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凡例 3
【清乾隆】 34
为泉州地方猝被风雨情形据实奏闻事 福建陆路提督谭行义(乾隆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34
为奏闽省被风雨灾情形等事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36
为以高琦请调莆田令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38
为奏闽省乾隆十五十六年钱粮米粟已未完各数目事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39
为奏闽省乾隆十五十六年钱粮米粟已未完各数目事(附件)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41
为奏报闽省收成雨水地方情形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七年八月二日) 46
为奏明查办风水灾情形等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七年八月八日) 47
为奏闽省收成及米价情形事 福建水师提督李有用(乾隆十七年八月八日) 50
为奏收过房地租银并借给兵丁谷价等缘由事 福建水师提督李有用(乾隆十七年八月八日) 51
为奏泉厦等处被风情形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七年八月十四日) 53
为奏闻闽省得雨沾足及泉州被风情形事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七年八月十四日) 55
为奏查办闽省司胥冒领兵丁饷银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七年八月十九日) 57
为恭报闽省田禾米价并台地情形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七年八月十九日) 59
为奏审获诸罗县遗弃布旗及花名簿籍一案人犯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七年八月十九日) 60
为奏闻查勘被潮被风地方情由事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61
为奏闻查勘被潮被风地方情由事(附件)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64
为奏闻闽省被水情形此外俱属丰收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66
为奏闻金门飓风情形事 福建金门镇总兵冯汇(乾隆十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67
为奏台地海盗行劫事 巡视台湾户科掌印给事中立住(等)(乾隆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68
为奏台湾知府陈玉友等参革请以曾曰瑛刘辰骏调补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70
为奏查明彰化县生番戕杀一案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72
为奏清理监狱以昭钦恤事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74
为奏闽省被风被水等处暨米谷情形事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77
为奏明闽省风灾受损民户并米价等事 福建布政使德舒(乾隆十七年九月三日) 78
为议奏宁化县周墩县丞所属之牛岭地方复设铁炉事 户部尚书海望(等)(乾隆十七年九月五日) 80
为恭报闽省风雨田禾情形并米价等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七年九月五日) 89
为奏明战舰被飓击碎仰恳圣恩动项补造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七年九月七日) 90
为奏灾重地方请加赈一月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七年九月七日) 93
为陈荣吴志忠请补福建闽安水师游击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七年九月九日) 95
为奏明御史巡查回省关防应否封贮请旨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七年九月十三日) 96
为奏报闽浙受灾情形并米价等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七年九月十三日) 97
为奏台郡彰化县凶番焚杀兵民起衅根由等事 福建台湾镇总兵陈林每(乾隆十七年九月十六日) 99
为奏报地方雨水米价情形事 福建台湾镇总兵陈林每(乾隆十七年九月十六日) 101
为恭缴朱批叩谢圣训事 福建台湾镇总兵陈林每(乾隆十七年九月十六日) 102
为奏暂署抚篆时失察司胥冒领饷银请交议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七年九月十八日) 104
为恭报闽省雨水地方情形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七年九月十八日) 105
为恭报闽省雨水地方情形事(附件)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七年九月十八日) 107
为奏闻查获诸罗县奸民蔡倪捏造白旗等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七年九月十八日) 108
为奏查明彰化县生番戕杀一案马负书有无退缩情形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七年九月二十日) 110
为奏报闽省地方情形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七年九月二十日) 112
为奏报闽省风雨米谷情形事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113
为具奏闽省米价昂贵筹议是否动帑采买以裕仓储民食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114
为题参罢软官冯廷揆等事 福建水师提督李有用(乾隆十七年九月三十日) 117
为奏明闽省雨水米价等事 福建布政使德舒(乾隆十七年十月一日) 118
为恭报闽省米粮收成分数并雨水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七年十月七日) 120
为奏明请旨巡台御史关防存留藩库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七年十月七日) 121
为题参台湾府属凶番戕杀一案失职官员事 军机处(乾隆十七年十月九日) 122
为恭报闽省晚稻丰收情形等事 福建陆路提督谭行义(乾隆十七年十月十三日) 123
为具奏闽省筹议买补仓储由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124
为循例奏明曾曰瑛携眷过台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126
为奏明黄尚端等串通冒领饷银审查办理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127
为奏闽地风雨灾情暨赈济民人事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130
为奏闻闽省晚稻收成并买补仓谷事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132
为奏闽省雨水米价情形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七年十一月四日) 133
为奏闻查明凶番起衅根由及焚杀实在情节事 福建台湾镇总兵陈林每(乾隆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134
为奏报台地地方雨水米价情形事 福建台湾镇总兵陈林每(乾隆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136
