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凡例 5
编纂说明 7
概述 1
大事记 17
第一篇 机构设置 97
第一章 清代官府简况 97
第一节 统治管辖体系与多元辖属关系 97
第二节 驻防将军、都统、总管 99
一、绥远城将军 99
二、归化城副都统 100
三、察哈尔都统 100
四、呼伦贝尔副都统 101
五、西布特哈总管 102
附:热河都统 102
第三节 外藩蒙古盟旗 102
一、盟 102
二、旗 104
第四节 地方道、州、厅、县 107
一、归绥道 107
二、多伦诺尔厅 108
三、乌兰哈达厅、赤峰县、赤峰州 109
四、呼伦(贝尔)道 109
附:奉天省洮昌道 109
第五节 施政纪要 110
一、抵抗外来侵略 110
二、镇压反清起义 111
三、蒙古王公札萨克苛政 113
四、清末放垦蒙地与蒙旗的抵制反抗 115
五、清末内蒙古地区的其他新政 117
第二章 中华民国政府时期地方政府 119
第一节 绥远特别行政区 119
一、都统署及所属机构 120
二、盟、旗建制 123
三、道、县、局建制 126
第二节 锡林郭勒盟和察哈尔地区 128
一、盟、旗建制 128
二、道、县、局建制 128
三、官牧厂建制 128
附:察哈尔特别区主要机构设置 129
第三节 昭乌达盟和卓索图盟 129
一、盟、旗建制 129
二、县、局建制 130
附:热河特别区主要机构设置 130
第四节 呼伦贝尔和西布特哈地区 130
一、呼伦贝尔地区建制 131
二、布西设治局 132
附:黑龙江省主要机构设置 134
第五节 哲里木盟 134
一、盟、旗建制 134
二、县、局建制 134
附:奉天省主要机构设置 135
第六节 阿拉善霍硕特旗和额济纳旧土尔扈特旗 135
一、阿拉善旗衙门 135
二、额济纳旗衙门 136
第三章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地方政府 136
第一节 绥远省政府 136
一、省政府及所属机构 136
二、盟、旗建制 138
三、市、县建制 140
第二节 锡林郭勒盟和察哈尔地区 142
一、盟、旗建制 142
二、县建制 142
三、官牧厂建制 142
附:察哈尔省主要机构设置 142
第三节 昭乌达盟和卓索图盟 143
一、盟、旗建制 143
二、县、局建制 143
附:热河省主要机构设置 143
第四节 呼伦贝尔和西布特哈地区 144
一、旗建制 144
二、市、县、局建制 144
附:黑龙江省及兴安省主要机构设置 144
第五节 哲里木盟 145
一、旗建制 145
二、县、局建制 145
附:辽宁省及辽北省主要机构设置 145
第六节 阿拉善旗和额济纳旗 145
一、阿拉善旗政府 145
二、额济纳旗政府 146
附:宁夏省主要机构设置 148
第七节 蒙古地方自治机构 148
一、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 148
二、绥远省境内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 149
三、察哈尔省境内蒙古各盟旗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 150
第四章 沦陷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伪政权和抗日民主政府 151
第一节 伪兴安分省、兴安总省、热河省地方政府 151
一、伪兴安南分省公署所属机构及辖区 151
二、伪兴安北分省、兴安东分省公署所属机构及辖区 152
三、伪兴安西分省公署所属机构及辖区 155
四、伪兴安总省公署所属机构及辖区 156
五、伪热河省地方政府辖区 157
第二节 伪蒙疆政府 157
一、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及所属机构 157
二、伪蒙疆联合委员会及所属机构 158
三、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及所属机构 158
四、伪蒙古联合自治邦及所属机构 159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府 159
一、战动总会晋察绥边区工作委员会及所属机构 159
二、晋绥游击区行政公署驻绥察行政办事处及所属机构 160
三、绥察行政公署及所属机构 161
四、塞北区行政公署及所属机构 162
五、绥蒙政府及所属机构 163
六、承(德)平(泉)宁(城)联合县办事处 164
七、宁(城)赤(峰)联合县办事处 165
第五章 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解放区地方政府 165
第一节 绥蒙解放区地方政府 166
一、绥蒙政府 166
二、绥远省人民政府 166
第二节 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 166
第三节 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 168
第四节 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 168
一、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组建 168
二、所属机构和地区 170
第五节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 170
一、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组建 170
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组织机构 171
三、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古总分会 174
四、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行政机构 176
第六节 内蒙古自治政府 176
一、内蒙古自治政府的组建 176
二、内蒙古自治政府工作部门 178
三、地区政府及旗、县建制 178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地方人民政府 184
第一节 绥远省人民政府 184
一、省人民政府的组建 184
二、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84
三、市、盟、行政区人民政府及旗县(市区)建制 184
第二节 阿拉善旗、额济纳旗人民政府 186
一、阿拉善旗人民政府 187
二、额济纳旗人民政府 187
三、自治区(州)人民政府 188
