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1
第一节 海商法之意义 1
第一款 总说 1
第二款 海商法之法源 3
第三款 海商法之适用 5
第四款 海商法之特异性 6
第二节 即海商法发展之新趋势 8
第三节 海商法制定及修正之经过 11
第四节 海商法修正重要内容 14
第二章 海上企业组织 23
第一节 海上企业物的组织 23
第一款 船舶之概念 23
第二款 船舶之种类 27
第三款 船舶之性质 30
第四款 船舶所有权 37
第二节 海上企业人的组织 43
第一款 海上企业之主体 43
第一目 船舶所有人(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 43
第二目 船舶共有人 85
第三目 船舶承租人 94
第四目 定期佣船人 98
第五目 再运送契约之运送人 106
第二款 海上企业辅助人 108
第一目 概说 108
第二目 船长、海员与船员之关系 110
第三目 船长 113
第四目 海员 120
第五目 引水人 122
第三节 船舶金融 125
第一款 船舶债权人 125
第一目 船舶金融之变迁 125
第二目 船舶债权人之概念 126
第二款 海事优先权 128
第一目 海事优先权存在之理由 128
第二目 海事优先权之变革 129
第三目 海事优先权担保之债权 133
第四目 海事优先权之标的 141
第五目 海事优先权相互间及与其他权利之关系 144
第六目 海事优先权与责任限制 151
第七目 海事优先权之除外事项 153
第八目 海事优先权之效力 157
第九目 海事优先权之消灭 158
第三款 船舶抵押权 162
第一目 船舶抵押权之类推适用 162
第二目 船舶抵押权之设定 165
第三目 船舶抵押权之标的物 167
第四目 船舶抵押权之位次 167
第五目 船舶抵押权之效力 169
第四款 船舶之强制执行 169
第三章 海上企业活动 177
第一节 海上运送 177
第一款 海上运送之地位 177
第二款 海上运送契约之意义 178
第三款 海上运送契约之当事人及其分类 180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送之适用 182
第一款 海上货物运送之准据法 182
第二款 海上货物运送之管辖 188
第三款 海上货物运送之仲裁 190
第四款 海上货物运送之适用范围 198
第三节 海上货物运送契约 205
第一款 海上货物运送契约之成立 205
第二款 海上货物运送契约之种类 209
第一目 狭义佣船契约 209
第二目 件货运送契约 212
第三目 联营运送契约 213
第四目 多式联运契约 215
第三款 海上货物运送人之义务 219
第一目 提供适当船舶之义务 219
第二目 船舶驶往装载港与装货通知之义务 222
第三目 适航能力之注意义务 224
第四目 货物之一般注意义务 238
第五目 发航之义务 258
第六目 直航之义务 259
第七目 交付及寄存货物之义务 267
第四款 海上货物运送人之权利 271
第一目 运费请求权 271
第二目 延滞费请求权 274
第三目 运送物留置权 279
第四目 运送物寄存及拍卖权 282
第五款 海上货物运送人之责任 288
第一目 海上货物运送人之责任内容 288
第二目 免责约款之禁止 303
第三目 海上货物运送人之法定免责事由 320
第四目 海上货物运送人之有限责任 343
第五目 海上货物运送人责任之消灭 364
第六款 海上货物运送契约之恒定 373
第七款 海上货物运送契约之终了 375
第八款 载货证券 379
第一目 载货证券之意义 379
第二目 载货证券之性质 381
第三目 载货证券之种类 398
第四目 Covered一词之真谛 400
第五目 运送人载货证券 402
第六目 运送契约与载货证券 405
第七目 载货证券之效力 408
第八目 载货证券之交付与运送物所有权之移转 414
第九目 载货证券物权之效力与返还请求权之让与 416
第十目 载货证券之设质 419
第十一目 载货证券之准据法 421
第十二目 载货证券之份数 426
第十二目 分提单与小提单 428
第四节 海上旅客运送契约 431
第一款 海上旅客运送契约之意义 431
第二款 海上旅客运送人之义务 432
第三款 海上旅客运送人之权利 434
第四款 海上旅客运送人之责任 436
第五款 海上旅客运送契约之终了 437
第五节 船舶拖带契约 439
第四章 海上损害 443
第一节 船舶碰撞 443
第一款 船舶碰撞之意义 443
第二款 船舶碰撞之效果 446
第三款 加害船舶之扣押 451
第四款 船舶碰撞之管辖法院 453
第二节 海难救助 456
第一款 概说 456
第二款 海难救助之意义 458
第三款 海难救助之效果 466
第三节 共同海损 469
第一款 共同海损之意义 469
第二款 约安规则之变革 470
第三款 共同海损之成立要件 473
第四款 共同海损之精算 479
第五款 各被保存财产分担价值之计算 487
第六款 共同海损牺牲补偿额之计算 492
第七款 共同海损费用 497
第八款 利害关系人之过失与共同海损 501
第九款 不分担共同海损之财产 509
第五章 海上保险 517
第一节 海上保险契约之意义 517
第二节 海上保险契约之效力 530
第一款 保险人之义务 530
第二款 损害防阻之义务 541
第三款 海上保险人免责事由 548
第三节 保险委付 556
第一款 保险委付之意义及要件 556
第二款 保险委付之原因 558
第三款 保险委付之效力 562
重要参考书目 568
著作人简历 571
著作人著作一览表 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