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南下护法 1
孙中山关于约法国会乃共和国之命脉的谈话(一九一六年四月) 1
孙中山规复约法宣言(一九一六年六月九日) 2
孙中山关于时局的谈话(一九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3
参众两院通告国会将在北京开会致各省电(一九一六年七月二日) 4
孙中山阐述国会主权论的演说(一九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4
参加洪宪帝制请愿书议员名单(一九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报载) 6
孙中山反对中国参战致国会参众两院电(一九一七年三月九日报载) 8
民友会通告众议院被扰情形电(一九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9
孙中山就对德宣战案复民友会同人函(一九一七年五月四日) 10
孙中山等请确保国会尊严致黎元洪电(一九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11
黎元洪复孙中山等电(一九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11
孙洪伊致民友会等议员电(一九一七年五月十三日) 12
国会议员护法篇 12
孙中山等请严惩扰乱议院主犯致黎元洪电(一九一七年五月十四日) 12
孙中山主张先否决宣战案致民友会等电(一九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13
督军团威迫解散国会致黎元洪的呈文(一九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14
民友会复孙洪伊电(一九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16
孙中山为倒阁与参战问题告参众两院议员函(一九一七年五月二十日报载) 17
孙中山等致段祺瑞与参众两院议员电(一九一七月年五月二十二日) 18
孙洪伊致民友会群益学社电(一九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19
孙中山等致参众两院议员电(一九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19
国会各政团对参战案的态度(一九一七年五月) 20
孙中山等致黎元洪及参众两院议员电(一九一七年五月) 20
马君武提议讨伐叛逆案(一九一七年六月七日报载) 21
孙中山章炳麟嘱陈炯明宣布拥护国会电(一九一七年六月十日报载) 21
两院议员吴宗慈等致黎元洪书(一九一七年六月上旬) 22
旅沪人士忠告参众两院议员电(一九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24
黎元洪解散国会的通电(一九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25
江朝宗签署的解散国会令(一九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26
江朝宗副署改选国会命令的通电(一九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27
旅沪国会议员谴责解散国会的通电(一九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27
黄中在各省旅沪公民欢迎南下议员会上的讲话(一九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28
管鹏在各省旅沪公民欢迎南下议员会上的演说(一九一七年六月二十二) 28
马君武在各省旅沪公民欢迎南下议员会上的演说(一九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29
张伯烈在各省旅沪公民欢迎南下议员会上的演说(一九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29
旅沪国会议员声讨叛逆宣言(一九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报载) 31
旅沪国会议员敦促两粤讨逆电(一九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33
旅沪国会议员敦促驻粤滇军讨逆电(一九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33
旅沪国会议员声讨张勋复辟电(一九一七年七月三日报载) 34
孙中山致参众两院议员盼毅然南下护法电(一九一七年七月四日) 35
旅沪国会议员集会通告(一九一七年七月四日报载) 35
旅津国会议员拥护约法赞同择地开会的通电(一九一七年七月七日) 36
国会议员吕志伊等二百多人拥护约法通电(一九一七年七月七日) 38
国会议员通讯处欢迎伍廷芳莅沪通告(一九一七年七月九日报载) 39
吴景濂在旅沪国会议员欢迎伍程两总长会上的致词(一九一七年七月九日) 39
旅沪国会议员五项护法主张的通电(一九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报载) 40
旅沪国会议员反对张勋复辟的通电(一九一七年七月十九日报载) 41
孙中山在广东省议会欢迎会上的演说(一九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43
邹鲁在广东省议会欢迎会上的讲话(一九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44
孙中山建议在南方召集国会致津沪国会议员电(一九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45
粤省议会欢迎国会议员莅粤电(一九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46
邹鲁请国会议员速定赴粤日期致旅沪国会议员通讯处电(一九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46
吴景濂王正廷复广东省议会电(一九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46
旅沪国会议员对外交团的宣言(一九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报载) 47
孙中山请电邀国会议员来粤开会复陆荣廷电(一九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48
孙中山关于恢复国会与组织正式政府的谈话(一九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报载) 49
旅沪国会议员通讯处致孙中山电(一九一七年七月三十日) 50
孙中山主张召集旧国会的谈话(一九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50
附:同题异文 52
马君武秦广礼等致旅沪议员通讯处函(一九一七年八月四日报载) 54
吴景濂在广东各界欢迎海军莅粤会上的讲话(一九一七年八月六日) 54
王正廷在广东各界欢迎海军莅粤会上的讲话(一九一七年八月六日) 55
吴景濂就国会议员莅粤护法问题的讲话(一九一七年八月六日) 55
日本寺内首相不允保送黎元洪南下的复电(一九一七年八月七日报载) 56
国会议员邀请陆荣廷来粤电(一九一七年八月八日) 57
旅沪国会议员通讯处致各省国会议员函(一九一七年八月九日报载) 57
吴景濂王正廷致上海国会议员通讯处同人电(一九一七年八月九日) 58
莅粤国会议员马君武等致旅沪国会议员通讯处函(一九一七年八月十三日报载) 58
旅沪国会议员通讯处致各省旅沪议员函(一九一七年八月十三日报载) 59
吴景濂就时局问题与记者的谈话(一九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59
孙中山就组织南方政府与记者的谈话(一九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60
莅粤国会议员敦促驻津沪议员赴粤电(一九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61
国会非常会议 62
莅粤国会议员决议召开国会非常会议致西南各省电(一九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62
朱庆澜欢迎国会议员来粤函(一九一七年八月中旬) 62
国会非常会议筹备处致省议会函(一九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前) 63
粤督署就国会开会场所致粤省议会函(一九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前) 63
孙中山在国会非常会议开幕式上的祝词(一九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64
国会非常会议组织大纲(一九一七年八月十九日议决) 64
旅沪国会议员通讯处通告在香港广州设有招待所函(一九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65
非常国会议决宣布军政府组织大纲(一九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66
国会非常会议通告议决事项的通电(一九一七年九月二日) 67
国会非常会议通告选举元帅结果致陆荣廷唐继尧电(一九一七年九月二日) 68
陆荣廷谭浩明不赞同设军政府致非常国会及各要人电(一九一七年九月二日) 68
国会非常会议请黎元洪南下主持电(一九一七年九月三日) 69
孙中山请黎元洪来粤电(一九一七年九月三日) 69
吴景濂等说明组织军政府原因致陆荣廷等电(一九一七年九月三日) 70
孙中山请陆荣廷来粤就职电(一九一七年九月三日) 71
孙中山派章炳麟赴滇商榷方略致唐继尧电(一九一七年九月三日) 71
王正廷在宴请军政界要人会上的讲话(一九一七年九月四日) 72
莅粤国会议员姓名籍贯录(一九一七年九月五日报载) 72
李厚基关于非常国会选举孙文为大元帅并拟请调兵收拾广州致北京政府的密电(一九一七年九月五日) 74
吴景濂关于对德宣战问题的谈话(一九一七年九月七日报载) 74
孙中山关于就职事致国会非常会议函(一九一七年九月七日) 75
唐继尧不受元帅职复非常国会电(一九一七年九月八日) 76
附:同题异文 76
国会非常会议给孙中山授证书文(一九一七年九月十日) 77
