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1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念 1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1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3
第二节 医疗事故与意外伤害 6
一、医疗事故与意外伤害 6
二、不构成医疗事故与意外伤害 23
三、案例分析 26
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险种 29
一、意外伤害保险 29
二、健康保险含有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32
三、人寿保险含有意外伤害保险 33
第四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34
一、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概念 34
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主体 35
三、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订立 39
四、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41
五、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变更 46
六、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终止 47
七、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无效 49
二、申请索赔的人员 51
一、索赔与理赔的概念 51
第二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索赔与理赔 51
第一节 意外伤害保险索赔与理赔概述 51
三、理赔的机构 53
四、索赔的程序 53
五、理赔的程序 56
第二节 意外伤害保险死亡保险金的继承 58
一、保险金的继承 58
二、法定继承 58
三、遗嘱继承 59
四、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59
五、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60
一、现场勘查概念 61
第三节 意外伤害保险的现场勘查 61
二、现场救护 62
三、现场保护 62
四、现场调查 62
五、现场勘验 63
六、现场分析 63
第四节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注意的问题 64
一、审查有关的单证 64
二、审查索赔请求人的资格 65
三、审查保险事故 65
一、保险欺诈的现状 66
第五节 意外伤害保险欺诈及其防范 66
二、保险欺诈的形式 67
三、保险欺诈的防范 73
第三章 意外伤害保险身故保险金的给付 76
第一节 意外伤害保险身故概述 76
一、死亡的概念 76
二、死因分类 77
第二节 易产生保险理赔争议的死亡 78
一、高坠死亡 79
二、溺水死亡 80
三、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80
四、农药中毒死亡 81
五、电击死亡 82
第三节 意外伤害保险的尸体检验 83
一、尸体检验的时间与申请 83
二、机械性损伤尸体检验 84
三、机械性窒息尸体检验 91
四、中毒尸体检验 97
五、猝死尸体的检验 102
六、尸体检验的分析 108
第四节 死亡原因不明的保险理赔 109
一、死亡原因不明的原因 109
二、保险理赔 110
三、案例分析 112
第五节 死亡性质不清的保险理赔 115
一、死亡性质不清的原因 115
二、保险理赔 116
三、案例分析 117
第四章 意外伤害保险残疾保险金的给付 120
第一节 意外伤害保险残疾概述 120
一、残疾的概念 120
二、残疾程度评定标准 121
三、残疾程度评定原则 122
四、案例分析 123
第二节 意外伤害保险的活体检查 126
一、身份检查 126
二、体格检查 127
三、辅助检查 128
四、鉴定检查 128
五、检查注意事项 128
第三节 事故寄与度和损伤参与度 129
一、事故寄与度 129
二、损伤参与度 130
三、案例分析 131
一、保险金完全给付 133
二、保险金协议给付 133
第四节 残疾保险金的给付 133
三、保险金不给付 134
第五章 保险理赔纠纷的处理 135
第一节 协商解决 135
一、协商解决的优点和原则 135
二、案例分析 137
第二节 仲裁法律制度 142
一、仲裁的概述 142
二、仲裁的原则 144
三、仲裁法的效力 146
四、仲裁委员会 147
五、仲裁协议 148
六、仲裁程序 151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155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155
二、我国诉讼法的现状 156
三、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158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160
五、民事审判组织 161
六、诉讼管辖 162
七、民事诉讼参加人 165
八、证据 175
九、第一审审判程序 178
十、第二审审判程序 184
十一、审判监督程序 186
第四节 保险理赔诉讼案例及评析 187
一、简要案情 187
二、有关证据 188
三、一审判决 189
四、二审判决 194
五、案例评析 195
第六章 颅脑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198
第一节 头皮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198
一、颅盖骨折残疾 200
第二节 颅骨骨折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200
二、颅底骨折残疾 202
三、颅骨缺损残疾 205
四、脑脊液瘘残疾 207
第三节 脑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208
第四节 颅内出血及血肿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212
一、硬脑膜外血肿残疾 213
二、硬脑膜下血肿残疾 214
三、脑内血肿残疾 216
四、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残疾 218
第五节 开放性颅脑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220
一、植物状态残疾 222
第六节 颅脑损伤并发症和后遗症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222
二、肢体瘫痪残疾 223
三、外伤性失语残疾 228
四、失读症残疾 235
五、失写症残疾 237
六、失认症残疾 239
七、失用症残疾 241
八、外伤性脑积水残疾 243
九、外伤性中枢性尿崩症残疾 245
十、外伤性腺垂体机能减退症残疾 246
十一、丘脑下部综合症残疾 247
十二、外伤性癫痫残疾 248
十三、外伤性共济失调 253
十四、不自主运动残疾 257
十五、构音障碍残疾 258
十六、感觉障碍残疾 261
十七、颅内感染残疾 265
第七节 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267
一、器质性智能损害(痴呆) 268
二、器质性遗忘 270
