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说 1
第一章 考试权与监察权、司法权的发轫 14
第二章 一九六〇年代以前之考铨制度 16
第一节 国民政府时代至行宪前之考试权 16
第二节 国民政府时代至行宪前之铨叙权 21
第三节 中华民国之行宪与考试权之发展 25
第三章 一九五〇年代以前考铨法规之演变 31
第一节 考试法之形成与发展 31
第二节 典试法、监试法之确立与意义 38
第三节 主要铨叙法规范之形成与规范内容分析 42
第四章 行宪前后考试权之具体实现 55
第五章 考试权在台湾的实践 64
第一节 考试权在台湾的量变与质变 66
第二节 考试权之法规范 71
第三节 保训组织之形成及其功能分析 78
第四节 行政院人事行政权之脱出 82
第六章 近六十年来考铨法制之发展及体系之形成 86
第一节 旧考试法之演变及新考试法制的登场 87
第二节 考选辅助法规之齐整与变革 97
第三节 分类职位法制的生成、发展及对考铨体制之影响 105
第七章 近六十年来台湾之考铨实务 115
第八章 监察权、司法权及考试权相互关系之理论与实际 148
第一节 弹劾权及惩戒权之宪法基础 148
第二节 弹劾权及公务员惩戒权之具体实践 162
附录 170
附录一:孜试院组织条例 170
附录二:孜试条例 173
附录三: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182
附录四: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183
附录五: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186
附录六:考试院组织法 191
附录七:考试院组织法 193
附录八:典试法 195
附录九:监试法 197
附录一〇:公务员任用法 198
附录一一:非常时期公务员考绩暂行条例 200
附录一二:公务员考绩条例 204
附录一三:公务员退休法 207
附录一四:公务员恤金条例 209
附录一五:公务员抚恤法 212
附录一六: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214
附录一七:行宪后各届考试院长、副院长及考试委员名单 215
附录一八:考试院组织系统表 218
附录一九: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组织法 219
附录二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组织表 222
附录二一:历任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长 223
附录二二:考试法 224
附录二三:公务人员考试法 228
附录二四: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 231
附录二五: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 233
附录二六:台湾省暨台北市公职候选人资格检薮规则 236
附录二七:公务职位分类法 241
附录二八:现职铨叙合格人员改任分类职位俸阶表 243
附录二九:分类职位现职铨叙合格人员俸阶俸点换叙表 246
附录三〇:弹劾法 249
附录三一:监察使署组织条例 250
附录三二:公务员惩戒法 251
参考及引用书目 254
撰稿人简历表 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