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 1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1
一、宪法的起源和产生 1
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4
第二节 宪法的本质 7
一、宪法是近代阶级斗争的结果和总结 7
二、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反映 8
三、宪法是民主政治的制度化、法律化 9
第三节 宪法的类型 10
一、宪法分类的标准 10
二、两种不同类型宪法的主要区别 11
第四节 宪法的作用 14
一、宪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 14
二、宪法对国家政权和其他上层建筑的作用 16
第五节 宪法的解释和宪法实施的保障 16
一、宪法的解释 16
二、宪法实施的保障 18
第二章 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21
第一节 旧中国时期的宪政运动和制宪活动 21
一、清朝、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制定的地主买办阶级的宪法 21
二、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5
三、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所要求的人民共和国的宪法 26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29
一、建国初期起临时宪法性作用的《共同纲领》 29
二、一九五四年宪法(我国第一部宪法) 30
三、一九七五年宪法 33
四、一九七八年宪法 34
第三节 一九八二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 36
一、修改一九七八年宪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6
二、现行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 37
三、现行宪法的主要特点 40
四、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42
第三章 我国的国家性质 47
第一节 国家性质的概述 47
第二节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50
一、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50
二、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的最好形式 57
三、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结合 62
第三节 工人阶级的领导和工农联盟 67
一、工人阶级是我国领导阶级 67
二、工农联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 70
三、知识分子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依靠力量 72
四、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 76
第四章 我国的政治制度 83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83
一、政体的概念·政体与国体的关系 83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85
第二节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90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90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95
第三节 我国的选举制度 100
一、选举制度的概念和本质 100
二、我国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101
三、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104
四、选举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109
第五章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113
第一节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13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 113
二、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 114
第二节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18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118
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 120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新发展 122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127
第六章 我国的经济制度和精神文明 129
第一节 我国的经济制度 129
一、经济制度的概念·经济制度与国家制度的关系 129
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 133
三、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140
第二节 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经济成分 142
一、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142
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个体经济 145
三、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 145
四、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 148
第三节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 150
一、实行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生活的方针 150
二、国家对社会主义经济实行计划管理 151
三、坚持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实行对外经济开放政策 153
第四节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55
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意义 155
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 158
第七章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63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述 163
一、公民的概念 163
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165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67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68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87
第三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特点 192
一、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192
二、公民权利自由的现实性 194
三、公民权利义务的平等性 196
四、公民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197
第八章 我国的国家机构 201
第一节 我国国家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201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本质 201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历史发展 204
第二节 我国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210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211
二、集体领导和首长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 214
三、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 214
四、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216
第三节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系统 218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 218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28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34
四、中央军事委员会 238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41
六、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253
七、人民法院 255
八、人民检察院 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