孙中接任证书的答词(一九一七年九月十日) 77
国会非常会议在孙中山就职典礼上的致词(一九一七月年九月十日) 78
孙中山就任大元帅的誓词(一九一七年九月十日) 78
国会非常会议为各部总长当选致孙中山的咨文(一九一七年九月十日) 79
孙中山聘任吴景濂为大元帅高等顾问函(一九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79
军政府参军处借帅府办公地致士敏土厂总办函(一九一七年九月十五日发) 80
陈炳焜在督军署宴请国会议员席上的讲话(一九一七年九月十七日) 80
张伯烈在督军署宴请国会议员席上的发言(一九一七年九月十七日) 81
孙中山咨询外交方针致国会非常会议文(一九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82
国会非常会议说明推举元帅原因复唐继尧电(一九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82
孙中山请改外交案词句咨国会非常会议文(一九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83
张伯烈就任命议员兼职忠告孙中山函(一九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83
吴景濂在陈炳焜宴请国会议员席上的讲话(一九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86
伍廷芳复国会非常会议电(一九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87
孙洪伊复国会非常会议电(一九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87
孙中山就聘国会议员任参议及借外债事与议员的谈话(一九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88
孙中山致国会非常会议函(一九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88
长沙《大公报》评广州非常国会选举大元帅(一九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89
军政府通告国会非常会议议决承认对德奥交战状态依议执行的布告(一九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89
非常国会敦请程璧光就任总长函(一九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报载) 90
国会议员彭介石致国会非常会议电(一九一七年十月一日报载) 91
孙中山反对北京政府背叛约法重组参议院通电(一九一七年十月三日) 91
国会非常会议宣布段祺瑞罪状的通电(一九一七年十月六日) 92
国会议员邓元等关于议员不兼任军政府职务案(一九一七年十月八日报载) 94
国会非常会议反对向日借款致冯国璋电(一九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95
国会非常会议请拒绝段祺瑞借款致日本寺内首相电(一九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95
国会非常会议反对段祺瑞违法借款通电(一九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96
吴景濂王正廷致两粤军政要人电(一九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刊载) 97
孙中山关于时局的通电(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97
国会非常会议致孙中山电(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98
孙中山盼尊重法律恢复国会复李纯电(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99
岑春煊主张恢复旧国会致冯国璋函(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报载) 100
孙中山主张恢复国会与约法再复李纯电(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101
孙中山转发孙洪伊通电致国会非常会议及护法各省电(一九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102
鄂籍护法议员剔除调停的通电(一九一七年十二月八日报载) 102
国会众议员秦广礼就粤中情况与某某的谈话(一九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报载) 103
国会议员彭建标等致陆荣廷唐继尧电(一九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报载) 104
伍廷芳主张恢复旧国会致冯国璋电(一九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105
江西省议会主张恢复旧国会通电(一九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106
曹锟等反对恢复旧国会电(一九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7
非常国会议员发起晚餐庆祝元旦大会的告示(一九一七年十二月) 108
旅粤直隶两院议员致李纯电(一九一八年一月四日) 109
丁象谦就国会问题的争议致国会同人电(一九一八年一月七日) 110
孙中山解释炮击粤督署事与国会议员的讲话(一九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110
孙中山就筹集国会经费与广东省议员的讲话(一九一八年一月十四日) 111
陆孟飞等在商讨国会经费茶话会上的讲话(一九一八年一月十四日) 112
罗晓峰在广东省议会商讨国会经费茶话会上的讲话(一九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113
孙中山就筹集国会经费与广东省议员的讲话(一九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114
孙中山就国会经费问题与国会议员的讲话(一九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115
冯国璋反对恢复旧国会致西南各省电(一九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115
褚辅成在军政府宴会上的讲话(一九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117
中华民国护法各省联合条例(一九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117
孙中山在广东议会第四次临时会上的讲话(一九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118
吴景濂在广东议会第四次临时会上的讲话(一九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119
吴景濂致江苏督军李纯电(一九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119
护法各省联合会议组织条例(一九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报载) 120
国会议员请岑春煊申明主张电(一九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报载) 121
岑春煊复国会议员通讯处函(一九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报载) 122
陈家鼎在非常国会辩论联合会议条例时的发言(一九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报载) 122
各省籍国会议员来粤报到人数(一九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报道) 123
孙中山咨国会非常会议请讨论增加国会经费文(一九一八年二月四日刊载) 123
张开儒就任陆军总长职复国会非常会议函(一九一八年二月五日) 124
孙中山宴请国会及省议会议员时的演说(一九一八年二月七日) 124
孙中山赞同备战及国事由国会解决复刘显世电(一九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126
孙中山主张攻闽及由国会解决大局致陈炯明电(一九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127
参议员李素反对军械借款致各省督军电(一九一八年二月十四日报载) 127
孙中山请设大理院致国会非常会议咨文(一九一八年二月十八日) 128
孙中山主张和平尊重国会的通电(一九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129
莫荣新就国会经费致李耀汉的咨文(一九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报载) 130
孙中山主张恢复旧国会以纾国难致冯玉祥书(一九一八年三月四日) 130
孙洪伊主张恢复旧国会致国会非常会议电(一九一八年三月五日) 131
孙中山请议大理院组织大纲致国会非常会议咨文(一九一八年三月五日) 1331
岑春煊就议和条件答国会议员问(一九一八年三月八日报载) 133
孙洪伊关于国会问题的通电(一九一八年三月十日) 134
国会议员丁象谦劝告北方海军友人函(一九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136
吴景濂反对北京政府七年内国公债条例的通电(一九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137
孙中山同意派胡汉民出席联合会议复陈炯明电(一九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138
国会非常会议就北京政府擅定公债条例致孙中山的咨文(一九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138
吴景濂致北京公使团朱尔鼎电(一九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139
