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第一章 渊源 8
一、隋“改都官为刑部”考 13
二、西魏“改三十六曹为十二部”考 21
三、“三十六曹”考 26
四、都官、比部、司门考 35
第二章 建制 44
一、三省六部制时代(618年~723年) 45
二、中书门下与使职差遣制时代(723年~907年) 62
第三章 职官(一) 93
一、刑部尚书 94
二、刑部侍郎 105
三、刑部郎中、员外郎 110
四、都官郎中、员外郎 118
五、比部郎中、员外郎 120
六、司门郎中、员外郎 123
七、各司主事 126
第四章 职官(二) 127
一、选拔体制 127
二、选拔标准 145
三、履职与免职 154
第五章 立法(一) 164
一、修律 165
二、修令 174
三、修格 181
四、修式 191
五、初步的分析 194
第六章 立法(二) 199
一、修典 200
二、制敕 206
三、修疏 214
四、事类、要录、统类 215
五、颁例 217
六、“层叠化”立法中的刑部参与 218
第七章 司法 230
一、司法常规职能 231
二、覆奏制度:常规化初尝败果 235
三、御史司法权的崛起 245
四、三司与三司使 256
五、刑部的沉浮 265
第八章 知识与信仰 272
一、法律知识的构成与生产 273
二、法律信仰的演变 297
三、法制式微的知识信仰背景 315
第九章 刑部、政府与国家(代结论) 325
一、非专业化的刑部 325
二、官制“外卷化”与政府统御力的衰退 338
三、盛世的法制条件 352
附录一 唐代刑部大事年表 368
附录二 唐代刑部官员表 396
主要参考文献 414
后记 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