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5
第一编 建置第一章 建置沿革 33
第一节 隶属 33
第二节 县境 33
第二章 行政区划 34
第一节 清朝时期 34
第二节 民国时期 36
第三节 解放以后 37
第三章 城镇 38
第一节 县城变迁 38
第二节 乡镇简介 38
第二编 自然环境第一章 地质地貌 45
第一节 地质 45
第二节 地貌 45
第二章 气候 47
第一节 光能 47
第二节 降水量和蒸发量 48
第三节 气温 49
第三章 水文 51
第一节 地表水 51
第二节 地下水 51
第四章 土壤 52
第一节 稻田土类 52
第二节 旱地土类 54
第三节 荒地土类 54
第五章 资源 55
第一节 植物 55
第二节 动物 56
第三节 矿藏 56
第四节 水能 57
第六章 自然灾害 57
第一节 水灾 57
第二节 旱灾 57
第三节 雹灾 58
第四节 寒露风 58
第五节 霜冻 58
第六节 地震 58
第三编 人口第一章 人口发展与分布 59
第一节 人口调查 59
第二节 人口分布 60
第三节 人口密度 61
第二章 人口变动 63
第一节 自然变动 63
第二节 机械变动 64
第三章 人口构成 65
第一节 年龄构成 65
第二节 性别构成 66
第三节 民族构成 66
第四节 文化构成 67
第五节 语言构成 68
第六节 职业构成 69
第七节 城乡人口构成 69
第四章 计划生育 71
第一节 概况 71
第二节 政策措施 71
第四编 农业第一章 农村生产关系变革 73
第一节 土地制度改革 73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 74
第三节 人民公社 75
第四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76
第二章 综合农业区划 77
第一节 河东丘陵谷地农林副区 77
第二节 河西岩溶谷地农牧林区 78
第三章 农业生产 79
第一节 劳动力资源 79
第二节 农作物分布及播种面积 80
第三节 农技农艺 88
第四节 农机具 99
第四章 林业生产 102
第一节 森林资源 102
第二节 造林 103
第三节 林政管理 107
第五章 畜牧业生产 108
第一节 畜禽品种 108
第二节 畜禽饲养 111
第三节 饲料和牧地 115
第四节 畜禽疫病防治 116
第六章 渔业生产 118
第一节 水产资源 118
第二节 人工捕捞 119
第三节 人工养殖 119
第四节 鱼病防治 120
第七章 农林鱼场 121
第一节 农场 121
第二节 林场 122
第三节 鱼种场 123
第五编 水利第一章 蓄水工程 125
第一节 小型水库 125
第二节 中型水库 127
第三节 塘坝 130
第二章 引水工程 130
第一节 小引水工程 131
第二节 沙埔河引水工程 131
第三章 提水工程 132
第一节 内燃机抽水站 132
第二节 电力抽水站 132
第三节 水轮泵站 132
第四章 水利管理 133
第一节 机构 133
第二节 水利设施管理 134
第六编 蔗糖第一章 糖蔗生产 136
第一节 种植 137
第二节 蔗区水利建设 140
第三节 组培技术 140
第四节 机构与管理 141
第二章 制糖 142
第一节 土糖 142
第二节 机制糖 143
第三节 糖厂简介 145
第三章 蔗糖购销 147
第一节 原料蔗收购 147
第二节 食糖购销 149
第七编 工业第一章 私营工业、手工业的改造 152
第一节 解放前工业、手工业概况 152
第二节 工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152
第二章 经营体制 153
第一节 国营工业 153
第二节 二轻工业 154
第三节 乡镇工业 155
第四节 联户工业和个体工业 155
第三章 工业门类 157
第一节 制糖 157
第二节 机械 157
第三节 建材 157
第四节 食品 158
第五节 制药 158
第六节 采矿 159
第七节 造纸印刷 160
第八节 化工 161
第九节 陶瓷 161
第十节 服装 161
第十一节 电力 162
第四章 工厂简介 163
第一节 县属工厂 163
第二节 地、市属工厂 167
第三节 自治区属工厂 168
第八编 交通 邮电第一章 陆路交通 169
第一节 公路 169
第二节 公路养护 171
第三节 汽车客货运输 171
第四节 铁路运输 171
第五节 民间陆路运输 172
第六节 交通安全管理 173
第二章 水路交通 173
第一节 航道 173
第二节 水运 174
第三节 船只 174
第四节 航政管理 175
第三章 桥梁渡口 175
第一节 桥梁 175
第二节 渡口 176
第四章 搬运装卸 176
第一节 搬运 176
第二节 装卸 176
第五章 邮电机构 177
第一节 驿站 177
第二节 邮政局 177
第三节 电话处 177
第四节 邮电局 177
第六章 邮政 178
第一节 设备 178
第二节 邮路 178
第三节 业务 179
第七章 电信 180
第一节 设备 180
第二节 业务 181
第九编 商业第一章 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83
第一节 私营商业概况 183
第二节 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83
第二章 经营体制 184
第一节 国营商业 184
第二节 供销合作社 193
第三节 合作店、组 200
第四节 个体商业 200
第五节 集市贸易 200
第三章 粮油购销 202
第一节 粮食市场 202
第二节 粮食机构 203
第三节 粮食购销 203
第四节 油脂购销 205
第五节 饲料供应 207
第六节 储运 207
第四章 对外贸易 208
