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论 修订8版》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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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郑玉波著;刘宗荣修订
  • 出 版 社:三民书局
  • 出版年份:2010
  • ISBN:9789571453224
  • 页数:227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章 保险 1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 1

第一项 保险的意义 1

第二项 保险的种类 3

第一、财产保险、人身保险 3

第二、营业保险、社会保险 4

第三、原保险、再保险 5

第三项 保险的经济作用 5

第四项 保险和它类似概念的比较 8

第二节 保险的主体 10

第一、保险的当事人 10

第二、保险的关系人 12

第三、保险的补助人 16

第三节 保险的标的(保险的客体) 19

第一、保险标的的意义及种类 19

第二、保险标的的移转 21

第三、保险标的的消减 21

第二章 保险法 23

第一节 保险法的意义 23

第二节 保险法的法源 24

第三节 保险法的法系 28

第一、法国法系 28

第二、德国法系 29

第三、英美法系 30

第四节 保险法的特性 31

第三章 保险契约 35

第一节 总说 35

第一项 保险契约的意义 35

第二项 保险契约的种类 39

第一、定值保险契约、不定值保险契约 39

第二、个别保险契约、集合保险契约 40

第三、特定保险契约、总括保险契约 41

第四、单保险契约、复保险契约 41

第五、原保险契约、再保险契约 45

第六、为自己利益的保险契约、为他人利益的保险契约 46

第二节 保险利益(保险契约的标的) 47

第一、保险利益的意义 47

第二、保险利益的种类 47

第三、保险利益的要件 51

第四、保险利益的作用 51

第五、保险利益的存在 52

第六、保险利益的变动 54

第三节 保险契约的成立 56

第一项 保险契约的订立程序 56

弟一、要保人的声请 56

第二、保险人的同意 56

第三、契约的签订 56

第四、要保人的说明义务 57

第二项 保险契约的记载事项 61

第一、基本条款 61

第二、特约条款 65

第四节 保险契约的效力 67

第一项 要保人的义务 67

第一、保险费的交付 67

第二、危险的通知 70

第二项 保险人的义务 73

第一、赔偿责任的负担 73

第二、保险金的给付 75

第五节 保险契约的变动 80

第一项 保险契约的变更 80

第二项 保险契约的停止 81

第三项 保险契约的消灭 82

第一、保险契约的无效 82

第二、保险契约的解除 84

第三、保险契约的终止 85

第四章 财产保险 89

第一节 火灾保险 89

第一项 总说 89

第一目 火灾保险的概念 89

第一、火灾保险的意义 89

第二、火灾保险的种类 90

第二目 火灾保险的沿革 91

第二项 火灾保险的保险事故 92

第三项 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 93

第四项 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额 95

第一、保险金额 95

第二、保险价额 95

第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额的关系 96

第五项 火灾保险契约的效力 100

第一目 总说 100

第二目 保险人的义务 100

第一、损失赔偿义务 100

第二、费用偿还义务 104

第三目 要保人的义务 104

第六项 火灾保险契约的终止 105

第一、因全部损失的终止 105

第二、因部份损失的终止 105

第二节 海上保险 106

第三节 陆空保险 107

第一项 总说 107

第一、陆空保险的意义 107

第二、陆空保险的种类 108

第二项 陆空保险的保险标的 109

第三项 陆空保险的保险事故 109

第四项 陆空保险的保险期间 110

第五项 陆空保险契约的记载事项 110

第六项 陆空保险保险人的责任 111

第四节 责任保险 112

第一项 总说 112

第一、责任保险的意义 112

第二、责任保险的种类 113

第二项 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 115

第三项 贵任保险的保险事故 116

第四项 贵任保险契约的效力 118

第一、保险人的义务 118

第二、保险人的权利 119

第五节 保证保险 120

第一项 总说 120

第一、保证保险的意义 120

第二、开办保证保险的理由 121

第三、保证保险的种类 122

第二项 诫实保证保险 123

