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1
第一节 生态环境概述 1
一、生态环境的界定 2
(一)生态的概念及分类 2
(二)环境的概念及分类 4
(三)生态环境的概念、分类及特点 6
二、生态环境保护 9
(一)生态环境保护的观点 9
(二)生态环境保护的意义 11
(三)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历史 12
三、生态环境安全 15
(一)生态环境安全的概念及特点 15
(二)影响我国生态环境安全的主要问题 18
(三)我国现行生态环境安全制度的完善 21
第二节 我国生态环境现状分析 23
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23
(一)土地资源的减少和退化 23
(二)森林资源的不断缩小 24
(三)水资源危机问题 26
(四)物种资源和生物多样性面临严重威胁 27
(五)矿产资源破坏严重 28
(六)能源消耗增长 28
(七)特殊生态环境保护不够 29
二、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30
(一)生态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30
(二)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 31
(三)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原则 32
三、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2
(一)立法转型滞后 32
(二)环境执法不力 33
第三节 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法制建设 35
一、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现状 35
二、少数民族传统生态理念及其对环境的保护作用 37
(一)藏族的传统生态理念对环境的保护作用 38
(二)蒙古族的传统生态理念对环境的保护作用 44
(三)其他少数民族的传统生态理念对环境的保护作用 48
三、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分析 52
(一)生活上的贫困导致的恶性循环 52
(二)人口增长超出了环境的承载能力 55
(三)环境法制建设薄弱 56
(四)部分区域资源耗竭 56
四、少数民族地区的环境法制建设亟待加强 57
(一)利用民族区域自治的有利条件加快环境立法 57
(二)环境立法要突出民族地区的地方特点 59
(三)普及环境法律知识 60
(四)严格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61
第二章 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问题研究 63
第一节 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概况 63
一、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概念及其涵义 63
二、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的特征 64
(一)立法权限法定性 65
(二)自主性 66
(三)事实性 66
(四)价值性 66
(五)时间性和超前性 67
(六)地域性 68
(七)灵活性 69
(八)可操作性 70
三、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的原因及其发展阶段 70
(一)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的成因 70
(二)少数民族地区环境立法产生和发展阶段 72
四、少数民族地区环境立法体制 74
(一)立法主体和权限 74
(二)立法程序 75
(三)立法监督 75
第二节 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现状评析 76
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现状 76
(一)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分析 76
(二)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问题分析 82
二、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概述 84
三、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现状评析 89
(一)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问题概述 89
(二)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现状 97
(三)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成果与不足 109
四、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现状分析 114
(一)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概况及立法现状 114
(二)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评析 132
第三节 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的不足 145
一、少数民族地区环境立法体制不完善之处 146
(一)在立法主体和权限方面的不足 146
(二)在立法程序方面的不足 147
(三)在立法监督方面的不足 148
二、少数民族地区环境立法体系不完善之处 148
(一)现行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对民族环境立法规定不够完善 149
(二)少数民族地方环境立法体系存在缺陷 150
(三)缺乏统一的生态环境法 151
(四)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之间不协调 151
第四节 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建议 152
一、建立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153
二、建立切实可行的产权制度 154
三、加强对环境管理体制立法的研究 155
四、制定综合性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 155
五、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立法工作 156
六、尊重民族的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 156
(一)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对保护生态环境的影响 156
(二)少数民族的生态伦理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159
第三章 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问题研究 161
第一节 生态保护执法概述 161
一、生态保护执法的概念与特征 161
(一)生态保护执法的概念 161
(二)生态保护执法的特征 162
二、生态保护执法分类 164
(一)按照执法机关进行的分类 164
(二)按照执法机关是否主动从事执法行为进行的分类 165
(三)按照执法行为是否需要具备一定方式进行的分类 165
(四)按照能否以环境执法机关单方意思表示成立执法行为进行的分类 166
三、环境执法的原则 167
(一)合法性原则 167
(二)合理性原则 168
(三)及时性、公正性原则 169
(四)权责统一原则 170
第二节 相关国外生态保护执法制度 170
一、美国生态环境执法 170
(一)环境守法援助制度 171
(二)经济激励机制 172
(三)环境信息公开 173
二、日本环境执法 174
(一)完善的执法机构 174
(二)公司名录 175
(三)私人污染防治协议 175
三、瑞典环境执法 176
(一)管理监督机制 176
(二)经济激励制度 177
(三)环境标志制度 177
四、加拿大环境执法 178
(一)基层授权 178
(二)责任制度 178
(三)执法公正与一致性 179
五、国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制度的启示 179
(一)行政管理体系 180
(二)执法力度 180
(三)执法手段 181
第三节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生态保护执法现状 182
一、生态保护管理体制不完善 183
二、政策法规不健全 184
三、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 185
四、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187
五、保障公众知情权的规定不健全 190
第四节 完善我国民族地区生态保护执法制度 191
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管理体制的完善 191
(一)生态保护执法部门的协调 191
(二)生态保护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 194
(三)借鉴国外经验,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195
二、生态保护执法力度的加强 196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196
(二)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补偿”制度 209
(三)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 211
(四)坚持合理开发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212