孙中山请唐继尧通电拥护国会召开正式会议电(一九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140
非常国会通告六月十二日开正式会议电(一九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140
孙中山就国会问题复日本友人函(一九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141
国会非常会议反对段祺瑞复任总理通电(一九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143
孙中山就与唐继尧商议军政府改组原则致陈炯明电(一九一八年四月二日) 144
吴景濂王正廷关于时局的通电(一九一八年四月七日报载) 144
王正廷吴景濂敦促各省国会议员依时赴会的通告(一九一八年四月九日报载) 145
唐继尧主张建立统一临时政府致西南军政暨国会要人电(一九一八年四月十日) 146
非常国会秘书厅致国会军政府组织大纲修正案临时审查委员会委员长函(一九一八年四月十日) 147
中华民国联合政府组织大纲草案(一九一八年四月十二日报载) 148
孙中山关于军政府改组案的谈话(一九一八年四月十二至十四日) 149
孙中山接见国会议员代表的谈话(一九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150
国会非常会议就大理院组织大纲事咨复孙中山文(一九一八年四月十七日刊载) 150
中华民国军政府通告驻华各国公使书(一九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151
吴景濂就改组军政府议案讨论事答孙中山问(一九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报载) 154
国会议员请定审议军政府改组案会期致非常会议议长函(一九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报载) 154
罗家衡等修正军政府组织大纲的提议案(一九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报载) 155
孙中山反对改组军政府的谈话(一九一八年四月中旬) 156
孙中山就军政府改组案与李执中等的谈话(一九一八年五月四日前) 156
叶夏声就军警环伺非常会议会场与吴景濂的对话(一九一八年五月四日) 157
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修正案(一九一八年五月四日通过) 157
孙中山辞大元帅职致国会非常会议咨文(一九一八年五月四日) 159
孙中山派居正代表出席会议致国会非常会议咨文(一九一八年五月四日) 159
非常国会参众两院关于召开国会正式会议致议员同人函(一九一八年五月五日报载) 160
非常国会参众两院就发放旅费事致议员同人函(一九一八年五月五日报载) 160
国会自行集会启事(一九一八年五月六日) 161
旅沪国会议员通讯处紧要启事(一九一八年五月六日) 161
国会非常会议致孙中山的咨复文(一九一八年五月七日) 162
国会非常会议反对中日密约的通电(一九一八年五月八日报载) 162
旅沪国会议员挽留孙中山致国会非常会议电(一九一八年五月十日) 164
国会议员居正等惩戒议长吴景濂纵容警卫殴辱议员案(一九一八年五月上旬) 165
孙洪伊评改组军政府案致国会非常会议电(一九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166
孙中山请追认发行公债致国会非常会议咨文(一九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167
伍廷芳等敦请国会议员到粤出席国会正式会议电(一九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168
修正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一九一八年五月十八日宣布) 169
国会非常会议通告军政府改组致西南各省电(一九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170
孙中山派居正代办交卸事致国会非常会议咨文(一九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171
孙中山就军政府改组事复卫一新等函(一九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172
旅沪国会议员否认中日新约致各国驻华公使书(一九一八年五月十九日报载) 173
孙中山不就任总裁职与国会议员的对话(一九一八年五月二十至二十一日) 173
国会非常会议通告选出政务总裁电(一九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174
国会非常会议致当选各总裁电(一九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174
居正叶夏声等惩戒吴景濂殴辱议员的提案(一九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报载) 175
焦易堂就张开儒被捕致各报馆函(一九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报载) 176
李素就军政府改组事致国会非常会议电(一九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177
国会非常会议请孙中山速就政务总裁函(一九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178
孙中山表明坚决辞职复阮本畴函(一九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179
吴景濂敦促各政务总裁就职通电(一九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180
张百麟祈望非常国会及护法领袖趋向正义函(一九一八年六月二日报载) 180
国会非常会议祝贺伍林陆三总裁就职电(一九一八年六月七日) 182
陆荣廷接受政务总裁证书时与王葆真等的谈话(一九一八年六月七日) 182
孙中山就南北之争与日本泽村幸夫的谈话(一九一八年六月十日) 183
中华民国正式国会 184
吴景濂在国会第二届常会开幕礼上的讲话(一九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184
伍廷芳林葆怿致国会正式会议的贺电(一九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184
李烈钧致国会正式会议的贺电(一九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185
刘显世促请议员赴粤出席国会正式会议致王正廷电(一九一八年六月十七日) 185
唐继尧接受总裁职致正式国会暨各要人电(一九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186
程潜就中日新约致正式国会电(一九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186
国会两院谈话会的决议(一九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186
吴景濂敦请唐继尧等就任政务总裁致李根源等电(一九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187
褚辅成关于孙中山拟派代表回粤致国会函(一九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187
廖仲恺关于军事内国公债致国会函(一九一八年六月) 188
彭建标等敦请王家襄赴粤电(一九一八年七月五日报载) 189
广西省议会祝贺正式国会召开电(一九一八年七月五日报载) 190
谭浩明致国会正式会议的贺电(一九一八年七月五日报载) 190
程潜请敦促各总裁就职致参议院电(一九一八年七月五日报载) 191
陈家鼎等敦请孙中山就任政务总裁电(一九一八年七月九日) 191
唐继尧敦促国会议员集会电(一九一八年七月十四日) 191
居正焦易堂报告孙中山接受总裁证书致国会函(一九一八年七月十七日报载) 192
参议院秘书厅敦促到粤议员报到的通函(一九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报载) 193
国会复贵州督军刘显世电(一九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报载) 193
唐绍仪望促成正式会议致国会电(一九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报载) 194
陈炯明致参众两院暨军政府的贺电(一九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194
孙中山接受政务总裁证书复国会函(一九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报载) 195
孙中山接受政务总裁证书复吴景濂函(一九一八年七月) 196
孙中山接受政务总裁证书后复伍廷芳林葆怿函(一九一八年七月) 196
李载广等所提追认军政府议案(一九一八年八月一日报载) 197
唐继尧致国会正式会议的贺电(一九一八年八月七日) 198
唐继尧谢贺就总裁职复吴景濂电(一九一八年八月七日) 198
各省省议会代表不承认北京非法国会电(一九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198
中华民国国会护法宣言(一九一八年八月十九日) 199
附:中华民国国会护法宣言(初稿) 200
正式国会召开两院议员谈话会的通知(一九一八年九月三日) 202
正式国会不承认北京国会选举总统的宣言(一九一八年九月四日) 202
吴景濂关于召开宪法会议的谈话(一九一八年九月四日报载) 203
吴景濂通告褚辅成当选副议长即日就职电(一九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204
孙中山派徐谦为全权代表致政务会议函(一九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204
岑春煊伍廷芳复众议员白逾桓等函(一九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205
政务会议祝贺褚辅成当选副议长电(一九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205
