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司法创新之一:搜查回避——以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护为中心 1
一、个案的引出 1
二、刑法理论的变革与人道主义 3
(一)我国古代的刑法思想及其对我国现代刑法的影响 3
(二)刑法的功能及其任务 6
(三)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 8
(四)刑罚的目的及其人道性 12
三、刑事司法人道主义的实现 14
(一)禁止酷刑 14
(二)保障犯罪嫌疑人及犯罪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人权 18
(三)刑罚个别化 23
(四)刑事设施中的人道主义 25
司法创新之二:引导侦查——以检警关系的法律调整为中心 29
一、个案的引出 29
(一)我国目前的检警关系 32
二、侦查程序中的检警关系 32
(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检警关系概况 33
(三)两种检警模式的评析 36
三、我国检警关系的调整 37
(一)检警一体化 38
(二)强化监督调控论 38
(三)对我国检警关系模式的探讨 39
(一)我国刑事诉讼中检警关系的合理性 45
四、新型检警关系的法学思考 45
(二)我国刑事诉讼中检警关系的负面效应 46
(三)我国检警关系的改进 48
司法创新之三:证据开示——以诉讼本质为中心 54
一、个案的引出 54
二、证据开示制度 57
(一)证据开示制度的基本内涵 57
(二)证据开示制度的基本内容 62
(一)当事人对司法创新的体会 66
三、构建我国新型审前程序和证据开示制度 66
(二)证据开示制度和我国审前程序的改革 68
四、诉讼本质与诉讼制度改革关系分析 71
(一)诉讼的本质 71
(二)刑事诉讼的特殊性与共性 73
(三)诉讼本质对诉讼制度和程序的影响 73
(四)诉讼参与人个体利益的观察 74
司法创新之四:诉辩交易——以刑事审判简易程序改造为中心 76
一、个案的引出 76
二、诉辩交易制度 79
(一)美国的刑事诉讼程序简介 79
(二)诉辩交易的概念 80
(三)法官对诉辩交易的审查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则 82
(四)美国诉辩交易存在的原因分析 83
(五)诉辩交易在美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情况 85
三、司法创新的评析 88
(一)诉辩交易存在的合理性和优点 89
(二)诉辩交易的缺点 90
(三)我国能否引进诉辩交易 92
(四)现实可行的选择:积极推进多元化的简易程序改革 95
四、由诉辩交易引发的联想:司法改革创新中的法律移植问题 102
司法创新之五:不起诉听证——以听证制度为中心 107
一、个案的引出 107
二、不起诉听证程序的法理分析 110
(一)听证程序的法理基础 110
(二)不起诉的理由 111
(三)不起诉听证的理由 114
三、检察机关听证制度程序的理论思考 114
(一)关于听证主持人 115
(二)其他国家的预审制度和不起诉的听证程序 116
(三)检察官的职责 118
(四)听证参加人 122
(五)关于听证的程序 126
四、不起诉听证的理论思考 131
(一)司法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的冲突 132
(二)司法听证程序理由的比较观点分析 133
司法创新之六:社会服务令——以刑罚改革为中心 138
一、个案的引出 138
二、社会服务令和暂缓起诉 140
(一)社会服务令 140
(二)暂缓起诉 146
三、司法创新的评价 153
(一)长安区检察院对其创新做法的基本态度 153
(二)持肯定观点的意见 154
(三)持质疑观点的意见 154
(四)暂缓起诉制度的诉讼法学分析 155
四、刑罚改革的法学理论思考 161
(一)暂缓起诉的启示:刑罚附随效果再思考 161
(二)社会服务令的启示:刑罚改革的紧迫性 165
一、个案的引出 169
司法创新之七: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以公益诉讼为中心 169
二、检察机关与民事公诉 171
(一)公益诉讼的含义与特征 172
(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理论争论 175
(三)几个代表性国家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 182
三、完善我国公益诉讼的理论思考 186
(一)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186
(二)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范围 190
(三)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程序问题探讨 195
四、由公益诉讼引发的联想:司法改革的社会基础 198
司法创新之八:先例判决——以判例制度为中心 200
一、个案的引出 200
二、判例法与法典法的渊源及其理论基础 201
(一)英美法系判例法的渊源及其理论基础 201
(二)判例法的“遵从先例”原则 204
(三)大陆法系法典法的渊源及其理论基础 206
(四)中国古代的判例制度 208
(五)先例判决的性质辨析 209
三、统一司法标准:判例的作用与完善 211
(一)判例制度的作用 211
(二)判例制度的完善 214
四、判例制度与司法解释功能分析 219
司法创新之九:法官后语——以裁判文书改革为中心 224
一、个案的引出 224
(一)现行裁判文书存在的不足 227
二、现行裁判文书存在的不足和不良后果 227
(二)现行裁判文书不足的不良后果 229
三、几项裁判文书改革措施的探讨 231
(一)关于证据的说理 232
(二)关于将合议庭不同意见写入裁判文书 234
(三)关于裁判文书载明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 237
(四)关于法官后语 239
四、裁判文书改革共性问题的思考 242
一、个案的引出 253
司法创新之十:律师起草法案——以法案起草和律师的社会作用为中心 253
二、法案起草的立法学分析:立法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255
(一)法案起草的定位 255
(二)法案起草的基本内容 258
(三)法案起草的要求 264
(四)委托起草法案 272
三、制度创新的社会评价 275
(一)重庆市人大和相关部门的评价 275
(二)作为起草法案的律师们的评价 276
(三)其他人士的评价 278
四、委托起草法案的法学理论思考 279
(一)法案起草阶段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必须配备相应的制度保障 282
(二)完善法案起草必须注意的技术上的问题 284
五、律师社会作用的深度思考 288
主要参考文献 290
编后记 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