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 1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1
第二节 刑法的目的和制定的根据 5
第三节 刑法的任务 7
第四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10
第五节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13
第二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 17
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17
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 27
第三章 犯罪和犯罪构成 35
第一节 犯罪概念 35
第二节 犯罪构成 42
第四章 犯罪构成要件 49
第一节 犯罪客体 49
第二节 犯罪客观方面 52
第三节 犯罪主体 62
第四节 犯罪主观方面 66
第五章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78
第一节 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意义 78
第二节 正当防卫的条件 79
第三节 正当防卫的认定 83
第四节 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87
第五节 无过当防卫 91
第六节 紧急避险 93
第六章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96
第一节 概述 96
第二节 犯罪的既遂 99
第三节 犯罪的预备 101
第四节 犯罪的未遂 103
第五节 犯罪的中止 109
第七章 共同犯罪 114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 114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117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121
第四节 对共同犯罪人的定罪和量刑 128
第八章 单位犯罪 130
第一节 概述 130
第二节 单位犯罪的特征 133
第三节 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141
第九章 刑罚的概述、体系和种类 144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144
第二节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148
第三节 主刑 151
第四节 附加刑 164
第五节 非刑罚处理方法 173
第十章 量刑、累犯和自首 176
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176
第二节 量刑的情节 179
第三节 累犯 191
第四节 自首和立功 194
第十一章 数罪并罚 204
第一节 数罪并罚的概念和意义 204
第二节 一罪与数罪 205
第三节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几种情况 209
第四节 数罪并罚的原则 214
第五节 三种不同情况的数罪并罚方法 216
第六节 坚持对数罪分别量刑的科学方法 224
第十二章 缓刑、减刑、假释、时效和赦免 228
第一节 缓刑 228
第二节 减刑 236
第三节 假释 242
第四节 时效 248
第五节 赦免 253
第十三章 刑法分则概述 255
第一节 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255
第二节 我国刑法分则体系 256
第三节 罪状和罪名 257
第四节 法定刑 261
第十四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263
第一节 概述 263
第二节 背叛国家罪 266
第三节 分裂国家罪 268
第四节 武装叛乱、暴乱罪 270
第五节 叛逃罪 272
第六节 间谍罪 274
第七节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275
第八节 本章的其他罪 278
第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281
第一节 概述 281
第二节 放火罪 284
第三节 爆炸罪 286
第四节 投毒罪 287
第五节 破坏电力设备罪 289
第六节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290
第七节 劫持航空器罪 292
第八节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296
第九节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299
第十节 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301
第十一节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303
第十二节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306
第十三节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307
第十四节 交通肇事罪 310
第十五节 重大责任事故罪 315
第十六节 危险物品肇事罪 317
第十七节 本章的其他罪 318
第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27
第一节 概述 327
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329
第三节 走私罪 340
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355
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366
第六节 金融诈骗罪 397
第七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408
第八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421
第九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435
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444
第一节 概述 444
第二节 故意杀人罪 446
第三节 过失致人死亡罪 449
第四节 故意伤害罪 451
第五节 强奸罪 457
第六节 奸淫幼女罪 463
第七节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466
第八节 非法拘禁罪 467
第九节 绑架罪 470
第十节 拐卖妇女、儿童罪 473
第十一节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477
第十二节 诬告陷害罪 479
第十三节 强迫职工劳动罪 482
第十四节 刑讯逼供罪 484
第十五节 虐待被监管人罪 486
第十六节 报复陷害罪 489
第十七节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490
第十八节 重婚罪 493
第十九节 破坏军婚罪 496
第二十节 虐待罪 498
第二十一节 本章的其他罪 500
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 509
第一节 概述 509
第二节 抢劫罪 514
第三节 盗窃罪 525
第四节 诈骗罪 537
第五节 侵占罪 544
第六节 职务侵占罪 547
第七节 本章的其他罪 550
第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554
第一节 概述 554
第二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556
第三节 妨害司法罪 595
第四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 615
第五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623
第六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631
第七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641
第八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655
第九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665
第十节 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671
第二十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676
第一节 概述 676
第二节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677
第三节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通信罪 679
第四节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682
第五节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684
第六节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686
第七节 本章的其他罪 688
第二十一章 贪污贿赂罪 694
第一节 概述 694
第二节 贪污罪 695
第三节 挪用公款罪 704
第四节 受贿罪 710
第五节 本章的其他罪 715
第二十二章 渎职罪 720
第一节 概述 720
第二节 滥用职权罪 721
第三节 玩忽职守罪 725
第四节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728
第五节 徇私枉法罪 732
第六节 枉法裁判罪 735
第七节 私放在押人员罪 737
第八节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739
第九节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742
第十节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745
第十一节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747
第十二节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479
第十三节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752
第十四节 本章的其他罪 754
第二十三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765
第一节 概述 765
第二节 战时违抗命令罪 767
第三节 拒传、假传军令罪 768
第四节 投降罪 769
第五节 战时临阵脱逃罪 771
第六节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773
第七节 违令作战消极罪 775
第八节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777
第九节 武器装备肇事罪 778
第十节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781
第十一节 虐待部属罪 783
第十二节 本章的其他罪 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