白逾桓等致各政务总裁函(一九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报载) 206
吴景濂在军政府招待国会议员茶话会上的讲话(一九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206
褚辅成在军政府招待国会议员茶会上的讲话(一九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207
孙中山委派徐谦为全权代表致国会暨军政府电(一九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207
吴山呼吁正式国会速行制宪速组正式政府通电(一九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208
国会议员就粤督省长任免权致政务会议质问函(一九一八年十月一日报载) 209
何畏主张由国会非常会议选举正式政府通电(一九一八年十月一日报载) 210
徐谦就任孙中山全权代表通电(一九一八年十月二日) 212
岑春煊孙中山等致正式国会电(一九一八年十月七日) 212
正式国会第三次宣言(一九一八年十月八日) 213
正式国会委托军政府代行国务院职权依法摄行大总统职务咨文(一九一八年十月八日) 214
军政府咨复国会自十月十日起代行国务院职权依法摄行大总统职文(一九一八年十月九日) 214
军政府代行府院职权的宣言(一九一八年十月十日) 215
徐谦在军政府招待国会议员茶话会上的讲话(一九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216
汪精卫在军政府招待国会议员茶话会上的讲话(一九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217
林者仁刘万里致闽籍国会议员电(一九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217
林葆怿祝贺林森当选参议院议长电(一九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218
政务会议祝贺林森当选参议院议长电(一九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218
正式国会参众两院议决的军政府摄职条例(一九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报载) 218
林森吴景濂通告两院议员开会讨论护法进行事宜函(一九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219
正式国会两院议长呼吁和平的通电(一九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219
国会议员反对非法议和致西南护法各省电(一九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221
国会议员温世霖呼吁和平敬告国民书(一九一八年十一月五日报载) 223
正式国会两院议长复和平期成会电(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224
正式国会两院致美国国会电(草稿)(一九一八年十一月七日报载) 224
孙中山致军政府暨国会函(一九一八年十一月上旬) 226
孙中山建议请美国总统出任调人致军政府暨国会电(一九一八年十一至十二月之间) 228
岑春煊孙中山等致国会电(一九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228
孙中山就南方护法目的复国会电(一九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230
孙洪伊请惩办祸首致国会暨军政府电(一九一八年十二月九日) 230
正式国会关于议和问题致军政府咨文(一九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233
正式国会两院议长复唐继尧电(一九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报载) 233
伍廷芳等就派遣议和代表与国会议员的谈话(一九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34
正式国会主张议和地点宜在上海三点理由电(一九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236
孙中山致吴景濂函(一九一九年一月二日) 237
孙中山赞同增加北军撤出福建为议和前提复闽籍国会议员函(一九一九年一月六日) 237
林潜茅祖权等质责王正廷受北庭任命电(一九一九年一月七日报载) 238
南北议和南方代表名单(一九一九年一月十日通过) 238
正式国会关于军政府改称护法政府宣言(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239
旅沪国会议员斥责王正廷接受北京政府任命赴欧电(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二日报载) 239
唐克明主张坚持护法初衷致国会电(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二日) 240
政务会议赞同在沪进行南北议和复国会的快邮代电(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三日) 240
正式国会解释军政府改称护法政府通电(一九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241
附录:军政府改称护法政府的提案 242
正式国会议决选派议和代表条例(一九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243
旅沪国会议员报告与李纯商谈议和问题致国会同人函(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七日报载) 243
军政府就议和事致国会的咨文(一九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报载) 245
孙中山等就赴欧使职权致国会咨文(一九一九年二月五日报载) 246
唐绍仪就议和已开始致护法各省电(一九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246
高震霄等解释军政府改称护法政府的通电(一九一九年三月一日) 247
孙中山望国人赞助唐绍仪主张复林森函(一九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250
正式国会议长挽留陆荣廷电(一九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250
吴景濂褚辅成建议优恤刘人熙电(一九一九年三月十七日) 251
旅沪国会议员声讨徐世昌段祺瑞等卖国书(一九一九年四月六日报载) 252
旅沪国会议员报告与唐绍仪商谈议和情形致国会议员函(一九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255
正式国会敦促旅沪国会议员回粤函(一九一九年四月十四日) 258
正式国会议长就续开和议的通电(一九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258
林森等坚持议和需使国会完全行使职权电(一九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259
林森等请坚持护法宗旨致唐绍仪电(一九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259
政务会议复国会参众两院议长电(一九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260
孙中山复驻沪国会议员函(一九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261
孙中山批驻沪国会议员函(一九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262
白逾桓等坚持惩办祸首主张致唐绍仪等南方议和代表电(一九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262
王正廷报告中国外交失败致军政府暨国会电(一九一九年五月三日) 263
林森等致议和南方代表电(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报载) 264
林森等再致议和南方代表电(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报载) 265
吴景濂等致议和南方代表电(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报载) 265
国会议员关于惩戒主张南北国会合并者的提案(一九一九年五月十二日报载) 266
王君毅等对北京政府禁止人民集会的质问书(一九一九年五月十四日报载) 267
吴景濂等劝唐绍仪等议和代表勿辞职电(一九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268
林者仁就闽南内争复方声涛电(一九一九年五月十八) 268
林者仁劝闽南息争致陈炯明电(一九一九年五月十九日) 269
正式国会责备南方议和代表失职电(一九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报载) 269
国会议员劝告唐绍仪勿辞议和总代表电(一九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报载) 271
孙中山关于时局与国会问题的宣言(一九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271
戴季陶转述孙中山对国会议员焦某等的谈话(一九一九年六月二日报载) 273
林葆怿等关于南北议和问题的通电(一九一九年六月四日) 273
正式国会议关于山东外交问题的通电(一九一九年六月七日) 274
正式国会宣布中德条约应废止致巴黎和会电(一九一九年六月十五日报载) 275
正式国会宣布依法取消卖国和约致各省通电(一九一九年六月十五日报载) 276
粤籍国会议员推荐伍廷芳兼任粤省长致政务总裁函(一九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277
