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概述 1
大事记 11
大事记 11
苏区纪略 51
苏区纪略 51
卷一 建置区划 65
第一章 建置 65
第一节 县域变迁 65
第二节 建置隶属 66
第三节 县治 67
第二章 行政区划 71
第一节 清代行政区划 71
第二节 民国行政区划 71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行政区划 72
卷二 乡镇场 79
第一章 镇 79
第一节 平都镇 79
第二节 浒坑镇 81
第二章 乡 82
第一节 江南乡 82
第二节 枫田乡 83
第三节 瓜畲乡 84
第四节 竹江乡 84
第五节 寮塘乡 85
第六节 甘洛乡 86
第七节 洲湖乡 86
第八节 金田乡 87
第九节 柘田乡 88
第十节 石溪乡 88
第十一节 洋门乡 89
第十二节 彭坊乡 90
第十三节 洋溪乡 91
第十四节 钱山乡 91
第十五节 大布乡 92
第十六节 泰山乡 93
第十七节 章庄乡 93
第十八节 严田乡 94
第十九节 横龙乡 95
第二十节 连村乡 95
第二十一节 山庄乡 96
第二十二节 赤谷乡 97
第三章 场 97
第一节 坳上林场 97
第二节 谷源山林场 98
第三节 北华山林场 98
第四节 陈山林场 99
卷三 自然环境 101
第一章 地质 101
第一节 地层与岩性 101
第二节 构造 103
第三节 岩浆活动与岩浆岩 104
第二章 地貌 106
第一节 地貌类型 106
第二节 山岭 107
第三节 河流 111
第三章 气候 113
第一节 气候特征 113
第二节 主要气候要素 114
第三节 灾害性天气 119
第四节 气候区划 119
第五节 物候 120
第四章 自然资源 122
第一节 土地资源 122
第二节 植物资源 124
第三节 动物资源 127
第四节 矿藏资源 129
第五节 水资源及其它 130
第六节 自然风景资源 131
第五章 自然灾害 133
第一节 灾害趋势 133
第二节 灾害实录 134
卷四 人口 139
第一章 人口变化 139
第一节 人口增减 139
第二节 人口迁徙 142
第三节 人口密度 144
第二章 人口构成 146
第一节 性别、年龄构成 146
第二节 职业、文化构成 148
第三节 家庭、婚姻构成 148
第四节 民族、姓氏构成 149
第三章 计划生育 156
第一节 机构 156
第二节 政策宣传 156
第三节 节育措施 158
第四章 人口调查 158
第一节 清厘户口 158
第二节 编查户口 159
第三节 人口普查 160
第五章 居民生活 160
第一节 农民生活 160
第二节 城镇居民生活 165
卷五 中国共产党安福县地方组织第一章 组织创建和发展 171
第一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71
第二节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74
第二章 党员代表大会 178
第一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78
第二节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79
第三章 县委 180
第一节 历届县委 180
第二节 工作部门 182
第四章 党务 183
第一节 组织建设 183
第二节 党员教育 185
第三节 宣传工作 185
第四节 干部管理 186
第五节 纪律检查 187
第六节 统战工作 188
第五章 重大决策 189
第一节 剿匪反霸 189
第二节 土地改革 189
第三节 镇压反革命 190
第四节 “三反”、“五反” 190
第五节 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 190
第六节 反击“右派”斗争 190
第七节 组织“大跃进” 190
第八节 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1
第九节 进行“文化大革命” 191
第十节 拨乱反正、落实政策 192
第十一节 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 193
卷六 党派 195
第一章 中国国民党安福县地方组织 195
第一节 组织发展 195
第二节 组织系统 196
第三节 党务和党政关系 198
第四节 三青团安福地方组织 198
第五节 中国青年党安福地方组织 199
第二章 民主党派 199
第一节 中国民主同盟安福小组 199
第二节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安福成员 200
第三节 中国农工民主党安福成员 201
卷七 政权政协 203
第一章 权力机关 203
第一节 选举 203
第二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205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 207
