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权》PDF下载

  • 购买积分:20 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王慕华著
  • 出 版 社:兴丰综合印刷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10
  • ISBN:9787770284199
  • 页数:739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章 总论 1

第一节 物权法的意义和性质 1

第一款 物权法的意义 1

第二款 物权法的性质 2

一、私法性质与公法规定 2

二、物权法上的强行规定、任意规定 2

第二节 物权法体系 4

第一款 民法物权编 4

一、民法物权编的制定和结构 4

二、民法其他各编关于物权关系的规定 6

第二款 物权的特别法 10

第三款 物权法与宪法 11

一、物权(财产权)在宪法上的保障 11

二、物权法令(包括判例决议)的合宪性审查 12

三、符合宪法的法律解释 13

第三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4

第一款 物权法上的自由和效率 14

第二款 私有财产制度 14

一、以私有财产制为基础的物权法秩序 14

二、私有财产制的伦理性 15

三、私有财产的经济功能 15

四、私有财产的普遍性及让与性 16

五、私有财产的社会义务 16

第三款 物权法上的私法自治 17

一、物权上的契约自由 17

二、物权行使上的自由 18

第四款 物权法的结构原则 19

第五款 物权法的解释适用 20

一、法律的解释 20

二、类推适用、准用:相邻关系 21

三、法律经济分析 24

第四节 物权法的发展 25

第一款 物权法与台湾社会变迁 25

第二款 物权法的演变 28

一、所有权社会化的继续进行与所有权保护的强化 29

二、相邻关系的双轨规范体系 29

三、共有制度的调整 29

四、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消长 30

五、物权与债权的相对化 32

六、比较法和物权法的发展 32

第三款 民法物权编的修正 33

一、通则及所有权的修正 33

二、担保物权的修正 34

三、用益物权及占有的修正 35

四、物权法的现代化 36

第四款 物权法发展的年表 36

第二章 物权通论 37

第一节 物权的意义 37

第一款 物权的概念 37

第二款 物权与债权 39

一、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39

二、物权关系上债权约定的效力 41

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 42

第一款 物权法定原则 42

一、立法政策 42

二、物权法上的习惯 46

第二款 物权的类型体系 46

一、民法上的物权类型 46

二、特别法上的物权类型 48

三、物权类型的体系构成 49

第三节 物权的客体 50

一、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50

二、物、不动产、动产 51

三、主物与从物 53

四、物之成分 54

五、天然孳息 56

六、例题解说 56

第四节 物权的效力 58

一、排他效力 58

二、优先效力 59

三、关于区分地上权与不动产役权排他性及优先效力的特别规定 60

四、追及效力 60

五、物上请求权 61

六、例题解说 61

第五节 物权的保护 62

第一款 私法上的保护 62

第二款 公法上的保护 65

第三章 物权变动 66

第一节 基本理论 66

第一款 物权变动和法律事实 66

一、物权变动的意义和态样 66

二、法律事实 67

第二款 立法原则和规范模式 68

一、问题的提出和规范模式 68

二、现行民法的规定 69

第三款 例题解说 72

一、物权变动的体系构成 72

二、例题一:别墅上的物权变动 73

三、例题二:白猴的故事 73

第二节 物权行为 74

第一款 物权行为的意义、体系构成与适用法律 74

一、物权行为的意义 74

二、物权行为在法律行为上的体系构成 75

三、法律的适用 76

第二款 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性 81

一、问题的提出 81

二、无因性的理论和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82

三、分析讨论 83

四、例题解说 85

第三节 不动产物权变动 86

第一款 公示、公信原则与土地登记制度 86

第一项 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 87

第二项 土地登记制度 87

第二款 依法律行为而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88

第一项 法律行为(物权行为) 88

一、民法七五八条规定 88

二、不动产物权行为的方式:民法第七六○条的废除及第七五八条第二项的增订 90

第二项 登记 92

一、登记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92

