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军人待遇 1
一、优礼军人 1
〇一、河南省政府呈送该省慰劳守土将士捐款募解办法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十三日 1
附件:河南省慰劳守土将士捐款募解办法 2
〇二、内政部呈送“各地人民协助过境军队办法草案”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4
附件:各地人民协助过境军队办法草案 5
〇三、国民参政会一届二次大会参政员刘衡静等提“请优待壮丁以鼓励兵役案”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 7
〇四、内政部呈拟抗战军队通过时沿途民众致敬办法 民国二十八年一月十六日 8
〇五、国民参政会一届三次大会参政员郭英夫等提“为推广医疗伤兵伤民加设中医医院以广救济而加强抗战力量案”民国二十八年二月 9
〇六、军事委员会抄送“改善新兵待遇办法”等件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10
附件(一):改善新兵待遇办法草案 11
附件(二):出征抗敌军人家属之优待办法草案 15
〇七、军事委员会函送“征训补充壮丁抚恤及埋葬费暂行办法”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六日 18
附件:征训补充壮丁抚恤及埋葬费暂行办法 19
〇八、军事委员会函送“战时军事征雇民夫伤亡抚恤暨埋葬费暂行办法”民国二十九年二月十六日 20
附件:战时军事征雇民夫伤亡抚恤暨埋葬费暂行办法 21
〇九、抚恤委员会函送“减省恤案层转手续意见”办法 民国二十九年七月四日 23
附件:减省恤案层转手续意见办法 24
一〇、军政部转呈征人对合作社贷款缓偿办法二项 民国二十九年七月十日 25
一一、行政院、军事委员会会呈陆军伤亡官兵平战时抚恤条例 民国二十九年八月十二日 27
一二、军事委员会函送“国民兵抚恤划分办法”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十日 28
附件:国民兵抚恤划分办法 29
一三、贵州省政府呈送“修正优待出征抗敌军人于应召前所负债务展至役满返籍后之第二年筹措清理办法”民国三十年三月二十五日 30
附件:修正优待出征抗敌军人于应召前所负债务展至役满返籍后之第二年筹措清理办法 32
一四、军政部电呈该部荣誉军人生产事业管理局组织规程 民国三十年四月四日 33
附件(一):军政部荣誉军人生产事业管理局组织规程 34
附表(一):军政部荣誉军人生产事业管理局组织系统表 38
附表(二):军政部荣誉军人生产事业管理局编制表 39
一五、国民参政会二届二次大会参政员张之江等提“请将抗日伤残之消极抚恤改为积极抚恤大规模的对于二三等轻伤军人加以技术训练俾其独立谋生而免国家无限之负担案”民国三十年十一月 43
一六、国民政府为出征抗敌军人对合作社借款展期偿还办法训令行政院 民国三十一年一月十五日 44
附件:出征抗敌军人对合作社借款展期偿还办法 46
一七、军事委员会函送“战时陆海空军退役办法大纲”及其施行细则 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46
附件(一):修正战时陆海空军军官佐退役办法大纲 48
附件(二):修正战时陆海空军军官佐退役办法大纲施行细则 48
一八、军事委员会呈送委托邮政机关发给恤金章程 民国三十二年一月八日 51
附件:军事委员会抚恤委员会委托邮政机关发给恤金章程 52
一九、军事委员会函送“陆军官佐退役俸及赡养金给与规则”等件 民国三十二年二月 56
附件(一):陆军官佐退役俸及赡养金给与规则 57
附件(二):空军军官佐退役除役实施暂行规则 58
附件(三):空军官佐退役俸给与规则 61
二〇、全国慰劳抗战将士委员会总会为慰劳鄂西将士上电行政院 民国三十二年六月二日 63
二一、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伤兵之友社总社电呈扩大征友运动各项办法 民国三十二年七月二日 64
附件(一):新运总会伤兵之友社总社扩大征求伤兵之友运动捐款缴纳办法 64
附件(二):新运总会伤兵之友总社扩大征求社友办法 65
附件(三):新运总会伤兵之友社总社扩大征求伤兵之友运动宣传办法 67
附件(四):新运总会伤兵之友社总社扩大征求伤兵之友运动宣传要点 69
附件(五):“虽残不废”运动说明书 71
附件(六):新运九周年纪念孔理事长广播词 73
