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派志 3
概述 3
第一章 中共大理地方组织 6
第一节 组织沿革 6
一 中共滇西工作委员会 6
二 中共滇西北地委、滇西地委 7
三 中共大理地方委员会 8
四 中国人民解放军大理州支左委员会党委 10
五 中共大理白族自治州核心小组 10
六 中共大理州委 10
第二节 县(市)委员会 20
一 大理市 20
二 漾濞彝族自治县 20
三 祥云县 21
四 宾川县 21
五 弥渡县 21
六 南涧彝族自治县 21
七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 22
八 永平县 22
九 云龙县 22
十 洱源县 23
十一 剑川县 23
十二 鹤庆县 23
第三节 党代会 29
一 中共滇西工委党政军干部代表会议 29
二 中共大理州第一次代表大会 29
三 中共大理州第二次代表大会 30
第二章 中共大理地方组织部门专项工作 31
第一节 组织建设 31
一 机构 31
二 党员队伍 31
三 干部的选拔培养 34
四 落实政策 35
五 干部教育 36
六 党校 37
第二节 宣传教育 40
一 机构 40
二 党员教育 41
三 干部理论教育 41
四 社会宣传 42
五 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44
第三节 统一战线工作 46
一 机构 46
二 建立反蒋统一战线 46
三 对台、海外工作 48
四 民族宗教工作 48
五 落实统战政策 49
第四节 纪律检查 50
一 组织机构 50
二 党风建设 51
三 案件查处 52
第五节 政法工作 54
第六节 农村工作 55
一 机构 55
二 农村主要工作 55
第七节 保密工作 57
一 组织机构 57
二 宣传教育 58
三 失泄密查处 59
第八节 老干部工作 60
一 老干部情况 60
二 机构 60
三 组织开展活动 60
第九节 州直机关党委工作 61
一 机构设置 61
二 组织建设 621
第十节 党史资料征集与研究 63
第十一节 党委办公室工作 65
一 机构 65
二 文秘行政 66
三 调研 67
四 机要 68
五 信访 68
第三章 中共大理地方组织重大活动 74
第一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 74
二 武装斗争 75
二 建立人民政权 77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 78
一 清匪反霸 78
二 减租退押 79
三 抗美援朝 80
四 土地改革 81
五 镇压反革命 84
六 三反五反 85
七 一化三改造 87
八 肃反 审干 90
第三节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92
一 整风反右 92
二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 94
三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97
第四节 “文化大革命” 100
一 大理州“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兴起 100
二 全面内乱 102
三 三支两军 103
四 斗、批、改 104
五 批林批孔 107
六 反击右倾翻案风 108
七 工业学大庆 108
八 农业学大寨 109
第五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10
一 揭、批、查 110
二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11
三 工交企业改革 114
四 流通体制改革 115
五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116
六 教育体制改革 117
七 科技体制改革 118
八 机构改革 119
九 对外开放 119
第四章 中国国民党大理地方组织 121
第一节 组织 121
第二节 活动 125
一 宣传 126
二 反共 126
三 协助推行政令 127
第三节 三青团 127
第五章 民主党派 130
第一节 中国民主同盟大理地方组织 130
一 组织 130
二 活动 133
第二节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大理地方组织 135
一 组织 135
二 活动 135
第三节 九三学社大理地方组织 135
一 组织 135
二 活动 135
第四节 中国民主促进会大理地方组织 136
一 组织 136
二 活动 136
第五节 中国民主建国会大理地方组织 136
一 组织 136
二 活动 136
政权志 139
概述 139
第一章 权力机构 141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民意机构 141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权力机构 141
一 自治州建立前的权力机构 141
二 自治州建立后的权力机构 143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144
第一节 州人民代表大会 144
一 第一届至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44
二 大理州革命委员会 149