二、登记与物权行为内容的一致 93

三、物权行为作成后,登记前的法律状态 93

四、登记与交付 95

五、日据时代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与登记 96

第三款 非基于法律行为而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97

第一项 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与处分 97

一、民法第七五九条规定 97

二、自己出资建筑建物(包括违章建筑)所有权的取得与处分 102

第二项 不动产物权的消灭 105

一、概说 105

二、混同 105

第三项 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 107

一、规范基础:土地法第四三条与民法第七五九条之一 107

二、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推定效力 109

三、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 109

第四项 预告登记 113

一、功能和性质 113

二、预告登记的发生 114

三、预告登记的效力 116

四、预告登记的消灭 117

第四节 动产物权的变动 118

第一款 依法律行为而生的动产物权变动 118

第一项 动产物权的让与 118

一、让与合意 118

二、交付 118

三、代理与动产物权之让与 124

第二项 动产物权的抛弃 127

第二款 非依法律行为而生的动产物权变动 127

一、概说 127

二、混同 128

第五节 体系构成及综合实例 129

一、物权变动的体系构成 129

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130

三、动产物权变动 132

四、不动产所有权「登记涂销」请求权与不动产所有权「移转登记」请求权 134

第四章 所有权 136

第一节 概说 136

第一款 所有权的意义、功能和保障 136

一、所有权的意义和性质 136

二、所有权的功能 138

三、所有权的保障 139

第二款 所有权的权能及限制 140

第一项 所有权的权能 140

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140

二、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141

第二项 所有权的限制 142

一、所有权应受法令限制 142

二、私法上限制 143

三、公法上限制 145

第三项 所有权概念的再思考 147

第三款 基于所有权而生的请求权(物上请求权) 149

第一项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149

—、构成要件 149

二、法律效果 159

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性 160

四、民法债编规定的类推适用 161

五、消灭时效 162

第二项 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 162

一、构成要件 163

二、法律效果 165

三、让与性 166

四、消灭时效 166

第三项 所有权妨害防止请求权 167

第四项 民法第七六七条规定对所有权以外物权的准用 167

第四款 所有权和其他财产权的时效取得 168

第一项 时效取得制度的意义、性质和功能 168

一、意义 168

二、性质 168

三、功能和宪法保障 169

第二项 动产所有权的时效取得 169

一、要件 170

二、法律效果 174

第三项 不动产所有权的时效取得 175

一、要件 175

二、法律效果 177

第四项 所有权以外其他财产权的时效取 178

一、民法第七七二条的修正 178

二、得为时效取得客体的其他财产权 178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178

第一款 土地所有权的范围 178

一、土地所有权的水平范围 179

二、土地所有权的垂直范围 179

第二款 不动产相邻关系 180

第一项 概说 180

一、规范目的和内容 181

二、相邻关系的法律性质:相邻关系与不动产役权 181

三、相邻关系的规定与保护他人的法律 182

四、相邻关系规定的法律性质:强行规定与私法自治 182

五、相邻关系的当事人 183

六、若干基本概念:习惯、邻地、偿金 184

七、私法上与公法上的相邻关系:双轨规范体系的建构 185

第二项 邻地损害的防免 185

第三项 排水及用水关系 186

一、排水关系 186

二、用水关系 188

第四项 邻地的利用 189

一、管线安设 189

二、邻地通行 191

三、营缮的邻地利用 195

第五项 侵入他人的土地 195

一、人之侵入 195

二、气响侵入 195

第六项 越界建筑 196

一、要件 197

二、法律效果 198

三、增订民法第七九六条之二:保护客体的扩大 200

第七项 越界竹木枝根及果实自落于邻地 200

一、竹木枝根越界 200

二、果实自落于邻地 201

第三款 建筑物区分所有与公寓大厦的管理 201

第一项 概说 202

