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一)&梁爱诗 1
序言(二)&王振民 1
自序 1
“一国两法” 3
坚持行政主导体制之下的司法独立 3
从谢霆锋事件看香港法制 5
关于香港临时立法会合法性及相关问题之我见 7
“小人蛇”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23
高院裁决 恢复港人司法信心 26
朱教授看终审法院判词 28
冷眼回眸居港权风波 30
李少民案及其未决的法律问题 34
内地犯罪嫌疑人合法来港不应逍遥法外 两地刑事司法协助应参照国际法与惯例 39
香港法律:在碰撞与挑战中延续创新 42
回归实践呼唤“香港基本法学” 48
“人大释法”制度及其论争 57
谁有权解释基本法 57
简析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的权力 63
“立法原意”与人大释法的原则和技术 66
人大释法制度有待完善 70
香港基本法第158条与立法解释 73
检视香港特区法院司法审查权 116
“二十三条”立法论争 145
《基本法》第23条与国家安全立法 145
香港现行法律中“叛逆”等规定应予重新定义——谈为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几个问题 151
二十三条立法具前瞻性——访城大法律学院副教授朱国斌 155
保障人权与维护国家安全并行不悖 157
蓝白纸草案之争再起硝烟 161
市民对立法的三种态度 163
二十三条立法咨询可借鉴基本法立法形式 164
特区政府在23条立法问题上错失了什么 167
对“法轮功”违法必究符合香港法治精神 172
“二五之争”及其法理 177
“两年”特首的法理根据 177
“两年”特首:法理与政治考察 181
京港关系与政治 187
公务员政治中立辨析 187
支持再造行政主导政府 189
改组行会不违基本法 192
自由党的算计与政治现实 195
中英争拗的后遗症与当前政制论争 197
中央应放移民审批权给特区 202
京港关系的法理塑造 204
京港间政治伦理考量 208
香港需要政治家管治 211
大香港主义伤感情 215
“一国两制”体现和而不同 217
“复合制”: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国家结构形式 221
扶贫不会走向福利社会 228
扶贫不应仅仅当德政 232
制约多两地教育难合作 236
附录一 240
香港基本法论著目录(截至2009年底) 240
附录二 246
朱国斌:“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工作,对待生活”&薛东梅 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