林森请援救闽中被捕学生致北京福建同乡会电(一九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278
林森请释放闽中学生致刘冠雄电(一九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278
正式国会续开宪法会议的公告(一九一九年七月二十日报载) 279
孙中山辞政务总裁致国会电(一九一九年八月七日) 279
正式国会议长致董昆瀛张瑞萱电(一九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281
正式国会议长挽留孙中山电(一九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281
孙中山批国会众议院函(一九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282
孙中山在沪与国会议员董昆瀛等的谈话(一九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283
孙中山在沪与国会议员代表张瑞萱等的谈话(一九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283
孙中山望林森吴景濂顾全国会体面函(一九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284
孙中山坚辞总裁职并告宜取消军政府复林森吴景濂函(一九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284
孙中山望行使最高职权致林森转国会议员电(一九一九年九月二日) 285
吴景濂褚辅成等挽留孙中山电(一九一九年九月四日) 285
孙中山就辞政务总裁职复国会议员函(一九一九年九月十日) 286
林森请谢良牧赴粤制宪电(一九一九年九月十日) 287
军政府政务会议致孙中山电(一九一九年九月十五日) 287
吴景濂褚辅成致护法各省各军代表驻广州办事处的复电(一九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288
孙中山与北方议和总代表王揖唐的谈话(一九一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289
林森等议长致董昆瀛等电(一九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289
孙中山就议和事与曹亚伯的谈话(一九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290
王揖唐莅沪启事(一九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290
董昆瀛等复林森等议长电(一九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290
岑伍林三总裁复国会议员王钦宇等函(一九一九年九月刊载) 291
改组军政府与宪法会议 293
国会议员主张军政府重新改组的通电(一九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报载) 293
王揖唐关于访晤时间的启事(一九一九年十月二日) 296
护法议员敦请各总裁回粤电(一九一九年十月十九日报载) 296
正式国会请清付欠款致两广盐运使电(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报载) 297
国会参众两院通告军政府改组理由电(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297
张秋自改组军政府的提案(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299
章太炎就军政府改组致国会电(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303
董昆瀛等致广州参众两院电(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304
饶鸣銮关于军政府改组与制宪问题致国会议长电(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304
田铭璋等申斥北京政府的通电(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305
孙中山就军政府改组方案批复彭养光函(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306
国会议员关于组织军事委员会行政委员会的提案(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报载) 306
李载赓关于暂行通敌治罪法提案(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报载) 308
何陶关于撤消岑春煊政务总裁职提案(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报载) 308
孙中山就国会议决改组军政府事批复焦易堂函(一九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309
王绍敖等石行会馆议员反对改组军政府案书(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310
伍廷芳就制宪经费复国会函(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三日) 310
王谟等请国会重视制宪的通函(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六日报载) 311
韩玉辰等申辩两院联合会不代表国会电(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六日报载) 311
国会议员声援广州学生的通电(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312
靳云鹏就唐绍仪辞议和南方总代表致军政府各总裁电(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九日报载) 313
国会褚寓议员政团调解纷争的决议(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日报载) 313
国会石行会馆政团关于军政府改组案的宣言(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日报载) 314
林森等议长暨国会议员二百多人申明改组军政府理由电(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316
护法议员声讨广州当局声援学生集会通电(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318
修正中华民国护法政府组织大纲草案(一九一九年十月十七日报载) 319
吴景濂褚辅成等就改组军政府事的通告(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电讯) 321
郭同就军政府改组的意见书(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报载) 322
林森吴景濂通告召开宪法会议电(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327
政务会议就制宪经费致国会咨文(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报载) 327
蒙民伟评论各派改组军政府主张书(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报载) 328
董庆余等请速开宪法会议致参众两院书(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报载) 331
中华民国军政府改组大纲草案(一九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报载) 332
陈子楷等主张速开和议的通电(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334
改组军政府起草委员会关于改组军府案报告书(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报载) 335
军政府就议和事复国会议长电(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337
曹振懋等就议和事对军政府的质问书(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报载) 338
何畏关于组织总统选举会的提案(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报载) 339
李希莲赞成组织总统选举会选举总统书(一九二〇年一月四日报载) 340
吴景濂关于议和与制宪问题的谈话(一九二〇年一月七日报载) 341
林森等关于宪法成立庆祝的提案(一九二〇年一月十五日报载) 341
伍廷芳就制宪停顿敦劝国会议员书(一九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342
林森在制宪谈话会上的讲话(一九二〇年一月二十四日) 343
林森吴景濂褚辅成等关于停止制宪的通电(一九二〇年一月二十四日) 343
正式国会关于山东问题的通电(一九二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349
张宸枢等对宪法会议议长林森等通电的通电(一九二〇年二月一日) 350
州彦关于林森等通电的通电(一九二〇年二月二日) 350
徐兰墅就制宪会议争议问题的通电(一九二〇年二月十一日报载) 352
林森赞同李烈钧统率驻粤滇军致唐继尧电(一九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354
林森祝贺李烈钧受命统率驻粤滇军电(一九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354
议员离粤与国会迁移 356
吴景濂就驻粤滇军易帅事的谈话(一九二〇年三月十日报载) 356
旅港国会议员主张勿再与北方议和的通电(一九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356
吴景濂否认曾往汕头电(一九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报载) 357