第三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189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 189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89
三、市、盟、行政区人民政府及旗县(市区)建制 190
第四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 194
一、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的组成 194
二、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工作部门 194
三、市、盟、行政区人民委员会及旗县(市区)建制 199
第五节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203
一、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组成 203
二、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工作部门 204
三、盟、市革命委员会及所辖旗县(市区) 208
第六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13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 213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13
三、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所辖旗县(市区) 218
第二篇 编制 225
第一章 行政机关编制 225
第一节 中华民国政府与国民政府时期地方政府 225
一、绥远城将军府及所属部门编制 225
二、绥远特别行政区都统署及所属部门编制 225
三、绥远省政府及所属部门编制 227
四、内蒙古地区各地方政府编制 229
五、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及所属部门编制 233
第二节 沦陷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伪政权和抗日民主政府 234
一、伪兴安分省、兴安总省、热河省政府编制 234
二、伪蒙疆政府编制 238
三、抗日民主政府编制 241
第三节 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解放区地方政府 242
一、绥蒙政府和绥远省人民政府编制 242
二、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编制 244
三、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编制 244
四、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编制 244
五、内蒙古自治政府及工作部门编制 246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地方人民政府 248
一、绥远省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编制 248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编制 248
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及工作部门编制 252
四、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及工作部门编制 254
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编制 256
第二章 事业单位编制 264
第一节 事业单位编制简况 264
一、1966年以前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总体情况 264
二、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初期事业机构编制情况 269
三、1994年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272
第二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相当于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 277
第三章 机构改革 277
第一节 1951~1952年机构整编 277
一、整编原则 277
二、各级人民政府等级的划分 280
三、编制问题说明 280
四、编制纪律 281
五、安排留用和遣送人员 282
第二节 60年代初期精减职工与压缩城镇人口 283
第三节 1965年机关精简 285
一、各级行政、事业编制 285
二、各级机构设置 286
三、非生产人员状况 286
四、精简要求 286
五、自治区级精简改革的行政机构 287
第四节 1983年机构改革 288
一、精简幅度 288
二、内设机构改革的原则 289
三、厅局管理的工业企业 290
四、编制分配合理布局 290
五、调整改变人员结构 290
六、自治区级党政机构改革 290
七、改革后的机构设置和称谓 292
八、自治区直属厅局所属事业单位整顿 294
九、盟市机关机构改革 296
第五节 1994年机构改革 297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297
二、人员分流 298
三、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机构改革 298
四、盟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 306
五、旗县、苏木乡镇的机构改革 312
六、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313
第四章 人民政府机构人员编制管理 317
第一节 审批制度 317
一、工作权限和审批程序 317
二、会议审批制度 318
三、文件审批制度 319
四、事业单位的审批制度 319
第二节 “三定”、“五定”、方案 320
一、“三定”方案 320
二、“五定”方案 321
第三节 机构编制管理证 323
第四节 空编增人报批制度 324
