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言论辑录 3
南学会问答 3
前留学生总会干事长杨公使禀 4
在共和党本部成立大会上的演讲 10
肉体精神平均发达说 11
在临时教育会议上的发言 14
教育部训令三则 15
为农业教员应准赓续立案并此班毕业后勿庸招生续办 17
解释官公私立学校各节 仰即查照并传知各学校 19
整顿学务谈 20
高等师范教育之区域 21
严订考试毕业生章程 22
论义务教育当规定于宪法 23
教师之大任 28
大观楼之宴集及演说词 32
说新教育之弊 33
中国精神上之开放 39
今日世界大战中之我国教育 42
论教育当注重训练 47
学生与政治 53
学校休假之本义 57
留日生傅为基请宽予两月学费应准办理 仰转饬遵照 60
查明留日自费生徐永禄、徐仁怡履历相符,于舒文履历与册报不同 61
注音字母传习所因款竭能否补助 仰局酌办 62
为通俗教育研究会议决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讲演练习会令局令知组织 63
注音字母传习所每月加助百元 由局地方补助费项下拨给 64
令声复留日官费生恒通等三名资格 65
验证留日官费生郭庆寿等五名证书准予备案 66
孔子诞日自今始仍定为二十七日 行局通饬所属各校遵照 67
呈大总统陈明 民国四年颁行各种教育法规应分别废止修改 68
为国务会议议决取销教育纲要 所有前定高小学生考试摘默办法一并废止 69
新华商校铁道专科生不能认为有专门学校毕业资格 70
招集全国商会联合会代表到部茶话演说词 71
禁烟之期不日届满 令局转知各讲演所编具浅说并将讲稿及办理情形具报备查 74
令体察注音字母传习所办法呈候核夺 75
留日学生傅为基毕业改准实习半年 76
为考选留学生恒通等均难认为合格 77
为留日官费生缺额应由前请备补之自费生于舒文徐仁怡二名续行递补令知遵办 78
海珠事变遇难三君追悼会 79
莅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演说词 80
附:同文异稿 在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演说 83
范总长之谈话 85
选派留学外国学生规程令 87
续补留日官费生于舒文等二名自九月起支学费 92
在全国教育行政会议上的开会训词 93
为前馆员奎秀如再有闯入局校地方任意滋扰情事 应即就近报明警察厅区力加干涉 95
为令发选派留学规则 96
在全国教育行政会议上的闭会训词 97
祭蔡锷文 99
创设松坡图书馆缘起 100
勉励北京师范学校学生演习野战训词 104
挽黄克强、蔡松坡联 105
对于教育之意见 106
提倡军国民教育 107
为禁烟限满以前特加注意讲演 108
委派陈独秀先生为北京大学文科学长 109
前次造送六年度预算现改六年七月起至七年六月止 前次所送自不适用 令行该局于二月五日以前另行编制送核 110
令陈承烈等呈称大学变乱学章应查明具复 111
教育训令 112
抄送警察厅办理贫儿半日学校周年概况表并原呈令行知照 115
北京师范学校应改归局辖 116
北京师范学校转移管辖 经费悉照旧额支拨 117
留日学生傅为基准展限半年 学费照发 118
教育部训令北京大学校长月俸改给六百元 119
因中德断交训各学校令 120
中德国交断绝 妥置关于教育一方面之德人办法 令局转饬各校遵办 123
呈大总统 因病恳请免职文 124
为通俗教育调查会准予取消 125
追悼留欧故生沈纮哀辞 126
国旗剪发二事编为浅说详加劝导 令局转知各讲演所遵办 127
现在与德奥国宣战 所有两国教员及所设学校处置办法令行遵照 129
准派温宗禹代理北京大学工科学长 130
京师官费留日毕业生傅为基证书查核无异 应准备案 131
戴循若先生暨张耀廷、黄孟曦、熊克丞三先生追悼会启 132
委任视学王家驹等任全国实业校长会议干事长干事命令 134
咨师范讲习所及前清师范简易科毕业生分别检定办法文 135
咨解释检定小学教员规程第十四条第四项疑义文 136
全国实业学校校长会议开会训辞 137
为收支各款务于单据上注明某种货币并希转知北京师校 139
准江苏省长电请解释检定小学规程数条已分别解释 电复令局遵办 140
邵阳蔡公松坡周年纪念祀启事 142
在北京大学20周年纪念会上的演说 144
重订教育系统 147
在中国科学社第三次常年会上的演讲 148
对教育之意见 152
调查美国教育报告 153
赴美调查教育之情形 168
美国教育行政谭 177
为中国科学社敬告热心公益诸君 181
介绍《民心周报》 182
蔡元培、范源廉等启事 183
准财政部咨开所得税奉令拨充教育实业经费通告原文照录请特令各机关等因刷印原文通告令各校一体知悉 185
常识与专长 186
