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司法行政工作综述 3
第一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 3
第一节 土地革命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 3
一、司法行政机关的建立 3
二、司法人民委员部的工作 4
第二节 抗日战争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 8
一、司法组织形式的改变 8
二、主要的司法行政工作 9
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 11
一、恢复司法行政机关 11
二、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 12
第二章 新中国建立初期十年的司法行政工作 18
第一节 新中国司法行政机关的建立和发展 18
一、中央司法部和各大行政区司法部的建立 18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的建立 21
第二节 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工作 23
一、司法行政机关的任务 23
二、几项主要工作 25
第三节 司法行政机关的撤销 42
第三章 重建司法行政机关 46
第一节 重建司法行政机关是新时期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措施 46
一、重建司法行政机关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 46
二、恢复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48
三、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相继建立 49
第二节 新时期司法行政机关的任务 51
一、司法行政机关重建初期的任务 53
二、机构改革中司法行政机关的任务 55
第三节 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思想 62
一、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62
二、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 64
三、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服务 65
四、方便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服务 66
第二编 司法行政工作专述 71
第四章 法学教育工作 71
第一节 新中国前二十七年法学教育建设的演变 71
一、创建、发展时期(一九四九——一九五七年) 71
二、曲折前进时期(一九五八——一九六五年) 79
三、严重破坏时期(一九六六——一九七六年) 82
第二节 新时期法学教育的恢复和发展 83
一、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 83
二、成人法学教育逐步走上正规化 93
三、职业技术教育正在兴起 100
第三节 政法院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102
一、专业设置 102
二、教学计划 104
三、教材建设 110
四、师资队伍建设 113
五、科学研究工作 116
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19
第四节 加快法学教育发展的步伐 121
一、法学教育要进一步发展 121
二、加快法学教育发展的方针和措施 122
三、法学教育正在改革中前进 124
第五章 劳动改造工作 130
第一节 劳动改造工作的建立和发展 130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监所工作 130
二、新中国劳动改造工作的建立和发展 131
第二节 劳动改造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是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机关 139
一、中国劳动改造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139
二、中国劳动改造机关是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机关 140
三、中国劳动改造机关既是特殊性质的学校,也是特殊性质的国营企业 141
第三节 劳动改造工作的方针 144
一、劳动改造工作方针的沿革 144
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方针的重要意义 146
第四节 劳动改造机关 147
一、劳动改造机关的管理体制 147
二、劳动改造机关的设置 148
三、劳动改造机关与有关政法机关、武装部队和政府部门的关系 149
第五节 对罪犯的监管和改造 150
一、实施惩罚监管 150
二、强迫劳动改造 152
三、实施教育改造 153
四、进行文化教育及生产技术教育 157
第六节 依法治监,对罪犯实行严格、文明、科学的管理 159
一、严守社会主义法制 159
二、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160
三、保障罪犯的法定权利 161
四、实行赏罚严明的奖惩制度 162
五、改善必要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163
第七节 刑满释放安置就业 164
一、刑满安置就业的政策 164
二、刑满安置就业的措施 165
三、刑满安置就业的意义 166
第八节 劳动改造罪犯的成效 167
一、关押和改造了大批罪犯 168
二、创造和积累了大量财富 171
三、锻炼和建设了一支忠于国家、热爱劳改事业的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173
四、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政治影响 175
第六章 劳动教养工作 178
第一节 劳动教养工作的创建和发展 178
一、劳动教养的创办 178
二、劳动教养工作的整顿和发展 179
三、劳动教养工作的改革与提高 180
四、劳动教养工作的成就 184
第二节 劳动教养是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 185
一、不同时期的劳动教养性质 185
二、收容的对象决定了劳动教养是强制教育改造的措施 187
三、劳动教养与劳动改造的区别 187
第三节 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 188
第四节 收容对象及其审批程序 189
一、收容对象 189
二、审批程序 190
三、被劳动教养人员的待遇 191
第五节 劳动教养工作的机构与队伍建设 192
一、劳动教养工作机构 192
二、干部队伍建设 194
第六节 对被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工作 196
一、管理工作的特殊性 196
二、管理工作的职能 197
三、实行依法严格管理、文明管理、科学管理 197
第七节 劳教场所的教育工作 201
一、劳动教养场所教育的特殊性 201
二、政治、文化、技术教育 202
三、教育、感化工作的深入发展 203
四、教育工作在逐步深化 204
第七章 法制宣传工作 206
第一节 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法制宣传工作 207
