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9
上编建国前外事 39
第一章 外事机构 39
第一节 清代以前的外事机构 39
第二节 清代外事机构 40
一、鸦片战争前的外事机构 40
二、鸦片战争后的外事机构 42
第三节 民国时期的外事机构 48
一、中央派驻广东的外事机构 48
二、地方外事机构 51
一、商馆 54
第二章 外国驻粤外事机构 54
第一节 鸦片战争前的外国驻粤机构 54
二、英国商务监督 55
第二节 鸦片战争后的外国驻粤领事 55
一、概况 55
二、清代外国驻广东各地领事 57
三、民国时期外国驻广东各地领事 82
第三章 涉外事务 98
第一节 清代以前的对外交往 98
第二节 清代前期的对外交涉 100
二、对英交涉 101
一、法、美、俄、普人员来粤及有关交涉 101
三、商欠案 102
四、涉外司法交涉 103
五、管理外商若干规定 103
第三节 “鸦片问题”与鸦片战争的对外交涉 104
一、“鸦片问题”及其交涉 104
二、第一次鸦片战争中的对外交涉 105
三、“修约”交涉与“亚罗号事件” 106
四、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的对外交涉 107
五、租地与入城交涉 108
六、“契约华工”事件的对外交涉 109
七、其他交涉 110
第四节 租界 112
一、广州沙面租界 112
二、广州湾租界 112
第五节 与越南的边界问题 113
一、边界协定 113
二、边界会勘 114
第六节 民国时期的对外交涉 114
一、粤海关“关余”的交涉 114
二、“商团事件”交涉 115
三、“沙基惨案”交涉 115
四、租界收回 116
五、战后受降与接收敌伪财产 117
第四章 外国商人和教会在广东的活动 121
第一节 外国商人在广东的经济活动 121
第二节 广东港口开放 123
第三节 传教活动及教案 124
一、传教 124
二、教案及其交涉 129
第五章 广东与帝国主义管治下的港澳地区关系 133
第一节 广东与香港关系 133
一、英国侵占香港 133
二、广东与香港关系 135
四、香港沦陷及战后管治问题 138
三、广九铁路建设协议 138
第二节 广东与澳门关系 139
一、葡萄牙对澳门侵占及勘界谈判 139
二、广东与澳门关系 141
下编建国后外事 147
第六章 外事机构 147
第一节 省外事机构 147
一、广州市军管会外侨事务处 147
二、广东省、广州市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 148
三、广东省外事办公室 149
四、人事任免 151
三、海南行政区 152
二、深圳市 152
第二节 省内各地外事机构 152
一、广州市 152
四、汕头市 153
五、湛江市 153
六、佛山市 153
七、惠州市 153
十一、韶关市 154
十二、梅州市 154
十三、中山市 154
十、珠海市 154
九、江门市 154
八、肇庆市 154
十四、茂名市 155
十五、潮州市 155
第三节 省直机关、中央驻粤单位及有关院校的外事机构 155
第四节 对外团体 158
一、广东省对外友好协会 158
二、中苏友好协会广东分会 159
三、中越友好协会广东省分会 160
四、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简称“和大”)广东省、广州市分会 160
第五节 外事队伍建设 161
一、领事机构 162
二、其他机构 162
第一节 广州解放前夕的外国常驻机构 162
第七章 外国驻广州领事机构 162
三、广州解放前夕在粤外国使馆 163
第二节 苏联驻广州领事馆 163
第三节 波兰驻广州总领事馆 165
第四节 越南驻广州总领事馆 166
第五节 捷克斯洛伐克驻广州领事馆 167
第六节 印度尼西亚驻广州领事馆 168
第七节 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168
第八节 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 173
第一节 外事会议 175
第八章 外事会议与外宾接待 175
第二节 开放地区及参观点 178
一、建国后到“文化大革命”前 178
二、“文化大革命”期间 179
三、“文化大革命”后 180
第三节 外宾接待 181
第九章 外国官方政党及政要到访 184
第一节 概况 184
第二节 政府外宾 186
第三节 政党外宾 208
第四节 议会外宾 210
第五节 其他外宾 213
第一节 民间组织到访 217
第十章 与外国民间交流 217
第二节 知名人士到访 219
第十一章 外国记者到粤 220
第一节 五六十年代到粤的外国记者 220
第二节 70年代到粤的外国记者 223
第三节 80年代到粤的外国记者 224
第十二章 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考察团 226
第一节 外国专家 226
一、概况 226
二、苏联专家 230
三、到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的专家 231
一、留学生 232
第二节 留学生、实习生与考察团 232
二、实习生 234
三、考察团 238
第十三章 与外国友好省州(城市)关系 240
第一节 广东省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 241
一、建立友好省州关系 241
二、两省州友好交往 241
三、广东省一新南威尔士州经济委员会的六次联会 243
四、文化、艺术等方面交流 245
五、农业交流与合作 246
六、科技、卫生、经济等交流 247
七、悉尼“中国周”与“中国园”活动 248
八、其他交流 249
第二节 广东省与美国马萨诸塞州 250
一、建立友好省州关系 250
二、友好往来 250
三、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往来 251
第三节 广东省与美国夏威夷州 252
一、友好省州关系的建立 252
二、友好交往 252
三、教育、体育等方面交往 253
第四节 广东省与日本兵库县 253
一、建立友好省县关系 253
二、友好交往 254
三、经济交流 255
四、科技、文化、教育交流 256
第五节 广东省与所罗门群岛瓜达尔卡纳省 257
一、友好省关系 257
二、友好交往 257
三、两省间农业、林业等交往 258
第六节 友好城市工作 259
一、广州市 259
二、深圳市 261
三、珠海市 262
四、佛山市 262
第一节 广东与香港关系 263
一、主要事件处理 263
第十四章 广东与港澳关系 263
二、粤港双方官员交往 269
三、粤港供水会谈 274
四、粤港交通会谈 277
五、其他会谈 279
第二节 广东与澳门关系 281
一、主要事件处理 281
二、治安会晤和边境会晤 285
三、粤澳官方交往 286
四、粤澳供水、供电会谈 287
五、环境保护和航道会谈 288
一、边境地区及口岸管理 290
二、边民关系 290
第一节 广东与越南的边境关系 290
第十五章 广东省与越南海宁(广宁)省关系 290
三、边境小额贸易 292
第二节 官方往来 292
第三节 广东省援助海宁(广宁)省项目 293
一、修建北仑河桥 293
二、修建芒街哥龙桥 293
三、中方援建的小型工厂、农场、盐场等 293
四、广东对越提供的经济援助 294
第四节 地方贸易谈判 295
编后记 296
CONTENTS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