对教育界之谈话 193
大总统捐北京务本女子职业传习所经费 194
教育改进谭 195
教职员联合会请迅发积欠薪俸一节 此时部中实已百法俱穷无可为计 197
财政部筹办所得税官俸调查表填就送部呈转北京师校 198
本部编订所得税浅说说明发局转发各校会所广为讲演 199
政府发行赈灾公债令局从速劝募并将赈灾条例转知北京师范学校 200
劝募赈灾公债 201
为准财政部另拟调查职员薪俸表并转北京师范学校照式填报 202
对劝捐员演说词 203
训令从严约束学生朱谦之 205
教育经费既经筹定 各校长应敦劝复课 206
呈大总统再请辞职文 207
关于拒绝在领款公文上署名的谈话 208
在五团体公饯杜威席上的致辞 210
对六三教育风潮的调解语 211
在第一届职业学校出品展览会上的演说 212
劝告吴佩孚书 213
《山东问题汇刊》序三 215
在暨南商科参观的演说 217
在交大沪校之演说 218
对于孟禄先生调查教育之感想 219
在国是会议上的讲话 221
在孟禄与中国教育界同人饯别会上的发言 224
实际教育调查社之宗旨 225
述清华之创办 226
西方人的科学生活 228
关于文学的谈话 230
促进农业 231
论我国国际地位之危险 232
对于退款兴学之意见 236
中国科学社请拨赔款关税上政府说帖并计划书 238
在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就职典礼上的演说 242
在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自治会欢迎校长会上的演说 245
在北京师范大学附中欢迎校长会上的校长训词 248
关于不就教长的谈话 251
在北京工业大学的讲话 252
东原图书馆募捐办法 253
学识与“气力” 255
关于教育的演讲 260
北京师范大学最近之施设 263
关于日本对华文化事业意见 265
对于日本在我国办理文化事业之宣言 269
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典礼开幕致词 272
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典礼校长训词 273
给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的题词 275
中国科学社十周年纪念会开会辞 276
在中国科学社第九届年会上的讲话 277
何谓好公民 278
日本研究之必要及进行办法 279
附:同文异稿 日本研究之必要及进行办法 281
关于反对日本对支文化事业案的说明 284
对“力谋收回教育权”案的意见 285
地方教育之本分 287
师友之关系 288
我们真愿作病弱的国民吗? 296
北京师范大学校歌 305
《钱氏家乘》序 307
关于不愿复职的谈话 309
对沪案之意见 310
沪案与教育 313
呈请补助图书馆文 320
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分配款项原则 321
建议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治校”意见书 323
为湖南旱灾惨酷请派湘赈督办事呈段祺瑞文 325
师友间的情谊 327
新书介绍·中华民国省区全志 330
漫兴口占——时留学东瀛 332
卷二 函电 335
致梁启超书 335
致长沙谭都督电 335
辞教育部总长电 336
为大清银行款项致熊希龄函 336
附:熊希龄致大清银行清理处函 337
致黎元洪电 337
致蔡元培电 337
致岭南学校监督晏文士函 338
谢贺电 338
调查地方自治电 339
征求地方自治意见电 340
致湖南省议会私电 340
致湖南省省长公电 341
为湖南省请赈致《时报》馆电 341
为梁启超辟谣通电 342
为唐太夫人请恤公电 343
复中华妇女青年会体育师范学校函 343
致梁启超书电 344
请禁湘米出省致徐世昌等电 345
致同济医工学校电 346
致袁观澜先生电 347
复江西陈督军、戚省长电 347
致赵恒惕函 347
致华侨教育会电 348
致各省教育厅、会电 349
致武昌夏省长、王督军电 350
致甘肃陈省长、林厅长电 350
致胡适函 351
致李石岑函 352
辞电 352
与熊希龄、梁启超发表公电 353
与熊希龄、向乃祺等电 353
请将中行借款拨充赈灾之用致湘省议会电 353
主张和平致湖南和平救湘会电 354
痛陈和战利害致湘军将领暨各公法团电 354
故宫博物院维持会发起人致国务院函 356
为国立京师图书馆事函复教育部部员 357
卷三 未刊遗稿 361
一、会务函 361
致施肇基函 361
致顾维钧、黄炎培函 362
致鸿岚函 362