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推动土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207
二、在镇压反革命斗争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 208
三、“三反”、“五反”斗争中的法制宣传 209
四、大力宣传一九五○年颁布的《婚姻法》 210
五、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211
六、在肃清反革命斗争中的法制宣传工作 212
第二节 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初期的法制宣传工作 213
一、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 214
二、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时的法制宣传工作 218
三、贯彻五大城市治安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整顿社会治安的法制宣传工作 218
四、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斗争中的法制宣传工作 220
五、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中的法制宣传工作 221
第三节 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 223
一、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的提出 223
二、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准备工作 225
三、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的总动员及其效应 229
四、中央正式部署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工作 230
五、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234
六、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全面展开 235
七、推动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向纵深发展 238
第四节 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的成就和日后设想 240
第五节 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课 242
一、小学法制教育 243
二、中学法制教育 244
三、大学法制教育 247
四、中共党校的法制教育 249
第六节 法制报刊与法律图书 249
一、《法制日报》(原名《中国法制报》) 250
二、《法律与生活》杂志 251
三、《法制建设》杂志 252
四、地方法制报刊 253
五、法律图书的出版 253
第八章 律师工作 256
第一节 中国律师制度创建过程的回顾 256
一、五十年代中期人民律师制度的创建 256
二、一九五六年审判日本侵华战犯时律师进行的一次有国际政治意义的辩护 259
三、律师工作初步开展的成效和律师制度的夭折 262
第二节 新的历史时期律师制度的恢复与重建 264
一、律师制度的恢复是新时期拨乱反正和工作重点转移的需要 264
二、《律师暂行条例》的颁布和中国律师制度的特点 265
三、全国律师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及其成效 269
第三节 组织和发展律师队伍 271
一、坚持律师的资格条件,从严选拔、吸收律师人员 271
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律师业务培训 274
三、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积极、稳妥地扩大律师队伍 277
第四节 全面开展律师业务,发挥律师多种职能作用 279
一、律师开展刑事辩护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280
二、律师以多种服务形式参与经济法律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建设 284
三、律师开展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以及解答法律咨询等业务,广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安定团结 289
第五节 律师制度重建过程中的改革与整顿 295
一、实行律师工作机构经费管理的逐步改革 295
二、改革律师工作机构的设置 297
三、加强律师服务机构的统一管理 298
四、实行律师职务聘任制 299
第六节 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和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的召开 300
一、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任务和会议举行的经过 300
二、中国律师协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任务 301
三、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对律师工作的要求 303
第七节 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多方创造条件发展律师事业 305
一、加强律师工作理论探讨,拓宽律师业务领域 305
二、沟通国际渠道,加强与域外律师的联系和学术交流 307
三、明确中心目标,深化律师体制改革 308
第八节 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 310
一、中国律师思想品德的客观要求 310
二、十年来律师队伍思想建设概况和律师思想状态 311
三、第一次全国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 314
第九章 公证工作 317
第一节 中国公证工作从创建、发展到削弱的曲折历程 317
一、公证工作初创于解放战争时期(一九四六——一九四九年) 317
二、公证工作在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发展(一九五○——一九五七年) 318
三、公证工作的削弱和停顿(一九五八——一九七六年) 322
第二节 新的历史时期公证制度的重建与发展 323
一、重建公证制度是新时期国家工作重点转移的需要 323
二、《公证暂行条例》的颁行与中国公证制度的特色 325
三、为健全公证制度进行的组织建设与业务建设 327
第三节 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是公证机关的首要任务 330
一、办理经济合同公证是新时期公证工作的重点 330
二、适应经济改革,推动横向经济联合,办理各种新型合同公证 332
三、办理涉外经济公证,为对外开放服务 335
第四节 为民事法律行为及其他事实、文书办理公证,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340
一、证明合同(契约、协议)、委托、遗嘱、收养子女、赠与等法律行为 340
二、证明学历证书、经历证书、声明书及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344
