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概述 1
第一章 机构 8
第一节 司法行政机构 8
一、省级司法行政机构 8
二、地(市)、县(市、区)司法行政机构 12
三、乡、镇(街道)司法办公室 12
第二节 法律服务机构 13
一、律师服务机构 13
二、公证处 16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 18
第三节 团体 18
一、法学会 18
二、律师协(公)会 20
三、公证员协会 23
第二章 法制宣传 25
第一节 基本法律宣传 26
一、婚姻法宣传 26
二、土地改革法宣传 26
三、惩治反革命条例宣传 26
四、惩治贪污条例宣传 27
五、宪法宣传 27
六、“两法”宣传 27
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 28
第二节 普及法律常识 28
一、部署 29
二、实施 31
三、依法治理 38
第三章 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 41
第一节 法学教育 42
一、短期培训 42
二、中等法学教育 43
三、高等法学教育 45
第二节 法学研究 51
一、活动 51
二、成果 57
第四章 监狱管理 64
第一节 监狱 64
第二节 狱政 69
一、收押 69
二、看守 71
三、狱内侦查 72
四、犯人待遇 72
五、接见和通讯 78
六、调犯 80
七、奖惩 82
八、经费 84
第三节 教育 85
一、内容 85
二、形式 90
第四节 生产 94
第五节 释放 102
一、法规 102
二、刑满释放 102
三、监外执行 102
四、宽大释放 102
五、协助赴台 103
六、跟踪调查 103
七、留场就业 104
第五章 劳动教养 108
第一节 场所 108
第二节 审批 110
一、机构及程序 110
二、劳教对象及条件 111
三、不予劳动教养条件 112
第三节 管理 112
二、生活管理 113
一、收容编队 113
三、奖惩 114
四、所外执行及就医 115
五、解除劳教 116
第四节 教育 116
一、政治教育 117
二、文化教育 117
三、技术教育 118
第五节 生产 119
四、辅助教育 119
第六章 律师 121
第一节 体制 121
第二节 业务 124
一、法律顾问 125
二、刑事辩护与代理 127
三、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代理 129
五、法律咨询和代书 131
四、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31
第三节 服务收费 132
第七章 公证 134
第一节 国内公证 136
一、民事公证 136
二、经济公证 137
第二节 涉外公证 140
第三节 涉台公证 141
第四节 公证质量检查 144
第八章 人民调解 146
第一节 体制 146
第二节 调解组织与队伍 147
一、组织 147
二、队伍 149
第三节 调解业务 153
一、调解处理民间纠纷 153
二、预防纠纷激化 155
第四节 管理 158
一、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158
二、法院业务指导 160
第九章 基层法律服务 161
第一节 组织 161
第二节 业务 163
一、管理指导人民调解 164
二、调解疑难纠纷 164
三、开展法制宣传 165
四、服务经济建设 165
五、参加精神文明建设 166
第三节 管理 167
一、司法助理员 167
二、乡镇人民政府 167
三、县(区)司法局 167
一、司法行政干部 168
第一节 人员 168
第十章 队伍 168
二、律师 169
三、公证员 171
四、司法院校员工 172
五、基层法律工作者 172
六、监狱管理干警 173
七、劳动教养管理干警 173
八、离退休干部 173
一、思想建设 174
第二节 队伍建设 174
二、职业培训 179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182
附录 184
一、大事年表 184
二、人物表 215
三、重要文件 225
编后记 253