政务会议为军队搜查参议院秘书厅致莫荣新的咨文(一九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报载) 357
岑春煊就国会经费事复国会议员函(一九二〇年四月一日) 359
留粤国会议员五十号政团开会通告(一九二〇年四月四日前) 359
留粤国会议员选举孙光庭代理广州国会参议院议长兼督理众议院事务电(一九二〇年四月六日) 360
国会参众两院议长由穗赴港后的通电(一九二〇年四月十日报载) 361
吴景濂经香港抵上海后的谈话(一九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362
莫荣新与留粤国会议员的谈话(一九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365
孙光庭在留粤国会议员座谈会上的讲话(一九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365
长沙《大公报》论广东政局(一九二〇年四月十二日报载) 365
留粤参议院代议长孙光庭宣告启用印信电(一九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367
吴景濂离粤抵沪后的谈话(一九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367
旅沪国会议员驳斥章士钊冒充军政府代表致孙中山等总裁电(一九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368
孙光庭宣告林吴褚三人已离职俟后一切文电未经国会议决概属无效电(一九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369
莫荣新就留粤国会经费对记者的谈话(一九二〇年四月十八日报载) 370
岑春煊反驳林森吴景濂褚辅成通电的通电(一九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370
柏文蔚建议国会择地开会复林森等电(一九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372
张瑞萱等否认岑春煊有任免军政府部长权力电(一九二〇年四月二十日报载) 372
伍廷芳与“联合社”记者的谈话(一九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373
林森等两院议长宣布政务会议已无权行使军政府职权的通电(一九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373
吴景濂关于国会择地开会问题的谈话(一九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报载) 374
王正廷主张国会移滇与国会议员代表的谈话(一九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报载) 375
旅沪国会议员筹商国会迁渝的开会通知(一九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报载) 375
林森吴景濂关于发放国会议员岁费的通告(一九二〇年五月十一日报载) 376
董耕云等否认补选总裁的通电(一九二〇年五月十一日报载) 376
军政府准咨依法开会补选熊克武等总裁咨复广州国会文(一九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378
国会移往云南宣言(初稿)(一九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379
旅沪国会议员宣布岑春煊罪状书(初稿)(一九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380
凌钺通告赴滇办法致河南籍国会议员函(一九二〇年五月二十四日报载) 383
某国会议员谈国会移滇的目的(一九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报载) 383
孙唐伍唐四总裁宣布广州已无国会与移设军府宣言(一九二〇年六月三日) 384
王揖唐就南方议和总代表资格与《字林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385
孙光庭陈鸿钧反驳孙唐伍唐四总裁宣言的通电(一九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387
留粤各省籍国会议员的人数调查(一九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388
到云南国会参议员人数的调查(一九二〇年六月二十五日报载) 389
唐继尧欢迎国会议员莅滇的讲话(一九二〇年七月一日) 389
姚桐豫等反对更换南方议和总代表的通电(一九二〇年七月二日) 390
留粤国会员主张撤换南方议和总代表电(一九二〇年七月二日报载) 391
田应诏望促成议和致粤沪各总裁暨参众两院电(一九二〇年七月二日) 391
政务会议就筹拨广州参众两院六月份下半期经费咨广东督军文(一九二〇年七月三日) 392
褚辅成通告国会移滇成立电(一九二〇年七月十日) 393
广州国会参众两院声讨段祺瑞通电(一九二〇年七月十九月) 393
川滇黔联军将领请在重庆恢复合法国会及政府电(一九二〇年七月十九日) 394
林森等申明解决时局主张电(一九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395
王文华赞同国会移驻重庆致孙中山等电(一九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397
黄复生赞同国会移驻重庆电(一九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397
颜德基赞同国会移驻重庆电(一九二〇年八月一日) 398
国会移往重庆开会宣言(草案)(一九二〇年八月二日) 398
国会议员请各总裁速决军政府移设重庆案(一九二〇年八月二日) 399
国会议员临时特别审计委员会规则案(一九二〇年八月二日) 399
驻云南国会致旅沪议长及各总裁电(一九二〇年八月三日) 400
唐继尧赞同国会移驻重庆致孙中山等电(一九二〇年八月六日) 400
国会议员斥国民大会主张致吴佩孚电(一九二〇年八月八日) 401
林森褚辅成通告国会议决撤消岑春煊总裁职务的通电(一九二〇年八月九日) 402
驻云南国会通告补选刘显世政务总裁电(一九二〇年八月十六日) 404
杨庶堪赞同国会移驻重庆电(一九二〇年八月十六日报载) 404
唐继尧促国会议员赴渝电(一九二〇年八月十六日) 405
章炳麟反对在重庆召开国会电(一九二〇年八月十六日) 405
林森褚辅成等宣告国会移驻重庆电(一九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406
林森褚辅成等声讨徐世昌通电(一九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406
国会议员集议赴渝的通告(一九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407
孙唐伍三总裁赞同国会移驻重庆复唐继尧等电(一九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408
国会议员再议赴渝办法的通告(一九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408
章炳麟否认云南国会议员补选总裁致刘显世电(一九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409
罗家衡驳斥章炳麟主张国会迁移长沙函(一九二〇年八月) 409
卢师谛请孙唐伍三总裁赴渝电(一九二〇年九月三日) 410
留粤参议院秘书长周之翰致孙光庭辞职书(一九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411
林森吴景濂就赴渝事致孙中山等电(一九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411
林森吴景濂关于国会移驻重庆通电(一九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412
吕复申述议员离粤择地开会的违法理由致两院同人书(一九二〇年十月四日报载) 413
叶夏声陆祺敦请军政府总裁暨国会议员回粤电(一九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415
林森吴景濂褚辅成否认徐世昌和平统一令的通电(一九二〇年十一月一日) 415
国会议员离渝宣言(一九二〇年十一月三日报载) 417
选举正式总统 418
孙中山就国会复开事与陈家鼎等的谈话(一九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418
附:同题异文 418
吴景濂就国会由渝移粤事的谈话(一九二〇年十二月八日报载) 419
孙中山在军政府的演说(一九二一年一月一日) 419
附:同题异文 421
孙中山等总裁盼留沪议员来粤开会致吴景濂电(一九二一年一月四日) 421
吴景濂盼赴粤开会致驻沪议员函(一九二一年一月五日) 422
陈炯明反对选举总统与国会两院议长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422
非常国会审查附逆议员的议案(一九二一年一月中旬) 423
陈家鼎等关于选举总统的提案(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报载) 423
孙中山就审查附逆议员问题与褚辅成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424
童杭时等关于选举总统的提案(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报载) 424
孙中山关于陈炯明与国会关系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报载) 425
国会议员议定实行联省制的办法(一九二一年二月五日) 425
林森在非常国会欢迎唐继尧宴会上的讲话(一九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426
褚辅成在非常国会欢迎唐继尧宴会上的讲话(一九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427
孙中山在军政府欢迎唐继尧莅粤会上的讲话(一九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427
