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民事诉讼法典 3
第一编 总则 3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效力 3
第二章 基本原则 4
第三章 法院的权限 7
第一节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权限 7
第二节 各级法院的权限 10
第四章 诉讼机关、个人、诉讼人和变更诉讼人 13
第五章 审理民事案件的成员 16
第六章 参加诉讼的人员 17
第一节 民事案件当事人 17
第二节 参加诉讼的其他人员 20
第七章 证明和证据 25
第八章 临时强制措施 30
第九章 诉讼费、手续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36
第一节 诉讼费、手续费 36
第二节 其他各类诉讼费用 38
第十章 下达、送达、通报诉讼文书 40
第十一章 诉讼期限 43
第二编 一审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 45
第十二章 起诉和受理 45
第十三章 调解和审理准备 49
第十四章 一审法庭 53
第一节 一审法庭总则 53
第二节 一审程序 57
第三节 法庭提问程序 58
第四节 法庭辩论 61
第五节 合议和宣判 61
第三编 二审法庭审理案件程序 64
第十五章 二审的性质和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的上诉和抗诉 64
第十六章 二审准备 67
第十七章 二审程序 68
第四编 对已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重新进行审理的程序 73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73
第十九章 再审程序 77
第五编 民事调解程序 79
第二十章 民事调解程序总则 79
第二十一章 审理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受限申请的程序 81
第二十二章 审理请求下达寻找居住地失踪人启事的程序 83
第二十三章 请求宣告自然人失踪的程序 84
第二十四章 审理请求宣告自然人已经死亡的程序 85
第二十五章 审理与越南贸易仲裁法活动相关的民事案件的程序 86
第六编 承认并准许在越南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外国仲裁决定的程序 88
第二十六章 有关承认并准许在越南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外国仲裁决定程序的总则 88
第二十七章 审核请求承认和允许在越南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申请书的程序 90
第二十八章 审核请求不承认没有请求在越南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申请书的程序 93
第二十九章 审核请求承认和允许在越南执行外国仲裁决定的申请书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申请的手续 94
第七编 执行法院民事判决、裁定 99
第三十章 执行法院民事判决、裁定总则 99
第三十一章 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程序 100
第八编 对阻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民事诉讼中申诉和控诉的处理 102
第三十二章 对各类阻碍民事诉讼活动行为的处理 102
第三十三章 民事诉讼中的申诉和控诉 104
第九编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中的司法协助 108
第三十四章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原则 108
第三十五章 越南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中的审判权 109
第三十六章 民事诉讼中的司法协助 111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决议&国会主席 阮文安 113
泰国民事诉讼法典 117
关于适用1934年民事诉讼法典的国王令 117
第一编 总则 119
第一章 法律术语解释 119
第二章 法院 120
第一节 法院地域管辖权 120
第二节 对法官的抗议 122
第三节 法院的权力和义务 123
第四节 庭审 128
第五节 案件报告和用语 130
第三章 诉讼参与人 133
第四章 递送诉讼状和文件 136
第五章 证据 141
第一节 普遍原则 141
第二节 关于证人到庭及询问证据 145
第三节 带书证到庭审讯 148
第四节 法庭检查和指定专家 150
第六章 判决和裁定 151
第一节 裁决案件的普遍原则 151
第二节 判决及裁定书的内容和效力 152
第三节 诉讼费 156
第一部分 诉讼费的规定和支付及贫困者案件受理 156
第二部分 诉讼费的承担 159
第二编 初级法院的审判程序 161
第一章 初级法院的普通审判程序 161
第二章 初级法院的特别审判程序 165
第一节 小案审理程序 165
第二节 失约审判 168
第一小节 失约递交答辩状 168
第二小节 缺席审判 171
第三节 仲裁人 172
第三编 上诉及终审 175
第一章 向上诉法院提出的上诉 175
第二章 向最高法院提起的上诉 181
第四编 判决前的临时措施及判决和裁定的执行 183
第一章 判决前的临时措施 183
第一节 总则 183
第二节 紧急情况时的请求 188
第二章 判决和裁定的执行 189
第一节 总则 189
第二节 查封财产、冻结财产及支付的方式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