致王宠惠函 363
致北海公园董事会函 364
致勖勤学校梁和甫校长函 364
致赵恒惕函 365
复湖南教育会公函 366
复历史博物馆函 366
复北京女子美术专门学校函 366
致平江启明女学校李校长函 367
致□冠伦函 367
致林长民函 368
致丁文江函 368
复长沙艺芳女子学校曾宝荪函 368
复上海韩紫石函 369
复侯致本函 369
复河南图书馆何日章函 370
复张新吾函 370
复湖南省教育会博物馆 371
复湖南省教育会方克刚 371
复赵恒惕函 371
复师大王耀东函 372
复师大王耀东函 372
复王荣春函 373
复华北联合运动会王耀东函 373
复中国科学社、湘雅医科学校、楚怡学校、中华图书协会函 373
复任福黎函 374
复中华职业教育社函 374
复中国天文学会函 375
复中华教育改进社函 375
复浦东中学校长函 376
复余日章函 376
复京西清华学校曹云祥校长函 377
复西城区黎明中学张子和校长函 377
复光华大学函 378
复中华国民拒毒会函 378
复北京东方大学余天休校长函 378
复上海美术专门学校函 379
复北京女子高初级中学校函 379
复上海美术专门学校函 380
复清室善后委员会函 380
复合组北京暑期学校 380
复尚贤堂筹备处李佳白函 381
复勖勤学校梁和甫校长函 381
复南洋大学校长凌鸿勋函 382
复勖勤学校梁和甫校长函 382
复梁和甫函 382
致张季才函 383
致张季才函 383
复袁观澜函 383
复钱雨农函 384
致叶恭绰函 384
致叶恭绰函 385
致叶恭绰函 385
复交通部龚心湛总长函 386
复体育研究社许雨生函 386
致北海公园张季才函 387
复广州岭南农科大学张焯堃函 387
二、荐函 388
致章士钊函 388
致□□总长函 388
致仇鳌函 389
致刘馥函 389
致□顿川函 390
致阎锡山督军函 390
致赵恒惕函 391
致赵恒惕函 391
致赵恒惕函 392
复赵恒惕函 392
致马邻翼函 392
致易寅村函 393
致颜惠庆函 393
致上海中华书局陆费逵君函 394
致陆费逵函 394
致上海中华书局陆费逵君函 394
致陆费逵函 395
致陆费逵函 395
致上海商务印书馆王云五函 396
复王云五函 396
致梁启超函 397
致魏注东函 397
致瑞士陆征祥公使函 398
致汤尔和总长函 398
致直隶教育厅长张效良函 399
致赵月潭函 399
致曹云祥函 400
致曹云祥函 400
致曹云祥函 401
致曹云祥函 401
复湖北高等审批厅林棨函 402
致文群函 402
致文群函 403
复朱伯籛函 403
复朱伯籛函 403
致刘百昭函 404
致东南大学校长蒋竹庄函 404
致京穗路局俞子文函 404
致巢懋丞函 405
致袁雪安函 405
致陈幼君函 406
致陆费逵函 406
三、捐启函 408
复湖南水灾筹赈会函 408
致□□函 408
致□□函 409
致黎元洪函 409
致法政大学函 410
复张壮猷函 410
复长沙毕涳澥函 411
复湖南筹赈会函 411
复朱少屏函 411
复上海大学函 412
复□□函 412
复□□函 413
复尚贤堂筹备处函 413
复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函 413
复北海公园事务所 414
复国立女子大学高师部游艺会 414
复京师市民会教育委员会函 414
复熊汉章函 414
复武绍程函 415
复叶筱嵩函 415
复叶培之函 416
复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 416
复李佳白函 417
复中华教育改进社函 417
复萧子升函 417
致各银行函 418
复南开学校董事会函 418
复吴桂冬函 419
复北洋平民工读学校函 419
复神州平民女子工读学校函 419
复振亚小学校函 420
复曹云祥函 420
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函 420
致华北运动会陈小田函 421
四、答赠函 422
复梁漱溟函 422
复张祥集函 422
复春晖堂袁述之函 423
复王漱苹函 423
复贝元征函 424
复王芸生函 424
复吴剑学函 424
复财政善后委员会函 425
复苏锡经函 425
复奚亚夫、奚惠廉函 425
复华通齐函 426
复协和学校函 426
复凌鸿勋函 426
复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函 427
复清华学报社函 427
复张焕文函 427
复□梯霞函 428
复姚名卿函 428
复北京图书馆袁守和函 428
复南京东南大学农科邹秉文函 429