二二、军政部转呈“安徽省各县优待委员会及乡(镇)优待分会专任干事考选办法”民国二十一年十二月 76
附件:抄安徽省各县优待委员会及乡(镇)优待分会专任干事考选办法 78
二三、军政部呈拟关于征集壮丁列抵征额及登记优待各项办法 民国三十三年月二十五日 80
二四、全国慰劳抗战将士委员会总会电请提前拨发第二批鄂湘劳军捐款 民国三十三年人月二十二日 81
二五、伤兵之友社征募委员会检送征募办法及告全国同胞书 民国三十三年八月十六日 82
附件(一):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伤兵之友社总社征募委员会征募办法草案 83
附件(二):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伤兵之友社总社为征募伤兵特别营养等捐款告全国同胞书 86
二六、军事委员会函送工人及店员志愿从军薪给保留办法 民国二十三年十二月六日 87
二七、军事委员会检送驻印军伤亡官兵抚恤条例 民国三十四年一月二日 88
附件:中华民国驻印军伤亡官兵抚征条例 89
附录:陆军抚恤条例第二十条 93
二八、教育部呈拟“各级学校教职员从军缺额接替办法”民国三十四年一月十八日 94
二九、军事委员会函送“战时编余官兵安置办法”民国三十四年二月十二日 95
附件:战时编余官兵安置办法 96
三〇、军事委员会函送“战时编余官兵安置办法施行细则”民国三十四年三月六日 100
附件:战时编余官兵安置办法施行细则 101
三一、全国知识青年志愿从军指导委员会函复川省府从军职员缺额不补疑义 民国三十四年三月九日 104
三二、国民政府令发“知识青年志愿从军优待办法实行细则”等件 民国三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105
附件(一):照抄全国知识青年从军指导委员会三十四年三月九日原呈 107
附件(二):照抄知识青年志愿从军优待办法实施细则 109
附件(三):照抄青年远征军政治工作人员实施优待处理办法 110
附件(四):照抄工厂工人及商店店员参加从军后其原有薪给保留办法 111
三三、教育部呈送该部直辖各校从军教职员人数及接替员额清册 民国三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111
附表:本部直辖各学校从军教职员人数及接替员额清册 113
三四、全国慰劳抗战将士委员会电请如数拨付湘西豫鄂两慰劳团事业费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三十日 117
三五、内政部为编余军官转业警察事呈文行政院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十二日 120
三六、军事委员会电送“志愿从军女青年退役办法”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122
附件:志愿从军女青年退役办法 122
附表:军事委员会全国知识青年志愿从军编练总监部女青年服务总队女青年退役携带服装数量表 124
三七、国防部签请保留从军优待办法及实施细则 民国三十六年四月 125
二、优待征属 127
三八、内政、军政部会呈“应征(召)入营士兵家庭救济暂行办法”民国十六年十月十六日 127
附件:应征(召)入营士兵家庭救济暂行办法 128
三九、国民参政会一届一次大会参政员黄同仇等提“实行优待征兵家属及抚恤阵亡官兵遗属案”民国二十七年七月 131
四〇、军政部呈拟“抗战军官佐家属生活救济实施办法大纲”民国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134
附件:抗战军官佐家属生活救济实施办法大纲 135
四一、军事委员会函送“修正抗战军官佐家属生活救济实施办法大纲”民国二十九年五月十四日 137
附件(一):抗战军官佐家属生活救济实施办法大纲(修正案) 139
附件(二):抗战军官佐家属生活救济实施办法大纲修正之说明 142
四二、国民参政会二届一次大会参政员吕云章等提“励行优待出征军人家属案”民国三十年三月 144
四三、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条例之研究&方秋苇 145
四四、军政部函覆安徽省政府关于优待征属业务疑义 民国二十二年六月二日 160
四五、军政部函送有关各机关会商优待征属业务权责划分会议纪录 民国三十二年七月二十日 162
附件:军政部邀请有关各机关会商优待征属业务隶属权责划分会议纪录 163
