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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868
本书所引法律规范性文件与北大法宝引证码对照表 869
本书所引司法案例与北大法宝引证码对照索引表 881
本书所引法学论文与北大法宝引证码对照索引表 885
法律问题拼音索引 891
第一章 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基本制度 1
适用范围 1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2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9
同等、对等原则 19
独立审判原则 19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0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0
支持起诉原则 21
法院调解原则 22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23
辩论原则 24
处分原则 24
检察监督原则 25
人民调解 26
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补充规定 30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30
合议制度 31
陪审制 33
回避制度 38
审判人员自行回避 40
申请回避及程序 41
回避的决定 42
回避决定的复议 43
审判人员参加同一案件不同程序的限制 43
离任审判人员代理的限制 43
审判人员亲属代理的限制 44
对违反回避制度的处理 45
公开审判制度 45
不公开审判的案件 46
旁听案件审理的限制 47
两审终审制 47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48
审判委员会 48
第二章 管辖 49
管辖 49
级别管辖 49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62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65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66
专门法院受理的案件 67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72
一般地域管辖 73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 74
被告户口被注销后的管辖 75
当事人户口迁出后的管辖 7
当事人被监禁或被劳动教 75
养后的管辖 75
追索赡养费案件的管辖 75
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 76
案件的管辖 76
离婚案件的管辖 76
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 77
合伙组织的管辖 77
合同纠纷管辖 77
协议管辖 80
购销合同管辖 81
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 82
票据纠纷管辖 82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 83
一般侵权纠纷的管辖 85
产品质量侵权纠纷管辖 85
名誉权侵权纠纷管辖 86
专利权侵权纠纷管辖 87
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管辖 88
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纠纷管辖 88
海事侵权诉讼管辖 89
因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 90
因港口作业纠纷的专属管辖 90
因继承遗产纠纷的专属管辖 91
监护案件的管辖 91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 91
选择管辖 92
移送管辖 92
指定管辖 93
管辖权异议及处理 94
级别管辖权异议 95
管辖权转移 97
管辖恒定 98
第三章 当事人 99
当事人基本范围 99
公民 100
法人 107
其他组织 112
当事人确定的部分特殊情形 113
诉讼权利能力 114
自然人诉讼权利能力的扩张 115
法人诉讼权利能力的扩张 117
其他组织诉讼权利能力的 117
扩张 117
诉讼行为能力 119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20
自行和解 121
诉讼请求的放弃、变更 121
诉讼请求的承认、反驳及反诉 122
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122
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123
当事人的追加 123
共同诉讼 124
必要的共同诉讼的类型 124
共同危险行为所引起的必要共同诉讼 125
必要的共同诉讼的情形 126
因担保纠纷而发生的必要共同诉讼 127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 128
必要共同诉讼案件的判决 128
普通的共同诉讼 129
普通的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 130
普通共同诉讼案件的判决 131
诉讼代表人制度与相关制度的区别 131
诉讼代表人的人数和条件 132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132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管辖、立案和诉讼费用 133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公告和登记 134
人数不确定的诉讼代表人的产生及其权限 135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审理和裁判 135
第三人 136
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 136
不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 138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139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 140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140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确定 141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142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 142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 143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 144
第四章 诉讼代理人 145
诉讼代理人 145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 146
法定诉讼代理权的争议及解决 146
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消灭 147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148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149
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150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151
其他公民代理诉讼问题 151
不得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情形 152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数 153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取得 154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变更 154