第一节 机构 208
第二节 组织生产 209
第三节 收购出口 209
第五章 物资 210
第一节 机构 210
第二节 业务 210
第十编 工商管理第一章 工商行政管理 213
第一节 组织机构 213
第二节 市场管理 213
第三节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214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管理 215
第五节 经济合同管理 215
第六节 商标、广告管理 215
第二章 物价 216
第一节 物价管理 216
第二节 物价演变 217
第三节 交换比价 220
第三章 计量 221
第一节 度量衡的演变 221
第二节 计量机构与管理 222
第三节 计量器具的生产及标准化 222
第十一编 财政 税务第一章 财政税收体制 223
第一节 财政管理体制 223
第二节 税收管理体制 223
第二章 财政收支 224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财政收支 224
第二节 解放以来的财政收支 225
第三章 财务管理与财政监督 227
第一节 财务管理 227
第二节 财政监督 228
第三节 审计监督 229
第四章 赋税 229
第一节 解放前的赋税 229
第二节 解放以来的税收 230
第三节 税收征管 232
第四节 培养税源 232
第十二编 金融第一章 机构 234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金融机构 234
第二节 解放以后的金融机构 235
第二章 货币 236
第一节 硬币 236
第二节 纸币 236
第三章 信贷 237
第一节 工商信贷 237
第二节 农业信贷 238
第三节 储蓄存款 239
第四节 基建拨款与贷款 241
第五节 现金管理 241
第四章 债券 保险 242
第一节 债券发行 242
第二节 保险 243
第十三编 城乡建设第一章 城镇建设 245
第一节 大埔镇 245
第二节 东泉镇 248
第三节 凤山镇 250
第四节 六塘镇 252
第五节 圩场 253
第二章 建筑业 254
第一节 建筑队伍 254
第二节 建筑材料 255
第三章 环境保护 255
第一节 环境状况 256
第二节 环境管理 257
第十四编 党派群团第一章 中共柳城地方组织 258
第一节 组织建设 258
第二节 代表大会 260
第三节 县委办事机构 264
第四节 纪律检查 265
第五节 宣传教育 266
第六节 统一战线 268
第七节 调查研究 271
第八节 党史资料征集 271
第二章 民主党派 272
第一节 中国民主同盟柳城地方组织 272
第二节 中国农工民主党柳城地方组织 272
第三节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柳城地方组织 272
第三章 中国国民党柳城地方组织 272
第一节 组织概况 272
第二节 党务活动 273
第四章 群众团体 273
第一节 工人组织 273
第二节 农民组织 275
第三节 妇女组织 276
第四节 青少年组织 278
第五节 工商业组织 280
第六节 柳城县科学技术协会 281
第七节 柳城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281
第八节 柳城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282
第十五编 政权 政协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283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283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284
第三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87
第二章 人民政府 289
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委员会) 289
第二节 县革命委员会 292
第三节 基层政权 293
第三章 人民政协 294
第一节 委员会会议 294
第二节 主要活动 295
第四章 民国政权及代议机构 297
第一节 县公署(县政府) 297
第二节 基层政权 300
第三节 代议机构 300
第十六编 政法第一章 人民公安 302
第一节 机构 302
第二节 镇压反革命 302
第三节 取缔反动会道门 303
第四节 打击刑事犯罪 303
第五节 看守 劳改 304
第六节 改造四类分子 304
第七节 治安管理 304
第八节 基层治保组织 305
第九节 消防 306
第二章 人民检察 306
第一节 刑事检察 306
第二节 经济检察 306
第三节 法纪检察 307
第四节 监所检察 307
第五节 信访、控告、申诉检察 307
第三章 人民法院 307
第一节 机构 307
第二节 审判制度 307
第三节 刑事审判 308
第四节 民事审判 308
第五节 经济审判 308
第六节 申诉复查 308
第四章 司法行政 309
第一节 法制宣传 309
第二节 调解 309
第三节 公证 律师 310
第五章 民国时期司法机构 311
第一节 警政机构 311
第二节 审判机构 312
第十七编 民政 信访第一章 拥军优属 313
第一节 拥军 313
第二节 抚恤 313
第三节 定期定量补助 313
第四节 群众优待 314
第二章 复退军人安置 315
第一节 安置机构 315
第二节 安置概况 315
第三章 救灾救济 316
第一节 生产救灾 316
第二节 社会救济 316
第三节 农村扶贫 317
第四节 收容遣送 318
