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绪论 1
第一章 商事法的意义 1
第二章 商事法的沿革 3
第一节 欧洲商法的沿革 3
第二节 日本商法的沿革 4
第三节 我国商法的沿革 4
第三章 商事法的立法制度 6
第一节 民商法的分立与合一 6
第二节 我国民商法合一的经过 7
第四章 商事法的特性 8
第二篇 商业登记法 11
第一章 商业的概念 11
第一节 商业的意义 11
第二节 商业的种类 11
第三节 商业的负责人 15
第二章 商业登记 16
第一节 商业登记的意义 16
第二节 商业登记的目的 16
第三节 商业登记的程序 17
第四节 商业登记的特定与共通事项 20
第五节 商业登记与公告的效力 22
第六节 商业负责人等的请求权利 22
第七节 商业登记的撤销 23
第三章 商业账簿 24
第一节 商业账簿的意义 24
第二节 商业账簿的立法主义 24
第三节 商业账簿的种类 25
第四节 商业账簿的保存义务 27
第四章 商业名称 28
第一节 商号的意义 28
第二节 商号的选定 28
第三节 商号的登记 30
第三篇 公司法 31
第一章 总则 31
第一节 公司的概念 31
第二节 公司的名称反住所 34
第三节 公司的能力 35
第四节 公司的设立 37
第五节 公司业务的监督 42
第六节 公司表册的申报 44
第七节 公司的公告及送达 46
第八节 公司负责人的责任 46
第九节 公司的经理人 47
第十节 公司的合并 47
第十一节 公司的分割 50
第十二节 公司的解散 50
第二章 无限公司 52
第一节 无限公司的概念 52
第二节 无限公司的设立 53
第三节 无限公司的内部关系 55
第四节 无限公司的外部关系 58
第五节 无限公司的入股与退股 61
第六节 无限公司的解散、合并及变更组织 62
第七节 无限公司的清算 64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 70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70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72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86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94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关 96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 115
第七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债 120
第八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新股 129
第九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章程 134
第十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 137
第十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割、解散及变更组织 149
第十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 156
第四章 有限公司 163
第一节 有限公司的概念 163
第二节 有限公司的设立 164
第三节 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 165
第四节 有限公司的股东名簿股单 166
第五节 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 167
第六节 有限公司的会计 170
第七节 有限公司的变更章程、合并、解散、清算及变更组织 171
第五章 两合公司 172
第一节 两合公司的概念 172
第二节 两合公司的设立 173
第三节 两合公司的内部关系 174
第四节 两合公司的外部关系 177
第五节 两合公司股东的退股 177
第六节 两合公司的合并、解散、变更组织及清算 178
第六章 关系企业 180
第一节 关系企业之范围及有关定义 180
第二节 控制公司之责任 181
第三节 相互投资公司 183
第七章 外国公司 185
第一节 外国公司的概念 185
第二节 外国公司的认许及登记 186
第三节 外国公司认许后的监督 186
第四节 外国公司认许后的权利义务 187
第五节 外国公司的负责人 187
第六节 外国公司认许的撤回及撤销 188
第七节 外国公司的清算 189
第八节 外国公司的准用条文 190
第四篇 票据法 191
第一章 通则 191
第一节 票据之意义 191
第二节 票据之种类 191
第三节 票据之性质 192
第四节 票据之效用 193
第五节 票据行为 194
第六节 票据权利之取得 196
第七节 票据权利之行使 197
第八节 票据之丧失与涂销 197
第九节 票据之授权记载 198
第十节 票据之抗辩 198
第十一节 票据之时效与利益偿还 199
第十二节 票据之黏单 200
第二章 汇票 201
第一节 发票 201
第二节 背书 206
第三节 承兑 209
第四节 参加承兑 211
第五节 保证 212
第六节 到期日 214
第七节 付款 216
第八节 参加付款 218
第九节 追索权 221
第十节 拒绝证书 226
第十一节 ?本 228
第十二节 誊本 230
第三章 本票 231
第一节 本票之意义及式样 231
第二节 本票之要件 231
第三节 见票之提示 232
第四节 本票之强制执行 233
第五节 本票发票人之责任 233
第六节 关于汇票规定之准用 233
第四章 支票 235
第一节 支票之意义及式样 235
第二节 支票之要件 236
第三节 支票付款人之资格 237
第四节 支票之提示期限 237
第五节 支票之付款 237
第六节 支票之追索权 238
第七节 平行线支票 238
第八节 保付支票 239
第九节 滥发支票之制裁 240
第五篇 海商法 243
第一章 通则 243
第一节 船舶之意义 243
第二节 不适用海商法之船舶 244
第三节 船舶之国籍 244
第四节 船舶应备之文书 245
第五节 船舶之登记 246
第六节 船舶之强制执行 246
第二章 船舶 248
第一节 船舶所有权 248
第二节 船舶所有人责任之限制 252
第三节 海事优先权及船舶抵押权 256
第三章 运送 260
第一节 货物运送 260
第二节 旅客运送 273
第三节 船舶拖带 277
第四章 海上事故 280
第一节 船舶碰撞 280
第二节 海难救助 282
第三节 共同海损 284
第六篇 保险法 293
第一章 总论 293
第一节 保险之意义 293
第二节 保险法之概念 293
第二章 保险契约 294
第一节 保险契约之意义及性质 295
第二节 保险契约之类别 296
第三节 保险契约之当事人及关系人 298
第四节 保险事故 300
第五节 保险利益 302
第六节 保险契约之订立 303
第七节 保险契约之变动 306
第八节 保险契约之效力 312
第九节 ?保险与再保险 318
第十节 保险契约之时效 319
第三章 财产保险 321
第一节 概说 321
第二节 火炎保险 325
第三节 海上保险 327
第四节 陆空保险 335
第五节 责任保险 336
第六节 保证保险 338
第七节 其他财产保险 339
第四章 人身保险 341
第一节 概说 341
第二节 人寿保险 342
第三节 健康保险 347
第四节 伤害保险 348
第五节 年金保险 350
第五章 保险业 352
第一节 保险业之意义 352
第二节 保险业之组织 352
第三节 保险业之监督 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