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1
内容提要 1
导言 1
第一章 清末至民国时期的中国民法学 8
一、民法学的发展与民事立法的进步相互促进 10
二、透过日本接受德国民法学 11
三、实行“拿来主义”的策略 13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民法学 18
一、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以党性理论取代民法学的科学性 20
二、坚持民法公法观,否定社会主义民法的私法属性 34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民法学 53
一、摒弃阶级斗争的理论,积极借鉴和吸收西方民法学 54
二、逐渐摆正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民法学在服务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整体理论水平得到提升,科学性得到加强 60
三、抛弃民法公法观,重新认知民法的私法属性 86
第四章 关于中国民法学体系构建问题的思考 124
一、关于“中国特色”与民法制度及理论创新问题 125
二、关于民法学的学术共识问题 132
三、关于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139
四、关于立法论的视野与中国民法学的理论构建问题 146
五、关于中国民法学的学术流派问题 150
第五章 基本结论 153
附录一:回归民法 154
附录二:民法调整对象之争 169
附录三:关于民法私法属性问题的讨论 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