第五节 凭卡进人制度 325
第六节 工资基金管理 326
第三篇 政府官员 328
第一章 中华民国政府时期地方政府 328
第一节 绥远特别行政区都统署主官 328
一、绥远将军、都统 328
二、归化城副都统 329
三、都统署所属部门主官 329
四、盟长、总管 335
五、道尹 336
第二节 其他各地方官署主官 337
一、锡林郭勒盟和察哈尔地区主官 337
附:察哈尔特别区及部分地方机构主官 338
二、昭乌达盟和卓索图盟主官 338
附:热河特别区及部分地方机构主官 339
三、呼伦贝尔和西布特哈地区主官 340
附:黑龙江省及部分地方机构主官 340
四、哲里木盟主官 341
附:奉天省及部分地方机构主官 341
五、阿拉善旗和额济纳旗主官 342
附:宁夏护军军府主官 342
第二章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地方政府 343
第一节 绥远省政府主官 343
一、省政府主席、秘书长 343
二、省政府所属部门主官 344
三、盟长、总管 346
第二节 其他各地方政府主官 346
一、锡林郭勒盟和察哈尔地区主官 346
附:察哈尔省政府主席及察北行政公署主任 346
二、昭乌达盟和卓索图盟主官 347
附:热河省政府主席 347
三、呼伦贝尔和西布特哈地区主官 347
附:黑龙江省政府主席 347
四、哲里木盟主官 347
附:辽宁省、辽北省主官 348
五、阿拉善旗和额济纳旗主官 348
附:宁夏省主官 348
第三节 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主官 349
一、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百灵庙蒙政会)主官 349
二、绥远省境内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主官 350
三、察哈尔省境内蒙古各盟旗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主官 352
四、国民政府派驻内蒙古地区其它部门主官 352
第三章 沦陷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伪政权和抗日民主政府 353
第一节 伪兴安分省、总省主官 353
一、伪兴安北省及所属部门主官 353
二、伪兴安南省及所属部门主官 354
三、伪兴安东省及所属部门主官 356
四、伪兴安西省主官 357
五、伪兴安总省及所属部门主官 358
第二节 伪蒙疆政府主官 358
一、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及所属部门主官 358
附:伪察南自治政府主官 362
二、伪蒙疆联合委员会及所属部门官 362
三、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及所属部门主官 365
四、伪蒙古联合自治邦及所属部门主官 367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府主要领导人 370
一、战地总动员委员会晋察绥边区工作委员会及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370
二、晋绥游击区行政公署驻绥察行政办事处及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370
三、绥察行政公署及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371
四、塞北区行政公署及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372
五、绥蒙政府及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372
六、承(德)平(泉)宁(城)联合县办事处主要领导人 373
七、宁(城)赤(峰)联合县办事处主要领导人 373
第四章 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解放区地方政府 374
第一节 绥蒙解放区地方政府 374
一、绥蒙政府及所属地方政权主要领导人 374
二、绥远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 375
第二节 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及所属部门主官 376
第三节 兴东地区行政公署和纳文慕仁省政府主官 378
第四节 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及所属部门主官 379
第五节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主要领导人 380
一、联合会及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380
二、联合会分支机构主要领导人 383
第六节 内蒙古自治政府主要领导人 385
一、内蒙古自治政府及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385
二、盟、地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 386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地方人民政府 389
第一节 绥远省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389
一、绥远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 389
二、绥远军政委员会与绥远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 389
三、绥远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390
第二节 阿拉善(蒙古)自治区和额济纳旗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 392
一、阿拉善(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 392
二、额济纳旗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 393
第三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394
