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1
二、什么是刑事诉讼? 2
三、“私了”怎么得了?——谈依法行使职权原则 3
四、主观臆断,酿成错案。——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6
五、“不能称我为罪犯!”——谈无罪推定原则 9
六、公安局长的儿子就可以逍遥法外吗?——谈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12
七、怎能禁止其使用朝鲜语?——谈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16
八、既然构成犯罪,为什么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18
九、犯罪后逃往国外就能不了了之吗? 20
十、手指被咬掉,我该到哪告?——谈立案管辖 22
十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案件? 24
十二、此案由哪个法院管辖?——谈审判管辖 26
十三、吃了一顿饭,禁止其办案。——谈回避 29
十四、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吗? 31
十五、怎样委托辩护人? 33
十六、什么时候才能委托辩护人? 35
十七、“律师水平低,我拒绝他继续为我辩护!” 40
十八、辩护人怎能要求法庭“狠狠地判”? 42
十九、“把律师押出法庭?” 44
二十、什么是诉讼代理人? 46
二十一、“托梦”岂可作证据? 48
二十二、今日“十五贯”——谈证据的关联性 52
二十三、张××为什么喊冤?——谈证据的审查判断 57
二十四、犯罪嫌疑人已经承认有罪,为何将其释放? 60
二十五、骗供是非法的! 64
二十六、王××刑讯逼供案 67
二十七、8岁的儿童能作证人吗?——谈证人的资格条件 71
二十八、“我出证后,若遭报复怎么办?”——谈证人的安全保障 74
二十九、这是拘传吗? 77
三十、围绕着一份逮捕决定书的争执 83
三十一、只要交钱就能取保候审吗? 87
三十二、这样的监视居住是非法的。 93
三十三、超过拘留期限,有权要求释放。 95
三十四、王某被逮捕,冤不冤? 102
三十五、为什么会出现“寻人启示”?——拘留、逮捕的程序 110
三十六、检察院抓人合法吗?——拘留、逮捕的执行 117
三十七、怎么久拖不决,长期羁押?——谈办案羁押期限 121
三十八、这些损失是否都应由被告人承担?——谈附带民事诉讼 129
三十九、错过上诉期,岂可提上诉?——期间 138
四十、送到手心才算数吗?——送达 143
四十一、难道告状无门? 150
四十二、他是否属于诬告? 157
四十三、发现犯罪现场怎么办? 167
四十四、对侦查人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能否拒绝回答? 169
四十五、预审时,律师有权在场吗? 173
四十六、这种搜查是非法的。 178
四十七、没有搜查证也可以搜查吗? 182
四十八、怎么能“全都扣押”? 186
四十九、死者家属不同意,可否决定解剖尸体? 191
五十、颁布通缉令,逃犯无处遁。 197
五十一、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被害人不服也得服? 204
五十二、凶犯伏法,审判作用得体现。 209
五十三、为什么不允许旁听?——谈公开审判 213
五十四、可不可以“突然袭击——谈庭审中证据的出示 215
五十五、他为什么被当庭释放?——谈疑罪从无 220
五十六、对判决不满意,可以怎么办? 224
五十七、我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谈自诉案件 228
五十八、上诉后能否被加刑? 235
五十九、上诉也没有用吗? 241
六十、复核程序把关,死囚依法得改判。——谈死刑复核程序 247
六十一、申诉道实情,再审纠错案。——谈审判监督程序 255
六十二、没有生效的判决,怎能交付执行? 262
六十三、死刑、立即执行只能采用枪决方式吗? 268
六十四、符合什么条件,才可监外执行? 270
六十五、有立功表现,依法得到减刑 277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