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5
第一章 区域 人口 民族 71
第一节 区域 71
第二节 人口 71
第三节 民族 77
第二章 建置沿革和行政区划 79
第一节 建置沿革 79
第二节 行政区划 82
第三节 县城 92
第四节 墟镇 93
第三章 自然环境 135
第一节 地质 135
第二节 地貌 136
第三节 气候 138
第四节 水文 142
第五节 土壤 145
第六节 自然资源 147
第七节 自然灾害 152
第四章 经济综述 158
第一节 发展概况 158
第二节 发展速度 160
第三节 经济结构 163
第四节 综合经济管理 166
第五章 农业 172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72
第二节 土地所有制 173
第三节 经营体制 175
第四节 农业劳动力 180
第五节 耕地 182
第六节 农机具 186
第七节 主要农作物 188
第八节 农业技术 192
第九节 种子 195
第十节 肥料 199
第十一节 植物保护 201
第十二节 大槐华侨农场 203
第六章 林业 205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05
第二节 森林状况 205
第三节 山林权属 207
第四节 植树造林 208
第五节 森林管理 214
第六节 森林蓄积量及经营 217
第七节 林业机构 218
第七章 畜牧业 220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20
第二节 饲养 221
第三节 繁殖 227
第四节 疫病及防治 228
第八章 渔业 231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31
第二节 水面分布 231
第三节 水产资源 232
第四节 养殖技术 233
第五节 鱼苗生产 235
第六节 捕捞 237
第七节 鱼病防治 237
第九章 水利 239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39
第二节 蓄、引、提水工程 241
第三节 防洪排涝 245
第四节 水利管养 247
第五节 水利移民 248
第六节 整治锦江河 249
第十章 土特产 251
第一节 人工种养的动植物 251
第二节 野生动植物 253
第十一章 工业 256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56
第二节 经营体制 258
第三节 电力 261
第四节 矿产 271
第五节 建材 277
第六节 陶瓷 281
第七节 机电 282
第八节 化工 284
第九节 纺织、服装、刺绣 286
第十节 酿造 食品 287
第十一节 印刷 291
第十二节 家具 292
第十三节 其他 293
第十二章 交通运输 296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96
第二节 陆路交通 296
第三节 水路交通 306
第四节 公路交通监理 309
第十三章 邮电 311
第一节 机构 311
第二节 邮政 312
第三节 电信 315
第十四章 商业 319
第一节 管理机构 319
第二节 经营体制 320
第三节 商品购销 324
第四节 饮食服务 338
第五节 集市贸易 339
第六节 对外贸易 341
第十五章 城乡建设 343
第一节 管理机构 343
第二节 县城建设 343
第三节 村镇建设 348
第四节 房地产管理 349
第五节 环境保护 350
第十六章 建筑安装 351
第一节 管理机构 351
第二节 建安队伍 351
第三节 建安设计 352
第四节 建安设备 353
第五节 建安施工 355
第十七章 旅游业 356
第一节 旅游资源 356
第二节 旅游业的经营 357
第十八章 财政 359
第一节 财政管理 359
第二节 财政收入 360
第三节 财政支出 362
第四节 财政监察 365
第五节 公债、国库券 365
第十九章 税务 367
第一节 管理机构 367
第二节 工商税 367
第三节 农业税 371
第二十章 金融 377
第一节 机构 377
第二节 货币 381
第三节 信贷 384
第四节 储蓄 391
第五节 保险 393
第六节 侨汇 396
第二十一章 工商行政 397
第一节 机构 397
第二节 市场监督 397
第三节 查处违法经济活动 399
第四节 工商企业登记 400
第五节 经济合同、商标 403
第二十二章 物价 406
第一节 机构 政策 范围 406
第二节 监督检查 407
第三节 价格变动 408
第四节 商品比价 413
第二十三章 计量 415
第一节 度量衡的演变 415
第二节 计量技术监督 416
第三节 计量器具的生产 417
第二十四章 中国共产党恩平县地方组织 418
第一节 建国前县党组织的建立发展 418
第二节 建国后党的组织机构 424
第三节 历届党员代表大会 431
第四节 党员教育 433
第五节 组织整顿和纪律检查 435
第六节 宣传工作 439
第七节 统一战线工作 440
第二十五章 中国国民党恩平县地方组织 442
第一节 组织沿革 442
第二节 党员 446