第四章 社会福利 318
第一节 孤寡老人供养 318
第二节 残疾人安置 318
第五章 婚姻 318
第一节 婚姻状况 319
第二节 婚姻登记 320
第六章 信访 321
第一节 机构 321
第二节 信访概况 321
第十八编 人事劳动第一章 干部 323
第一节 干部概况 323
第二节 干部制度 324
第三节 干部管理 325
第二章 工人 326
第一节 用工形式 326
第二节 工人队伍 327
第三节 定员定额 329
第四节 计划调配 329
第五节 职工培训 330
第六节 劳动争议仲裁 330
第三章 工资 奖金 331
第一节 工资 331
第二节 奖金 332
第四章 劳保福利 333
第一节 劳动保护 333
第二节 保险福利 333
第三节 劳保所 334
第五章 劳动就业 334
第一节 失业安置 334
第二节 精简安置 334
第三节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334
第四节 待业安置 335
第五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335
第六节 技校招生 335
第七节 劳动服务公司 336
第十九编 军事第一章 地方武装 337
第一节 明、清时期地方武装 337
第二节 民国时期地方武装 337
第三节 解放后地方武装 339
第二章 兵役 339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兵役 339
第二节 解放后的兵役制度 340
第三章 民兵 340
第一节 组建 340
第二节 教育 341
第三节 训练 341
第四节 主要活动 342
第四章 战事 342
第一节 历代战事 342
第二节 抗击日军 345
第三节 解放斗争 347
第四节 剿匪 349
第二十编 教育 科技第一章 普通教育 352
第一节 县学 私塾 352
第二节 学前教育 353
第三节 小学教育 353
第四节 中学教育 357
第二章 中等专业教育 361
第一节 教师进修学校 361
第二节 壮文学校 361
第三节 农技初中 362
第四节 职业高中 362
第五节 其他专业学校 362
第三章 成人教育 363
第一节 农民业余教育 363
第二节 职工业余教育 363
第三节 广播电视教育 364
第四节 自学考试 364
第四章 教职员工 364
第一节 队伍发展和素质 364
第二节 工资 365
第五章 教育经费和设施 366
第一节 经费 366
第二节 设施 367
第六章 科技组织 367
第一节 科技行政管理机构 367
第二节 县级科研单位 368
第三节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369
第四节 群众学术团体 370
第七章 科技普及 371
第一节 科普宣传 371
第二节 技术培训 372
第三节 科技咨询服务 372
第八章 科学研究 372
第一节 专业科研 372
第二节 群众性科研活动 373
第三节 科研经费 374
第四节 获奖成果 375
第二十一编 卫生 体育第一章 卫生行政机构和医疗单位 378
第一节 行政机构 378
第二节 医疗单位 378
第二章 疫病预防 382
第一节 机构 382
第二节 公共卫生 383
第三节 防疫 384
第三章 中西医疗 389
第一节 中医 389
第二节 西医 389
第三节 中西医结合 390
第四章 妇幼保健 391
第一节 机构 391
第二节 妇女保健 391
第三节 儿童保健 392
第五章 药品生产与管理 392
第一节 药品生产 392
第二节 药品经营 393
第三节 药政管理 393
第六章 体育事业 393
第一节 学校体育 393
第二节 群众体育 394
第三节 人材培养 397
第四节 场地设施 398
第七章 体育比赛 399
第一节 县级比赛 399
第二节 比赛成绩 401
第二十二编 文化第一章 文化事业单位 403
第一节 文化馆、宫、站 403
第二节 图书馆、室 404
第三节 档案馆、室 404
第四节 书店 404
第五节 电影发行放映单位 405
第六节 剧团 406
第七节 影剧场院 406
第八节 民间文化团体 407
第二章 文学艺术 407
第一节 文学创作 407
第二节 戏剧 曲艺 409
第三节 音乐 舞蹈 410
第四节 美术 摄影 410
第五节 民间文学 410
第三章 文物胜迹 417
第一节 省、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17
第二节 风景胜迹 418
第三节 其他历史文物 418
第四章 广播 419
第一节 收音 419
第二节 有线广播 419
第三节 调频广播 421
第五章 电视 421
第一节 电视转播台 421
第二节 卫星地面接收站 422
第六章 报纸 通讯 423
第一节 报纸 423
第二节 通讯报道 423
第二十三编 民情风俗第一章 人民生活 425
第一节 农民生活 425
第二节 职工生活 427
第二章 姓氏 家庭 428
第一节 姓氏 428
第二节 家庭 429
第三章 风尚习俗 430
第一节 生活习俗 430
第二节 岁时习俗 433
第三节 礼仪习俗 435
第四节 农作习俗 436
第四章 寺观 教堂 437
第一节 寺观 437
第二节 教堂 438
第二十四编 人物第一章 传略 439
第一节 革命烈士 439
第二节 名人 440
第二章 名录 448
第一节 革命烈士名录 448
第二节 抗日阵亡将士名录 453
第三节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名录 457
第四节 柳城籍在港台及海外知名人士名录 461
《柳城县志》编修始末 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