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说 1
第一节 前言 1
第二节 行政执行之特质 2
一、行政执行之意义 2
二、行政执行与法院强制执行之差异 4
三、业务及法律监督措施与行政执行 8
四、行政强制执行与法律保留 10
五、行政执行是否适用行政程序法之探讨 11
第三节 行政执行法之制定 16
一、德国法上之强制手段之规定 17
二、日本法上之行政执行法 18
三、我国旧行政执行法立法之根据 20
第四节 行政执行法修正前各国法制之发展情形 21
一、德国战后行政执行法之制定 21
二、日本行政强制执行之发展 26
三、我国旧有行政执行法之缺失与修正 28
四、行政执行法修法之过程 32
第五节 修正后行政执行法之探讨 33
第六节 修正后行政执行法之内容 36
第七节 行政执行法未来修正的评估 37
一、是否废除即时强制之规定 37
二、是否删除行政执行法第一条适用范围的规定 39
三、对执行行为声明异议后是否仍得继续救济之问题 39
四、行政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执行 40
五、行政法上金钱给付义务执行对象之探讨 41
六、行政法上金钱给付义务执行手段之探讨 42
第八节 总则之一般规定 44
一、适用范围 44
二、准用之规定 51
三、行政执行之机关 54
四、比例原则之适用 72
五、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之进行 74
六、职务协助 85
七、行政执行之期间 94
八、行政执行之开始与终止 96
九、行政执行之救济途径 105
十、行政强制执行之国家赔偿 114
第二章 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执行 119
第一节 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执行之意义 119
一、适用关系之确定 120
二、不同规定之排除 120
第二节 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执行之要件 122
一、须人民有公法上金钱给付之义务 122
二、须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 128
三、须有逾期不履行或法院裁定假扣押、假处分并经主管机关移送者 131
第三节 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执行机关 133
一、执行机关管辖权之确定 133
二、移送执行之相关规定 134
第四节 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执行之方法与程序 137
一、通知义务人到场或报告财产状况 137
二、查封、拍卖、变卖、强制管理、参与分配 139
三、提供担保、限制住居 150
四、释字第五八八号解释前之拘提、管收 153
五、司法院释字第五八八号解释 162
第五节 执行费用 181
第六节 强制执行法之准用 182
第三章 行为或不行为义务之执行 183
第一节 行政罚与行政执行间的界限 183
一、怠金与按日连续处罚 184
二、不利处分之行政罚与行政执行 185
三、释字第六〇四号解释之影响 187
第二节 执行基础 188
一、依法令或本于法令之行政处分 189
二、负有行为或不行为义务 190
三、经以处分书或另以书面限定相当期间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 192
四、强制方法 193
第三节 执行方法 193
一、代履行 194
二、怠金 207
三、直接强制 218
四、物之交付之强制执行 227
第四节 执行费用 230
第四章 即时强制 231
第一节 即时强制之意义及其性质 231
第二节 即时强制之概念 232
第三节 各国即时强制概念之发展与确定 233
一、德国即时强制之发展 235
二、日本之即时强制 240
第四节 即时强制发动之要件 244
一、为阻止犯罪、危害之发生或避免急迫危险 245
二、必要性 247
三、基于法定职权之行为 247
第五节 我国法上所规定即时强制具体之措施 248
一、人之管束 249
二、物之扣留 254
三、物之使用、处置或限制使用 258
四、住宅、建筑物或其他处所之进入 259
五、其他依法定职权所为之必要处置 260
第六节 即时强制之救济 260
一、行政争讼与国家赔偿 260
二、损失补偿 262
第五章 美国行政处罚与强制之介绍 267
第一节 前言 267
第二节 美国法之特色 268
第三节 行政上处罚与强制之介绍 272
一、民事金钱罚 272
二、民事上之没收 281
三、丧失政府之利益与特惠 284
四、撤销国籍与驱逐出境 286
五、强制与民事保护令 287
第四节 美国行政上处罚合宪性之探讨 289
一、民事罚与刑事罚之区别 289
二、案例之分析 294
第五节 行政上处罚与强制之比较分析 300
参考书目 303
附录一:行政执行法 307
附录二:行政执行法施行细则 319
附录三:法务部行政执行署组织条例 329
附录四:行政执行处组织通则 333
附录五: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办事细则 337
附录六:日本旧行政执行法 343
附录七:日本行政代执行法 345
附录八:德国联邦行政强制执行法 347
附录九:奥地利行政强制执行法 353
名词索引 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