三、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345
四、办理与民事法律关系有关的其他公证事务 346
第五节 公证工作全面恢复以来的成效和新形势下的新任务 349
一、公证工作全面恢复以来的成效 349
二、新形势下公证工作的新任务 352
第十章 人民调解工作 355
第一节 人民调解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355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355
二、社会主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统一建立与蓬勃发展 357
第二节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368
一、群众自治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本特征 368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设置 369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构成及其素质要求 372
第三节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和工作原则 374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374
二、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 378
三、人民调解的工作方法、纪律和制度 380
第四节 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 383
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的提出 383
二、人民调解工作“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的基本内容 383
三、人民调解工作在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方针中的新发展 384
第五节 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和成就 387
一、人民调解工作的卓越贡献 387
二、中国人民调解制度在国际上的影响 388
第十一章 乡镇法律服务工作 392
第一节 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兴起 392
一、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产生与发展 392
二、乡镇法律服务所产生、发展的原因 396
第二节 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建立及其领导体制 398
一、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建立 398
二、乡镇法律服务所的领导体制 399
第三节 乡镇法律服务所的组成和业务范围 401
一、乡镇法律服务所的组成 401
二、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 402
第四节 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原则、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403
一、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原则和工作制度 403
二、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工作纪律 405
第五节 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成就和作用 406
一、充当乡镇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406
二、依法维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 407
三、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408
四、促进基层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08
五、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409
第十二章 司法外事工作 410
第一节 司法外事工作的开展及其任务 410
一、司法外事工作的开展 410
二、司法外事工作的任务 411
第二节 参与国际司法组织的活动 412
一、主办或参与联合国组织的有关会议 413
二、积极开展与国际法律组织的交往 416
第三节 与域外法律界的联系和交往 417
一、组织司法代表团(组)出访 417
二、邀请和接待域外司法代表团(组)或个人来访 418
三、组织双边和多边经济贸易法讨论会 422
第四节 中外法学教育交流及司法制度的调研 427
一、中外法学教育交流 427
二、开展国际司法和法制的调研工作 429
第十三章 司法协助工作 430
第一节 司法协助的沿革和现状 431
第二节 中国司法协助工作的发展 432
第三节 中国已生效的司法协助协定的主要内容 434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43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435
第十四章 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与法制工作 437
第一节 司法行政系统的研究机构和任务 437
第二节 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 438
一、抓典型带路,普遍发动,广泛开展理论研究 438
二、开展专题研究,把理论研究工作引向深入 440
三、一九八五年、一九八六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理论研究工作成绩显著 442
第三节 司法行政法制工作 446
一、清理、汇编法规和规章 446
二、起草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 447
三、对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448
第四节 司法部直属研究机构 449
一、司法部预防犯罪与劳动改造研究所 449
二、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450
补编: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改革与发展 451
附录一 司法行政工作大事记(一九四九年九月——一九八八年十二月) 461
附录二 司法部历届领导人名单(一九四九——一九八八年) 482
附录三 484
一、全国司法系统获集体一等功和一、二级英模称号名单(一九八五——一九八八年) 484
二、地方法制报刊情况 486
三、司法部重建后历次组派司法代表团、考察团(组)或个人出访情况 487
四、司法部重建后历次邀请或接待域外司法代表团(组)或个人来访情况 491
五、一九八六年全国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优秀论文及作者名单 497
彩色插图目录 499
后记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