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 394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395
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 397
第四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及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398
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要领导人 398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399
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 407
第五节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及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409
一、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主要领导人 409
附:北京军区内蒙古自治区前线指挥所主要领导人 411
二、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411
三、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 420
第六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422
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 422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人 426
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 441
第四篇 体制与职权 448
第一章 中华民国政府时期 448
第一节 绥远特别行政区都统署 448
一、机构组织形式与职权 448
二、规程与政令 451
第二节 内蒙古地区各地方官署 453
一、锡林郭勒盟和察哈尔地区官署 453
二、呼伦贝尔和西布特哈地区官署 455
三、哲里木盟官署 456
四、阿拉善旗和额济纳旗官署 456
第二章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 457
第一节 绥远省政府 457
一、机构组织形式 457
二、职权 457
三、政令 458
第二节 内蒙古地区各地方政府 460
一、锡林郭勒盟和察哈尔地区政府 460
二、昭乌达盟和卓索图盟地区政府 461
三、呼伦贝尔和西布特哈地区政府 461
四、哲里木盟地区官署机构组织形式 462
五、阿拉善旗和额济纳旗地区官署机构组织形式 462
第三节 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 462
一、机构组织形式与职权 462
二、主要会议与政令 464
第三章 沦陷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 465
第一节 伪兴安分省、总省政府 465
第二节 伪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公署 465
一、机构组织形式 465
二、主要会议与政令 466
第三节 伪蒙疆政府 467
一、机构组织形式与职权 467
二、会议 467
三、政令 468
第四节 抗日民主政府 471
一、战地总动员委员会晋察绥边区工作委员会 471
二、晋绥游击区行政公署驻绥察行政办事处 472
三、绥察行政公署 472
四、塞北区行政公署 474
五、绥蒙政府 475
六、承(德)平(泉)宁(城)联合县办事处 475
七、宁(城)赤(峰)联合县办事处 475
第四章 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解放区地方政府 476
第一节 绥蒙政府和绥远省人民政府 476
一、机构组织形式与职权 476
二、主要政令 476
第二节 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 477
第三节 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 478
一、机构组织形式与职权 478
三、会议与政令 479
第四节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 480
一、机构组织形式 480
二、职权 481
三、会议与政令 481
第五节 内蒙古自治政府 483
一、机构组织形式 483
二、职权 484
三、会议与政令 484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历届人民政府 488
第一节 绥远省人民政府 488
一、机构组织形式 488
二、职权 489
三、会议与政令 489
第二节 阿拉善自治区和额济纳旗自治区人民政府 493
一、阿拉善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组织形式 493
二、额济纳旗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组织形式 494
第三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494
一、机构组织形式 494
二、职权 495
三、会议与政令 495
第四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 500
一、机构组织形式 500
二、职权 500
三、会议与政令 501
第五节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508
一、机构组织形式 508
二、会议与政令 509
附:北京军区内蒙古自治区前线指挥所简介 512
第六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515
一、机构组织形式 515
二、职权 515
三、会议与政令 516
第五篇 施政纪略 524
第一章 中华民国政府时期 524
第一节 绥远特别行政区都统署 524
一、实行晋绥分治 524
二、两盟王公会议 524
三、阻击外蒙古叛军 525
四、大兴盟旗垦务 525
五、李鸣钟绥远施政 527
六、商震清丈土地 529