第二项 民法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 202

一、民法第七九九条与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202

二、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及共有部分 203

三、区分所有人的权利义务 204

四、对于区分所有建筑物属于一人所有的准用 206

五、区分所有建筑物正中宅门的使用 206

六、相邻关系规定的适用 206

第三项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207

一、住宅宪法 207

二、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 208

三、法律体系上的地位 209

四、适用范围 209

五、区分所有公寓大厦的基本法律关系 210

第四项 区分所有的公寓大厦 211

一、公寓大厦的意义、起造、销售 211

二、基地 212

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基地利用权的一体性 213

第五项 公寓大厦的区分所有、专有部分及共用部分 214

第一目 区分所有的意义、发生及消灭 214

一、区分所有的意义 214

二、区分所有的发生 215

三、区分所有的消灭 215

第二目 专有部分 215

一、专有部分的意义和要件:构造上及使用上的独立性 215

二、专有部分的范围 217

三、专有部分所有权的权能和限制 218

四、专有部分的修缮、管理维护 219

第三目 共用部分 220

一、共用部分的意义、分类和登记 220

二、共用部分的法律性质和应有部分 222

三、共用部分的使用、收益、处分和修缮 223

四、共用部分的专用权:约定专用部分 224

第六项 公寓大厦住户的权利义务 225

第七项 公寓大厦的管理 226

一、管理组织 226

二、管理经费:公共基金 228

三、管理规章:规约 228

四、违反义务行为的制裁 229

第八项 实务上争议问题在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的规范 230

一、外墙悬挂广告牌 230

二、屋顶平台 232

三、地下室(地下层) 234

四、停车位 236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237

第一款 善意取得 237

第二款 先占 237

一、意义和法律性质 238

二、要件 238

三、法律效果 240

第三款 遗失物之拾得 240

一、听和法律性质 240

二、要件 241

三、法律效果 243

四、关于遗失物价值在新台币五百元以下的特别规定 246

五、拾得漂流物 246

第四款 埋藏物的发见 246

一、意义和法律性质 247

二、要件 247

三、法律效果:物权变动 248

第五款 添附 249

第一项 概说 249

第二项 不动产附合 251

一、意义 251

二、要件 252

三、法律效果:物权变动 254

第三项 动产之附合 254

一、意义 254

二、要件 255

三、法律效果:物权变动 255

第四项 混合 256

第五项 加工 257

一、意义 257

二、要件 257

三、法律效果:物权变动 258

第六项 债权法上的求偿关系 260

一、不当得利请求权 260

二、损害赔偿请求橄 264

第六款 综合实例研讨 264

一、丁为恶意时之法律关系 265

二、丁为善意时之法律关系 268

第四节 共有 269

第一款 共有制度、社会变迁与民法修正 269

一、所有权制度 269

二、共有制度社会变迁 272

三、共有规定的修正 272

第二款 分别共有 273

第一项 分别共有的意义、发生和规范体系 273

一、分别共有的意义 273

二、分别共有的发生 274

三、法律规范结构 274

第二项 应有部分 275

一、应有部分之意义 275

二、应有部分的性质 275

三、应有部分的比例 276

四、应有部分的处分 276

五、他共有人对应有部分的优先承买权 279

六、基于应有部分而生的请求权 282

第三项 分别共有的内部关系 283

一、共有物的使用收益 283

二、共有物的处分 286

三、共有物的管理 296

四、共有物的费用负担 300

第四项 分别共有的外部关系 301

一、对第三人之权利 302

二、对第三人的义务 303

第五项 分别共有物的分割 304

一、分割自由及其限制 304

二、共有物分割方法:协议分割 308

三、分割方法:裁判分割 309

四、分割的效力 314

五、分别共有物的分割:共有物证书之保管及使用 319

第六项 关于共有物使用、管理或分割等约定对第三人的效力:债权约定的物权效力 320

第三款 公同共有 321

第一项 公同共有的意义及发生 322

一、公同共有的意义及其法律结构 322

二、公同共有的发生 323

第二项 公同共有的「应有部分」 323

一、概说 323

二、「应有部分」的处分 323

三、应继分、合伙股份、祭祀公业房份的处分 324

第三项 公同共有人的权利义务 325

一、依公同共有所由成立的法律、法律行为或习惯 325

二、分别共有规定的准用 325

三、共有物之处分及其他权利之行使 325

