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绪论 1
第一章 民法的意义 2
第二章 民法与私法 5
第三章 民法的法源 7
第四章 民法的解释适用 12
第五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16
第二编 总则 19
第一章 法例 20
第二章 权利主体(人) 26
第一节 自然人 26
第二节 法人 33
第三章 权利客体(物) 41
第一节 物的概念 41
第二节 物之成分 42
第三节 主物与从物 43
第四节 物之孳息 43
第四章 法律行为 46
第一节 权利得丧变更 46
第二节 私法自治与法律行为 48
第三节 法律行为之限制 51
第四节 法律行为之方式 52
第五节 行为能力 53
第六节 意思表示 56
第七节 条件与期限 63
第八节 代理 65
第九节 法律行为之效力 70
第五章 期日与期间 74
第一节 期日 74
第二节 期间 74
第六章 消灭时效 76
第一节 消灭时效与除斥期间 76
第二节 消灭时效之客体 77
第三节 消灭时效之期间及其起算 78
第四节 消灭时效中断与消灭时效不完成 79
第五节 消灭时效完成之效力 81
第七章 权利的行使 82
第一节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82
第二节 权利之自力救济 84
第三编 债编总论 89
第一章 法定之债 90
第一节 无因管理 90
第二节 不当得利 92
第三节 缔约上过失 101
第四节 侵权行为 103
第二章 意定之债(契约) 119
第一节 契约的缔结 119
第二节 债务不履行 123
第三节 债之保全 132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135
第五节 债之移转 142
第六节 债之消灭 147
第四编 各种之债 155
第一章 概论 156
第一节 债权契约内容自由原则 156
第二节 有名契约之判断与法律适用 156
第三节 关于无名契约之法律适用 157
第二章 买卖 158
第一节 买卖之成立 158
第二节 出卖人及买受人主给付义务 159
第三节 瑕疵担保责任 160
第四节 危险负担与利益承受 165
第三章 互易 167
第一节 互易之定义 167
第二节 互易之成立 167
第三节 买卖规定之准用 167
第四章 交互计算 169
第一节 交互计算之定义 169
第二节 交互计算之效力 170
第三节 交互计算之终止 171
第五章 赠与 173
第一节 赠与之定义 173
第二节 赠与之性质 173
第三节 赠与之成立与任意撒销性 173
第四节 赠与之效力 174
第五节 赠与之撤销与履行拒绝 176
第六节 附负担之赠与 177
第七节 死因赠与与遗赠 178
第六章 租赁 180
第一节 租赁之定义 180
第二节 租赁之成立 180
第三节 出租人义务 183
第四节 出租人瑕疵担保责任 185
第五节 承租人义务 186
第六节 转租 190
第七节 留置权 191
第八节 租赁之消灭 192
第七章 使用借贷 193
第一节 使用借贷之定义 193
第二节 使用借贷之成立 193
第三节 使用借贷之性质 194
第四节 贷与人义务 194
第五节 借用人义务 195
第六节 使用借贷之消灭 197
第八章 消费借贷 198
第一节 消费借贷之定义 198
第二节 消费借贷之成立 198
第三节 消费借贷之性质 199
第四节 贷与人瑕疵担保责任 199
第五节 借用人义务 200
第九章 雇佣 202
第一节 雇佣之定义 202
第二节 受雇人服劳务义务 202
第三节 雇用人义务 203
第四节 雇佣之消灭 204
第十章 承揽 205
第一节 承揽之定义 205
第二节 承揽人工作完成义务 205
第三节 承揽人瑕疵担保责任 207
第四节 危险负担 210
第五节 定作人义务 211
第六节 法定抵押权 212
第七节 承揽之消灭 213
第十一章 旅游 214
第一节 旅游之定义 214
第二节 旅游之性质 215
第三节 旅客之权利与义务 215
第四节 旅游营业人权利与义务 217
第五节 旅游营业人之瑕疵担保责任 219
第十二章 委任 221
第一节 委任之定义与性质 221
第二节 委任之成立 222
第三节 受任人权利义务 222
第四节 委任人权利义务 225
第五节 委任之消灭 226
第十三章 经理人与代办商 227
第一节 经理人 227