转委托诉讼代理 154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解除 155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 156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157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调查取证权 157
委托诉讼代理人查阅有关资料的权利 158
离婚诉讼代理的特别规定 160
第五章 证据 161
证据 162
证据的种类 162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163
证明标准 163
举证责任 164
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 165
提供证据的责任 165
法院对举证责任的释明 166
举证责任倒置 167
发明方法专利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167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169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170
建筑物等及其上的物品倒塌、坠落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 171
饲养动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172
缺陷产品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173
共同危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175
医疗行为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175
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 176
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 177
法官裁量举证责任的分配 177
免证事实 178
当事人的自认 179
诉讼代理人的自认 180
自认的撤回 181
涉及国家及公益案件中当事人自认的例外 181
域外证据 182
办理提交证据的手续 184
法院依职权收集调查的证据 185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86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 186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程序 187
对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处理 188
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一般程序 189
委托调查 189
对书证的收集调查 190
对物证的收集调查 190
对视听资料的收集调查 191
当事人申请鉴定 191
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的确定 192
申请重新鉴定 192
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 193
鉴定书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 193
勘验笔录 194
摘录有关文件及材料 194
证据保全 195
诉前证据保全 196
证据保全的方法及相关程序 198
被告书面答辩 198
举证期限及其确定 199
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201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的时间要求 201
法官对诉讼标的的阐明及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202
举证期限的延长 203
证据交换 203
证据交换的时间 204
审判员主持证据交换 204
证据交换的次数 205
诉讼中的新证据 205
新证据提出的时间 206
逾期举证的后果与逾期证据的例外 207
再审案件的新证据 207
对新证据的处理 208
新证据对原裁判的影响及当事人负担的影响 208
质证的一般规定 209
对应当保密证据的质证要求 210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的质证 211
质证的内容 212
质证的顺序 212
有两个以上独立诉讼请求案件中的质证 213
证人的资格 213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214
证人出庭作证义务及出庭作证的拟制 215
证人可不出庭作证的情形 216
对证人陈述证词的要求 216
对证人的询问 217
对证人的隔离及对质 217
鉴定人出庭 217
当事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 218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 219
质证笔录 219
证明要求 220
对证据证明力的审查判断 220
对单一证据的审核认定 221
法官对全部证据的审查判断 222
对调解或和解所作自认效力的限制 222
非法证据的排除 223
补强证据规则 223
可以认定证据证明力的证据 224
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225
当事人诉讼文书中对事实和证据的承认 225
对拒不提出证据的推定 226
当事人陈述的效力 226
证据证明力的层次 227
对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认定 227
采证理由的阐明 228
对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的保护 228
第六章 期间、送达 230
期间 230
法定期间 232
指定期间 235
意定期间 238
不变期间与可变期间 238
诉讼时效期间 240
期间的计算 243
法定休假日 244
期间的开始 245
期间的届止 246
在途时间 246
期间的耽误 247
期间的补救 247
期限 248
当事人诉讼行为期限 251
法院送达期限 252
当事人举证期限 253
法院审理期限 255
法院执行期限 257
期日 259
期日的耽误与补救 260
介词含义的界定 261
送达 262
送达回证 265
送达的主体 266
送达的方式 269
直接送达 270
留置送达 271
留置送达的适用程序 272
委托送达 273
邮寄送达 274
转交送达的适用情形 275
转交送达的程序和送达日期 275
公告送达 276
送达的效力 277
第七章 调解 279
法院调解 279
庭前调解 283
庭上调解 284
庭外调解 285
人民调解 287
行政调解 289
仲裁调解 290
当事人和解 292
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 293
离婚案件的调解 295
共同诉讼案件的调解 296
第三人诉讼案件的调解 297
代表人诉讼案件的调解 297
法院调解的适用程序 298
简易程序中的调解 299
普通程序中的调解 301
一审法院调解 302
二审中的法院调解 305
再审中的法院调解 306
法院调解的适用形式 306
法院调解的组织形式 307
法院调解的地点 307
法院调解的期限 308
法院调解的协助人员 310
法院调解的适用原则 310
调解自愿原则 311
调解的程序合法原则 312
调解的实体合法原则 313
调解的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 313
调解与判决的关系 314
法院调解的适用策略 315
法院调解的具体步骤 316
凋解的开始 316
调解的进行 318
调解的结束 319
调解的诉讼代理 320
调解的诉讼费用 321
调解成立的适用方式 322
调解的生效时间 322
调解的效力范围 323
调解笔录 324
调解书 325
调解书的制作 326
调解书的送达 326
调解书的签收 327
调解书的执行 328
调解的无效 329
当事人反悔 330
调解的救济 330
第八章 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332
财产保全 332
财产保全的时间 333
诉讼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333