四、公同共有物处分或其他权利行使以外的行为 332

第四项 公同共有的消灭与公同共有物的分割 333

一、公同共有的消灭 333

二、公同共有物的分割 333

第四款 准共有 334

一、概说 334

二、地上权的准共有 334

三、抵押权的准共有 335

四、著作权的准共有 335

五、债权的准共有 336

六、租赁权的准共有 338

第五章 用益物权 340

第一节 绪说 340

第一款 用益物权的意义、种类、构造、得丧变更 340

一、用益物权的意义 340

二、传统民法的用益物权 340

三、我民法上的用益物权及法律构造 342

四、用益物权的得丧变更 345

第二款 用益物权的经济机能、社会变迁及发展 346

第一项 用益物权的机能和社会变迁 346

一、用益物权的机能 346

二、用益物权与台湾社会变迁 347

第二项 用益物权的重构与再生 349

一、民法物权编的修正 349

二、用益物权的再生与发展 351

第三款 用益物权与债权利用权 351

一、土地利用的二元体系 351

二、地上权与土地租赁 352

第二节 地上权 355

第一款 绪说 355

一、物权的空间化及区分化 355

二、地上权的法律构造 355

三、地上权的机能及发展 356

第二款 普通地上权 357

第一项 地上权的意义、机能及发展 357

第一目 普通地上权的意义 357

一、法制史及比较法 357

二、民法上的地上权 359

第二项 地上权的取得 361

第一目 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地上权 361

一、地上权的设定 361

二、地上权的让与 363

第二目 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 363

一、继承 364

二、时效取得 364

三、法定地上权 369

四、征收取得地上权 371

第三目 地上权的登记 371

一、设权登记与宣示登记 371

二、地上权登记誊本 371

第三项 地上权的期间 374

一、当事人定有存续期间 374

二、当事人未定有存续期间 374

三、时效取得地上权的存续期间 375

第四项 地上权的效力 376

第一目 地上权人的权利 376

一、土地的使用收益 376

二、地上权人的处分权 378

第二目 地上权人的义务 379

一、支付地租 379

二、税捐负担 381

第五项 地上权的消灭及其法律效果 381

第一目 地上权的消灭事由 381

一、地上权存续期间届满 381

二、地上权的抛弃 382

三、地上权的终止 383

四、约定消灭事由的发生 385

五、第三人的时效取得 386

第二目 地上权消灭的法律效果 386

一、规范模式 386

二、民法第八三九条之一般规定 387

三、民法八四〇条:地上权因存续期间届满而消灭时关于建筑物的义务及权利 388

四、地上权上的第三人权利 390

第三款 区分地上权 391

第一项 区分地上权的意义、功能及发展 391

第二项 区分地上权的取得与登记 392

第三项 区分地上权的排他性及优先效力 392

第四项 区分地上权人与相邻使用收益权人的关系 395

第五项 区分地上权消灭后的法律效果 399

第六项 普通地上权规定的准用 400

第三节 农育权 401

第一款 绪说 401

一、农育权与永佃权的世代交替 401

二、农育权的法律构造 401

第二款 农育权的意义、功能及发展 402

一、意义 402

二、功能及发展 403

第三款 农育权的取得与期限 403

一、农育权的取得 403

二、农育权的期限 403

第四款 农育权的效力 404

一、农育权人的权利 404

二、农育权人的义务 405

第五款 农育权的消灭原因及其法律效果 406

一、农育权消灭的原因 406

二、农育权消灭的法律效果 407

三、地上权规定的准用 407

第六款 建筑及农育双轨用益物权体系的建构 407

一、体系构成 407

二、分析说明 409

第四节 不动产役权 410

第一款 绪说 410

第二款 不动产役权的意义、功能及发展 411

第一项 不动产役权的意义 411

一、不动产役权的意义 411

二、不动产役权与人役权 412

三、民法上的不动产役权(私有地役权)与公用地役关系 413

第二项 不动产役权的功能及发展 415

一、不动产役权的功能 415

二、不动产役权制度的发展 417

第三款 不动产役权的种类及特性 418

第一项 不动产役权的种类 418

一、不动产役权的分类 418

二、分类的实益 419

第二项 不动产役权的特性 419

一、不动产役权的从属性 420

二、不动产役权的不可分性 421

第四款 不动产役权的取得 423

第一项 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 423

一、不动产役权的设定 423

二、不动产役权的排他性、优先效力 424

三、不动产役权设定人的扩大:不动产用益权人亦得设定不动产役权 424

四、就自己不动产设定不动产役权 425

五、不动产役权的让与或为其他权利的标的物 425

第二项 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 426

一、继承 426

二、不动产役权的时效取得 426

第五款 不动产役权的效力 428

第一项 不动产役权人的权利义务 428

一、不动产役权人的权利 428

二、不动产役权人的义务:设置物的维持及允用 432