孙中山等声讨北京政府播弄法律致国会及各省电(一九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428
林森褚辅成赞同痛斥北京政府非法行动复军政府电(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429
周震麟等关于选举总统案(一九二一年四月四日前) 429
国会议员拟定选举总统组织正式政府的规则(一九二一年四月四日) 430
孙中山在军政府招待国会议员席上的讲话(一九二一年四月六日) 430
周震麟等提出的中华民国组织大纲草案(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前) 431
李绍白张瑞萱主张组织选举会选举总统的提案(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前) 432
谢持等要求召开国会会议致林森议长函(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前) 434
张瑞萱等请开两院联合会致林森等议长函(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前) 434
国会议员李华林劝告同人勿选举总统书(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前) 435
林森通告孙中山当选总统通电(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 437
孙中山当选总统后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电讯) 437
孙中山在宴请国会议员席上的讲话(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 437
林森在孙中山宴请国会议员席上的讲话(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 438
张继在孙中山宴请国会议员席上的讲话(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 439
吕复在孙中山宴请国会议员席上的讲话(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 439
凌钺在孙中山宴请国会议员席上的讲话(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 440
赵恒惕反对非常国会议员选举总统电(一九二一年四月九日) 441
李宗黄关于非常国会选举孙文为总统致顾品珍等电(一九二一年四月九日) 442
吴景濂赴沪后反对非常国会选举总统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四月十四月报载) 442
白逾桓狄楼海因被殴致国会议员书(一九二一年四月上旬) 443
孙中山在广州招待国会议员茶会上的演说(一九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444
白逾桓披露非常国会选举总统情形电(一九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447
非常国会通告选举总统成立正式政府的宣言(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449
彭素民解释非常国会选举总统的通电(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报载) 451
孙中山答谢驻沪全国各界联合会祝贺当选总统电(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455
军政府秘书厅通告孙中山就任总统的布告(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455
曹锟等反对非常国会另拟政府组织大纲选举总统的通电(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456
柏文蔚就非常国会选举总统与友人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报载) 457
广州某国领事向孙中山表白不便承认军政府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五月二日报载) 457
林森在孙中山就任总统大会上的祝词(一九二一年五月五日) 458
褚辅成关于选举总统与西南局势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五月十九日报载) 459
孙中山与陈炯明对选举总统的不同意见(一九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报道) 459
丁骞等敦促军政府出师北伐案(一九二一年十月八日前) 460
林森暨国会议员反对北京政府发行国库券电(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461
非常国会宣布徐世昌罪状电(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通过) 462
非常国会宣布吴佩孚罪状电(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403
孙中山为国葬林修梅咨国会文(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464
王正廷辞卸部分团体职务启事(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465
孙中山就湖南宣布省宪咨复国会文(一九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465
李希莲等关于非常国会行使立法权的提案(一九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466
恢复国会的争执 469
田锡恩主张召集宪法会议书(一九二二年五月十九日报载) 469
吴景濂关于续开国会的通电(一九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报载) 470
第一届国会继续开会筹备处通电(一九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471
第一届国会继续开会筹备处简章(一九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报载) 472
第一届国会继续开会筹备处紧要通告(一九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报载) 472
筹备续开国会议员请徐世昌退位通电(一九二二年六月一日) 473
未参加国会非常会议的议员名录(一九二二年六月二日报载) 473
周自齐通报徐世昌退位致王家襄等电(一九二二年六月二日) 477
国会非常会议反对重开第一届国会宣言(一九二二年六月三日) 478
蔡元培暨北京大学教职员请孙中山与徐世昌同时下野电(一九二二年六月三日) 478
孙中山就徐世昌退职的对外宣言(一九二二年六月六日) 479
非常国会议员忠告黎元洪勿复任总统职电(一九二二年六月七日) 480
非常国会议员责斥吴景濂通电(一九二二年六月七日) 482
马联甲等致王家襄吴景濂暨国会议员电(一九二二年六月七日报载) 482
非常国会议员劝告褚辅成赴粤电(一九二二年六月七日) 484
非常国会宣布黎元洪罪状电(一九二二年六月八日) 485
孙中山关于黎元洪不能复职的读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九日报载) 486
旅沪国会议员反对重开第一届国会通电(一九二二年六月九日报载) 486
彭介石等否认吴景濂行使国会职权声明(一九二二年六月九日) 487
非常国会声讨黎元洪徐世昌毁法乱国出师讨伐案(一九二二年六月十日) 487
蔡元培答复章炳麟张继的质责电(一九二二年六月十日) 489
孙中山在广州与国会议员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一日报载) 490
黎元洪欢迎国会议员入京电(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492
黎元洪撤销民国六年解散国会令的命令(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493
孙洪伊主张民国八年国会行使职权电(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493
全国商会联合会劝告南方国会议员北上开会电(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494
褚辅成主张废除总统改建委员制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五日报载) 496
赣籍国会议员反对黎元洪复职电(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497
林森暨国会议员揭露北方政治阴谋的通电(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六日报载) 498
国会议员吁请军政府完全行使职权案(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报载) 499
楮辅成等请西南各省派代表赴沪商议国事电(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501
章炳麟褚辅成请孙中山赴沪电(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报载) 502
王家襄吴景濂通告议员乘车来京免费办法电(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502
驻沪国会议员通讯处开会通知(一九二二年七月一日) 503
茅祖权就国会议员职权被夺质责黎元洪函(一九二二年七月一日) 503
王家襄吴景濂就伍廷芳病逝致伍朝枢唁电(一九二二年七月三日) 504
易仁善等请任汤廷光长粤致北京政府及参众两院电(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505
黎元洪向第二次恢复国会补行辞职通电(一九二二年八月五日) 505