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334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335
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案件类型 336
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 338
财产保全的对象 339
财产保全的范围 340
案外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保全 341
财产保全的担保 342
财产保全的担保数额 343
财产保全的措施 344
财产保全措施的其他问题 346
财产保全中的协助执行问题 350
对不宜保存物品的保全 355
对不动产和特定动产的保全 355
对抵押物、留置物的保全 356
对债务人到期应得收益的保全 357
保全标的物的保管 358
财产保全的解除 358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 359
财产保全错误的赔偿 360
审判人员错误实施财产保全的责任 363
先予执行 364
先予执行的范围 364
先予执行的条件 366
先予执行的申请 366
先予执行的担保 367
先予执行的裁定 367
先予执行裁定的效力 368
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 368
先予执行引起的执行回转 369
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不服的救济程序 370
先予执行错误的赔偿 370
第九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373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373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374
拘传及适用 376
训诫及适用 376
责令退出法庭及适用 377
对妨害诉讼证据的收集、调查的行为的强制措施 377
对阻拦、干扰诉讼进行的行为的强制措施 378
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的强制措施 379
罚款及适用 380
拘留及适用 381
罚款、拘留的批准 384
强制措施的决定和适用 386
违法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国家赔偿责任 387
妨害民事诉讼的刑事责任 388
第十章 诉讼费用 390
诉讼费用 390
诉讼费用的种类 391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391
集团诉讼案件诉讼费用 393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 394
涉外案件诉讼费用 395
督促程序的诉讼费用 396
公示催告程序的诉讼费用 397
破产程序的诉讼费用 398
财产案件受理费 399
程序申请费用 400
其他诉讼费用 401
执行诉讼费用 403
诉讼费用的适用程序 404
诉讼费用的预交 405
诉讼费用预交的特殊情况与例外 407
诉讼费用的收取 408
诉讼费用的减、缓、免交制度 409
诉讼费用缓、减、免的适用主体 411
诉讼费用缓、减、免的适用程序 412
诉讼费用的退还 414
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 414
一审程序诉讼费用的负担 416
二审和再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418
执行程序的诉讼费用负担 418
不需交诉讼费的案件范围 419
民事法律援助 420
获得法律援助后的司法救助 421
不预交诉讼费的后果 422
诉讼费用的管理 422
第十一章 普通程序 424
普通程序 424
普通程序的适用范围 427
起诉 428
起诉的条件 429
直接的利害关系 430
起诉的主体 430
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能力 431
明确的被告 432
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33
起诉的方式 433
书面起诉 434
口头起诉 434
起诉状的内容 435
请求事项 435
事实和理由 436
证据 436
起诉形式要件的审查 437
起诉实质要件的审查 437
受理 439
劳动争议的受理 443
对仲裁案件的受理 445
不合格起诉的处理 446
不予受理 446
审理前的准备 448
审前准备程序 450
审前调解 451
答辩 451
送达起诉状和答辩状副本 452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 453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454
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告知 455
审核诉讼资料 455
必要的证据 456
调查取证的程序 457
委托调查 457
追加当事人 458
开庭审理 458
公开审理 459
不公开审理 460
开庭通知和开庭公告 460
宣布开庭 461
第二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 462
法庭调查 463
法庭调查的顺序 464
当事人陈述 465
质证 466
认证 467
具体认证 467
证人作证 469
新证据 470
当事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 471
合并审理 473
法庭辩论 473
法庭辩论的顺序 474
反诉 475
诉的客体的合并 475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合并 476
法庭辩论后的调解 476
评议 477
宣判 478
法庭笔录 478
法庭笔录的内容 479
撤诉及申请撤诉的条件 479
撤诉的效力 481
按撤诉处理的情形 481
缺席判决及其具体适用 482
延期审理 483
诉讼中止的事由 483
诉讼终结的事由 485
审理期限 485
判决书的内容 487
民事裁定 488
民事决定 489
先行判决 490
第十二章 简易程序 491
简易程序 491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 492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492
简易程序的起诉 493
简易程序受理 494
简易程序的传唤方式 495
简易程序的审理 495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 496
简易程序中的选择 497
当事人异议 498
送达 498
审理前的准备 499
举证期限 500
先行调解的案件 501
民事调解协议 501
开庭前的准备 502
开庭审理 502
简易程序中的法庭笔录 503
宣判与送达 504
判决书的简化 504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506
第二审程序 506
第二审程序的适用范围 507
上诉 508
上诉的实质要件 508
上诉的形式条件 510
上诉的提起 511
上诉的受理 511
上诉的撤回 513
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514
第二审的审前准备工作 515
开庭审理 515
径行判决 516
二审案件审理的地点 517
二审中的调解 518
二审调解的具体处理 518
二审中的和解 519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520
二审依法改判 521
裁定发回重审 521
二审的举证 523
对一审裁定的处理 524
二审的程序适用 525
二审裁判的法律效力 526
二审的审限 526
第十四章 特别程序 528
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528
审级制度与审判组织 531
特别程序的转换 532
特别程序的审限 533
选民资格案件 533
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 534
选民资格案件的管辖 535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535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535