第二项 供役不动产所有人的权利义务 432

一、供役不动产所有人的权利 432

二、供役不动产所有人的义务 433

第六款 不动产役权的消灭 433

一、不动产役权的消灭事由 433

二、不动产役权消灭的法律效果 435

第七款 地上权规定的准用 435

第五节 典权 436

第一款 典权的意义、性质及社会功能 436

第一项 典权的意义及法律结构 436

第二项 典权的法律性质 437

第三项 典权的社会功能及其未来命运 438

第二款 典权的取得 439

第一项 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 440

一、设定取得 440

二、典权的让与、转典 441

三、以土地或土地上之建筑物分别设定典权 442

第二项 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 443

一、继承 443

二、时效取得 443

第三款 典权的期限 444

第一项 典权期限的规范功能 444

第二项 定有期限的典权 444

一、期限的订定及起算 444

二、典权约定期限、回赎及绝卖条款 445

第三项 未定期限的典权 445

第四款 典权的效力 446

第一项 概说 446

第二项 典权人用益典物的权利及支付典价义务 447

一、典权人用益典物的权利 447

二、典权人支付典价的义务 447

第三项 对典物的使用权益典物及典权的处分 447

第一目 典权人对典物的使用权益 447

第二目 典权人的处分 448

一、转典典物 448

二、出租典物 449

三、典权让与或设定抵押权 450

第三目 出典人的处分 450

一、典物所有权的让与及典权人的留买权 450

二、设定抵押 451

第四项 典物灭失 452

一、典物因不可抗力而灭失 452

二、典物因典权人的过失而灭失 454

三、典物因出典人的过失而灭失 455

四、典物因第三人的行为而灭失 456

第五款 典权的消灭 456

第一项 回赎与找贴 456

一、回赎典物 456

二、找贴 464

第二项 典权消灭的法律效果 465

一、典物的返还 465

二、典物上工作物等的处理 465

第六章 担保物权 466

第一节 概说 466

一、担保物权的意义、功能及类型 466

二、担保物权的修正及社会变迁 467

第二节 抵押权 469

第一款 普通抵押权 469

第一项 普通抵押权的意义及取得 469

一、普通抵押权的意义 469

二、抵押权的取得 470

第二项 抵押权的特性及其效力范围:抵押权的基本构造 471

一、抵押权的特性 471

二、抵押权的效力范围 473

三、抵押权的基本法律结构 475

第三项 抵押权对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效力 475

一、对抵押人的效力 475

二、对抵押权人的效力 477

第四项 抵押权次序的让与及抛弃 478

一、功能:活络抵押物的交换价值 478

二、次序调整的类型、要件及效果 479

三、保证人的保护 482

第五项 抵押权的实行 482

一、实行抵押权的要件及方法 482

二、同一抵押物上数种物权并存 484

三、人保、物保并存及求偿代位关系 485

第六项 抵押权的消灭 488

一、抵押权消灭的原因 488

二、抵押权消灭的除斥期间 488

三、抵押权消灭与物上代位 488

第七项 共同抵押权 489

一、共同抵押权的意义及抵押权人的选择自由 490

二、民法第八七五条之一、之二、之三、之四的增订 490

第二款 最高限额抵押权 493

第一项 功能、意义及特色 493

一、功能 493

二、最高限额抵押权的意义特色及基本构造 494

三、最高限额抵押权的设定 495

四、规范设计及基本构造 495

第二项 担保债权的范围 496

一、担保债权范围的限制 496

二、担保债权受偿的范围 497

第三项 担保债权确定之期日 498

第四项 最高限额抵押权的变更 498

第五项 最高限额抵押权的确定 500

一、确定的事由 500

二、确定的效果 502

三、普通抵押权规定之准用 503

四、共同最高限额抵押权 503

第三款 其他抵押权 503

第三节 质权 504

第一款 动产质权 504

第一项 动产质权的意义取得及担保债权的范围 504

一、动产质权的意义 504

二、基于占有标的物法律结构而生的规范问题 504

第二项 质权人因占有标的物而生的权利义务 505

第三项 质权的实行及消灭 506

一、质权的实行 506

二、质权的消灭 507

第四项 最高限额质权 507

第五项 营业质 508

第六项 由占有担保物权(质权)到不占有标的物的担保制度 509

第二款 权利质权 509

第一项 权利质权的意义及动产质权规定的准用 509

一、意义及功能 509

二、动产质权规定的准用 510

第二项 权利质权的设定 510

一、债权质权 510

二、证券债权质权 511

三、以「其他权利」为标的物 511

第三项 权利质权的效力 511

一、所担保债权及标的物范围 511

二、对出质人的效力 512

三、对第三人债务人的效力 512

第四项 权利质权的实行 512

一、债权质权 513

二、有价证券质权 513

第四节 留置权 514

第一款 留置权的意义及取得 514

一、留置权的意义 514

二、留置权的取得 515

第二款 留置权的效力 517

一、效力范围 517

二、对留置权人的效力 518

