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著 3
自传 3
艽野尘梦 13
军人良心论 148
讲话 演词 295
精神讲话——民国十五年在乾城连以上军官会议上的讲话 295
在教育改进会章程审查会上的演词 303
在湘西十县联合教育改进会成立大会上的演词 304
在湘西十县联合单级教授研究所开学典礼上的演词 305
日记 311
民国三十一年正月于四川南川土桥 311
民国三十一年旧三月十四日识于土桥 335
民国三十一年五月于土桥 363
民国三十一年重阳识于黄 390
民国旧三十三年腊月初一于南川黄家湾 420
书信 443
调查锑矿资源给各县县长的函(民国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443
复张克诚函(民国三十一年四月十六日) 443
复滕敬侯书(民国三十一年九月六日) 444
复王光璧书(民国三十二年六月十五日) 445
复谢贯一专员函(民国三十三年六月十三日) 445
复滕文卿函(民国三十三年七月十五日) 446
复王尚质函(民国三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446
致张治中书(民国三十三年×月×日) 447
复王昭然函(民国三十四年四月八日) 448
复包敏卿函(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初一) 448
复毛儿函(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十九日) 449
复弘道函(民国三十五年旧十月十一日) 449
复王东原书(民国三十七年元旦后三日) 450
复田个石函(民国三十七年二月初八) 450
复陈慈航(民国三十七年四月二十日) 451
复双景五(民国三十七年×月×日) 451
致族中子弟书(民国三十八年正月初四) 452
给顾凌申先生的信(1949年×月×日) 452
复程潜函(1949年×月×日) 454
复朱丹波函(1950年1月×日) 454
致晏福生主任函(1950年2月24日) 455
序纪 459
《湘西教育之曙光》序(民国十一年九月) 459
《陆军新编三十四师军官教育团第三期毕业同学录》序(民国二十年九月) 460
《陆军新编三十四师军官教育团第四期毕业同学录》序(民国二十二年三月 日) 461
《湘西国术训练所军官班同学录》序 462
国术专家朱国福先生经历(民国十八年) 464
《湘西陈氏族谱》序(民国十年至二十二年) 464
先考杏圃府君事略(民国十三年) 466
仲兄小圃事略(民国十四年) 469
四嫂梁夫人事略 470
祭亡女元卉(民国三十五年三月) 471
公文 477
统领本部训令、委任令、指令、命令 477
关于筹备救荒三条办法的训令(秘字第812号 民国十年十月十六日) 477
颁发当铺简章的训令(秘字第916号 民国十年十一月五日) 478
附 九县善后筹办总处暂定临时当铺简章 479
重申挨户团有关单行条例的训令(×字第××号 民国十一年六月十日) 481
颁发乡自治真义的训令(督字第963号 民国十一年十月十七日) 482
乡自治筹办事务所与乡自治公所成立之前应行预筹之事的训令(督字第1046号 民国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484
催报乡自治区域划分等的训令(×字第××号 民国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485
召开会议审查乡自治全案的训令(×字第××号 民国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486
附一 湘西永、保、龙、桑、凤、乾、绥、古、庸、麻十县联合乡自治全案目录 487
附二 《湘西十县教育单行法规汇编》 560
在保靖召开十县联合会议的训令(督字第9号 民国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571
委县知事充任筹办事务所正所长的委任令(总字第1214号 民国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572
切实宣讲各项乡自治章程的训令(总字第××号 民国十二年一月三日) 573
商家行使市票的训令(需字第30号 民国十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574
调整乡自治宣讲员工资待遇的指令(筹字第8号 民国十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575
修理街道、沟渠的训令(总字第2261号 民国十二年四月十六日) 575
限期成立乡自治公所的训令(筹字第56号 民国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576
检发修改后的社谷章程的训令(筹字第96号 民国十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577
附 湘西永、保、龙、桑、凤、乾、绥、古、庸、麻十县乡自治社谷章程 578
限期成立乡选举事务所的训令(筹字第114号 民国十二年四月三十日) 580
颁发乡自治白话通告的训令并通告十县父老办乡自治书(×字第××号 民国十二年五月十五日) 581
计发督查检章的训令(筹字第630号 民国十二年八月三十日) 585
附 考察湘西十县乡自治简章 586
计发各乡学务委员会简章的训令(总字第3329号 民国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587
附 湘西十县各乡学务委员会简章 588
督办各乡社谷事项的训令(督字第17号 民国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89
计发乡自治真义通告的训令(督字第23号 民国十三年一月七日) 591
禁止乡长私设法庭受理民事诉讼的训令(督字第169号 民国十三年三月八日) 591
限期成立保息争公会的命令(×字第938号 民国十三年五月八日) 592
禁止壅塞沟渠、污秽街道的命令(督字第1833号 民国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593
新乡长到任之前各种公务仍由旧乡长负责的训令(×字第××号 民国十四年一月六日) 593
计发乡长交替条例的训令(×字第×号 民国十四年一月八日) 594
附 湘西十县各乡新旧乡长交替条例 594
有关学校经费、小学之推广等问题的训令(督字第377号 民国十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596
检发运动会简章、教材的训令(×字第××号 民国十四年三月十八日) 597
附 某某县联合运动会简章 597
勒令韩仲文刻日来校受课的指令(民国十四年三月十八日) 599
成绩优异、家境贫寒之学生准免交学费的指令(民国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599
议长、议员非先行辞职不得被选任其他公职的训令(督字第547号 民国十四年四月六日) 600
重申县知事公署为乡直接监督机关的训令(督字第635号 民国十四年四月×日) 600
禁种烟苗的训令(秘字第859号) 601
三十四师训令、命令、通令、电报、告示 602
被任命为陆军新编三十四师师长并启用关防的通令(×字第×号 民国十九年十月二十日) 602
关于返省复命的电报(民国二十三年九月四日) 603
劝慰人民多种冬粮补救灾荒的通令(副字第1024号 民国二十三年九月四日) 603
商民上运货物必装运谷米的训令(×字第××号 民国二十三年九月十二日) 604
禁止牲畜践食杂粮的训令(副管字第1号 民国二十三年十月四日) 605
关于派朱昭观赴保靖县考查农村建设等情况的电报(民国二十三年十月六日) 605
附一 湘西凤麻等十三县农村建设委员会简章 606
附二 湘西凤麻等十三县农村建设委员会分会简章 606
各商船搭运谷米杂粮以济民食的训令(救字第××号 民国二十三年十月九日) 607
师长手谕改用“寥天一庐”印模的通令(×字第×号 民国二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608
关于各县保安团须保护农村建设宣传员的电报(民国二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609
困难农民欠债可以延息的告示 609
其他部门公文 611
湘西屯务处训令(屯字第6号 民国二十五年三月八日) 611
附一 乾、凤、绥、古、保、泸、麻七县屯务委员会第一届大会议决案 612
附二 乾、凤、绥、古、保、泸、麻七县屯务委员会简章 617
湘西十四县救灾委员会训令(救字第161号 民国二十三年十月二日) 618
沅陵行署通电、训令、呈请 618
快邮代电——就任沅陵行署主任的通电(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一日发) 618
代电——电谢高院无弃菲才委以沅陵行署主任(民国二十七年四月十六日发) 619
再规定三项肃清盗匪的训令(保字第8360号 民国二十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619
湘西绥靖公署请转令武冈县政府架设武黔电话线向省政府的呈报(建字第2472号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四日发) 620
呈请张主席解决乡村电话经费的奉案 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