四六、内政部、社会部、军政部会呈优待征属业务隶属划分办法 民国三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169
四七、军政、内政部会陈川省优待出征军人家属事业管理委员会裁撤经过 民国三十三年四月十二日 170
四八、军政部呈请将优待征属业务仍由师区督导 民国三十三年九月八日 172
四九、兵役部呈拟侨美居民回国服役家属津贴办法 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 173
附件:抄宋子文佳电 175
五〇、兵役部呈请将优待征属业务划归该部掌管 民国三十四年一月十五日 176
五一、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函送“请政府指拨专款积极安置荣誉军人及救济其家属案”等件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九日 177
附件(一)李南屏代表等十一人提“请政府指拨专款积极安置荣誉军人及救济其家属案” 178
附件(二):陈继楷代表等十一人提“请改进伤残军人安置办法案” 181
五二、国防部为阵亡将士特恤暨阵亡官兵遗族救济办法呈文国民政府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十八日 182
附件(一):抄陈总长勤恤金字第七一三号签呈 183
附件(二):抄黄镇球恤叙字第九二二号签呈 184
肆、地方武力 184
一、保甲训练 184
〇一、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移送壮丁及联保主任训练办法 民国二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185
附件(一):壮丁训练 186
附件(二):联保主任或乡镇长及保甲长之训练 187
〇二、行政院令发联保主任、乡镇长及保甲长训练办法 民国二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188
〇三、湖北省政府呈报该省办理联保主任、保甲长训练情形 民国二十六年五月十五日 189
〇四、河南省政府呈送该省保甲长训练办法 民国二十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192
附件:河南省保甲长训练办法 194
〇五、陕西省政府呈报办理保甲基层人员训练经过 民国二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196
〇六、江苏省政府呈报办理乡镇保甲长训练情形 民国二十六年五月二十日 197
附件:江苏省各县乡镇保甲长训练实施大纲 201
〇七、广东省政府呈报联保主任、保甲长训练情形 民国二十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203
〇八、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转陈川省办理联保主任及保甲长训练情形 民国二十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206
〇九、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转呈贵州省联保主任及保甲长训练 民国二十六年六月七日 208
一〇、江西省政府呈报该省保甲人员训练情形 民国二十六年六月十日 212
一一、内政部呈送“关于民力统制应行办理事项”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215
附件:关于民力统制应行办理事项 216
一二、福建省政府呈送该省民力统制实施办法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218
附件:福建省民力统制实施办法 218
一三、西康建省委员会为该省暂难组织义勇壮丁常备队呈文行政院 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222
一四、军政部电陈各县(市)联保征兵协会组织规则 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 224
附件:各县(市)联保征兵协会组织规则 224
一五、国民参政会一届二次大会参政员王亚明提“请奖励闲居各省会或各大都市之各县乡公正士绅归去协助政府征募壮丁并参加或成立当地后援会进行动员工作以利抗战前途案”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 227