第四节 人大常委会 211
第二章 行政机关 213
第一节 郡、州、县衙署 214
第二节 县政府 223
第三节 县人民政府 225
第四节 区乡人民政府 227
第五节 施政 229
第六节 政事纪要 231
第三章 议政机关 235
第一节 县参议会 235
第二节 县政协 236
卷八 军事 247
第一章 地方武装 247
第一节 武装机构 247
第二节 武装部队 249
第二章 兵役 251
第一节 兵役制度 251
第二节 兵员征集 252
第三章 民兵 255
第一节 组织 255
第二节 训练 257
第三节 民兵活动 260
第四章 驻军和军事设施 261
第一节 驻军 261
第二节 军事设施 263
第五章 战役战斗 263
第一节 农民起义战斗 263
第二节 太平军转战安福 264
第三节 北伐军光复安福 265
第四节 粉碎国民党右派武装进攻 266
第五节 人民革命战争 266
卷九 公安司法 269
第一章 公安 269
第一节 机构 269
第二节 政治保卫 269
第三节 社会治安 271
第四节 消防 273
第五节 监所 274
第二章 检察 275
第一节 机构 275
第二节 刑事检察 275
第三节 经济检察 276
第四节 法纪检察 277
第五节 监所检察 278
第三章 审判 278
第一节 机构 278
第二节 审判组织 279
第三节 审判任务和原则 279
第四节 刑事审判 279
第五节 民事审判 280
第六节 经济审判 282
第七节 冤假错案纠正 282
第四章 司法行政 282
第一节 法制宣传 282
第二节 律师 283
第三节 人民调解 283
第四节 公证 284
卷十 民政 285
第一章 机构 285
第二章 拥军优属 285
第一节 支前 285
第二节 优待 286
第三节 褒扬和抚恤革命烈士 287
第四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288
第三章 革命老根据地建设 290
第四章 社会救济 291
第一节 建国初期的社会救济 291
第二节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社会救济 292
第三节 自然灾害救济 292
第五章 其它民政事务 293
第一节 移民 293
第二节 婚姻登记 296
卷十一 劳动人事 299
第一章 劳动 299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99
第二节 劳动就业 299
第三节 劳动管理 300
第四节 劳动保护 300
第五节 职业培训 302
第六节 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302
第二章 人事 303
第一节 编制 303
第二节 干部任用 306
第三节 培训 306
第四节 考核与奖惩 308
第三章 工资 308
第一节 工资水平 308
第二节 工资制度 310
第三节 工资调整 310
第四章 离休退休 313
第一节 工人退休、退职 313
第二节 干部退休、离休 313
卷十二 群众团体 315
第一章 工农商团体 315
第一节 工会 315
第二节 农会 318
第三节 工商团体 319
第二章 妇女和青少年团体 320
第一节 妇女团体 320
第二节 青少年团体 323
第三章 文化科技团体 324
第一节 文联 324
第二节 科协 325
第四章 其它群众团体 326
第一节 抗美援朝分会 326
第二节 中苏友好协会 326
第三节 侨联 326
卷十三 农业 329
第一章 经济制度 329
第一节 封建土地所有制 329
第二节 土地制度改革 330
第三节 合作社所有制 331
第四节 人民公社所有制 332
第五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332
第六节 全民所有制 333
第二章 农业环境 334
第一节 耕地 334
第二节 农业劳力 335
第三节 农田整治 335
第四节 商品粮基地建设 336
第三章 农作物 339
第一节 作物种类 339
第二节 作物分布 340
第三节 作物产量 341
第四章 农技农艺 344
第一节 农技队伍 344
第二节 耕作制度 345
第三节 品种改良 345
第四节 土壤改良 346
第五节 作物栽培 347
第六节 作物保护 348
第五章 农机农具 350
第一节 传统农具改革 350
第二节 农业机械化 350
第三节 农机队伍 352
第六章 农业管理 355
第一节 行政管理 355
第二节 业务管理 356
卷十四 林业 359
第一章 森林资源 359
第一节 林地分布 359
第二节 树种 359
第二章 林木营造 360
第一节 采种 360
第二节 育苗 360
第三节 造林 361
第四节 抚育垦复 361
第三章 森林保护 363
第一节 政策规定 363
第二节 防火、防病虫害 364
第四章 木竹经营 365
第一节 经营机构 365
第二节 采伐运销 366
第五章 林业基地建设 367
第一节 国营林场 367
第二节 国营采育林场 369
