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户口 粮食 牛奶 1
出生申报户口 1
市区和近郊商品粮人口迁移 1
本市远郊非农业人口迁入落户 1
市外非农业人口迁入 3
“农转非”入户 4
驻榕单位、内联企业人员户口迁入 5
户口迁出 5
注销、恢复户口 6
死亡注销户口 6
分居立户 7
更正、更改户口项目 7
户口冻结 7
户口簿丢失补发 7
外来暂住人口申报登记 8
居民申请直系亲属户口“农转非” 8
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9
申领临时身份证 11
查询人口基本信息 11
居民粮油供应的基本办法 11
申报、注销、恢复粮油供应 12
办理增减粮食定量 14
市内五区户粮关系迁移 16
粮食迁移证、粮证遗失补证 17
流动人口的口粮供应 18
粮油供应管理的举报监督 18
消毒牛奶供应办法 18
第二章 水 电 煤 气 邮电 20
居民安装接水 20
居民生活用电 22
居民生活用煤 22
液化石油气开户 23
管道煤气开户 24
信函邮寄 25
印刷品邮寄 26
包裹邮寄 26
邮政汇款 27
邮政储蓄 28
邮政快件 28
特快专递 28
有声信函 29
寄递邮件、兑领汇款须知 29
国际、港澳台地区邮件资费 30
装、移电话机 31
长途电话 31
电报 33
可视电话 34
移动电话 34
无线电传呼通信 34
传真 35
电信服务网点 35
第三章 住房 门牌 交通 38
城乡居民建房用地报批 38
购买新建商品房 38
房屋所有权登记 39
租赁房管公房 41
直管公房修缮 42
租户更名过户 42
住房使用交换 43
房产买卖 44
私房租赁 44
私房抵押 45
申领门牌 45
公交线路及发车、收车时间 45
购买公交月票 54
长途汽车客运购票须知 54
汽车客运携带、托运行李 55
汽车客运南站、北站班车线路 56
社会长途客运汽车停车场及营运线路 57
铁路旅客购票须知 57
旅客列车行李包裹托运 59
购买飞机票 61
乘机旅客须知 62
客轮海运 64
第四章 劳动 人事 兵役 65
城镇待业人员就业登记 65
招工 65
企业招用合同制工人 66
劳动合同 66
劳动合同鉴证 67
解除劳动合同 68
辞退、终止及解除合同的职工重新待业登记 69
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 70
外商投资企业招工 71
外商投资企业招聘在职职工 71
职工停薪留职、借聘、调动、辞职去外商投资企业工作 72
女工劳动保护 73
保健食品发放 74
工伤待遇 75
工人调动 75
技术工人交流 76
职工探望父母 77
职工婚、丧假 77
职工产假 77
职工节育手术假 78
工人“病退” 78
固定职工退休 79
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 79
合同工退休养老待遇 79
外商投资企业职工退休 80
职工退职 80
退休职工的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 80
行政机关考试选调工作人员 81
大、中专毕业生(非师范类)分配调配 82
引进或调进干部 84
军官转业安置 85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87
部分专业技术干部的农村家属子女办理迁往城镇落户 89
干部退休 91
退休干部易地来福州安置 92
干部退职 93
探亲假 94
婚、丧、产、节育手术假期 95
干部(含离退休)死亡、因公牺牲丧葬费和抚恤费 96
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97
兵役登记、预备役 98
征兵 98
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接收安置 99
第五章 教育 102
义务教育 102
幼儿入园 102
市区小学招生 103
小学升级和毕业、休学和复学、退学 103
盲聋哑、弱智儿童教育 104
初中招生 105
高中各类学校招生 106
技工学校招生 107
职业高中 108
转学 109
中学借读 110
初高中升级和留级,休学和退学,毕业、结业及肄业,补发学历证明手续 111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113
普通中专招生 115
成人高校、中专招生程序、收费标准和毕业生待遇 115
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 117
社会办学 119
成人教育专业证书 120
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121
教育系统人事调动 123
福州市内省、市属大专院校简介 124
第六章 医疗卫生 计划生育 130
门诊、住院手续及收费 130
急救联系及市内急救医院 130
儿童疫苗种类和接种程序 131
儿童疫苗接种手续及异常反应诊治 133
公费医疗市内转诊 133
公费医疗市外转诊 133
公费医疗特殊就诊 134
疗养 134
离休干部公费医疗 134
传染病病家消毒病种 135
终末消毒病家管理 135
职业病种类及诊断权限 136
职业病患者就诊手续 137
职业病患者待遇 137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复议和申诉 138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 138
福州市内主要医院简介 139
独生子女证领取 141
独生子女优惠待遇 142
市内五区申请生育一孩手续 142
农村生育二胎条件 143
城镇生育二胎条件 143
申请生育二胎手续 144
避孕药具发放渠道 144
第七章 婚姻登记 社会福利 殡葬 145
结婚 145
离婚 147
复婚 147
现役军人婚姻登记 148
出国留学生结婚登记 148
补办婚姻关系证明书 148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登记 149
华侨、港澳同胞与我市居民结婚登记 150
涉外(含华侨、港澳同胞)离婚、复婚登记 152
革命烈士家属优抚 152
因公牺牲人员家属抚恤 153
病故人员家属抚恤 153
革命伤残人员抚恤 154
义务兵家属的优待 156
社会福利院孤老收养安置 156
离退休孤老收养安置 156
有直系亲属老人的收养安置 157
有工作单位或有供养亲属的呆傻人员收养 157
精神病人的收养收治 158
领养子女 158
社会救济 159
收容遣送 159
殡葬改革规定 160
殡葬场所 161
火化手续 161
骨灰盒处置 162
民政福利的投诉与监督 162
市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机构 162
第八章 工商 税务 银行 保险 163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163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异地经营 167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重新登记 168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变更登记 169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注销登记 169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年检验照 170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费、管理费收费标准 171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违章违法处罚 172
申请进农贸(小商品)市场经营 173
个体工商户税收 174
个人收入调节税 17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6
房产税 176
纳税申报须知 177
办理税务登记 178
税务违章行为及其处理办法 179
购买、使用发票须知 180
银行个人储户 181
证券交易 182
个人外币存款(乙种) 183
个人外币存款(丙种) 185
个体工商户申办贷款 186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金保险 186
雇主责任保险的投保及索赔 187
学生团体平安保险 187
简易人身保险 188
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 189
子女教育金、婚嫁金保险 189
第九章 司法行政 边防 出国与出入境 191
聘请律师 191
公证 193
申办《边防管理区通行证》 195
申办《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196
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申办护照签证 197
因公临时出国用汇审批 199
归侨侨眷、台胞台属职工出境探亲 200
自费出国留学 200
民间劳务出口 202
私事申请出国或前往港、澳、台 203
办理出境手续 205
护照及出入境证件的延期、变更和补发 206
华侨、港澳台胞出入境 206
外国人入境出境 209
入出境人员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 212
第十章 举报 投诉 213
市长公开电话 213
市委、市政府来访接待 213
来信、来访归口处理 213
行政监察举报 216
监察举报机关 217
价格违法行为处罚 218
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案件的奖励 220
物价检查举报机关 221
消费者投诉 221
消费者委员会 222
后记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