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马克昌 1
序二 陈兴良 1
引言 1
第一章 德国刑法学中的社会相当性理论 5
第一节 社会相当性理论的萌芽与初创 5
一、萌芽:针对传统法益侵害理论的反思 5
二、创立:韦尔策尔最初的社会相当性理论 7
第二节 社会相当性理论发展中的三大问题 14
一、社会相当性理论的去留存废 14
二、社会相当性的体系地位归属 22
三、社会相当性的具体判断标准 34
第三节 社会相当性在立法和判例中的表现 42
一、正当科研艺术教育活动 42
二、照顾管教者的特殊权利 42
三、家庭内部的侮辱性言论 43
四、体育竞技中的身体伤害 44
五、选举中正常的接受资助 45
第四节 社会相当性理论产生的三方面影响 46
一、促进了法社会学与规范刑法学的融合 46
二、从纯粹结果无价值到重视行为无价值 48
三、从形式构成要件论到实质构成要件论 50
第二章 社会相当性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54
第一节 社会相当性的基本概念界定 54
一、社会相当性概念的分歧 54
二、对分歧意见的整理分析 56
三、笔者的社会相当性概念 60
第二节 社会相当性与相关概念的界限 60
一、社会相当性与被容许的风险 60
二、社会相当性与可罚的违法性 64
三、社会相当性与社会危害性 71
四、社会相当性与相当的因果关系 72
五、社会相当的行为与符合法律的行为 74
第三节 社会相当性的理论基础:行为无价值论 75
一、完整的不法概念不应当缺少行为无价值 78
二、一般人观念是刑法解释不能背离的指针 86
三、二元论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并无失当之处 98
第三章 社会相当性理论的价值与体系定位 108
第一节 我国“全方位机能说”述评 108
一、“全方位机能说”内容概述 108
二、对“全方位机能说”的质疑 112
第二节 社会相当性的价值探寻 124
一、社会相当性理论的各种“替代方案”概述 125
二、特殊使命:对纯粹结果无价值论的修正 130
三、核心精髓:为不法判断引入社会学方法 135
第三节 社会相当性的体系定位 161
一、社会相当性之两大基本功能的界定 161
二、社会相当性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 187
第四章 社会相当性的判断方法 191
第一节 判断方法的基本构造 194
一、对国内相关学说的反思 194
二、事实与规范两步骤判断构造之提倡 196
三、独立正当化事由中的具体判断构造 200
第二节 社会事实判断:行为的通常性 202
一、范围限定:通常性的判断必须在特定时空条件下进行 202
二、标准确定:行为通常性的判断应以一般人为实质标准 204
三、通常性判断的具体操作 208
第三节 规范价值判断:行为的适当性 210
一、规范价值判断的标准界定 211
二、规范价值判断的操作初探 213
第五章 社会相当性理论的实际运用 219
第一节 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解释 219
一、现代社会条件下诽谤罪的限制性解释 219
二、少数民族地区中强奸罪的限制性解释 240
三、职业活动领域内中立帮助行为的问题 248
第二节 各正当化事由成立要件的解释 275
一、正当防卫的解释 275
二、紧急避险的解释 293
结语 298
主要参考文献 302
后记 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