三、器质性人格改变、习惯与冲动控制改变、性心理改变 271
四、器质性意识障碍(如谵妄) 273
五、器质性精神病性症状 274
六、器质性情感性障碍 276
第八节 脑神经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280
一、嗅神经损伤残疾 280
二、视神经损伤残疾 282
三、眼球运动神经损伤残疾 284
四、三叉神经损伤残疾 287
五、面神经损伤残疾 289
六、听神经损伤残疾 292
七、后组脑神经损伤残疾 294
第七章 眼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299
第一节 眼睑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299
一、眼睑缺损残疾 299
二、眼睑畸形残疾 301
三、眼睑运动障碍残疾 302
第二节 泪器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04
一、骨性泪道断裂残疾 304
二、膜性泪道损伤残疾 306
第三节 眼眶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07
一、眼眶骨折残疾 307
二、眶内异物残疾 309
三、睑内侧韧带断裂残疾 310
第四节 眼球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11
一、角膜损伤残疾 311
二、虹膜睫状体损伤残疾 314
三、外伤性青光眼残疾 316
四、晶体损伤残疾 319
五、玻璃体外伤残疾 321
六、视网膜脉络膜损伤残疾 324
七、眼内异物残疾 327
八、眼球缺失残疾 328
第五节 视功能障碍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29
一、视力障碍残疾 329
二、视野障碍残疾 335
三、外伤性斜视残疾 340
一、耳廓损伤残疾 342
第一节 外耳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42
第八章 耳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42
二、外耳道损伤残疾 344
三、鼓膜损伤残疾 346
第二节 中耳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47
第三节 内耳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50
第四节 耳聋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54
第九章 口腔颌面部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63
第一节 鼻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63
第二节 口腔颌面软组织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65
一、面部疤痕残疾 365
二、唇部损伤残疾 367
三、舌损伤残疾 369
四、外伤性涎瘘残疾 371
第三节 牙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72
第四节 上、下颌骨骨折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74
一、上颌骨骨折残疾 374
二、下颌骨骨折残疾 376
第五节 颞颌关节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78
第六节 颧骨、颧弓骨折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80
第七节 口腔功能障碍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82
一、咀嚼功能障碍残疾 382
二、吞咽功能障碍残疾 384
三、言语功能障碍残疾 386
一、甲状腺损伤残疾 389
第十章 颈部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89
第一节 甲状腺和甲状旁腺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89
二、甲状旁腺损伤残疾 391
第二节 咽部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92
第三节 喉部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94
一、喉损伤残疾 394
二、喉返神经损伤残疾 397
第十一章 胸部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99
第一节 女性乳房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399
第二节 胸部骨折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02
一、胸骨骨折残疾 402
二、肋骨骨折残疾 403
三、锁骨骨折残疾 405
四、肩胛骨骨折残疾 406
第三节 纵膈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08
第四节 胸膜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11
一、外伤性血气胸残疾 411
二、脓胸残疾 414
三、胸膜粘连残疾 415
第五节 肺脏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17
一、肺破裂伤残疾 417
二、肺切除残疾 418
三、外伤性肺脓肿残疾 420
四、外伤性肺不张残疾 421
五、呼吸功能障碍残疾 422
第六节 气管、支气管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25
一、气管、支气管破裂残疾 425
二、支气管胸膜瘘残疾 427
三、气管食管瘘残疾 428
第七节 心脏及大血管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30
一、心包损伤残疾(心包积血、积气) 430
二、心肌损伤残疾 431
三、心功能不全残疾 435
四、外伤性器质性心律失常残疾 438
五、胸内大血管损伤残疾 440
第八节 食管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42
一、食管破裂残疾 442
二、食管疤痕性狭窄残疾 444
三、食管胸膜瘘残疾 445
第九节 胸腔及胸内重要脏器异物滞留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47
一、胸膜腔内异物滞留残疾 447
二、肺内异物滞留残疾 448
三、心脏异物滞留残疾 449
第十二章 腹部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51
第一节 腹壁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51
一、外伤性消化吸收功能障碍残疾 453
第二节 消化脏器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53
二、胃损伤残疾 455
三、小肠损伤残疾 457
四、大肠损伤残疾 459
五、肝脏损伤残疾 461
六、胆道系统损伤残疾 464
七、损伤后门静脉高压症残疾 466
八、胰腺损伤残疾 468
第三节 膈肌、脾脏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70
一、膈肌破裂残疾 470
二、脾脏破裂残疾 472
一、肾脏损伤残疾 475