三、对留置物所有人的效力 519

第三款 留置权的实行及消灭 519

一、留置权的实行 519

二、留置权的消灭 519

第七章 占有 520

第一节 概说 520

第一款 占有在民法物权编的体系地位 520

第二款 占有制度的历史基础 520

第一项 罗马法上的possession 521

第二项 日耳曼法上的Gewere 522

第三项 Possessio与Gewere在德国民法占有制度上的融合 523

第三款 我民法上的占有制度及其发展 524

第一项 立法原则 524

第二项 判例学说 525

第四款 占有的体系构成与请求权基础 526

第一项 占有制度的体系构成 526

第二项 请求权基础 527

第二节 占有的基本理论 528

第一款 占有的意义 528

第一项 占有的概念 528

一、对于物有事实上管领之力 528

二、占有的客体 533

三、占有的主体 534

第二项 占有概念的扩大和限缩 535

一、占有概念的扩大 535

二、占有概念的限缩 536

三、占有的观念化 536

第三项 占有与持有 537

第二款 占有的法律性质 538

一、占有是一种事实 539

二、占有的支配性与排他性 540

第三款 占有与本权 540

第四款 占有制度的功能 541

一、占有的保护功能 542

二、占有的继续功能 542

三、占有的公示功能 543

第三节 占有的分类 544

第一款 有权占有、无权占有 544

一、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的区别标准及实益 544

二、无权占有的再分类 545

三、例题解说 546

第二款 自主占有、他主占有 548

一、区别标准 548

二、区别实益 549

第三款 直接占有、间接占有 550

一、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的意义和渊源 550

二、间接占有的要件 551

三、多阶层的间接占有 552

四、间接占有人的法律地位 553

第四款 自己占有、占有辅助 555

一、自己占有与占有辅助的区别标准与实益 555

二、占有辅助的要件 556

三、占有辅助的法律效果 558

第五款 单独占有、共同占有 560

一、单独占有 560

二、共同占有 560

第六款 占有状态的特殊问题 563

一、配偶间的占有关系 563

二、民法第一九〇条规定的动物占有人 564

第七款 占有状态的推定 565

第八款 占有状态的变更 566

一、他主占有变为自主占有 567

二、善意占有变为恶意占有 570

第九款 占有状态体系构成与例题解说 571

一、关于房屋和墙壁的占有关系 571

二、共同占有人间的占有保护请求权 572

三、直接占有及间接占有的占有保护 572

第四节 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573

第一款 直接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573

第一项 直接占有的取得 573

一、直接占有的原始取得 573

二、直接占有的继受取得 574

第二项 直接占有的消灭 578

一、丧失对于物之事实上之管领力 578

二、其他情形 579

第二款 间接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580

第一目 间接占有的取得 580

一、间接占有的创设取得 580

二、间接占有的移转取得 580

三、实务上二则判例 581

第二目 间接占有的消灭 581

第三款 依代理人、占有辅助人而取得占有 582

一、依代理人而取得占有 582

二、依占有辅助人而取得占有 583

第四款 占有继受取得的效力 583

一、占有的合并 583

二、占有的分离 584

第五款 占有取得和消灭的体系构成与例题解说 585

一、体系构成 585

二、解说 586

第五节 占有的效力 587

第一款 占有权利的推定 587

一、规范目的 587

二、适用范围 588

三、推定的效力 590

第二款 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 592

第一项 概说 592

一、信赖保护原则、权利表征和善意取得 592

二、无权处分与动产物权善意取得 593

第二项 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 596

第一目 利益衡量与规范模式 596

一、所有权的保护、交易安全与交易成本 597

二、规范模式 599

三、我民法 601

第二目 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要件 603

一、移转所有权的让与合意 604

二、让与人无移转所有权的权利 607

三、受让动产的占有 608

四、受让人的善意 614

五、须非法律另有规定 618

第三目 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618

壹、物权变动:动产所有权的取得 618

一、善意取得的性质 618

二、无负担的取得动产所有权 619

三、善意取得所有权的终局性 619

四、无权处分人的回首取得 619

贰、动产善意取得与当事人间的债权关系 620

一、受让人与让与人 621

二、原所有人与受让人 621