三 第六届至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150
第二节 县(市)人民代表大会 163
第三章 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168
第一节 常务委员会 168
第二节 专门委员会 168
第三节 办公室 169
第四章 州人大职权 171
第一节 民族立法 171
一 《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171
二 单行条例 171
第二节 决议决定 172
第三节 监督 173
一 审议工作报告 173
二 执法检查 174
三 视察 174
四 审查案件 受理审诉、控告和质询 176
第四节 人事任免 176
第五节 代表选举 177
一 乡(镇)、县级直接选举 177
二 州人大代表的名额和产生 178
第五章 地方政权 183
第一节 南诏地方政权 183
一 政区 183
二 世系(蒙氏10代) 183
三 官制 184
第二节 大理国地方政权 185
一 政区 185
二 世系(段氏22代) 185
二 官制 186
第三节 元明清地方政权 186
一 元代 186
二 明代 186
三 清代 187
四 农民起义军政权 188
第四节 民国地方政权 189
一 地方政权设置 189
二 大理地区所辖县政府 191
三 基层政权 192
第六章 人民政府 194
第一节 州人民政府 194
一 大理地区专员公署 194
二 大理州人民委员会 194
三 大理州革命委员会 195
四 大理州人民政府 196
第二节 县(市)人民政府 206
一 专署所辖县(市) 206
二 自治州所辖县(市)人民委员会 207
三 自治州所辖县(市)革命委员会 207
四 自治州所辖县(市)人民政府 208
第三节 基层政权 220
第七章 政务纪略 224
第一节 南诏至民国时期政事 224
一 南诏至清代政事 224
二 杜文秀政权政事 227
三 民国时期政务 229
第二节 人民政府政务 234
一 大理专员公署政务 234
二 大理州人民委员会政务 236
三 大理州革命委员会政务 241
四 大理州人民政府政务 243
政协志 253
概述 253
第一章 机构 254
第一节 政协大理州委员会 254
一 历届委员会 254
二 秘书处 259
三 专门委员会 260
第二节 县(市)政协 263
第二章 会议 267
第一节 全体委员会议 267
一 第一届全体委员会议 267
二 第二届全体委员会议 268
三 第三届全体委员会议 268
四 第四届全体委员会议 269
五 第五届全体委员会议 270
六 第六届全体委员会议 271
七 第七届全体委员会议 275
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议 275
一 第一届常务委员会议 275
二 第二届常务委员会议 276
三 第三届常务委员会议 277
四 第四届常务委员会议 277
五 第五届常务委员会议 278
六 第六届常务委员会议 279
七 第七届常务委员会议 282
第三章 职能 284
第一节 协商监督 284
第二节 学习 288
第三节 提案信访 290
一 提案 290
二 信访 293
第四节 文史资料 294
第五节 咨询 服务 295
一 经济建设 295
二 教育 文化 卫生 297
第六节 民族、宗教、“三胞”联络工作 298
一 民族工作 298
二 宗教工作 298
三 “三胞”联络工作 299
群团志 303
概述 303
第一章 工会组织 305
第一节 工人运动 305
一 大理地区的工人阶级 305
二 工人阶级的生活 305
三 罢工斗争 306
第二节 组织 307
一 民国时期的工会 307
二 大理州的工会 307
第三节 大理州历次工会代表大会 308
一 第一次代表大会 308
二 第二次代表大会 308
三 第三次代表大会 309
四 第四次代表大会 309
第四节 工会工作 310
一 劳动竞赛 310
二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 311
三 评选劳动模范 312
四 企业民主管理 312
五 职工生活 313
六 劳动保护 314
七 女职工工作 315
八 思想政治教育 316
九 业余教育 316
十 文化生活 317
十一 体育活动 319
第二章 青年组织 320
第一节 青年运动 320
第二节 青年组织 321
一 中国民主青年同盟大理地方组织 321
二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大理地方工作委员会 322
三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大理州委员会 322
第三节 共青团大理州历次代表大会 322
一 第一次代表大会 322
二 第二次代表大会 323
三 第三次代表大会 323
四 第四次代表大会 323
五 第五次代表大会 324
六 第六次代表大会 324
七 第七次代表大会 325
第四节 青年联合会 326
第五节 学生会组织 328
第六节 共青团工作 329
一 组织建设 329
二 创先争优 330
三 植树造林 331
四 学习教育 331
五 文体活动 332
第七节 少年儿童组织 333
一 少年儿童团 333
二 少年先锋队 333
第三章 妇女组织 336
第一节 妇女解放运动 336
第二节 大理州妇女联合会 337
第三节 大理州历次妇女代表大会 338
一 专区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338
