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买卖契约的概念 1
壹、罗马法上买卖契约概念的沿革 2
贰、从法律比较的观点,探讨买卖契约的概念 4
一、法国民法 5
二、奥地利民法 5
三、德国民法 6
四、瑞士债法 7
叁、我国民法的规定 8
一、买卖契约是双务契约 8
二、买卖契约是有偿契约 10
三、买卖契约是债权契约(负担行为) 10
四、买卖契约是要因契约 12
五、买卖契约是不要式契约、不要物契约 14
肆、结论 17
第二章 买卖契约的意义 19
壹、罗马法上买卖契约的意义 20
贰、我国民法的规定 22
一、买卖契约是使出卖人负移转财产权义务之契约 22
二、买卖契约是使买受人负支付约定价金义务之契约 27
三、买卖契约是债权行为,原则上仅具有债权的效力,不具有移转所有权之物权效力 28
叁、结论 30
第三章 买卖契约的种类 33
壹、一般买卖、特种买卖 34
贰、自由买卖、竞价买卖 34
叁、特定物买卖、种类物买卖 34
肆、公卖、私卖 35
伍、即时买卖、非即时买卖 36
陆、一时的买卖、继续性供给的买卖 37
柒、民法上的买卖、特别法上的买卖 37
第四章 买卖契约的订立 39
壹、罗马法上买卖契约的订立 40
一、买卖契约的典型义务 40
二、定金制度 41
三、买卖标的 42
四、买卖价金 42
贰、我国民法之规定 44
叁、结论 47
第五章 买卖契约之效力 49
第一节 对于出卖人之效力 53
第一项 主要义务 53
壹、物之买卖 53
一、物之交付 54
二、所有权之移转 56
贰、权利之买卖 57
第二项 从属义务 59
壹、从属给付义务 59
贰、保护义务 59
第三项 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61
壹、概说 61
贰、罗马法之权利瑕疵担保 62
叁、从法律比较之观点,探讨权利瑕疵担保 65
一、法国民法 65
二、奥地利民法 65
三、德国民法 67
四、瑞士债法 71
肆、我国民法有关权利瑕疵之规定 74
一、概说 74
二、权利瑕疵之意义 76
三、权利瑕疵责任之要件 77
四、权利瑕疵责任之效力 81
五、权利瑕疵之特约 85
伍、结论 87
第四项 物之瑕疵担保义务 88
壹、罗马法之物之瑕疵担保 88
贰、我国民法有关物之瑕疵担保之规定 90
一、理论根据 90
二、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之要件 94
三、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之法律效果 109
叁、结论 130
第二节 对于买受人之效力 131
第一项 构成要件 131
壹、主要给付义务 131
一、交付约定价金之义务 131
二、受领标的物之义务 137
贰、从属给付义务 139
一、法定从属给付义务 139
二、约定从属给付义务 140
叁、保护义务 140
第二项 法律效果 140
壹、买受人违反主要给付义务之法律效果 140
贰、买受人违反从属给付义务之法律效果 143
叁、买受人违反保护义务之法律效果 144
第三节 对于出卖人及买受人共同之效力 144
第一项 双务契约之效力 144
第二项 危险之移转 145
壹、罗马法 146
贰、我国民法之规定 148
第六章 特种买卖 157
第一节 买回 159
第一项 买回之意义 159
第二项 买回之性质 162
第三项 买回之成立 164
第四项 买回之效力 165
第二节 试验买卖 171
第一项 法律用语之确认 171
第二项 试验买卖之意义 172
第三项 试验买卖之危险负担 174
第四项 试验买卖之瑕疵责任 174
第三节 货样买卖 175
第一项 货样买卖之意义 175
第二项 货样买卖之效力 176
第四节 分期付价买卖 176
第一项 分期付价买卖之意义 176
第二项 分期付价买卖之问题 177
第五节 拍卖 178
第一项 拍卖之意义 178
第二项 拍卖之成立 179
第三项 拍卖之效力 182
第四项 拍卖之解除及再拍卖 184
第五项 民法拍卖与强制执行法拍卖之比较 186
第六节 继续性供给买卖 187
第一项 继续性供给买卖之意义 187
第二项 继续性供给买卖之效力 188
附录一 实例研习 189
附录二 参考书目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