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说 1
第一章 审计制度的发展 5
第一节 前言 5
第二节 审计制度的沿革 6
第三节 我国现行审计制度 10
壹、审计制度之特质 10
贰、审计机关 13
参、审计职权行使 18
肆、审计业务划分 20
伍、审计方式 22
陆、审计程序 23
柒、决算审核 24
第四节 审计部与监察院之关系 29
壹、监察院与审计部职权之划分 29
贰、监察院与审计部之联系 30
第二章 普通公务审计 32
第一节 中央政府部分 32
壹、职掌范围 32
贰、审计程序及方法 32
参、历年审核成果 39
第二节 台湾省政府部分 42
壹、职掌范围 42
贰、审计程序及方法 42
参、历年审核成果 46
第三章 国防经费审计 49
第一节 职掌范围 49
第二节 审计程序及方法 50
第三节 历年审核成果 55
第四章 特种公务审计 57
第一节 中央政府部分 57
壹、职掌范围 57
贰、审计程序及方法 58
参、历年审核结果 63
第二节 台湾省政府部分 72
壹、职掌范围 72
贰、审计程序及方法 72
参、历年审核结果 76
第五章 公有营业及公有事业审计 82
第一节 中央政府部分 82
壹、职掌范围 82
贰、审计程序及方法 82
参、历年审核成果 88
第二节 台湾省政府部分 90
壹、职掌范围 90
贰、审计程序及方法 91
参、历年审核成果 96
第六章 财物审计稽察 99
第一节 中央政府部分 99
壹、职掌范围 99
贰、审计程序与方法 100
参、历年审核成果 103
第二节 台湾省政府部分 107
壹、职掌范围 107
贰、审计程序及方法 107
参、历年审核成果 112
第七章 覆审审计 117
第一节 职掌范围 117
第二节 审计程序及方法 117
壹、覆核声复案件 117
贰、覆核声请覆议及再审查案件 117
参、覆核其他重要审计案件 118
肆、覆核审计部所属审计处送请覆核案件 118
第三节 历年审核成果 118
第八章 考核财务效能与核定财务责任 120
第一节 公务机关、公有营业及公有事业财务效能的考核 120
壹、公务机关财务效能的考核 120
贰、公有营业及公有事业财务效能之考核 121
第二节 各机关人员之财务责任 121
壹、机关负责签证人员的责任 122
贰、管营缮工程、购置、定制及变卖财物人员的责任 122
参、财物损失之赔偿责任 122
肆、出纳、会计及有关人员之责任 122
伍、财务责任赔偿金额之计算 123
第三节 财务责任的核定与执行 124
壹、财务责任核定程序 124
贰、再审查案件核定程序 125
参、财务责任案件的救济程序 125
肆、财务责任案件之执行程序与责任 125
第四节 历年审核成果 126
壹、各项审计成果统计表 126
贰、审计部历年向行政院提出增进财务效能之建议 129
第九章 历年总决算审定结果 141
第一节 中央政府部分 141
第二节 台湾省政府部分 147
第三节 直辖市与台湾省部分 152
第十章 审计业务的改革 163
第一节 策定审计业务革新方案 163
壹、第一阶段 163
贰、第二阶段 167
第二节 健全审计法制 168
壹、审计法的修正 169
贰、机关营缮工程及购置定制变卖财物稽察条例的修正与稽察制度的变革 172
参、审计部组织法之修正 178
肆、审计处室组织通则的修正 180
伍、审计人员任用条例的修正 182
陆、审计机关审核公私合营事业办法之修正 183
柒、审计机关审核团体私人领受公款补助办法之修正 183
捌、订定审计部稽察证使用规则 184
玖、诠审互核实施办法之订定与修正 184
拾、审计机关办理乡镇县辖市财务审计办法之订定与修正 184
第三节 订定修正业务内规 185
壹、审计法施行细则的修正 185
贰、审计部处务规程之订定与修正 185
参、审计部分层负责明细表之订定与修正 186
肆、审计部审计会议议事规则之订定与修正 186
伍、审计机关处理应报监察院审计案件规则之订定 186
陆、审计机关处理审计业务联系要点 186
柒、审计部审计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规程 186
捌、审计部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委员会设置要点 187
玖、审计机关审核公私合营事业办法之修正 187
壹拾、审计机关审核团体私人领受公款补助办法之修正 187
拾壹、订定审计部稽察证使用规则 187
拾贰、诠审互核实施办法之订定与修正 188
拾参、审计机关办理乡镇县财务审计办法之订定与修正 188
拾肆、审计部第一、二、三、四、五厅及覆审案业务处理要点 188
拾伍、审计机关普通公务审计,特种公务审计、公有营(事)业审计及财物审计作业规定 188
第四节 强化组织机能 189
第五节 提高人员素质 190
壹、审计人员的训练 190
贰、现有人力状况 190
第六节 改进审计方法技术 191
壹、订定年度审计目标,妥善规划审计工作 191
贰、持续推动审计业务电脑化 192
参、运用书面调查方式,扩大办理专案调查 192
肆、改进政府委托或补助办理经费之审计技术 192
伍、改进国防经费会计凭证审核方式 192
陆、改进并简化呆账转销案件审核程序 192
柒、加强考核各机关办理财物稽察案件之内部控制 193
捌、改进施工中工程抽查之方法 193
玖、加强事后审计单位、财物审计单位及资讯单位间之相互支援与联系配合 193
拾、加强运用纵向及横向比较分析方法 193
拾壹、运用审计软体办理电脑审计 194
拾贰、改进审核通知处理方式,加强主管机关监督责任 194
第七节 国际审计经验交流 194
壹、参与国际最高审计机构组织 194
贰、与世界各国之最高审计机关交流互访 195
参、参加国际性会议方面 195
附录 196
附录一 审计法 196
附录二 各机关营缮工程及购置定制变卖财物稽察条 204
附录三 审计部组织法 209
附录四 审计处室组织通则 212
附录五 审计人员任用条例 215
附录六 审计法施行细则 217
附录七 审计部处务规程 226
附录八 审计部审计会议议事规则 236
附录九 审计机关审核公私合营事业办法 238
附录十 审计机关审核团体私人领受公款补助办法 240
附录十一 铨审互核实施办法 242
附录十二 审计机关办理乡镇县辖市财务审计办法 244
参考及引用书目 246
撰稿人简历表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