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 536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公告 537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判决 537
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538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539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条件 539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申请 540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公告和判决 541
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 542
宣告公民死亡判决的撤销 542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543
申请程序 544
普通程序中出现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处理 545
鉴定程序 546
审理程序 546
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的救济程序 547
认定无行为能力的判决的撤销 548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48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申请程序 549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程序 549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的撤销 550
第十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551
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55
本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 55
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558
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559
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的处理 561
当事人申请再审 561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 562
自动撤回上诉导致的再审 564
提出再审申请的主体 564
申请再审具备的法定事由 565
申请再审的程序 566
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处理 567
调解书的申请再审 569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570
申请再审的期限 572
原裁判执行的中止 573
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 574
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 575
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案件的审理 575
再审的审判组织 576
撤销原裁定的处理 576
撤销原判驳回起诉的处理 577
发回重审的处理 578
依法改判的处理 579
不予改判的处理 580
再审的庭审规则 580
再审的期限 581
再审次数 582
原裁判的处理 583
再审案件的宣判 584
民事抗诉 584
提起抗诉的条件 597
受理申诉 598
立案程序 599
审查程序 599
终止审查 601
审查终结 601
提请抗诉 602
抗诉的提出 603
抗诉书 604
抗诉的法律效果 605
审理的法院 605
检察院派员出庭 606
检察院撤回抗诉 607
抗诉案件的审理规则 607
检察建议 608
第十六章 督促程序 610
督促程序 610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611
申请支付令的方式 612
督促程序的管辖 613
支付令申请的受理 613
支付令的审查 614
支付令的制作和发出 615
支付令的效力 616
支付令异议的成立条件 616
支付令异议不成立的情形 617
督促程序的终结 618
支付令错误的补救 619
第十七章 公示催告程序 620
公示催告程序 620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621
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622
止付通知 623
公告 625
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626
除权判决 626
除权判决的效力 627
除权判决的撤销 627
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 628
第十八章 执行程序 629
执行程序 630
执行原则 639
执行机构 642
执行机构的执行依据 643
当事人执行异议 644
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执行 645
人民法庭负责的执行 645
执行中的重大事项 646
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职权范围 646
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权范围 647
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权 648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权范围 648
执行管辖 649
仲裁的执行管辖 650
涉外仲裁的执行管辖 651
执行管辖的争议 651
执行管辖权转移 652
执行中的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65
案外人执行异议 653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条件 654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审查 655
案外人执行异议不成立的处理 656
案外人执行异议理由成立的处理 656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特殊情况 657
执行根据 657
委托执行 660
不能委托执行的案件 661
委托执行的程序 661
委托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663
委托执行中的费用 664
委托执行中的案外人执行异议 664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和解 665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担保 666
委托执行中的特殊情况 666
委托执行中的其他事项 667
执行和解 667
执行和解的条件 668
执行和解的效力 669
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处理 669
执行担保 670
执行担保的条件 671
执行担保的效力 671
执行担保的方式 672
协助执行 672
有关单位的协助执行 676
被执行主体的变更 677
公民作为被执行主体的变更 682
法人作为被执行主体的变更 683
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主体的变更 684
被执行主体变更中的有关单位 685
被执行主体的追加 686
执行回转 686
执行回转的事由 687
执行回转的执行 688
执行错误的国家赔偿 688
执行回转的条件 689
执行监督 690
执行监督中的暂缓执行 691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监督 692
执行监督的范围 692
申请执行 694
申请执行的条件 695
申请执行期限 696
申请执行提交的文件 696
申请执行的审查 697
移送执行 698
移送执行的案件 699
申请执行的费用 699
申请执行费用的负担 700
执行费用的计算 701
执行标的 702
可予执行的标的范围 703
不可予以执行的标的范围 706
