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章 民法与民法典 3
第一节 民法 3
第二节 民法制定之经过 8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10
本论 15
第一编 总则 17
第一章 法例 30
第二章 人 34
第一节 自然人 34
第二节 法人 48
第三章 物 71
第四章 法律行为 77
第一节 通则 77
第二节 行为能力 85
第三节 意思表示 89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98
第五节 代理 103
第六节 无效及撤销 112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116
第六章 消灭时效 118
第一节 总说 118
第二节 消灭时效之期间 119
第三节 消灭时效之中断 123
第四节 消灭时效之不完成 127
第五节 消灭时效完成之效力 128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131
第一节 权利之行使之基本原则 131
第二节 自力救济 132
第二编 债 135
第一章 通则 148
第一节 债之发生 152
第二节 债之标的 186
第三节 债之效力 193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213
第五节 债之移转 219
第六节 债之消灭 223
第二章 各种之债 232
第一节 买卖 233
第二节 互易 249
第三节 交互计算 251
第四节 赠与 252
第五节 租赁 257
第六节 借贷 268
第七节 雇佣 274
第八节 承揽 278
第八节之一 旅游 284
第九节 出版 289
第十节 委任 293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298
第十二节 居间 301
第十三节 行纪 305
第十四节 寄讬 307
第十五节 仓库 314
第十六节 运送 316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325
第十八节 合伙 327
第十九节 隐名合伙 332
第十九节之一 合会 333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337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339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342
第二十三节 和解 344
第二十四节 保证 346
第二十四节之一 人事保证 351
第三编 物权 357
第一章 通则 364
第一节 物权之意义及种类 364
第二节 物权之取得、移转及消灭 366
第二章 所有权 370
第一节 通则 370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375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382
第四节 共有 388
第三章 地上权 395
第四章 永佃权 400
第五章 地役权 403
第六章 抵押权 407
第七章 质权 426
第一节 动产质权 426
第二节 权利质权 430
第八章 典权 434
第九章 留置权 437
第十章 占有 440
第四编 亲属 447
第一章 通则 453
第二章 婚姻 457
第一节 婚约 457
第二节 结婚 460
第三节 婚姻之效力 468
第四节 夫妻财产制 469
第五节 离婚 477
第三章 父母子女 482
第四章 监护 500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500
第二节 禁治产人之监护 504
第五章 扶养 506
第六章 家 509
第七章 亲属会议 510
第五编 继承 513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 517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 524
第一节 效力 524
第二节 限定之继承 526
第三节 遗产之分割 529
第四节 继承之抛弃 531
第五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 533
第三章 遗嘱 536
第一节 通则 536
第二节 方式 537
第三节 效力 539
第四节 执行 541
第五节 撤回 542
第六节 特留分 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