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1
第一节 涂装工程概念 2
第二节 标准适用范围 2
第三节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第二章 一般性规定 5
第一节 “安全三同时”与相关要求 5
第二节 危险区域分类 17
第三节 安全设施验收文件 21
第三章 总体布局 22
第一节 安全设计的基本要求 22
第二节 安全距离 23
第三节 消防要求 24
第四节 通风要求 25
第四章 涂装设备安全 32
第一节 通用要求 32
第二节 前处理工艺与设备安全 37
第三节 喷漆工艺设备 39
第四节 喷粉工艺设备 50
第五节 烘干、固化设备 57
第六节 废气处理设备 67
第七节 其他工艺设备 72
第五章 防火、防爆 81
第一节 火灾、爆炸性危险区域划分 81
第二节 防火、防爆设施 85
第三节 安全疏散设施 92
第六章 电气安全 96
第一节 电气防爆 96
第二节 电气接地 100
第七章 防雷、防静电 102
第一节 防雷设施 102
第二节 防静电设施 102
第八章 职业危害控制 106
第一节 高温危害控制 106
第二节 粉尘危害控制 109
第三节 噪声危害控制 112
第四节 毒性危害控制 113
第九章 其他验收事项 119
第一节 机械性伤害的防护 119
第二节 标准符合性审查 130
第三节 连锁与报警 133
第四节 安全标识 138
第五节 安全技术鉴定 139
第十章 AQ 5201—2007重要条文释义及案例 141
第一节 AQ 5201—2007的一般性规定条文 141
第二节 AQ 5201—2007的总体布局条文 164
第三节 AQ 5201—2007的涂装设备安全条文 187
第四节 AQ 5201—2007的防火、防爆条文 191
第五节 AQ 5201—2007的电气安全条文 208
第六节 AQ 5201—2007的防雷、防静电条文 219
第七节 AQ 5201—2007的职业危害控制条文 236
第八节 AQ 5201—2007的其他验收事项条文 250
第十一章 事故案例的分析 264
附录:GB 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相关规定 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