三、原所有人与让与人 623

第四目 盗赃、遗失物或其他非基于原占有人之意思而丧失其占有之物善意取得的特别规定 626

壹、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例外:盗贼、遗失物或其他非基于原占有人之意思而丧失其占有物的无偿回复 627

一、适用范围与立法目的 627

二、要件 629

三、法律效果 631

贰、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例外的例外 635

一、盗赃、遗失物或其他非基于原占有人之意思而丧失其占有物的有偿回复 635

二、金钱或未记载权利人之有价证券不得请求回复 637

叁、案例研究:最高法院七七年台上字第二四二二号判决 638

一、判决理由 639

二、分析讨论 641

三、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 644

第五目 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 646

一、适用对象:动产 646

二、分别共有 648

三、被诈欺或胁迫为意思表示的撤销与第三人的善意取得 649

第三项 其他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 650

一、动产质权 650

二、留置权 652

三、动产抵押权 653

第六节 占有人与回复请求人的权利义务 655

第一款 概说 655

一、三个基本问题 655

二、规范目的及法律性质 656

三、善意与恶意 657

四、占有回复关系的当事人 658

五、消灭时效 659

第二款 占有物的使用收益 659

一、善意占有人 659

二、恶意占有人 661

三、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上的使用收益 662

第三款 占有物灭失或毁损的赔偿责任 662

一、善意占有人 663

二、恶意占有人 665

三、因不可归责于占有人的事由,致占有物灭失或毁损 666

第四款 对占有物费用支出的偿还 666

一、善意占有人 667

二、恶意占有人 669

三、占有人的留置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及取回权 672

第五款 适用范围与竞合关系 672

第一项 适用范围 672

一、占有人须为无权占有 672

二、基本关系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解除 673

第二项 竞合关系 674

一、问题的说明 674

二、占有回复关系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 675

三、占有回复关系请求权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677

第七节 占有的保护 677

第一款 占有在物权法上的保护 678

第一项 立法目的与规范机能 678

一、立法目的 678

二、规范机能 679

三、共同占有 680

第二项 对于占有的侵夺或妨害 680

一、侵夺或妨害占有要件 680

二、占有的瑕庇及其承继 683

第三项 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桥 684

一、占有防御权 685

二、占有物取回权 686

三、实例解说 688

第四项 占有保护请求权 690

第一目 概说 690

第二目 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691

一、要件:占有被侵夺 691

二、法律效果:请求返还占有物 692

第三目 占有妨害除去请求权 695

一、要件:占有被妨害 695

二、法律效果:请求除去妨害 696

第四目 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 697

一、要件:占有有被妨害之虞 697

二、法律效果:请求防止其妨害 697

第五目 占有保护请求权的行使期间 698

一、立法理由 698

二、消灭时效 698

第六目 占有之诉与本权之诉 699

一、占有之诉与本权之诉的意义 699

二、占有之诉与本权之诉的独立并存 699

三、占有之诉与本权之诉的对立 699

第七目 间接占有人的保护请求权 700

一、间接占有人侵害直接占有 701

二、直接占有人侵害间接占有 701

三、间接占有人对第三人的占有保护请求权 702

第二款 占有在债权法上的保护 709

第一项 占有的不当得利 709

一、给付不当得利 709

二、非给付不当得利(侵害他人权益的不当得利) 710

第二项 侵害占有的侵权责任 711

一、问题的提出 711

二、实务上见解 712

三、分析讨论 713

第八节 准占有 716

第一款 准占有的意义、沿革与功能 716

一、意义 716

二、沿革 717

三、立法目的及规范机能 718

第二款 准占有的发生及消灭 718

一、准占有的发生 718

二、准占有的消灭 720

第三款 准占有的效力 720

一、关于占有规定的准用 720

二、债权的准占有 720

三、不动产役权的准占有 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