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担保法总论 1
第一节 担保与担保法 1
第二节 担保的基本原则 15
第三节 反担保 25
第四节 担保合同的效力 38
第五节 担保物权合同的生效与担保物权的设立 53
第六节 担保责任的范围 65
第七节 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权行使的限制 71
第八节 担保人的追偿权 79
第九节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责任 98
第十节 人保与物保并存的担保责任 115
第十一节 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 123
第十二节 工程款优先权与抵押权和购买权竞合的处理 137
第十三节 《担保法》与《物权法》的冲突与处理 147
第十四节 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制 156
第二章 保证担保 175
第一节 保证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175
第二节 保证人的保证能力 185
第三节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保证的效力 195
第四节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效力 201
第五节 保证人的意思表示瑕疵 214
第六节 共同保证 220
第七节 最高额保证 230
第八节 注册资金的保证责任 241
第九节 保证方式 252
第十节 保证期间 271
第十一节 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效力 289
第十二节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296
第十三节 主合同主体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306
第十四节 主合同内容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312
第十五节 保证人的抗辩权 316
第十六节 以贷还贷与保证责任 330
第十七节 主债务人破产与保证责任 341
第三章 抵押担保 349
第一节 抵押权概说 349
第二节 抵押权的设定 361
第三节 抵押物 370
第四节 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385
第五节 抵押权登记的效力 393
第六节 抵押权登记的公信力 413
第七节 再抵押与重复抵押 423
第八节 在建工程抵押 434
第九节 共有财产抵押 445
第十节 绝押合同效力的认定 453
第十一节 共同抵押 460
第十二节 恶意抵押的认定 471
第十三节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分别抵押的效力 475
第十四节 所有人抵押权 492
第十五节 动产浮动抵押 498
第十六节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竞合 503
第十七节 抵押物的转让 513
第十八节 抵押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 524
第十九节 抵押权的保全 538
第二十节 抵押期间 546
第二十一节 抵押权的实行 555
第二十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567
第四章 质押担保 582
第一节 质押概说 582
第二节 质权合同 593
第三节 质权的设定 606
第四节 质物 612
第五节 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 624
第六节 动产质权的转质权 630
第七节 动产质权的效力 640
第八节 动产质权的实行及消灭 652
第九节 票据权利质权 657
第十节 存单的核押 668
第十一节 存单质押 678
第十二节 仓单质押 690
第十三节 股权质权 696
第十四节 知识产权质权 706
第十五节 不动产收益权质押 708
第十六节 应收账款质押 716
第五章 留置担保 725
第一节 留置担保概说 725
第二节 留置权的设立 736
第三节 留置权的效力 753
第四节 留置权的行使 766
第六章 定金担保 777
第一节 定金的性质与种类 777
第二节 定金合同的生效 796
第三节 定金罚则的适用 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