第二节 内蒙古地区各地方官署 530
一、呼伦贝尔“独立” 530
二、乌泰与“东蒙古独立” 531
三、其他蒙古王公的动向 532
四、第一次东蒙王公会议 533
五、第二次东蒙王公会议 534
第二章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 536
第一节 绥远省政府 536
一、放垦屯田 536
二、兴办水利 536
三、排共反共 538
四、“九·一九”和平起义 538
第二节 内蒙古地区各地方政府 540
一、反对改省 540
二、百灵庙内蒙古高度自治 542
三、伊克昭盟事变 543
四、“西盟自治”与阿拉善、额济纳旗和平解放 544
第三章 沦陷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 546
第一节 伪兴安各省公署主要活动 546
一、强化宪兵、警察机构 546
二、强制征兵 547
三、实行“蒙地奉上” 547
四、实行“特权奉上” 548
五、“蒙民厚生会”与“蒙民裕生会” 548
六、实行“统制法” 549
七、“出荷”农牧产品 549
八、物品“配给” 550
九、集家并村 550
十、强种鸦片 551
十一、奴化教育 551
第二节 伪蒙疆政府主要活动 551
一、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 551
二、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 553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府政务纪要 555
一、战地总动员委员会晋察绥边区工作委员会 555
二、晋绥游击区行政公署驻绥察行政办事处 556
三、绥察行政公署 557
四、塞北区行政公署 558
五、绥蒙政府 559
六、承(德)平(泉)宁(城)联合县办事处 560
七、宁(城)赤(峰)联合县办事处 560
第四章 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解放区地方政府 560
第一节 绥蒙政府和绥远省人民政府 560
第二节 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 561
第三节 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 562
第四节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 562
一、开展自治运动 562
二、培养民族干部 563
三、发展经济和文化卫生事业 564
第五节 内蒙古自治政府 565
一、推行民族区域自治 565
二、社会民主改革 566
三、支援前线、参加解放战争 572
四、恢复经济建设 573
五、法制建设 575
六、发展文化卫生事业 576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历届人民政府 577
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577
一、建立基层人民政权 577
二、推行民族区域自治 578
三、社会民主改革 579
四、抗美援朝支前运动 581
五、镇压反革命运动 582
六、“三反”、“五反”运动 583
七、法制建设 584
八、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586
第二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594
一、推行民族区域自治 594
二、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推行“一五”计划 596
三、贯彻建设总路线,执行“二五”计划 599
四、贯彻“八字方针”,调整国民经济 605
五、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616
六、法制建设 618
七、外事工作 619
八、民族宗教工作 624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 625
一、军事管制 625
二、“清理阶级队伍” 626
三、“文化大革命”后期的经济建设形势 627
四、财政工作动荡起伏 629
第四节 拨乱反正、恢复整顿时期 629
一、拨乱反正 629
二、恢复整顿 630
第五节 改革开放时期 641
一、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641
二、贯彻以调整为中心的“八字”方针 643
三、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652
四、牧区经济体制改革 653
五、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654
六、科技体制改革 656
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659
八、“六五”“七五”“八五”“九五”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667
九、环境保护 704
十、法制建设 707
十一、外事工作 712
十二、民族宗教工作 725
十三、扶贫工作 729
十四、救灾救济 733
十五、拥军优属 740
十六、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 746
第六篇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工作 757
第一章 文秘工作 757
第一节 办文 757
一、文书处理制度 757
二、办文工作 758
第二节 会务 759
一、会务工作 759
二、会议制度 760
三、全区性会议的审批 761
第三节 政务值班 761
第四节 保密工作 机要收发 762
一、保密工作 762
二、机要收发 764
第五节 印鉴及档案管理 766
一、印鉴管理 766
二、档案管理 767
第六节 《内蒙古政报》 768
第二章 综合 调研 769
第一节 综合 769
一、综合工作 769
二、调研工作 770
第二节 计划、金融、财政、体改、城建、环保、土地、民政、人事 771
一、调查研究 771
二、办公会议 771
第三节 农牧林水 772
一、调查研究 772
二、起草讲话 773
三、办公会议 773
第四节 工交商贸 774
一、调查研究 774
二、起草讲话 775
三、办公会议 775
第五节 政法文教 777
一、调查研究 777
二、起草讲话 778
三、办公会议 779
第三章 督查 780
