员实施办法 402

〇九、行政院为各机关学校法团之员役应切实遵行壮丁调查规定函国民政府文官处 民国三十二年三月十九日 418

一〇、国民政府文官处通告有关该处员工缓征缓召办法 民国三十二年九月六日 419

附件:国民政府文官处员工缓征缓召办法 420

一一、国民政府抄发“全国知识青年志愿从军征集办法”民国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420

附件(一):全国知识青年志愿从军征集办法 422

附件(二):知识青年志愿从军优待办法 425

一二、四川军管区发动学生及公教人员志愿服兵役经过&徐思平 427

一三、军事委员会函送冯玉祥撰拟有关改善役政之“国民政府通令稿”民国三十四年一月十八日 432

附件:国民政府通令稿 433

一四、国民政府明令豁免田赋、缓征兵役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三日 435

一五、国防部呈请于苏、鲁、冀、绥等省民政厅增设兵役科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十九日 436

一六、行政院绥靖区政务委员会为江苏省临参会请苏北免征兵粮呈国民政府文官处公函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七日 438

一七、中央训练团呈送该团兵役研究班第一期训练实施计划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二日 439

附件:中央训练团兵役研究班第一期训练实施计划 440

附表(一):中央训练团兵役研究班作息时间表 447

附表(二):中央训练团兵役研究班第一期全期课目时间配当表 448

一八、国防部电送“军官教育制度草案”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451

附件:军官教育制度草案 451

附表:军官教育学制草案概要表 461

一九、国防部电请修正军官教育制度中参谋学校改由陆海空军分设 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462

二、各地实施概况 464

二〇、现阶段中之四川兵役与县政 464

二一、抗战时期之四川役政&戴高翔 474

二二、安徽八年来之役政&陈敢 483

二三、江西之兵役&李思愬 490

二四、两年来的湖南役政&廖鸣欧 503

二五、浙江兵役&浙江省动员委员会战时教育文化事业委员会 524

二六、浙江兵役的一般检讨&黄绍竑 532

二七、论兵役证之实施及其必须具备之要件&何迺黄 541

二八、兵役调查的改进问题&余学骥 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