第三节 党务 447
第二十六章 民主党派恩平县地方组织 448
第一节 中国民主同盟恩平县委员会 448
第二节 中国农工民主党恩平县委员会 448
第二十七章 权力机关 450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450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450
第三节 普选 454
第四节 县人大常委会 455
第二十八章 行政机关 458
第一节 明、清地方行政机关 458
第二节 民国地方行政机关 467
第三节 建国前人民政权 469
第四节 建国后行政机关 469
第二十九章 议政机关 479
第一节 县参议会 479
第二节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恩平县委员会 479
第三十章 群众团体 483
第一节 工人组织 483
第二节 农民组织 485
第三节 工商组织 488
第四节 妇女组织 489
第五节 青少年组织 492
第六节 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497
第七节 科学技术协会 498
第八节 其他群众团体 499
第三十一章 政法 500
第一节 公安 500
第二节 检察 508
第三节 审判 509
第四节 司法 513
第三十二章 军事机构 516
第一节 历代军事机构 516
第二节 建国后军事机构 518
第三十三章 驻军与军事设施 522
第一节 驻军 522
第二节 军事设施 523
第三十四章 地方武装 526
第一节 民间组织的地方武装 526
第二节 国民政府的地方武装 527
第三节 中共领导的地方武装 529
第三十五章 兵役制度和征兵 533
第一节 兵役制度 533
第二节 征兵 535
第三十六章 民兵 536
第一节 组织建设 536
第二节 政治教育 537
第三节 军事训练 538
第四节 装备与管理 540
第五节 主要活动 540
第三十七章 重要兵事纪略 543
第一节 明清时期兵事 543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兵事 544
第三节 共和国成立后兵事 547
第三十八章 教育 549
第一节 科举、书院、学堂、私塾 549
第二节 普通教育 550
第三节 职业教育 558
第四节 业余教育 562
第五节 教师队伍 564
第六节 教育经费 568
第七节 教育行政管理与教学管理 569
第三十九章 科学技术 576
第一节 科技机构 576
第二节 科技队伍 579
第三节 科学普及 580
第四节 科技成果 582
第四十章 文化艺术 588
第一节 文化管理机构 588
第二节 文化事业单位 588
第三节 文艺创作 594
第四节 民间文学 609
第五节 戏剧 民歌 612
第六节 报刊 615
第七节 广播 电视 617
第八节 县志 著述 618
第九节 文物 古迹 620
第十节 风光名胜 624
第四十一章 卫生 627
第一节 医疗卫生管理机构 627
第二节 疾病防治 627
第三节 医疗卫生 630
第四节 药品制剂与药品检验 636
第五节 医疗费管理 637
第六节 公共卫生 638
第七节 计划生育手术 640
第四十二章 体育 641
第一节 体育管理机构 641
第二节 体育设施 641
第三节 学校体育 642
第四节 群众体育 644
第五节 竞赛与成绩 645
第六节 人才培养与输送 650
第七节 体育协会 651
第四十三章 华侨 港澳台胞 652
第一节 分布 652
第二节 社团 654
第三节 侨务工作 655
第四节 华侨对家乡建设的贡献 658
第四十四章 民政 660
第一节 管理机构 660
第二节 支前与优抚 660
第三节 复退军人安置与扶持 662
第四节 扶持老区建设 662
第五节 赈济 663
第六节 社会福利 665
第七节 婚姻管理 667
第四十五章 劳动 670
第一节 管理机构 670
第二节 劳动就业 670
第三节 管理制度 674
第四节 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 675
第五节 职工技术培训 676
第六节 职工工资 677
第七节 工人退休、退职 678
第四十六章 人事 679
第一节 管理机构 679
第二节 干部来源 679
第三节 干部编制 680
第四节 干部管理 683
第五节 工资 福利 684
第四十七章 人民生活 687
第一节 职工生活 687
第二节 农民生活 688
第三节 衣、食、住 690
第四十八章 风俗习惯 693
第一节 节日 693
第二节 择偶结合 695
第三节 婚俗 696
第四节 丧葬 699
第五节 其他习俗 700
第四十九章 宗教 703
第一节 佛教 703
第二节 道教 703
第三节 基督教、天主教 704
第五十章 方言 706
第一节 语音 706
第二节 词汇 708
第三节 特殊词汇 709
第四节 语法 714
第五节 歇后语 715
第五十一章 人物 717
第一节 人物传略 717
第二节 人物表 747
附录 763
一、前《恩平县志》序选 763
二、文献选辑 767
后记 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