第四节 肾脏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75
二、肾上腺损伤残疾 480
三、损伤后肾性高血压 481
第五节 腹腔大血管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83
一、腹腔内大血管破裂残疾 483
二、外伤性假性动脉瘤残疾 485
三、外伤性动静脉瘘残疾 486
第六节腹腔异物滞留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87
第十三章 盆腔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89
第一节 泌尿器官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89
一、输尿管损伤残疾 489
二、膀胱损伤残疾 491
三、尿道损伤残疾 493
第二节 肛管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96
第三节 女性内生器官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498
一、卵巢损伤残疾 498
二、输卵管损伤残疾 500
三、子宫损伤残疾 502
第四节 骨盆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03
第五节 常见损伤并发症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07
一、阴道膀胱瘘残疾 507
二、阴道直肠瘘残疾 508
三、膀胱直肠瘘残疾 509
一、女性外阴损伤残疾 512
第十四章 会阴部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12
第一节 女性外阴、阴道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12
二、阴道损伤残疾 514
第二节 男性内生殖器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16
一、睾丸损伤残疾 516
二、附睾、输精管损伤残疾 518
第三节 男性外生殖器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20
一、阴囊损伤残疾 520
二、阴茎损伤残疾 521
三、外伤性阴茎勃起功能障碍残疾 524
第十五章 脊柱脊髓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第一节 脊柱骨折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26
第二节 脊髓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32
第十六章 肢体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36
第一节 手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36
一、手指缺失残疾 536
二、手指机能丧失残疾 539
三、手指缺失和机能丧失混合障碍残疾 543
四、手感觉丧失残疾 545
第二节 上肢缺失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47
第三节 上肢三大关节功能障碍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48
一、上肢软组织损伤致关节功能障碍残疾 548
二、上肢骨折致关节功能障碍残疾 557
第四节 下肢缺失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71
第五节 下肢三大关节功能障碍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72
一、下肢三大关节及软组织损伤残疾 572
二、下肢骨折致关节功能障碍残疾 583
第六节 足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90
一、足缺失 590
二、足弓损伤 592
三、足趾缺失残疾 593
四、足趾机能丧失残疾 595
第八节 肢体骨折的并发症和后遗症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596
一、四肢长骨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残疾 596
二、肢体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 597
三、四肢长骨骨不连与延迟连接残疾 598
四、下肢长骨骨折短缩畸形愈合残疾 600
五、下肢长骨骨折旋转畸形愈合残疾 601
六、下肢长骨骨折成角畸形愈合残疾 602
第十节 周围神经损伤致肢体功能障碍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604
一、臂丛神经损伤残疾 604
二、腋神经损失残疾 607
三、肌皮神经损伤残疾 608
四、桡神经损伤残疾 610
五、正中神经损伤残疾 613
六、尺神经损伤残疾 615
七、坐骨神经损伤残疾 617
八、胫神经损伤残疾 619
九、腓总神经损伤残疾 621
第十七章 皮肤损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629
第十八章 急性中毒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629
第一节 急性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629
第二节 急性中毒性肝病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633
第三节 急性中毒性心脏病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636
第四节 急性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639
第五节 急性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644
一、急性中毒性脑病 644
二、急性中毒性脊髓病 648
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649
第六节 急性中毒性肾病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651
第十九章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解读标准相关人身保险伤残鉴定与赔偿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69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11
工伤保险条例 717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7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739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758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继续使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通知 772
残疾名称医学含义的解释与界定 775
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修订办法 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