第三节 集体林场 369
第六章 林业管理 371
第一节 管理机构 371
第二节 林权处理 371
卷十五 畜牧水产 373
第一章 畜牧水产环境 373
第一节 草场、饲料 373
第二节 水域、饵料 374
第二章 畜牧业 375
第一节 畜禽种类 375
第二节 品种改良 376
第三节 商品牛羊基地建设 376
第四节 疫病防治 377
第五节 管理 377
第三章 水产业 378
第一节 鱼苗培育 378
第二节 人工养殖 379
第三节 成鱼捕捞 379
第四节 渔业管理 381
卷十六 水利水电 383
第一章 水利工程 383
第一节 蓄水工程 383
第二节 引水工程 393
第三节 提水机具 395
第二章 电站建设 397
第一节 水力发电 397
第二节 火力发电 403
第三章 水土保持 404
第一节 水土流失 404
第二节 综合治理 405
第四章 水利基础工作 407
第一节 水文工作 407
第二节 规划勘测设计 408
第五章 投资与效益 408
第一节 工程投资 408
第二节 工程效益 409
第六章 水利管理 411
第一节 管理机构 411
第二节 工程管理 411
第三节 经营管理 413
卷十七 工业 415
第一章 工业体制 415
第一节 国营工业企业 415
第二节 集体工业企业 416
第三节 个体工业企业 416
第四节 管理机构 416
第二章 手工业 417
第一节 生产规模 417
第二节 手工业产品 417
第三章 重工业 418
第一节 生产规模 418
第二节 重工业企业 418
第四章 轻工业 420
第一节 生产规模 420
第二节 轻工业企业 421
第五章 乡镇企业 423
第一节 生产规模 423
第二节 企业结构 424
第三节 企业管理 427
卷十八 交通邮电 435
第一章 交通 435
第一节 内河航运 435
第二节 公路运输 438
第三节 铁路运输 448
第四节 交通运输管理 451
第二章 邮电 454
第一节 邮电机构 455
第二节 邮电网路 457
第三节 邮电设备 460
第四节 邮电业务 463
卷十九 城乡建设 469
第一章 县城建设 469
第一节 街道建设 469
第二节 房屋建设 470
第三节 公共设施 471
第二章 乡村建设 472
第一节 集镇建设 472
第二节 村庄建设 475
第三章 建筑管理 477
第一节 管理机构 477
第二节 建筑队伍 477
第三节 房地产管理 478
第四章 环境保护 478
第一节 环境污染与防治 478
第二节 环境管理 480
卷二十 商业 481
第一章 商业体制 481
第一节 私营商业企业 481
第二节 集体商业企业 482
第三节 合作商业企业 484
第四节 国营商业企业 486
第二章 商业市场 489
第一节 商店 489
第二节 集市 490
第三章 商业经营 492
第一节 日用工业品经营 492
第二节 农副产品收购 493
第三节 农业生产资料经营 494
第四节 生活资料经营 496
第五节 饮食服务 497
第六节 对外贸易 498
卷二十一 粮油经营 501
第一章 粮油购销 501
第一节 经营机构 501
第二节 征购征借 501
第三节 统购统销 502
第四节 议购议销 507
第五节 粮油市场 508
第六节 粮油价格 508
第七节 票证管理 509
第二章 粮油储运 510
第一节 仓库分布 510
第二节 粮油保管 511
第三节 粮油调运 511
第三章 粮油加工 512
第一节 粮食加工 512
第二节 油料加工 513
第三节 饲料加工 513
卷二十二 土特产 515
第一章 林、果类 515
第二章 粮食、蔬菜、食品类 518
第三章 家畜类 521
第四章 药材类 522
第五章 土杂类 522
卷二十三 财政税务 525
第一章 财政 525
第一节 财政体制 525
第二节 财政机构 525
第三节 财政收入 526
第四节 财政支出 529
第五节 预算外收支 533
第六节 债券 537
第二章 税务 539
第一节 税收体制 539
第二节 赋税机构 539
第三节 农业税收 540
第四节 工商税收 543
第五节 其它税捐 547
第三章 财税监察审计 548
第一节 财税监察 548
第二节 财税审计 549
卷二十四 金融保险 551
第一章 机构 551
第一节 银行 551
第二节 信用合作社 552
第三节 保险公司 552
第二章 货币 553
第一节 币种 553
第二节 货币收支 554
第三节 货币管理 556
第三章 贷款、拨款 558
第一节 贷款 558
第二节 固定资产投资 561
第四章 存款 562
第一节 单位存款 562
第二节 个人储蓄 564
第五章 保险 566
第一节 险种、保费 566
第二节 防灾、理赔 566
卷二十五 经济管理 569
第一章 计划管理 569
第一节 机构 569
第二节 生产计划管理 569
第三节 物资管理 510
第二章 工商行政管理 570
第一节 机构 570
第二节 市场管理 571
第三节 企业登记 571
第四节 商标合同广告管理 572
第五节 个体经济管理 573
第三章 物价管理 574
第一节 市场价格 574
第二节 价格管理调整 577
第三节 物价检查 578
第四章 标准计量管理 578
