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说 1
第二节 杀人罪 6
第三节 伤害罪 41
第四节 刑讯逼供罪 71
第五节 聚众“打砸抢”罪 82
第六节 诬告陷害罪(诬陷罪) 87
第七节 强奸妇女罪和奸淫幼女罪 101
第八节 强迫妇女卖淫罪 138
第九节 拐卖人口罪 148
第十节 破坏选举罪 164
第十一节 非法拘禁罪 174
第十二节 非法管制罪、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 192
第十三节 侮辱罪和诽谤罪 212
第十四节 报复陷害罪 233
第十五节 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247
第十六节 伪证罪 261
第十七节 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 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