一六、内政部呈报江西广丰、浙江江山两县划界处理办法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十四日 228
一七、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大会参政员秦望山等提“请政府从速集中闽省壮丁编成国军以加强抗战力量案”民国二十八年九月 230
一八、内政、军政部会呈“国民兵团区乡(镇)保各级队部组织规程”民国二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32
附件:国民兵团区乡(镇)保各级队部组织规程 233
一九、军政、内政部会呈“县市国民兵团各级队维持治安办法”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六日 236
附件:县市国民兵团各级队维持治安办法 237
二〇、军政部呈送“黔南各县国民兵团组织管理教育实施暂行办法”民国二十九年五月四日 240
附件:黔南各县国民兵团组织管理教育实施暂行办法 241
附表:贵州省第(?)绥靖区国民兵临时指挥部编制表 243
二一、安徽省政府、军管区司令部会呈该省各县国民兵团编组实施办法 民国二十九年六月三日 245
附件:安徽省各县国民兵团编组实施办法 246
附表(一):国民兵团组织系统表 252
附表(二):安徽省各县国民兵团团部编制给与表 253
附表(三):各县国民兵团自卫队编制给与表 256
附表(四):各县国民兵团团部及后备队经费分配表 258
附表(五):各县国民兵团自卫队队额及年支经、临费预算表 264
附表(六):各县国民兵团后备队队额及经费预算表 269
二二、军政部呈送兵役会议关于统一各县市地方自卫组织决议案 民国二十九年六月十六日 276
二三、四川省政府电呈该省保安队演变经过 民国二十九年七月 277
二四、人力动员与推行保甲&王宜昌 278
二五、中央战时工作总队呈送三十二年经费预算 民国二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284
二六、行政院为中央战时干部训练团拟成立少年工作总队指令胡宗南 民国三十二年七月六日 286
二七、军政部函请转饬各机关、工厂等接受当地保甲长调查以利役政 民国二十二年四月八日 287
二八、内政部呈请凡组织健全之县市警察机关得统一指挥各该地方武力 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288
二九、贵州省政府呈拟该省各县(市)国民兵自卫总队组织暂行办法 民国三十四年一月四日 289
附件:贵州省各县(市)国民兵自卫总队组织暂行办法 290
三〇、行政院、军事委员会电送“军民合作站组设办法”等件 民国三十四年二月 295
附件(一):军民合作站组设办法 295
附件(二):军民合作站组设办法实施细则 298
附件(三):军民合作站收容伤(病)散官兵办法草案 303
三一、内政部呈拟整理各省地方治安武力原则四项 民国三十四年五月十八日 305
三二、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函送“慎选保甲人员以便推行地方自治实施政令法令改善兵役等案”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三日 307
附件:慎选保甲人员以便推行地方自治实施政令法令改善兵役等案提案 308
三三、内政部呈拟各省县市地方治安武力整理原则三项 民国三十三年八月十一日 309
二、沦陷区民力 311
三四、国民参政会一届一次大会参政员王仲裕等提“拟请中央设法招募沦陷区域内曾经担任游击之青年壮丁施以军事训练补充队伍以利抗战案”民国二十七年七月 311
三五、军事委员会函送游击区党政军一元化及统一指挥方案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313
附件:关于游击区党政军一元化及统一指挥之方案 313
附表:中央对战地各机关统属指挥及行文系统表 317
三六、军事委员会电送“对敌伪在沦陷区强征壮丁之对策”民国三十二年九月十二日 318
附件:对敌伪在沦陷区强征壮丁之对策 318
三七、日本掠夺沦陷区劳力之情形&重建 323
三八、行政院为游击区党政军一元化及统一指挥方案函复军事委员会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十日 326