为循例奏明曾日瑛携眷过台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藩(乾隆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137
为报乾隆十七年闽省民数谷数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138
为遵旨具奏查拿闽洋盗匪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140
为奏报闽省地方情形并米粮收成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七一) 143
为奏循例暂停巡查各镇协营仰祈睿鉴事 福建陆路提督谭行义(乾隆十七年十二月一日) 145
为奏报晚稻收成分数及雨水米价情形事 福建台湾镇总兵陈林每(乾隆十七年十二月七日) 146
为奏台地民情等事 福建台湾镇总兵陈林每(乾隆十七年十二月七日) 147
为犬马恋主情殷恭请陛见事 福建水师提督李有用(乾隆十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148
为奏闽地米谷收成粮价等事 福建水师提督李有用(乾隆十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149
为恭报闽省米粮天气情形并恭缴朱批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151
为恭陈闽省米粮收成价值并抚恤灾民事 福建布政使德舒(乾隆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152
为奏视察台地情形等事 福建台湾镇总兵陈林每(乾隆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153
为奖励仕绅捐银营建台湾府县事 台湾府知府方邦基(乾隆十七年) 155
为奏闽省官员册报部单事 福建布政使德舒(乾隆十八年一月) 157
为奏闽省米粮天气并应办案件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二月二十日) 170
为奏台地米粮拨连接济漳泉情形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178
为题请调福建台湾城守营右军守备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三月十日) 181
为奏报闽省收成分数并议定社仓条款事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182
为题请调福建台湾南路营参将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四月七日) 184
为嵇岳延无力偿还名下核减银两恳请豁免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四月七日) 185
为遵旨保举于从濂等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八年四月十日) 188
为奏闽省阴寒过甚举行禁祭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四月十日) 190
为调补陕西延绥总兵开列名单事 军机处(乾隆十八年四月十二日) 192
为奏闻往台调换哨船遭风飘击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八年四月十三日) 193
为奏明闽省春雨连绵各县情形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四月十七日) 194
为台湾县知县员缺俯准以章士凤调补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八年四月十七日) 196
为奏报闽省五府绵雨情形事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197
为修理澎湖协各衙署所用银两据实确查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五月二日) 199
为查明庄民抗官拒捕贰案情节事 福建水师提督李有用(乾隆十八年五月二日) 202
为请孙奋扬调台湾城守营右军守备事 武英殿人学士来保(等)(乾隆十八年五月八日) 204
为奏闽省雨水过多并米价等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五月八日) 206
为奏台洋风汛险恶攸关饷帑请更定领饷章程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八年五月八日) 207
为密陈将领贤员恭备圣明采择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五月八日) 210
为奏闻厦门台湾地方麦收情形事 福建水师提督李有用(乾隆十八年五月十三日) 212
为奏报闽省雨水粮价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八年五月二十日) 213
为奏闽省灾民抚恤并查拿抗官殴兵要犯事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215
为钦奉上谕追查闽省各属侵贪亏空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216
奏明内凹庄并柳树湳汛兵一案审拟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219
为薛元成请补守备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221
为奏报闽省米粮收成并雨水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223
为淡防厅建造仓廒所用工料银两浮多确查题销事 文渊阁大学士史贻直(等)(乾隆十八年六月十六日) 224
为蔡倪刘和林趟悻辱官殴差及竖旗诬陷宜加治罪事 军机处(乾隆十八年七月五日) 229
为遵旨办理诸罗县彰化县抗官奸民查拿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八年七月七日) 230
为奏闽省望雨甚殷率属祈祷并各地收成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七月七日) 233
为奏闻岁收房池租银及分散借兵丁谷石事 福建水师提督李有用(乾隆十八年七月十九日) 233
为恭恳圣恩赐准貤赠事 福建水师提督李有用(乾隆十八年七月十九日) 237
为奏报闽省获沛甘霖可赶插晚禾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七月二十日) 238
为奏竹堑之凤山崎坡顶竖旗陷害原由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八年七月二十日) 240
为奏闽省雨水沾足并米粮收成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八年七日二十日) 241
为奏台地雨水早稻二麦米价各情形事 署福建台湾镇总兵印务马大用(乾隆十八年七日二十七日) 243
为奏闽省风雨米粮乡试等情形事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八年八月六日) 244
为遵旨具奏闽省侵贪亏空之案清厘办理事 福建巡抚陈弘谋(乾隆十八年八月六日) 246
为奏明分别采买仓谷之法以免悬欠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八年八月六日) 248
为奏报闽省雨水沾足并米价平减等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八月六日) 250
为调补台湾总兵叩谢天恩事 福建台湾镇总兵马大用(乾隆十八年八月十六日) 251
为恭报闽省雨水沾足并米价等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八年八月二十日) 252
为奏闽省乡试察拿怀挟夹带情形事 福州将军新柱(乾隆十八年八月二十日) 254
为奏闽省雨水沾足并乡试情形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乾隆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255
为奏台米接济闽省并查拿闽洋渔船事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乾隆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