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斗士(个人赛)竞赛规则 2009
序言 2
第一章 总则 3
第一条 目的 3
第二条 解释权 3
第三条 应用范围 3
第四条 运动员资格 3
第五条 比赛服装 4
第六条 个人赛比赛场地 4
第七条 医务服务 7
第八条 兴奋剂检查 7
第九条 裁判组组成及要求 7
第十条 赛制编排 8
第十一条 组别及相应赛事 8
第十二条 颁奖仪式 10
第二章 个人赛比赛办法 10
第十三条 赛前检录 10
第十四条 比赛的入场、开始、退场程序 11
第十五条 比赛的局数、时间设置、攻守确定及胜负判定 11
第十六条 违规、失败和违规失分条件 13
第十七条 违规、失败的判和得、失分的判定 15
第十八条 比赛的暂停与结束 16
第十九条 终止比赛的判罚 16
第二十条 计分和名次的判定 18
第三章 仲裁及申诉 19
第二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19
第二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19
第二十三条 具体规定 19
第四章 团队及个人处罚 20
第二十四条 处罚 20
脚斗士(团体赛)竞赛规则 2009
序言 24
第一章 总则 25
第一条 目的 25
第二条 解释权 25
第三条 应用范围 25
第四条 运动员资格 25
第五条 比赛服装 26
第六条 团体赛比赛场地 26
第七条 医务服务 29
第八条 兴奋剂检查 29
第九条 裁判组组成及要求 30
第十条 赛制编排 30
第十一条 组别及相应赛事 31
第十二条 颁奖仪式 31
第二章 团体赛比赛办法 31
第十三条 赛前检录 31
第十四条 比赛前程序 32
第十五条 进入比赛的程序 33
第十六条 各单元比赛办法 33
第十七条 第一单元队员(車、马、跑)的替换和限制 37
第十八条 各单元时间设置 37
第十九条 违规、失败和违规失分条件 38
第二十条 违规、失败的判罚和得、失分的判定 39
第二十一条 比赛的暂停与结束 40
第二十二条 终止比赛的判罚和退场仪式 40
第二十三条 团体比赛胜负及名次的判定 42
第三章 仲裁及申诉 43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43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44
第二十六条 具体规定 44
第四章 团队及个人处罚 45
第二十七条 处罚 45
脚斗士竞赛裁判法 2009
第一章 裁判员应具备的条件 49
第二章 裁判工作的组织和裁判人员的职责 50
第三章 临场裁判工作 56
第四章 裁判员执裁比赛的主要手势图解 59
第五章 裁判技巧 68
第六章 对裁判员的处罚 69
附件 71
附件1 脚斗士个人赛 71
附件1-1 脚斗士个人赛记录表及使用说明 71
附件1-2 脚斗士个人赛体重计量表 75
附件1-3 脚斗士个人赛积分表 76
附件2 脚斗士团体赛 77
附件2-1 脚斗士团体赛记录表 77
附件2-2 脚斗士团体赛体重记录单 79
附件2-3 脚斗士团体赛运动员上场(顺序)记录单 80
附件2-4 脚斗士团体赛第二单元队员出场名单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