二 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338
三 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 339
四 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 339
五 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 340
六 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 340
第四节 妇女工作 341
一 维护妇女儿重合法权益 341
二 妇女儿童保健 343
三 儿童少年工作 344
四 发挥妇女作用 346
五 提高妇女素质 349
六 创建“五好家庭” 349
七 妇女参政议政 350
第四章 农民组织 352
第一节 农会组织 352
一 农业公会 352
二 农抗会 352
三 农民协会 353
四 贫下中农协会 354
五 农会 354
第二节 大理州历次农代会 354
一 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 354
二 第一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 355
三 第一次农会代表大会 355
第三节 农会工作 356
一 农民协会工作 356
二 贫下中农协会工作 357
三 农会工作 357
第五章 工商联合会 358
第一节 组织机构 358
一 商会 358
二 工商联 359
第二节 商务活动 360
一 商会会务活动 360
二 工商联会务活动 361
人事劳动志 367
概述 367
第一章 机构编制 368
第一节 编制委员会 368
第二节 整编及改革 368
一 整顿精简 368
二 机构改革 370
第三节 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370
第四节 区乡人员编制 374
第二章 干部 376
第一节 吸收录用 376
一 录用 376
二 “工转干” 378
三 制度改革 378
第二节 奖惩 任免 379
一 奖惩 379
二 任免 380
三 确定行政职务 381
第三节 流动调派 382
一 规定 382
二 干部调配 382
第四节 下放干部 383
一 整风运动 383
二 “文化大革命”期间 384
第五节 科技干部 384
一 状况 384
二 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 385
三 职称评定 385
四 职务聘任 386
五 落实政策 387
六 工作调整 388
七 人才交流 389
第六节 统计 档案 390
一 统计 390
二 档案 390
第三章 劳动就业 392
第一节 就业 392
一 管理 392
二 登记 392
三 经费 392
第二节 安置 393
一 失业人员 393
二 知识青年 394
三 城镇待业人员 395
第三节 招收 397
一 方式 397
二 对象 397
第四节 用工 399
一 固定工 399
二 临时工 400
三 亦工亦农 400
四 民工 401
五 合同制 401
第五节 管理 403
一 计划 403
二 分配 404
三 定员定额 405
四 争议仲裁 406
五 城镇集体职工 406
第四章 军转安置 408
第一节 管理 408
一 机构 408
二 编制 408
三 经费 408
第二节 转业干部 409
第三节 复员退伍 410
第四节 复改转 410
第五章 培训 411
第一节 干部 411
一 省级以上调训 411
二 专署、各部门培训 411
第二节 职工 412
一 就业前 412
二 在职 413
第三节 军转 414
一 文化 414
二 专业 414
第六章 劳动保护 415
第一节 安全生产 415
一 机构 415
二 教育 416
三 检查 417
第二节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 418
一 锅炉使用 418
二 锅炉制造、安装 418
三 锅炉、压力容器事故 418
四 锅炉检验所 419
五 矿山安全 419
第三节 劳保 420
一 用品 420
二 食品 420
第四节 女工保护 421
第五节 劳动时间 421
一 工作时间 421
二 公休 421
第七章 工资 422
第一节 民国时期 422
一 政府官员、职员 422
二 教职员 423
三 银行职员 423
四 电信人员 424
五 企业 424
第二节 供给制和薪金制 424
一 供给制 424
二 薪金制 425
第三节 工资改革 426
一 第一次 426
二 第二次 427
三 第三次 427
第四节 调整工资 429
一 第一次 429
二 第二次 430
三 第三次 430
四 第四次 431
五 第五次 432
六 第六次 432
七 第七次 432
八 第八次 433
九 第九次 433
十 第十次 434
十一 第十一次 435
第五节 工资形式 436
一 计时 436
二 计件 437
三 奖励 437
第六节 其他工资 439
一 新参加工作人员 439
二 转正定级 439
三 建勤民工、民兵 440
四 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440
五 调动工作 441
六 受处分人员 441
七 婚假、丧假、事假 442
八 节、假日加班加点 442
第七节 津贴补贴 443
一 津贴 443
二 补贴 447
第八章 保险福利 451
第一节 劳动保险 451
一 管理 451
