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第1章:基本文本和定义 3
食品法典委员会章程 4
食品法典委员会议事规则 6
食品法典通用原则 14
食品法典使用的定义 15
第2章:制订法典标准和相关文本 17
法典标准及相关文本的制订程序 18
食品法典委员会设立附属机构的准则 25
确定工作重点的准则 27
商品委员会与综合主题委员会的关系 28
法典商品标准的格式 32
食品法典标准和相关文本中包含特别规定的准则 35
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中增加和修订食品添加剂规定的审议程序 35
特定食品卫生操作规范制订和(或)修订准则 41
法典分析方法的制订原则 42
法典采样程序的制订或选择原则 54
分析结果的应用:采样计划、分析结果、测定的不确定性、回收率与法典标准规定的关系 56
第3章:附属机构准则 59
法典委员会和特设政府间工作组主持国准则 60
法典委员会和特设政府间工作组会议准则 64
法典委员会和特设政府间工作组主席准则 66
实际工作组准则 69
电子工作组准则 71
第4章:危险性分析 73
食品法典框架内应用的危险性分析工作原则 74
食品安全相关危险性分析术语的定义 78
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和食品污染物法典委员会应用的危险性分析原则 80
食品污染物法典委员会关于食品或食品组中污染物和毒素的暴露评估原则 83
食品中兽药残留法典委员会应用的危险性分析原则 85
制订食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的危险性评估原则 90
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应用的危险性分析原则 91
附件:CCPR采用的危险性管理策略 94
JMPR优先评估化合物的标准 99
营养与特殊膳食用食品法典委员会工作应用的营养危险性分析原则和准则 102
第5章:法典政府间机构和历届会议 107
概况 108
食品法典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 112
综合主题委员会 114
商品委员会(活动) 124
商品委员会(无限期休会) 128
商品委员会(废除) 131
特设政府间工作组(活动) 133
特设政府间工作组(撤销) 134
FAO/WHO协调委员会 137
根据规则XI.1(A)设立的委员会 142
与其他组织的联席会议 143
第6章:成员 145
食品法典委员会成员 146
法典联络点的核心职能 149
第7章与其他组织的关系 151
食品法典委员会与国际政府间组织在制订标准和相关文本方面的合作准则 154
国际非政府组织参与食品法典委员会工作的相关原则 154
附录:食品法典委员会决议 159
关于科学在法典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及在何种程度考虑其他因素的原则声明 160
关于食品安全危险性评估作用的原则声明 161
促进达成一致意见的措施 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