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合同法在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应用 3
第一章 概述 3
第一节 法律体系 3
一、法律体系种类 3
二、我国的法律体系 4
三、水利水电工程合同适用的法律体系 5
第二节 合同正义与合同法基本原则 6
一、合同正义 6
二、合同法基本原则 7
一、合同的一般分类 10
第三节 合同分类 10
三、合同与法律的关系 10
二、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分类 13
第二章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订立与效力 15
第一节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订立 15
一、合同主体资格 15
二、合同订立方式 17
三、要约与承诺 19
四、合同形式 22
五、合同成立和合同效力 22
六、缔约过失责任 26
四、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不可抗力的免责 27
三、水利水电工程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 27
第二节 水利水电工程不可抗力及免责 27
二、不可抗力的含义与分类 27
一、合同法规定 27
五、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28
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后果的处理 29
第三节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效力 32
一、合同成立与生效 32
二、附条件的合同 32
三、附期限的合同 34
四、可追认的合同 35
五、无效合同 39
六、可变更、撤销合同 41
七、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法律后果处理 49
第三章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履行与变更 51
第一节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履行 51
一、合同履行含义与种类 51
二、合同履行原则 51
三、合同补缺 53
四、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的执行 55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 56
一、抗辩权的含义 56
第二节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抗辩权与合同保全 56
三、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 58
四、不安抗辩权(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 64
五、代位权 68
六、撤销权 71
第三节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74
一、合同变更 74
二、合同转让 78
第四节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终止 85
一、合同终止的原因与法律后果 85
二、合同解除 86
三、抵销 91
四、免除 93
五、混同 94
六、提存 95
七、合同自然终止 95
八、更新 95
第五节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解除 95
一、合同协商解除 95
二、合同约定解除 95
三、合同法定解除 96
一、违约责任概述 101
第四章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违约与担保 101
第一节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违约责任 101
二、水利水电工程合同违约责任归责原则 102
三、违约行为 104
四、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07
五、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 114
六、双方违约与第三人的原因违约 115
七、水利水电工程合同过错行为 116
八、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免责范围 116
九、水利水电工程合同违约的情形 117
十、水利水电工程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119
第二节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担保 123
一、担保概述 123
二、普通担保形式 128
三、水利水电工程担保 139
第五章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争议与计价方式 142
第一节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解释原则 142
一、合同解释的含义与性质 142
二、合同解释原则 143
三、合同解释规则 147
四、合同解释原则与规则的运用 150
五、水利水电工程合同解释原则 151
第二节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争议解决 157
一、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纠纷(争议)含义与解决途径 157
二、和解 158
三、调解 159
四、争议调解组解决 159
五、友好解决 160
六、仲裁 160
七、诉讼 161
一、总价计价方式 162
第三节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162
二、单价计价方式 163
三、成本补偿计价方式 164
四、固定工程量计价方式 165
五、计价方式选择 166
第四节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时效 168
一、诉讼时效 168
二、水利水电工程索赔时效 169
中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 175
第六章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件导读与应用 175
一、词语涵义 175
二、合同文件 186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188
四、履约担保 196
五、监理人和总监理人 199
六、联络 206
七、图纸 208
八、转让和分包 212
九、承包人的人员及其管理 216
十、材料和设备 222
十一、交通运输 226
十二、工程进度 228
十三、工程质量 237
十四、文明施工 245
十五、计量与支付 247
十六、价格调整 269
十七、变更 275
十八、违约和索赔 283
十九、争议的解决 293
二十、风险和保险 296
二十一、完工与保修 302
二十二、其它 307
三、(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311
二、(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311
一、(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311
第七章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件导读与应用 311
四、(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312
五、(5)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312
六、(6)履约担保 312
七、(7)监理人和总监理人 313
八、(11)分包 313
九、(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314
十一、(17)进度计划 315
十、(15)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315
十二、(18)工程开工和完工 316
十三、(20)工期延误 316
十四、(21)工期提前 316
十五、(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317
十六、(29)文明施工 317
十七、(32)预付款 317
十八、(33)工程进度付款 317
十九、(34)保留金 317
二十二、(47)工程风险 318
二十三、(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318
二十一、(39)变更 318
二十、(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318
二十四、(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319
二十五、(51)各项保险的要求 319
二十六、(53)工程保修 319
二十七、(60)合同生效和中止 319
二十八、(61)保密 320
二十九、(62)联合体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20
下篇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案例 323
第八章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 323
第一节 合同订立案例 323
第二节 合同计价方式案例 331
第三节 监理人责任案例 332
第四节 权利义务转让案例 335
第五节 月(临时)支付案例 336
第六节 提前解除合同支付案例 344
第七节 价格调整案例 349
第八节 质量控制案例 353
第九节 进度控制案例 360
第十节 合同验收与保留金案例 378
第十一节 工程索赔案例 380
第十二节 工程变更案例 409
第十三节 综合案例 413
参考文献 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