二 离休、退休、退职 451
三 病假 453
四 伤、残 454
五 生育 454
六 死亡 455
七 优异保险 456
第二节 职工福利 456
一 福利费 456
二 探亲假 458
三 休假 459
第三节 养老保险 459
一 机构 459
二 社会统筹 459
三 基金 460
第九章 管理机构 461
第一节 人事机构 461
第二节 劳动机构 461
民政志 467
概述 467
第一章 基层政权建设 469
第一节 古代简况 469
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 469
一 闾邻制 469
二 保甲制 470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471
一 民主建政 471
二 调整区乡公社 471
三 区乡体制改革 472
第四节 村(居)民委员会 473
一 村民委员会 473
二 居民委员会 475
第二章 优抚 476
第一节 褒扬烈士 476
一 烈士祠堂碑墓 476
二 烈士 477
第二节 拥军 478
第三节 优抚 479
一 减免 479
二 代耕 479
三 补助劳动日 480
四 发优待金 481
五 抚恤 481
六 困难补助 485
七 入学招工照顾 488
第四节 扶持 488
第五节 表彰先进 489
第三章 安置 490
第一节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 490
一 复员转业军人 490
二 退伍军人 491
三 伤残病退伍军人 494
四 军地两用人才 494
第二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 495
一 安置管理机构 495
二 接收安置 495
三 服务管理 496
第三节 地方退休干部 497
第四章 救灾 498
第一节 旱灾 498
第二节 水灾 500
第三节 风雹霜雪灾害 504
第四节 虫兽灾害 505
第五节 地震灾害 506
第六节 火灾 507
第七节 病害 509
第八节 战祸 511
第五章 社会救济 512
第一节 救济社会困难户 512
一 春夏荒救济 512
二 冬寒救济 515
第二节 精减退职职工救济 515
第三节 双扶 516
第四节 双储 518
第五节 积谷 518
第六章 社会福利 523
第一节 五保户供养制度 523
一 沿革 523
二 分散供养 523
三 集中供养 526
第二节 社会福利院 526
第三节 孤儿院 527
第四节 荣军疗养所 529
第五节 精神病养治院 529
第六节 福利厂 531
一 下关亚麻厂 531
二 县(市)福利组 531
三 下关盲聋福利厂 531
第七节 残疾人工作 532
一 盲聋哑人协会 532
二 学习与就业 532
三 社会活动 533
四 按摩诊所与康复中心 533
第八节 收容遣送 534
第九节 有奖募捐 535
第七章 婚姻登记和殡葬改革 536
第一节 宣传贯彻婚姻法 536
第二节 婚姻登记 537
一 登记机关 537
二 结婚登记 537
三 离婚登记 538
四 复婚登记 539
五 涉外婚姻登记 539
第三节 清理违法婚姻 539
第四节 婚俗改革 539
第五节 打击拐卖妇女罪犯 540
第六节 殡葬改革 541
第八章 支前 543
第一节 支援红军和抗日战争 543
第二节 支援“边纵” 543
第三节 抗美援朝 544
第四节 支援进军西藏 544
第五节 其他支援 545
第六节 军供站 546
第九章 地名管理 547
第一节 地名普查 547
第二节 地名词条释文 548
第三节 编写地名志和建立档案 549
第四节 地名研究 550
第十章 民政机构 552
第一节 机构沿革 552
第二节 干部培训 553
第三节 民政事业费 554
一 使用原则 554
二 使用范围 555
侨务志 561
概述 561
第一章 华侨、归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563
第一节 大理华侨的形成 563
第二节 侨务工作对象 564
第二章 华侨社团 567
第一节 华侨社团 567
一 瓦城云南同乡会 567
二 仰光云南同乡会 567
三 缅甸帮海劳工协会和老银厂劳工协会 568
第二节 归侨社团 568
一 南洋华侨协会云南下关支会 568
二 南洋华侨机工服务团 568
三 大理州归国华侨联合会 569
四 县(市)、乡、农场侨联 569
第三章 侨乡 571
第一节 大理市喜洲镇 571
第二节 祥云县下庄镇 572
第三节 巍山县永建乡 573
第四章 华侨农场 575
第一节 太和华侨农场 575
第二节 宾居华侨农场 578
第三节 彩风华侨农场 581
第五章 侨务 585
第一节 接待及联谊 585
第二节 安置 586
一 零星安置 586
二 农场安置 586
三 对农场归、难侨的重新调整安置 587
第三节 提前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份 587
第四节 平反冤假错案及清档 588
一 平反冤、假、错案 588
二 清理档案 588
第五节 落实侨务政策 588
一 落实私房政策 588
二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589
第六节 照顾与扶贫 590
一 照顾 590
二 扶贫 590
第七节 侨汇侨资 591
第八节 侨情普查 593
第九节 重要会议 593
第六章 侨务机构 596
第一节 州级侨务机构 596
第二节 县(市)侨务机构 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