三九、军事委员会、行政院令发“战地壮丁动员方案”等件 民国三十年二月 327
附件(一):战地壮丁动员方案 328
附件(二):反对敌伪强征壮丁大同盟组织办法 330
附件(三):各游击区根据地义民收容所设置办法 333
四〇、江西省政府密呈“反对敌伪强征壮丁大同盟组织实施办法”等件 民国二十年五月十五日 335
附件(一):反对敌伪强征壮丁大同盟组织实施办法 336
附件(二):江西省游击战区各县民众组训办法 337
附表(一):江西省游击战区各县战时民训总队部编制概算表 342
附表(二):江西省游击战区各县战训总队壮丁队各级队部编制表 344
附录:江西省游击战区各县民众誓词 345
附表(三):江西省游击战区各县壮丁队正规训练课程时间分配表 346
四一、内政部抄呈“义民指导所组设办法草案”等件 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六日 348
附件(一):义民指导所组设办法草案 350
附表:内政部拟编各省义民指导所经费概算书(草案) 352
附件(二):抄来文一件 354
四二、内政部、军政部会呈“沦陷区内移壮丁缓征缓召实施原则草案”民国三十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354
附件:沦陷区内移壮丁缓征缓召实施原则草案 356
伍、役政弊端与改善之道 359
〇一、军政部呈拟“士兵保育及逃亡处理办法”民国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359
附件:士兵保育及逃亡处理办法 360
附录:对应征新兵及其家庭鼓励办法 363
〇二、征兵的困难及其解决方法&徐雪寒 365
〇三、内政部、军政部函送“限制壮丁旅居迁移暂行办法”民国二十七年一月十二日 370
附件:限制壮丁旅居迁移暂行办法 371
〇四、国民参政会一届一次大会参政员褚辅成等提“改善征兵办法实施志愿制俾可加强抗战力量案”民国二十七年七月 374
〇五、国民参政会一届一次大会参政员董必武等提“改善兵役法案”民国二十七年七月 376
〇六、国民参政会一届二次大会参政员陶行知等提“建立志愿兵区以补兵役法之不足案”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 381
〇七、国民参政会一届二次大会参政员梁漱溟等提“改善兵役实施办法建议案”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 384
〇八、国民参政会一届二次大会参政员李元鼎等提“杜绝征兵流弊以结民心而利抗战案”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 388
〇九、军政部呈送“修正各部队对逃兵预防及处理办法”民国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389
附件:修正各部队对逃兵预防及处理办法 390
一〇、国民参政会一届三次大会参政员黄炎培等提“协助改善兵役建议案”民国二十八年二月 393
一一、国民参政会一届三次大会政府交议“修改兵役法施行暂行条例案”等件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 395
一二、国民参政会一届三次大会参政员曾琦等提“组织兵役实施巡察团案”民国二十八年二月 403
一三、国民政府为壮丁结伙逃亡处理原则训令行政院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十日 404
附件:军事委员会为军政部规定壮丁大队壮丁犯结伙逃亡罪应由军法机关处理转请备案之原函 407
一四、军政部电呈“防止逃兵办法”民国二十八年十月 409
附件:防止逃兵办法 410
一五、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大会参政员陶行知等提“扩大壮丁志愿应征入伍运动以增加抗战力量案”民国二十八年九月 418
一六、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大会参政员胡景伊等提“依据各地兵役实施之流弊建议应行改进诸端以利兵役之推进案”民国二十八年九月 422
一七、目前兵役应改进之要点&蒋中正 429
一八、国民参政会一届五次大会参政员梁上栋等提“改善兵役法规及办法案”民国二十九年四月 434
一九、如何防止逃亡&柳岳生 437
二〇、如何防止办理兵役人员舞弊问题&丁伯恒 452
二一、役政人事上之几项改进意见&欧西贺 463
