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法、法律与法哲学 2
二、著述缘起:缺乏与必要 8
三、著述路径:二维与六章 21
四、著述方法:诠释与比较 24
五、创新与不足 26
第一章 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的来源 28
第一节 古希腊哲学中的正义和法律思想 30
一、柏拉图理念论和分有学说基础上的正义和法律思想 31
二、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和伦理学语境下的正义和法律观念 45
第二节 古代自然法资源 57
一、斯多葛派的自然法观念 58
二、西塞罗的自然法理论 61
第三节 罗马法源泉 68
一、罗马法的产生和发展 68
二、自然法、市民法与万民法 70
第四节 基督教神学和法哲学根源 74
一、《圣经》中的法律文化 75
二、奥古斯丁的宗教法律思想 85
三、中世纪天主教的教会法体系 100
小结 103
第二章 托马斯论法的本质 107
第一节 神学与哲学基础 108
一、神学与哲学融合的著述目的和体例 109
二、神学与哲学融合的经院哲学思想 113
第二节 法的本质形式是理性命令 123
一、法律与理性关系的论辩 125
二、法律是理性的命令 129
第三节 法的本质目的是共同善 132
一、法律与共同善关系的辨析 135
二、法律以共同善为目的 138
第四节 法的本质动力是统治者 140
一、立法者身份的界定 141
二、统治者立法 146
第五节 法的本质质料是共同体 148
一、法律质料的考察 149
二、城邦的正义与非正义之分 151
第六节 法的本质环节是颁布 154
一、颁布作为本质性环节的辩解 155
二、颁布是法律约束力的保证 158
小结 159
第三章 托马斯论法的多样性 164
第一节 基础和方法 166
一、上帝与人类观点奠定的二维基础 166
二、分有与类比理论构成的划分方法 172
第二节 法的基本类型 176
一、永恒法作为上帝统管宇宙的永恒理念 177
二、自然法是理性存在物对永恒法的分有 182
三、人法乃是人类依据自然法的决定 186
四、神法是上帝在《圣经》中的启示 193
第三节 神法构成的差异与同一 199
一、神法的新旧之分 199
二、神法的内在同一 202
第四节 原罪与审判:欲望之律 205
一、欲望乃罪与罚的结果 206
二、欲望之律的存在方式 209
小结 211
第四章 托马斯论法的秩序 216
第一节 永恒法是形上顶端 218
一、永恒法是上帝心中的范型 220
二、永恒法是其他法律的源泉 228
第二节 自然法是中枢 239
一、自然法是习惯保有的原则和命令 241
二、自然法是实践理性的多样性命令 250
三、自然法命令的稳定性与改变方式 257
第三节 人法是形下末端 264
一、人法的起源 266
二、人法的分类 270
三、人法的性质 277
四、人法的变更 282
小结 300
第五章 托马斯论法的效果、行为与权限 304
第一节 法的效果 306
一、法的效果是使人向善 306
二、自然法是德性的源泉 312
三、人法训练和培养德性 319
第二节 法的行为 326
一、法的行为的权威论断 326
二、实现法的效果的手段 329
第三节 法的权限 331
一、永恒法是所有受造物的规则 332
二、自然法命令的普遍性与内在等级 347
三、人法的普遍性与失效之处 355
小结 378
第六章 神圣的世俗化——托马斯法哲学思想的历史变奏 381
第一节 世俗主义运动中的托马斯主义与法哲学 383
一、托马斯主义的形成与法哲学的地位 384
二、第一次复兴与国际法的肇始 390
三、第二次复兴与自然法的再现 397
第二节 从人性到法律——人性论根基 420
一、人之构成论预设法的多样性 421
二、灵魂能力论建构法的本质论 424
三、人的超越性理论造就法的秩序论 432
第三节 恶法与良法之辨——当代价值 436
结语 440
参考文献 448
后记 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