孙中山就国会问题复王正廷函(一九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506
赴京护法议员致孙中山电(一九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507
赴京护法议员请旅沪同人北上以为后援电(一九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507
赴京护法议员请林森暨同人来京出席国会电(一九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508
孙中山主张恢复民国八年国会与“东方社”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509
护法议员宣告出席北京国会的宣言(一九二二年八月下旬) 509
孙中山表示为合法国会后盾复高振霄函(一九二二年九月三日) 510
黎元洪撤销北京政府通缉护法议员案的命令(一九二二年九月四日) 511
法统维持会致赴京护法议员电(一九二二年九月四日) 511
孙中山祈辩别真伪国会复旅京护法议员函(一九二二年九月五日) 512
北京国会众议院通告张伯烈当选副议长电(一九二二年九月六日) 513
护法议员反对重开第一届国会第二次宣言(一九二二年九月六日) 513
邹鲁等要求停开国会常会等会议致王家襄等函(一九二二年九月九日) 515
孙中山主张免吴景濂议长职复焦易堂函(一九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516
护法议员否认重开第一届国会第三次宣言(一九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516
陈铭鉴等就国会问题致孙中山电(一九二二年九月二十日报载) 517
护法议员否认重开第一届国会第四次宣言(一九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518
孙中山批复驻京议员办事处函(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519
护法议员否认解除徐清和等议员职的宣言(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520
护法议员联欢社干事处声讨吴景濂罪状电(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521
孙中山批复国会议员焦易堂函(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522
孙中山复国会议员焦易堂函(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522
护法议员敬告国人书(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一日报载) 523
黎元洪敦促王正廷入京暂署国务总理电(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525
王正廷告知启程入京致王懋宣电(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525
王正廷暂代北京政府国务总理通电(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525
孙中山复焦易堂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526
护法议员反对北京国会滥用同意权宣言(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526
孙中山就护法问题复驻京护法议员办事处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 528
孙中山嘱在京议员勿遽南下电(一九二三年一月十日报载) 528
护法议员主张先制宪后选举总统的通电(一九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529
护法议员反对吴景濂非法制宪宣言(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七日报载) 529
于洪起等请孙中山暨国会议员返粤电(一九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530
在京护法议员请孙中山赴粤主持电(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531
在京护法议员请林森返粤依法召集国会电(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531
孙中山在上海与国会议员李希莲等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532
旅沪国会议员凌钺等致广东海陆各军电(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532
旅沪国会议员通讯处开会通告(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533
旅京国会议员拟赴粤商议大计致孙中山函(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534
护法议员要求取消政治善后讨论会致张绍曾函(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报载) 534
朱晋经请恢复国会及枢府并声讨军阀函(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536
孙洪伊斥黎元洪破坏约法的宣言(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536
王湘等质问张绍曾书(一九二三年三月十六日报载) 539
护法议员斥责黎元洪张绍曾电(一九二三年三月十九日) 540
彭养光对张绍曾内阁不信任案(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日报载) 541
护法议员反对违法制宪言言(一九二三年五月十八日报载) 542
章炳麟否认北京国会有制宪与选举权复护法议员电(一九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543
反对曹锟贿选 544
国会议员关于北京内阁辞职的通电(一九二三年六月八日) 544
北京国会议员刘彦等主张开两院会合会通电(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544
国会议员关于黎元洪去职的通电(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545
徐谦建议冯玉祥统兵入京电(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546
章炳麟主张另组国会致各省电(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546
旅沪国会议员通讯处致北京护法议员电(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547
蒋智由不承认北京国会及政府电(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547
孙中山敦劝议员力持正义坚持护法函(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548
童杭时等要求孙中山复任总统电(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549
旅沪国会议员声讨北京政变宣言(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549
郭同丁佛言否认两院会合会议决黎元洪解职案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550
唐绍仪等请护法议员出京南下电(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552
黎元洪否认非法决议致国会参众两院函(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552
浙江籍国会议员宣布退出议会通电(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553
吴景濂在参众两院议员茶话会上的讲话(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553
国会议员否认国会决议黎元洪辞职通电(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报载) 554
褚辅成离京时致在京议员函(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555
离京到津议员不承认北京国会宣言(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556
徐清和等致上海国会议员通讯处函(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557
上海自治促进会敦促国会议员出京南下电(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557
吴稚晖在京劝议员南下与王用宾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报载) 558
孙中山在广州大元帅府与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报载) 559
姚文楠等出京通电(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报载) 559
覃振等离京宣言(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报载) 560
褚辅成反对违法选举总统通电(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报载) 560
孙中山请国会议员出京南下电(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报载) 561
国会移沪集会筹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