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学基础理论创新的历史回顾 1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我国法学基础理论的创新 1
一、新中国成立前后我国法学基础理论的创新 1
二、十年建设时期法学基础理论的创新 5
三、十年动乱前后法学基础理论的浩劫 8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法学基础理论的创新 9
一、在法的本质上:实现了从法的阶级性到法的社会性与阶级性并重的转变 9
二、在法律原则上: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使其内涵不断深化 13
三、在治国的理论与方略创新上:实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16
四、在人权的原理上:关于人权属性、主体、内容和实现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18
五、在研究范式上:实现了从阶级斗争范式向以人为本范式的转变 20
六、在研究方法上:实现了从一元单一视角向一元多视角转变 23
七、在学科体系上:丰富和完善了法理学教材体系与法理学教育体系 27
第三节 对法学基础理论中的一些问题的反思 29
一、“权利本位论” 29
二、“法律移植说” 32
三、“三权分立论” 34
四、“程序正义论” 36
五、“精英司法论” 38
第二章 以人为本的法哲学解读 40
第一节 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 40
一、“以人为本”中“人”的含义 40
二、以人为本与法学的产生与发展密切相关 45
第二节 以人为本的理论基础 47
一、马克思在大学期间的人本主义思想 47
二、马克思对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接受、批判和超越 50
三、马克思关于人的主要观点 53
四、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思想在中国的发展与创新 60
五、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人本法律观 65
第三节 以人为本的思想流变 67
一、中国古代的人本主义思想 67
二、西方人本主义的思想流变 73
第三章 以人为本为法学基础理论的创新提供了方法论 81
第一节 法学方法论的基本问题 81
一、法学方法论的界定 81
二、事实性描述的方法论对人在法律中地位的认识 85
三、价值性阐述的方法论对人在法律中地位的认识 92
第二节 法学领域的人性分析法 94
一、近代自然法中人性分析方法的发展 94
二、法学中人性分析法的多元化 97
第三节 以人为本与马克思主义法学人性分析的方法论 102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本体论中的人性分析 102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人性分析方法论的基本原则 106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人性分析方法论的基本立场 113
第四章 以人为本奠定了法学基础理论创新的价值基础 127
第一节 法律价值概说 127
一、法律价值的界定 127
二、以人为本是法律价值的精神实质 131
三、以人为本与人性尊严 140
第二节 以人为本与法律价值体系的形成 145
一、以人为本在法律中的否定性价值 145
二、以人为本在法律中的肯定性价值 157
第五章 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构建 173
第一节 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根本原则 173
一、政治制度根本原则的历史考察 174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根本原则的形成和发展 178
三、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三者统一” 184
第二节 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92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由来与辨析 193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201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202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治国理政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 208
第三节 以人为本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14
一、近代中国法治道路选择中的五次否定 214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科学内涵 221
三、以人为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24
第四节 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法理学学科结构 230
一、以人为本提供了法学方法论与价值论的评判标准 230
二、以人为本丰富了法理学的科学内涵 233
三、以人为本实现了法理学社会价值与学术价值的有机统一 240
参考书目 246
后记 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