二二、兵役人员之急务&蒋中正 474
二三、后方部队整训之要务&蒋中正 478
二四、国民参政会二届一次大会政府交议“为请确定各省施行纳金缓役办法应否继续办理或改为征收免役证书费案”民国三十年三月 485
二五、国民参政会二届一次大会参政员邵从恩等提“改善役政藉利抗战建国案”民国三十年三月 488
二六、行政院指令军政部“修正办理逃兵官长惩奖规则”准予备案 民国三十年三月八日 491
附件:修正办理逃兵官长惩奖规则 492
二七、实施新县制和兵役的改进&朱为鉁 496
二八、兵役改进办法及与学校军训之关系&程泽润 500
二九、国民参政会二届二次大会参政员胡若华等提“请政府对师管区征送新兵同样发给现品俾维健康而免逃逸死亡以保国力案”民国三十年十一月 513
三〇、国民参政会二届二次大会参政员王卓然等提“请提高士兵待遇厉禁走私以严军纪而励士气案”民国三十年十一月 514
三一、国民参政会二届二次大会参政员张之江等提“整饬征兵练兵办法及改善士兵生活以固国防基础案”民国三十年十一月 516
三二、如何消弭规避兵役的病因&漱生 519
三三、对于政工人员与兵役干部之指示&蒋中正 532
三四、革新兵役之根本精神与必循的途径(上)&蒋中正 538
三五、革新兵役之根本精神与必循的途径(下)&蒋中正 550
三六、国民参政会三届一次大会参政员王隐三等提“请政府改善兵役制度并注意弊端以便征兵顺利而利抗战案”民国三十一年十月 558
三七、国民参政会三届一次大会参政员张炯等提“改善征兵办法以利抗战案”民国三十一年十月 560
三八、国民参政会三届一次大会参政员张难先等提“拟请政府力求改善士兵学生之生活及训育以利抗建案”民国二十一年十月 561
三九、军政部为桂军区请示后备队受训国民兵顶训应如何惩处案呈文行政院 民国三十三年六月十四日 563
四〇、国民参政会三届三次大会参政员王亚明等提“改善国军官兵人马待遇应请政府统筹财源以免加重人民重复负担案”民国三十三年九月 564
四一、国民参政会三届三次大会参政员张炯等提“澈底改善兵役以利抗战而安国本案”民国三十三年九月 566
四二、国民参政会三届三次大会参政员陈逸云等提“改善兵役办法加强抗战力量案”民国三十三年九月 571
四三、国民参政会三届三次大会参政员但懋辛等提“请建议政府改善役政案”民国三十三年九月 573
四四、国民参政会三届三次大会参政员褚辅成等提“请政府改善征兵办法以充实兵源并提高素质案”民国三十三年九月 575
四五、国民参政会三届三次大会参政员赵澍等提“请政府迅速改善士兵生活以加强战力实行反攻案”民国三十三年九月 579
四六、司法行政部呈请解释妨害兵役法律疑义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582
四七、司法院咨复关于解释妨害兵役适用法律疑义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584
四八、国民参政会四届三次大会参政员于汝洲等提“请政府速增调军队以安定东北秩序而保民生案”民国三十六年五月 585
四九、国民参政会四届三次大会参政员余楠秋等提“建筑营房以求安定社会秩序并纠正军人错觉心理案”民国三十六年五月 586
五〇、国民参政会四届三次大会参政员金维系等提“安置编余军官备为国用案”民国三十六年五月 587
五一、国民参政会四届三次大会参政员王仲裕等提“请政府设法安置抗战人员并优予抚恤烈士遗族以安人心而励士气案”民国三十六年五月 589
五二、国民参政会四届三次大会参政员王泽民等提“请政府速设法妥为安置对于革命与抗战著有功勋之退役军人确保其生存权以免其流离失所影响一般士气与地方治安案”民国三十六年五月 590
五三、国民参政会四届三次大会参政员王仲裕等提“请划拨接收之敌产或物资以救济抗战殉难人员遗族案”民国三十六年五月 592
五四、国民参政会四届三次大会参政员梁上栋等提“对于抗战阵亡及受伤将士抚恤办法应予修正调整案”民国三十六年五月 594
五五、国民参政会四届三次大会参政员顾颉刚等提“请征丁就地集训以免壮丁逃亡影响农耕案”民国三十六年五月 595
五六、国民参政会四届三次大会参政员张一善等提“改善士兵生活充实国力保国卫民案”民国三十六年五月 597
五七、国民参政会四届三次大会参政员何基鸿等提“请改善国军待遇减轻人民负担以便加强军民合作而利地方绥靖案”民国三十六年五月 598
五八、国民参政会四届三次大会参政员乔廷琦等提“为请改善国军待遇减轻人民负担以便加强军民合作而利地方绥靖案”民国三十六年五月 599
五九、陈立夫提“保卫西南充实兵源紧急措施方案”民国三十八年十一月 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