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 709
涉外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711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712
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 714
调解书的执行 715
作为执行依据的公证债权文书 715
执行证书 716
执行前的准备 717
执行通知 718
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 719
执行中应注意的一般事项 719
执行措施 720
查询当事人的存款 721
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 724
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726
对被执行人存款的执行 728
对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 729
对被执行人的股息或红利的执行 730
对被执行人应得的投资权益或股权的执行 731
对知识产权的执行 732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 732
查封、扣押财产的方式 734
查封、扣押财产的程序 735
查封、扣押财产的保管 736
搜查的条件 736
搜查的程序 737
交付财产的执行 737
代位执行 738
代位执行的条件 740
第三人的异议 741
代位执行的程序 741
参与分配的条件 742
参与分配的清偿顺序 742
参与分配的程序 743
参与分配中的其他事项 743
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共同问题 744
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746
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747
强制迁出房屋和强制退出土地 748
财产权证照转移的执行 749
对行为的执行 751
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的执行 752
申请执行涉港仲裁裁决应提交的文件 752
涉港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753
台湾地区法院判决的认可和执行 754
对外国判决、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755
妨害执行行为的强制措施 756
单位妨害执行的行为 759
当事人妨害执行的行为 760
执行争议 761
迟延履行的责任 761
继续执行 763
中止执行 764
执行中止的事由 765
其他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 766
执行终结 767
执行结案 768
第十九章 涉外程序特别规定 770
涉外民事案件 770
涉外民事诉讼 771
国际民事诉讼 776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777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适用我 780
国民事诉讼法原则 780
信守国际条约原则 780
司法豁免原则 781
适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原则 782
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783
外国当事人授权委托书的 784
公证与认证 784
港澳台及居住在外国的中 784
国公民的授权委托书证明 784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789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792
特殊地域管辖 793
涉外协议管辖 793
明示协议管辖 794
默示协议管辖 795
诉讼竞合及其管辖 795
集中管辖 796
专属管辖 796
涉及国外华侨离婚案件的管辖 797
涉港澳台同胞民事案件的管辖 798
按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800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803
涉外邮寄送达 805
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 806
向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807
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 807
设立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807
涉外公告送达 808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诉讼文书的送达 809
涉外诉讼答辩期间 811
涉外上诉期间和被上诉人 811
答辩期间 811
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间 812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813
涉外诉讼保全 814
涉外诉讼保全的程序 815
涉外诉前保全 816
涉外诉讼保全与诉前保全的区别 816
涉外诉前保全的解除 817
涉外财产保全的解除 818
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的赔偿 818
涉外保全财产的监督 818
解除保全命令的执行 819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的财产保全 819
涉外仲裁 820
涉外仲裁机构 822
涉外仲裁原则 824
或裁或审原则 826
涉外仲裁与涉外诉讼 827
涉外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的关系 828
涉外仲裁协议 830
涉外仲裁协议的形式 832
涉外仲裁协议的内容 834
涉外仲裁协议的无效 835
内容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种类 838
内容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处理 839
涉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840
涉外仲裁保全措施和程序 841
涉外仲裁保全的解除与保全错误的赔偿 842
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申请 843
涉外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的审查和处理 844
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 845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 846
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救济 847
司法协助 848
司法协助的原则 853
一般司法协助的范围 854
一般司法协助的途径 855
司法协助请求书使用的文字 856
一般司法协助程序 858
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判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 859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在外国的承认和执行 860
外国法院裁判承认与执行的申请 861
外国法院裁判承认与执行的审查 864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范围 865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 866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 866
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调解的认可与执行 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