第一、诚实保证保险契约的订立 123

第二、诚实保证保险契约的效力 124

第三项 确实保证保险 124

第一、确实保证保险契约的订立 124

第二、确实保证保险的种类 125

第三、确实保证保险契约的效力 126

第六节 其他财产保险 126

第一项 总说 126

第一、其他财产保险的意义 126

第二、其他财产保险的种类 127

第三、其他财产保险准用的法规 130

第二项 其他财产保险契约的效力 130

第一、保险人的权利 130

第二、要保人的责任 131

第三项 其他财产保险契约的变动 131

第五章 人身保险 133

第一节 人寿保险 133

第一项 总说 133

第一、人寿保险的意义 133

第二、人寿保险的种类 134

第三、人寿保险的沿革 138

第二项 人寿保险契约的订立 139

第一、当事人及关系人 139

第二、保险金额 147

第三、记载事项 147

第三项 人寿保险契约的效力 149

第一目 对于保险人的效力 149

第一、保险金额的给付 149

第二、代位的禁止 149

第三、保险人的免责事由 150

第四、保单价值准备金的返还 152

第五、解约金的偿付 154

第二目 对于要保人的效力 155

第一、保险费的交付 155

第二、款项的质借 157

第三、年龄的告知 158

第四项 人寿保险契约的变动 160

第一、内容的变更 160

第二、效力的停止与恢复 162

第三、无效与终止 163

第二节 健康保险 165

第一项 总说 165

第一、健康保险的意义 165

第二、健康保险的种类 166

第二项 健康保险契约的订立 166

第一、当事人及关系人 166

第二、健康检查 167

第三、记载事项 167

第三项 健康保险契约的效力 167

第一、对于保险人的效力 167

第二、对于要保人的效力 168

第三节 伤害保险 169

第一项 总说 169

第一、伤害保险的意义 169

第二、伤害保险的种类 170

第二项 伤害保险契约的订立 171

第一、当事人及关系人 171

第二、记载事项 172

第三项 伤害保险契约的效力 172

第一、对于保险人的效力 172

第二、对于要保人的效力 173

第四节 年金保险 174

第一项 总说 174

第一、年金保险的意义 174

第二、年金保险的种类 175

第二项 年金保险契约的订立 176

第一、当事人及关系人 176

第二、记载事项 177

第三项 年金保险契约的效力 178

第一目 对于保险人的效力 178

第一、年金金额的给付 178

第二、代位的禁止 179

第三、保险人的免责事由 179

第四、保单价值准备金的返还 179

第二目 对于要保人的效力 180

第一、保险费的交付 180

第二、款项的质借及要保人终止契约之限制 182

第三、年龄的告知 182

第四项 年金保险契约的变动 182

第一、内容的变更 182

第二、效力的停止与恢复 183

第三、无效与终止 183

第六章 社会保险 185

第一节 社会保险的概念 185

第一、社会保险的意义 185

第二、社会保险的类属 186

第三、社会保险与营业保险的区别 186

第二节 各国社会保险的概况 187

第三节 我国社会保险的概况 191

第一、概况 191

第二、全民健康保险之特性 192

第三、保险凭证 193

第四、保险给付 193

第五、自行负担制度之规定 194

第七章 保险业 195

第一节 通则 195

第一项 总说 195

第一、保险业的意义 195

第二、保险业的种类 195

第三、保险业的负责人 196

第二项 保险业开始营业的条件 197

第三项 经营的限制反共保的机制 198

第一、经营的限制 198

第二、共保的机制 206

第四项 设置安定基金 206

第一、安定基金之设置 206

第二、安定基金之办理事项 206

第五项 责任准备金的提存 207

第六项 主管机关对保险业的监督 208

第七项 主关机关之行政处分及董监事等之刑事责任 208

第一、主管机关之行政处分 208

第二、董监事等之刑事责任 209

第八项 财务恶化之处分 210

第九项 保险业的解散 214

第二节 保险公司 216

第一项 总说 216

第二项 保险公司的般票 216

第三项 保险公司负责人的连带赔偿责任 216

第四项 保险公司的登记 217

第三节 保险合作社 218

第一项 总说 218

第二项 保险合作社的基金 218

第三项 保险合作社的社员 218

第四项 保险合作社的理事 219

第五项 保险合作社的登记 220

第四节 外国保险业 220

第一、外国保险业之意义 220

第二、外国保险业之许可及管理 221

第五节 保险业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保险业务员 221

第一、保险业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 221

第二、保险业务员 223

附录 225

保险法参考书目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