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聘录用与入职管理 1
第一节 招聘广告与录用条件 1
第二节 录用通知的发放 3
第三节 拟录用员工的入职审查和管理 6
第四节 单位的如实告知和禁止担保的义务 9
第二章 订立劳动合同 12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12
一、订立形式 12
二、订立时间 12
三、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3
四、劳动者久拖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4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主体 16
一、用人单位 16
二、劳动者 18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条款 23
一、必备条款 23
二、约定条款 24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期限 26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6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6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9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效力 30
一、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30
二、无效劳动合同 30
第三章 试用期管理 36
第一节 试用期期限 36
一、试用期的法定上限 36
二、试用期的延长和缩短 37
第二节 试用期工资和福利待遇 39
一、试用期工资 39
二、试用期福利待遇 40
第三节 试用期的约定限制 40
一、部分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4 40
二、试用期不得单独设定 41
三、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41
四、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 41
第五节 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 43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43
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44
第四章 规章制度 49
第一节 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 49
一、内容合法 49
二、民主程序 50
三、公示程序 52
四、企业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后果 53
第二节 规章制度的制定 54
一、内容合理 54
二、细化标准 55
三、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关系 57
第五章 保密与竞业限制 58
第一节 商业秘密 58
一、商业秘密的认定 58
二、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内容6 60
第二节 保密措施与保密制度 63
一、建立完善严格的保密规章制度 63
二、签订保密或竞业限制协议 64
三、建立商业秘密侵权索赔机制 64
第三节 保密协议实务操作 65
一、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与联系 65
二、保密协议的内容 66
第四节 竞业限制协议实务操作 67
第六章 培训与服务期 73
第一节 服务期 73
一、什么是服务期 73
二、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 73
三、服务期期限 75
四、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法律后果 77
五、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79
第二节 培训协议签订实务技巧 80
第七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82
第一节 工作时间 82
一、标准工时制 82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 84
三、不定时工作制 88
四、有关加班加点的规定 90
五、考勤管理和加班审批 93
第二节 休息休假 95
一、休息日 95
二、法定节假日 95
三、丧假 96
四、婚假 96
五、产假 97
六、探亲假9 97
七、社会活动假 98
八、事假 98
九、带薪年休假 99
十、病假 103
第八章 员工薪酬管理 107
第一节 薪酬管理中的各项基本概念和制度 107
一、工资 107
二、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110
三、日工资和小时工资 112
四、最低工资标准 113
五、克扣工资 115
六、拖欠工资 117
第二节 工资支付的各项规定 119
一、工资支付的程序性规定 119
二、工资支付标准的确定 121
三、未依法支付工资的法律后果 125
第三节 加班费的实务操作 126
第四节 薪酬管理的常见误区 131
一、月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31
二、以实物或购物卡等形式支付工资 131
三、不按时支付工资 132
四、直接规定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加班费1 132
五、以调休代替支付加班费 132
第九章 社会保险实务 133
第一节 社会保险的基本规定 133
一、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法定性 133
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后果 135
第二节 基本养老保险 138
一、征缴范围 138
二、缴费基数与比例 138
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39
第三节 基本医疗保险 141
一、征缴范围 141
二、缴费比例 141
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 141
第四节 失业保险 144
一、征缴范围 144
二、缴费比例 144
三、失业保险待遇 144
第五节 生育保险 146
一、征缴范围 146
二、缴费比例 146
三、生育保险待遇 146
第六节 工伤保险 148
一、工伤保险费的缴纳 148
二、工伤认定 149
三、工伤保险待遇 151
第七节 社会保险实务疑难热点 159
第十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 162
第一节 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162
第二节 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163
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163
二、医疗期满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 165
第三节 企业单方调岗实务疑难热点 165
第四节 劳动合同变更技巧 166
一、岗位约定 166
二、调岗约定 167
第十一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 169
第一节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69
第二节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71
一、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171
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175
三、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178
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182
第三节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83
一、员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83
二、员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85
三、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86
第四节 离职手续的办理 189
一、企业应当办理的离职手续 189
二、企业不依法办理离职手续的后果 190
三、员工应当办理的离职手续 190
第十二章 劳动合同的终止 192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的区别 192
第二节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92
第三节 劳动合同终止的例外情形 194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例外情形 194
二、例外情形下劳动合同的终止 195
第四节 劳动合同终止和续签的实务技巧 197
一、及时决定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 197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 199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后果 199
四、续签劳动合同实务 199
第十三章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203
第一节 经济补偿金 203
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203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209
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 214
四、经济补偿金的实务疑难热点 214
第二节 赔偿金 216
一、企业应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216
二、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221
第十四章 集体合同和工会 224
第一节 集体合同 224
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224
二、集体合同的订立 225
三、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232
四、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处理 232
第二节 工会 233
一、工会的性质 233
二、工会的组建 234
三、工会办公场所和工作时间 235
四、工会委员 236
五、工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 238
六、工会的工作职能 240
第十五章 劳务派遗和非全日制用工 245
第一节 劳务派遣 245
一、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 245
二、劳务派遣的主体 246
三、劳务派遣法律关系 246
四、劳务派遣的退回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249
五、违法劳务派遣的法律后果 252
六、劳务派遣实务 254
第二节 非全日制用工 255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界定 256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定 257
第十六章“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管理 260
第一节“三期”的休假与休息 260
一、产前休息时间和产前假 260
二、产前检查假 261
三、保胎假 261
四、流产假 261
五、产假 262
六、护理假 262
七、哺乳时间和哺乳假 262
第二节“三期”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66
第三节“三期”的劳动保护与岗位调整 271
一、“三期”劳动保护 271
二、“三期”岗位调整 272
第四节“三期”劳动合同的解除 274
第五节“三期”劳动合同的终止 277
第六节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管理 280
一、未婚生育和已婚夫妻生育二胎 280
二、未婚先孕流产和已婚生育二胎的流产 283
第十七章 涉外劳动关系管理 285
第一节 涉外劳务派遣 285
第二节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 287
一、外国人就业的条件 287
二、外国人就业的程序 288
三、外国人劳动合同关系的管理 291
第十八章 劳动争议的解决 295
第一节 和解与调解 295
一、和解 295
二、调解 296
第二节 申请仲裁 298
一、仲裁申请的受理范围 298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301
三、劳动争议仲裁管辖 304
四、劳动争议仲裁主体 307
五、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309
六、劳动争议“终局裁决” 314
七、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救济 316
第三节 提起诉讼 317
一、劳动争议诉讼时效 317
二、劳动争议管辖法院 317
三、劳动争议诉讼请求 318
四、劳动争议诉讼程序 319
第四节 举证实务操作 321
一、举证责任的分配 321
二、举证期限 324
三、证据种类与提交规则 326
第五节 裁决的执行 331
一、申请执行的条件 331
二、受理申请执行的法院 332
三、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 332
四、先予执行 333
五、执行异议 334
六、执行和解 334
七、暂缓执行 334
八、中止执行 334
九、终结执行 335
附录 3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357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37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37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8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38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