第一节 基本情况 780
第二节 督促检查 780
第四章 驻区外省市、地区办事机构 782
第一节 主要职能 784
第二节 主要工作 785
一、政务联络工作 785
二、信息工作 786
三、经济工作 787
四、接待服务工作 788
五、发挥整体优势,为自治区党政机关排忧解难 789
第五章 翻译工作 790
第一节 文件翻译 790
第二节 会议翻译 793
第三节 编译 翻译审校 794
第四节 译编 撰作品 794
第六章 接待工作 795
第一节 机构 795
第二节 接待服务 797
一、创建时期 797
二、恢复时期 798
三、全面改革和振兴时期 798
第七章 保卫工作 801
第一节 安全保卫 801
一、机构 801
二、工作任务 802
第二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04
第八章 行政后勤 805
第一节 财务资产管理 805
第二节 后勤服务管理 805
一、机构 806
二、服务 806
三、规章制度 810
第九章 老干部工作 810
第一节 离退休人员管理 810
第二节 “两个待遇”的落实 811
第十章 人事工作 813
第一节 干部管理 813
一、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 813
二、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期 814
三、深化改革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时期 817
第二节 劳动 工资 822
第三节 考核 824
第四节 职称 教育培训 830
一、职称 830
二、职工教育 831
第五节 计划生育 公费医疗 833
一、计划生育 833
二、公费医疗 836
第六节 人事档案 838
第十一章 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车辆编制工作 840
第一节 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及政府序列委、办、厅、局车辆编制 841
一、定编管理起步阶段 841
二、车辆定编发展阶段 843
三、车辆定编提高阶段 844
第二节 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车辆编制管理 846
一、工作职能 846
二、审批制度 853
三、 审批程序 854
第十二章 信访工作 854
第一节 机构 854
第二节 制度 857
一、主席阅批、接待人民来信来访制度 857
二、办信制度 858
三、接待制度 859
四、办案制度 860
第三节 主要工作 861
一、绥蒙人民政府创建与合并时期 861
二、人民委员会时期 862
三、革命委员会时期 862
四、改革开放时期 864
第十三章 纪检监察与机关良好形象工程 865
第一节 纪检监察 865
一、机构 865
二、工作职责 865
三、主要工作 866
第二节 开展机关良好形象工程 867
第三节 文体活动 869
一、体育活动 869
二、文化活动 870
三、文艺活动 870
第十四章 房产管理 871
第一节 机构 871
第二节 基建开发 872
一、统建住房 872
二、集资建房 872
三、商品房开发 872
四、其它基建施工 873
第三节 房产管理 873
一、直管房产 873
二、维修工作 874
三、供暖与收费 874
第四节 住房制度改革 876
第十五章 综合服务 878
第一节 内蒙古政府礼堂 878
一、接待 878
二、管理 882
第二节 呼和浩特宾馆 885
一、机构 886
二、经营管理 887
三、人员管理 888
四、规章制度 891
第三节 人民政府机关印刷厂 894
一、经营情况 894
二、机构及经营管理 894
第七篇 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旗人民政府简况 898
第一章 盟行政公署 898
第一节 呼伦贝尔盟行政公署 898
一、机构设置 898
二、历任盟长(主任) 899
三、政务纪要 904
第二节 兴安盟行政公署 914
一、机构设置 914
二、历任盟长 916
三、政务纪要 916
第三节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924
一、机构设置 924
二、历任盟长(主任) 926
三、政务纪要 931
第四节 乌兰察布盟行政公署 937
一、机构设置 937
二、历任领导人 944
三、政务纪要 944
第五节 伊克昭盟行政公署 952
一、机构设置 952
二、历任盟长(主任) 954
三、政务纪要 954
第六节 巴彦淖尔盟行政公署 964
一、机构设置 964
二、历任盟长(团长、专员、主席、主任) 968
三、政务纪要 969
第七节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978
一、机构设置 978
二、历任盟长 978
三、政务纪要 980
第二章 市人民政府 987
第一节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987
一、机构设置 987
二、历任市长(主任) 988
三、政务纪要 988
第二节 包头市人民政府 1002
一、机构设置 1002
二、历任市长(主任) 1003
三、政务纪要 1006
第三节 乌海市人民政府 1017
一、机构设置 1017
二、历任市长(主任) 1019
三、政务纪要 1019
第四节 赤峰市人民政府 1025
一、机构设置 1025
二、历任市长(专员、主任、盟长) 1027
三、政务纪要 1027
第五节 通辽市人民政府 1040
一、机构设置 1040
二、历任盟长(主任、市长) 1042
三、政务纪要 1042
第三章 少数民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1054
第一节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1054
一、机构设置 1054
二、历任旗长(主任) 1055
三、政务纪要 1056
第二节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1061
一、机构设置 1061
二、历任旗长(主任) 1064
三、政务纪要 1065
第三节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1068
一、机构设置 1068
二、历任旗长(主任) 1069
三、政务纪要 1069
附录 1074
一、文献辑录 1074
二、修志始末 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