复清华学校郝更生函 429
复传葆琛函 430
复中华国民拒毒会函 430
复聂云台函 430
复育德财团函 431
复□用庚函 431
五、复候、吊唁函 432
复颜惠庆函 432
复直隶教育厅张效良函 432
复何愈函 433
复李益华函 433
复谈公远函 434
复蒋钵恩函 434
复□楚石函 434
谢医大孙六桥校长函 435
复竺可桢函 435
复张集祥函 436
复国务院函 436
致方石珊函 436
致孙六桥函 437
复雷惠南函 437
复历史博物馆函 438
复袁道冲函 438
复刘定一函 438
复袁士权讣 439
复徐定澜之父讣 439
复顾养吾讣函 439
唁任嗣达讣 440
唁何海清讣 440
复梁璧原函 441
唁米逢吉函 441
唁李院士函 442
六、文诗联 443
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公函 443
呈为女子职业特宜提倡,援例请拨佛郎余款以维校务事 444
谢函 445
湖南大公报祝词 445
《新加坡南洋工商补习学校丛刊》序 446
《考察山西地方自治制度辑要》序 447
题《武昌师大毕业同学录》 448
祝沈母徐太夫人七十寿序诗 448
送洵贝勒仲泉之女公子出阁联 449
贺金绍堂侄女出阁联 449
贺郭曾圻之孙结婚联 449
祝邢次征先生八秩寿诗 449
挽卞母黄太夫人联 450
贺新婚 450
贺医院新张 450
祝陈任中之母王太夫人九十正寿 450
旅宁安徽公学楹联 451
题汇文学校校训 451
挽路孝值、路孝沈之母陶太夫人联 452
祝芳孙先生七秩诗 452
挽陈复可司长 452
挽李鸣九之父若斋先生联 452
祝张海钦先生暨德配戴太夫人七十寿联 453
祝张默君之母何太夫人七秩寿联 453
七、约柬 454
复清华大学曹云祥函 454
复河南图书馆长何日章函 454
致高鲁函 455
复南开大学张伯苓校长函 455
致完颜祥卿函 455
致□鹿笙等函 456
致石瑛函 456
复师范符九铭函 456
复清华曹云祥函 457
复邓兰园函 457
复国民外交协会函 457
复余日章函 458
复颜惠庆总理函 458
复孙慕韩总理函 458
复协和医院朱友渔函 459
复陈子云函 459
复北京师大湖南学友会函 459
复北京师大附中学校林砺儒函 460
复协和医学院顾问委员会周诒春函 460
复国立北京师范大学函 460
复颜惠庆总理函 461
复国立北京师范大学张少涵校长函 461
复余天休函 461
复清华大学曹云祥校长函 462
复有田八郎函 462
致熊正理函 462
致北海公园事务所函 463
复张梅僧函 463
复蔡竞平函 463
复顾维钧函 463
复杜慎臣总理函 464
复中国工程师学会第九次年会函 464
复赵次、孙慕老函 464
复法源寺道阶和尚函 465
复周诒春函 465
复颜惠庆函 465
复中国天文学会函 466
复□达权先生 466
复北京师大湖南学友会函 467
复陈颂平函 467
致小平总治函 467
复师大湖南教育研究会函 468
复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函 468
复南开学校董事会函 468
复中国科学社、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天文学会、北京博物学会函 469
复周诒春函 469
复中国地质学会函 469
复北京师范大学函 470
复平教总会传葆珍、冯锐函 470
复中华红十字会总会颜、蔡、杨三先生函 470
复团城财政整理会周诒春函 470
复江叔海函 471
复天津南开大学函 471
复国立北京农业大学许叔玑校长函 472
复燕京大学司徒雷登校长函 472
复燕京大学董事会代表颜惠庆函 472
复高凤山函 473
复燕京大学司徒雷登校长函 473
复顾维钧总理函 473
复振亚小学校函 474
复女子校长胡敦复函 474
复燕京大学函 475
复体育研究社函 475
复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先生 475
复杨适生函 475
复群化中学校函 476
复刘振华函 476
附录 479
一、范源廉签署批示、公文目录 479
第一届教育总长时期 479
第二届教育总长时期 486
第三届教育总长时期 604
二、悼念范源廉挽联挽词 616
南开中学追悼会 616
中央公园追悼会 618
中国科学社南京社所追悼会 623
三、追忆范源廉文章 624
范静生诔 624
悼友人范源廉 625
朱兄静生先生行述 626
追忆范静生先生 637
记范静生先生 651
同范静生商办速成班 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