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前的审判工作 1
第一节 红军前委和党政机关行使审判权 2
第二节 地方苏维埃政府制定审判法规开展审判工作 8
第二章 苏维埃共和国审判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上) 19
第一节 苏维埃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大纲》 20
第二节 苏维埃政权机关组织法 25
第三节 苏维埃选举法 40
第四节 苏维埃土地法 49
第五节 苏维埃经济法 52
第三章 苏维埃共和国审判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下) 59
第一节 苏维埃刑法 59
第二节 苏维埃劳动法 70
第三节 苏维埃婚姻法 76
第四节 苏维埃文化教育法 80
第四章 苏维埃共和国的审判机构 84
第一节 审判机构的特征 84
第二节 审判机构的职权 88
第五章 苏维埃共和国的审判工作 113
第一节 苏维埃审判工作原则 113
第二节 苏维埃的审判程序 121
第三节 审判工作的开展 129
第六章 判决的执行 140
第一节 看守所 141
第二节 劳动感化院 144
第七章 审判工作的主要特点 151
第一节 审判制度与政权建设的一致性 151
第二节 审判工作制度的法定性 155
第三节 审判工作的群众性 159
第八章 苏维埃法制建设的先驱 162
第一节 何叔衡对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的贡献 163
第二节 董必武对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的贡献 167
第三节 梁柏台对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的贡献 173
主要参考文献 177
后记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