(五)控制污染产业转移,发展绿色产业 218
三、生态保护执法手段的多样化 221
四、生态保护执法观念的转变 223
五、地方利益的协调 226
(一)建立少数民族地区政府环境与经济综合决策的考核和监督机制 226
(二)逐步改善少数民族地区政府财政收入及环保投入的来源和结构 227
六、生态保护执法监管的加强 231
七、经济激励机制的完善 238
(一)环境资源税制度 238
(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241
第四章 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问题研究 252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概况 252
一、司法的含义及特点 252
(一)职权的法定性 252
(二)程序的法定性 253
(三)裁决的权威性 253
二、环境司法 253
(一)环境民事诉讼 255
(二)环境行政诉讼 259
(三)环境刑事诉讼 262
三、我国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现状 263
(一)关于环境权利司法救济的现状 263
(二)关于司法机关应对环境诉讼的措施 265
(三)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中专业法庭建设的现状 266
四、澳大利亚司法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启示 267
(一)土地与环境法院制度 267
(二)开放式的环境起诉资格制度 269
五、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介绍 269
(一)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相关司法的比较 269
(二)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的主要特点 270
第二节 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71
一、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主体方面的问题 271
(一)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主体不健全 272
(二)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司法中对环境案件不够重视 273
(三)少数民族地区司法人员不能满足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审判及检察任务 273
二、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依据方面的问题 275
(一)少数民族地区刑法中环境保护方面缺少变通或补充规定 276
(二)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与司法法治原则相冲突 278
三、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诉权主体方面的问题 280
(一)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缺失及环境诉权主体范围狭窄 281
(二)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诉权主体的诉讼意识不强 282
(三)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诉权主体的诉讼技能偏低 283
(四)环境诉讼中诉权主体的少数民族语言权尚未得到切实执行 284
第三节 关于完善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的思考 287
一、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的必要性 288
(一)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是实现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288
(二)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保障 289
(三)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是提升司法在民族地区环境法治建设中地位的需要 290
二、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的若干构想 290
(一)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有效运行的前提保障设计 291
(二)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体系的完善 296
(三)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制度的完善 307
第五章 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守法问题研究 321
第一节 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守法现状分析 321
一、守法的定义及其法理依据 321
二、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守法现状 323
第二节 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守法问题分析 325
一、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守法观念的偏差 326
(一)“重义务、轻权利”的消极守法现象 326
(二)“守法就是不违法犯罪”的消极守法现象 327
二、少数民族地区国家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守法主体角色缺失 328
三、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守法环节中少数民族特色的缺乏 331
四、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守法环节中缺少激励机制 332
第三节 关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守法问题的若干途径 334
一、强化少数民族地区生态保护守法意识 335
(一)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对象上的侧重 336
(二)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教育内容上的侧重 336
(三)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教育的方式 337
二、落实政府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守法主体身份 338
(一)完善政府环境责任立法 338
(二)调动政府机关守法的积极性 340
(三)建立广泛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 340
三、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习惯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342
(一)习惯法的涵义 342
(二)少数民族习惯法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要内容 344
(三)少数民族习惯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 346
(四)合理吸收少数民族习惯法 348
四、建立少数民族地区守法激励机制 350
(一)适用守法激励机制的条件 350
(二)适用环境守法激励机制的方式 352
(三)关于守法激励机制适用的范围及资金的来源 353
(四)关于守法激励机制顺利实施的保障 354
五、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环境教育 354
(一)环境教育的提出及其内涵 354
(二)我国的环境教育 356
(三)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环境教育 358
案例 360
一、宁夏瀛海公司盲目选址造成巨大损失案 360
二、石羊造纸厂、天池造纸厂、龙凤化工厂超标排污案 362
三、陈金才等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363
四、买合苏提·马那甫、阿不都·热合满不服乌鲁木齐市草原监理所对其采挖、拉运麻黄草行政处罚决定案 365
五、山坡采石引起水土流失案 367
六、仙塘村村民委员会不服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滩涂围垦确定行洪道处理决定案 370
七、红豆杉盗伐案 374
八、《无极》剧组破坏环境被罚9万,当地分管副县长免职 376
九、张纪中版《神雕侠侣》破坏九寨沟生态 378
十、环保处罚令获法院支持,污染昆明滇池者不再我行我素 379
十一、杨某等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380
十二、蜂世新等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381
十三、陈兴忠与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382
十四、黎长仁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386
十五、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非法转让土地案 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