第二节 代办商 228
第十四章 居间 230
第十五章 行纪 232
第十六章 寄讬 234
第十七章 仓库 237
第十八章 运送 239
第一节 运送契约之定义 239
第二节 物品运送 239
第三节 旅客运送 244
第十九章 承揽运送 246
第一节 承揽运送人之义务 246
第二十章 合伙 249
第一节 合伙之定义与性质 249
第二节 合伙人权利义务 250
第三节 合伙对外关系 252
第四节 合伙人补充连带责任 252
第五节 入伙、退伙及交替 253
第六节 合伙之消灭 254
第二十一章 隐名合伙 255
第二十二章 合会 257
第一节 合会定义与性质 257
第二节 会首权利义务 258
第三节 会员权利义务 259
第四节 倒会?处理 260
第二十三章 指示证券 261
第二十四章 无记名证券 263
第二十五章 终身定期金 264
第二十六章 和解 265
第二十七章 保证 266
第一节 保证之定义与性质 266
第二节 保证人之权利义务 266
第三节 保证之消灭 269
第二十八章 人事保证 270
第五编 物权 273
第一章 概论 274
第一节 什么是物权 274
第二节 物权法的特性与原理原则 275
第二章 物权之变动 278
第一节 物权变动之内容及方式 278
第二节 物权行为 279
第三节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280
第四节 动产物权的变动 282
第五节 善意受让 283
第三章 所有权 285
第一节 所有权通则 285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288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291
第四节 共有 294
第四章 用益物权 299
第一节 概论 299
第二节 地上权 300
第三节 永佃权(农用权) 307
第四节 地役权 309
第五节 典权 312
第五章 担保物权 320
第一节 概论 320
第二节 抵押权 320
第三节 质权 329
第四节 留置权 341
第六章 占有 346
第一节 占有之内容 346
第二节 占有之种类与状态 347
第三节 占有之变动 351
第四节 占有之效力 352
第五节 准占有 358
第六编 亲属 359
第一章 概论 361
第一节 亲属法之意义 361
第二节 亲属法之立法趋势与身分行为之特色 361
第二章 通则 363
第一节 亲属之意义 363
第二节 亲属之种类 363
第三节 亲属之亲系 364
第四节 亲属之亲等 365
第五节 亲属关系之发生与消灭 365
第三章 婚姻 367
第一节 婚约 367
第二节 结婚 370
第三节 婚姻普通效力 374
第四节 婚姻之财产上效力——夫妻财产制 375
第五节 离婚 385
第四章 父母子女 390
第一节 亲子关系概说 390
第二节 自然血亲 390
第三节 法定血亲 393
第四节 父母对子女之权利义务 397
第五章 监护 400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400
第二节 禁治产人之监护 401
第三节 监护人职务 402
第六章 扶养 404
第一节 扶养之发生 404
第二节 扶养之顺序及方法 404
第七章 家 408
第一节 家之意义 408
第二节 家之组织 408
第三节 家务之管理 408
第四节 家属之分离(分家) 408
第八章 亲属会议 410
第一节 亲属会议之意义 410
第二节 组织及成员 410
第三节 会议之举行 411
第七编 继承编 413
第一章 总论 415
第一节 继承概论 415
第二节 遗产继承人 416
第三节 应继分 418
第四节 继承权之取得、丧失与救济 419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 421
第一节 继承发生时之效力 421
第二节 限定继承 425
第三节 继承权之抛弃与无人承认之继承 427
第三章 遗嘱 430
第一节 遗嘱之意义 430
第二节 遗嘱能力 430
第三节 遗嘱之种类及方式 430
第四节 遗嘱之生效 433
第五节 遗赠 433
第六节 遗嘱之执行 433
第七节 遗嘱之提示或开视 434
第八节 遗嘱之撤回 435
第九节 特留分 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