第一节 度量衡制度 578
第二节 计量管理 579
第三节 标准化管理 579
第五章 统计管理 580
第一节 机构 580
第二节 统计制度及实施 580
卷二十六 教育科技 583
第一章 县学、书院、私塾、学堂 583
第一节 县学 583
第二节 书院 583
第三节 私塾 584
第四节 学堂 585
第二章 幼儿教育 590
第一节 县城幼儿教育 590
第二节 乡(镇)幼儿教育 590
第三节 厂(矿)幼儿教育 591
第三章 初等教育 591
第一节 学校 591
第二节 学制、课程和教学 595
第四章 中等教育 597
第一节 学校 597
第二节 学制、课程和教学 600
第五章 成人教育 601
第一节 扫盲和业余教育 601
第二节 函授、自学考试和电大教育 602
第三节 职工学校教育 603
第六章 教育管理 604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604
第二节 学校学籍管理 605
第三节 教师队伍管理 606
第四节 教育经费管理 609
第七章 科技 611
第一节 机构队伍 611
第二节 科技活动 612
第三节 科技成果 614
卷二十七 文化 617
第一章 文化机构 617
第一节 文化馆·站 617
第二节 图书馆·书店 618
第三节 电影公司·电影院 619
第四节 影剧院 621
第二章 戏曲 622
第一节 流行剧种 622
第二节 戏曲表演团体 622
第三章 文艺创作 624
第一节 文学创作 624
第二节 音乐·舞蹈 626
第三节 美术·书法·摄影 627
第四节 传说故事 628
第五节 民间文化遗产整理 641
第四章 群众文化活动 642
第一节 民间灯彩 642
第二节 业余文艺活动 643
第五章 报刊·广播·电视 645
第一节 报刊 645
第二节 新闻报道 646
第三节 有线广播 646
第四节 电视 647
第六章 文物胜迹 648
第一节 古遗址 648
第二节 古建筑 648
第三节 古墓葬 652
第四节 古碑刻·古木雕 652
第五节 革命遗址和纪念建筑物 653
第六节 风景胜地 653
第七节 文物保护 654
第七章 文化艺术管理 655
第一节 管理机构 655
第二节 经费管理 655
卷二十八 艺文 657
第一章 诗文 657
第一节 诗词 657
第二节 散文 666
第二章 著作目录 675
第一节 清以前(含清)著作目录 675
第二节 民国时期著作目录 692
第三节 建国后著作目录 694
卷二十九 卫生体育 707
第一章 医疗设施 707
第一节 县医疗单位 707
第二节 乡(镇)卫生院及村医疗室 708
第三节 厂矿医院及县直单位医务所 710
第二章 医疗队伍与医术 710
第一节 中医 710
第二节 西医 712
第三章 卫生防疫 713
第一节 县防疫机构 713
第二节 爱国卫生运动 713
第三节 传染病防治 714
第四节 地方病查治 718
第五节 其它疾病防治 719
第四章 妇幼保健 721
第一节 妇幼保健中心 721
第二节 妇女保健 722
第三节 儿童保健 723
第五章 卫生医疗管理 723
第一节 医疗管理机构 723
第二节 卫生经费管理 724
第六章 药材药品 725
第一节 药材生产与加工 725
第二节 药材供销 726
第三节 药政管理 726
第七章 体育 727
第一节 体育设施 727
第二节 学校体育 727
第三节 社会体育 728
第四节 体育竞赛 729
第五节 体育事业管理 743
卷三十 风俗·宗教 745
第一章 风俗 745
第一节 生产习俗 745
第二节 生活习俗 749
第三节 礼仪风尚 753
第四节 节令习俗 759
第五节 迷信·陋习·禁忌 761
第二章 宗教 763
第一节 道教 763
第二节 佛教 765
第三节 天主教与基督教 767
第四节 宗教管理 768
卷三十一 方言 771
第一章 概论 771
第二章 语音分析 772
第一节 声母 772
第二节 韵母 773
第三节 声调 774
第四节 声韵配合关系 775
第三章 词汇 791
第一节 词语特点 791
第二节 词语举隅 793
第四章 语法 795
第一节 词法特点 795
第二节 句法特征 797
第五章 安福方言的内部差异 799
第一节 声母的差异 799
第二节 韵母的差异 800
第三节 声调的差异 803
第六章 谣谚 804
第一节 歌谣 804
第二节 谚语 809
第三节 歇后语 811
卷三十二 人物 813
第一章 人物传 813
第二章 人物简介 859
第三章 人物表 865
第一节 建国后县籍县、团级以上干部 865
第二节 建国后县籍高级科技人员 869
第三节 建国后在安福工作的客籍高级科技人员 876
第四节 县籍民国县、团级以上军政人员 878
第五节 县籍民国高级科技人员 880
第六节 县籍国民革命军抗日阵亡将士 881
第四章 革命烈士英名录 883
附录 899
一、文献辑存 899
二、历代县志序文选 905
三、本届县志编修始末 911
四、编后记 913
五、本届县志编修和审定机构及人员名单 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