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国家钢铁环境保护政策标准 2
一、政策规划 2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5号) 2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6号) 8
二、结构调整 15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 15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 21
三、产能过剩 27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27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8
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环发[20091127号) 34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 37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产业[2004]746号) 41
四、清理整顿 45
关于清理钢铁项目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2600号) 45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项目清理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工业[2004]1791号) 5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38号) 5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0号) 57
五、淘汰落后 59
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180号) 5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6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发改工业[200712761号) 6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落后炼铁高炉等淘汰设备转为他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发改产业[2007]2047号) 69
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084号) 71
六、准入条件 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原[2010]105号) 76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产业[2008]15号) 79
七、节能减排 84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84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原[2010]381号) 9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 96
关于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节[2010]176号) 10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9]48号) 107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11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17
八、污染防治 121
1.大气污染 12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 121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2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30
钢铁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137
2.水污染 156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56
3.危险废物 16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61
4.防治技术 163
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163
关于印发《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名录》(2008年度)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2008年度)的通知(环发[2008]91号)&. 199
九、清洁生产 226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0号) 226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 231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 240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烧结) 244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高炉炼铁) 249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炼钢) 255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铁合金) 263
清洁生产标准 炼焦行业 275
十、循环经济 293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发[2005]22号) 293
钢铁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 298
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计规范 306
十一、审批管理 33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33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33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339
十二、盲目投资 34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 341
关于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 344
十三、进出口 346
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11]937号) 346
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环控[1996]629号) 347
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环控[1996]204号) 348
第二部分 地方钢铁环境保护政策标准 354
一、天津 354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07]88号) 354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04]033号) 362
二、河北 366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钢铁工业发展指导意见》和《河北省水泥工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政[2004]32号) 366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的通知(办字[2000]18号) 371
三、山西 372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冶金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372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山西省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20号) 377
四、黑龙江 38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4]20号) 380
五、江苏 383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苏政发[2009]81号) 383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钢铁工业调整和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苏发改工业发[2007]636号) 390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工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73号) 398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行业结构调整总体思路》的通知(苏发改工业发[2005]761号) 401
六、浙江 407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4]10号) 407
七、安徽 409
安徽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年5月6日) 409
八、福建 415
福建省钢铁及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2009年10月9日) 415
九、山东 421
山东省钢铁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2011年)(2009年4月8日) 42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省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18号) 426
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431
十、河南 441
河南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年9月5日) 441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过度投资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4]33号) 448
十一、湖北 452
湖北省钢铁、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2009—2011年)(2009年7月15日) 452
十二、湖南 456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钢铁产业振兴实施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湘政发[2009]24号) 456
十三、广东 459
广东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年7月30日) 459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7]84号) 463
十四、重庆 467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06]120号) 467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4]142号) 472
十五、四川 476
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2009—2011年)(2009年7月) 476
十六、贵州 483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业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黔府发[2010]16号) 483
十七、云南 492
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4]88号) 492
十八、甘肃 496
甘肃省钢铁有色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10年1月6日) 496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4]12号) 504
十九、陕西 505
陕西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2009年4月20日) 505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精神严格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过度投资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23号) 509
二十、青海 511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 511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2004]26号) 514
二十一、新疆 5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105号) 515
第三部分 通用法律法规和标准目录 520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520
(一)法律法规 520
(二)部门规章 521
(三)标准 522
1.大气 522
2.水 522
3.声和振动 523
4.土壤和固废 523
5.评价导则 523
二、地方法规标准 523
1.北京 523
2.天津 524
3.河北 524
4.山西 524
5.辽宁 524
6.吉林 525
7.黑龙江 525
8.上海 525
9.江苏 525
10.浙江 526
11.安徽 526
12.福建 527
13.江西 527
14.山东 527
15.河南 528
16.湖北 528
17.湖南 529
18.广东 529
19.广西 530
20.海南 530
21.重庆 530
22.四川 531
23.贵州 531
24.云南 531
25.陕西 531
26.甘肃 532
27.青海 532
28.宁夏 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