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1
回一、刑事程序的意义与形态 1
回二、刑事程序的法源 5
回三、程序的理念与现实 13
第1章 概述 24
回一、程序的流程 24
回二、程序参加人 26
第2章 侦查(其一)——警察实施的侦查 39
回一、概论 39
回二、侦查的开始 42
回三、侦查的实施 51
回四、拘留犯罪嫌疑人 57
回五、询问犯罪嫌疑人(第198条) 66
回六、对物品的押收与搜查 74
回七、勘验 82
回八、移送检察官(第246条) 89
回一、概要(第191条以下,《检察厅法》第6条) 99
第3章 侦查(其二)——检察官实施的侦查 99
回二、侦查的线索 101
回三、侦查的实施 103
回四、逮捕犯罪嫌疑人 104
回五、拘留与逮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16
第4章 侦查(其三)——从犯罪嫌疑人角度看侦查 126
回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126
回二、侦查阶段的辩护活动 132
回三、侦查的界限 137
回四、违法侦查之后的救济 140
回五、侦查的结构 142
第5章 提起公诉(其一)——检察官的职责 151
回一、有关提起公诉的各项原则(其一)——国家追诉主义以及起诉独占主义 151
回二、提起公诉的条件 160
回三、有关提起公诉的各项原则(其二)——起诉便宜主义(第248条) 176
回四、提起公诉的方式 184
回五、法院的管辖以及受诉法院的选定 196
回六、提起公诉后的侦查 201
回一、案件的分配 207
第6章 提起公诉(其二)——法院的职责 207
回二、审判的准备(第271条、第255条、规则第176条) 210
回三、对被告人的逮捕与保释 222
第7章 审判程序(其一)——法庭的组成 231
回一、概说(第282条以下) 231
回二、法官 232
回三、法院书记官 236
回四、检察官 238
回五、被告人 243
回六、辩护人 248
第8章 审判程序(其二)——检察官的活动 256
回一、开庭前的准备(规则第178条之2以下) 256
回二、开头程序(第291条,规则第196条、第208条) 259
回三、证据调查(其一)——开头陈述(第296条) 260
回四、证据调查(其二)——证据调查的申请 261
回五、证据调查(其三)——实施证据调查 264
回六、诉因、罚条的变更(第312条) 279
回七、撤销起诉(第257条、规则第168条) 286
回八、论告、求刑(第293条) 287
第9章 审判程序(其三)——辩护人的活动 293
回一、开庭前的准备 293
回二、开头程序(第291条) 298
回三、证据调查 300
回四、最终辩论(第293条,规则第211条以下) 305
第10章 审判程序(其四)——法院的活动 308
回一、概说——以诉讼指挥为主(第294条) 308
回二、审判法庭 311
回三、开头程序 317
回四、准备程序(规则第194条以下) 322
回五、审判准备(第158条以下、第281条、第128条以下、第99条以下、第279条、第303条) 323
回六、证据调查 327
回七、诉因、罚条的变更(第312条) 330
回八、多个公诉事实与多名被告人(第313条、第4条、第5条、第7条、第8条) 336
回九、审判程序的停止以及更新 342
回十、审判笔录 346
事项索引 353
译后记 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