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 1
第一章 权利主体(一):自然人 3
壹、权利能力 3
贰、行为能力 7
叁、人格权的保护 8
第二章 权利主体(二):法人 19
壹、法人的种类 19
贰、法人的能力 20
第三章 权利客体:物 23
壹、动产及不动产 23
贰、主物及从物 24
叁、原物与孳息 25
第四章 法律行为 27
壹、法律行为的意义 27
贰、法律行为的分类 29
叁、法律行为的要件 34
肆、无权处分 51
第五章 代理制度 56
壹、代理的意义 56
贰、代理的种类 56
叁、代理权的限制: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的禁止 60
第六章 消灭时效 62
壹、消灭时效的期间、起算以及效力 62
贰、消灭时效中断 64
第七章 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67
第二编 债 69
第一章 债的发生 71
壹、契约 71
贰、无因管理 82
叁、不当得利 86
肆、侵权行为 90
第二章 债的标的 116
壹、利息之债 116
贰、损害赔偿之债 119
第三章 债的效力 125
壹、债务之履行 125
贰、债务不履行 125
叁、债权的保全 144
肆、情事变更原则 149
伍、缔约上过失 150
陆、契约的特别效力 151
第四章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162
壹、可分之债、不可分之债 162
贰、连带之债 164
第五章 债的移转 169
壹、债权让与 169
贰、债务承担 172
第六章 债的消灭 174
壹、清偿 174
贰、抵销 180
叁、免除 181
第七章 各论 183
壹、概论 183
贰、买卖 187
叁、赠与 191
肆、租赁 194
伍、借贷 203
陆、委任 206
柒、承揽 214
捌、旅游 218
玖、合会 221
拾、保证 225
第三编 物权 233
第一章 物权通则 235
壹、物权的概念 235
贰、物权的种类 235
叁、物权的效力 238
肆、物权的变动 239
第二章 所有权 247
壹、通则 247
贰、不动产所有权 251
叁、动产所有权 255
肆、共有 259
第三章 抵押权 269
壹、抵押权的特性 269
贰、抵押权的效力 272
叁、抵押权的消灭 276
肆、最高限额抵押权(新修订民法第八八一条之一至第八八一条之十七) 277
第四章 质权 281
壹、动产质权 281
贰、营业质 285
第五章 占有 287
壹、占有的种类 287
贰、占有的效力 290
叁、占有的消灭 293
第四编 亲属 297
第一章 身分法的基本概念 299
壹、身分法的性质 299
贰、身分法的趋势 299
叁、身分行为 299
第二章 亲属关系 301
壹、亲属的种类 301
贰、亲系 303
叁、亲等 304
第三章 结婚 307
壹、婚约 307
贰、结婚的形式要件 308
叁、结婚的实质要件 309
肆、结婚的效力 313
第四章 夫妻财产制 318
壹、夫妻财产制契约的订立 318
贰、夫妻财产制的种类 319
叁、法定财产制——修正的分别财产制 320
第五章 离婚的方式与原因 328
壹、两愿离婚 328
贰、裁判离婚 329
第六章 离婚的效力 333
壹、身分上效力 333
贰、对于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的行使及负担 333
叁、财产上效力 335
第七章 父母子女 338
壹、子女之称姓 338
贰、婚生子女 339
叁、非婚生子女 342
肆、亲权 344
第八章 收养制度 350
壹、收养的成立 350
贰、收养的效力 352
叁、收养的终止 353
第九章 扶养 357
第五编 继承 361
绪论 363
第一章 遗产的继承人 364
壹、法定继承人与顺序 364
贰、应继分 365
叁、代位继承 367
肆、酌给遗产 368
第二章 继承权丧失与继承回复请求权 371
壹、继承权的丧失 371
贰、继承回复请求权 373
第三章 继承的标的 376
第四章 共同继承与遗产分割 377
壹、共同继承 377
贰、遗产的分割 378
叁、扣还与归扣 379
第五章 限定继承之原则 384
壹、限定继承的意义 385
贰、限定继承的程序及效果 385
叁、限定继承利益的丧失 388
第六章 抛弃继承 390
第七章 遗嘱的方式 393
壹、遗嘱能力 393
贰、遗嘱方式 393
叁、遗嘱的生效及撤回 394
第八章 遗赠与特留分 397
壹、遗赠 397
贰、特留分 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